September 11,2007

在林淑芬的努力下,中子創新公司終於聲明放棄「台客」註冊商標,還公共財於民!

經林淑芬委員的公開呼籲,智慧財產局應針對中子公司將「台客」登記為商標進行撤銷後,中子公司已於昨天公開發表聲明,決定放棄「台客」的商標註冊,並由智慧財產局做出撤銷裁示。

 

林淑芬表示,「台客」一詞是由台灣庶民所共同構築、建立意義的名詞,歷經社會更迭、藝術文化的洗禮,應為台灣人民所共同擁有之公共財,怎能為一人或團體所壟斷?因此,林淑芬在8月初召開記者會,要求智慧財產局應立即撤銷中子公司所登記的「台客」商標權。而在這之後,民間團體、學者專家透過各種方式,不斷地探討「台客」的文化內涵,並且發動連署反對「台客」商標被壟斷等等,林淑芬表示,這次的「台客」商標事件,不僅讓台灣社會開始反省文化通用名詞被壟斷的危機,更讓「台客」背後的文化內涵得到進一步彰顯。

 

林淑芬表示,中子公司聲明放棄台客商標權,是對台灣民間社會的呼籲做出正面且善意的回應,但智慧財產局更應加快腳步,儘速處理此事件。林淑芬進一步指出,智慧財產局應於最慢一個月內處理「台客」商標註冊撤銷相關程序,使「台客」一詞可恢復為公共財,同時不得再由特定公司或是個人取得商標權。



Posted by shufenlin at 樂多Roodo! │17:11 │回應(0)引用(0)【議題】媒體/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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