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3,2007 12:04

【 剪報】判決書洩漏個資隱私 立委撻伐

2007-03-22╱聯合報╱第10版╱綜合╱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判決書洩漏個資隱私 立委撻伐
   判決書洩漏個資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表示,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資料完整,在幾乎「不設防」的情況下,許多判決書的內容已成為個人隱私「合法」外洩的管道。


她說,上網的判決書除了案件當事人外,包括涉及案件的未成年子女姓名、工作地點、電話地址、罹患疾病、私生活細節等,都可能被詳列;甚至犯罪、性侵過程都巨細靡遺在網路上呈現,司法院無異「帶頭違法」。

司法院資訊管理處長郭瑞蘭指出,為顧及個人隱私,性侵害、審理不公開的案件如家庭暴力事件,以及執行程序須保密的案件等,資料都不會上網;目前上網的判決書已隱匿身分證字號、部分地址及出生日期,但為保護個人隱私,已研擬以代號替換當事人及關係人姓名,預計七月可完成隱匿作業。

林淑芬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便捷性,也在無意間對個人隱私開了一扇不設防的後門;被查詢對象的所有官司事件始末、許多個人隱私資料,幾乎毫無保留供人瀏覽甚至複製列印。

最誇張的是,許多民眾為了避免名譽受損而提出「妨害名譽」訴訟,上法院爭公道的結果,卻因不堪入目的謾罵內容被完整公布於網路上,讓當事人受到「二度傷害」。


  • shufenlin 發表於樂多回應(4)引用(0)【議題】社運/弱勢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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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林立委:
    判決書公開更深層的意義,應該是讓司法更透明、公開化,讓法官的判決,都可以公開接受全民評鑑。
    如今,司法院所有的判決,都是圈圈,妳為了少數個人出頭,卻妨礙司法接受監督的公義,當初開記者會時,妳有沒有仔細想想。
    | 檢舉 | Posted by heaven at December 3,2007 16:00
    heaven,您好:

    您所提到的「判決書公開更深層的意義」,我們完全同意。

    上述新聞中所談的,是上網公開的判決書,洩漏個人隱私資料,這和「司法接受公開監督」似乎並無違背,更不會有「妨礙司法接受監督的公義」。

    司法審判的過程、採證、訊問等等,是公眾監督的重點,現在司法院上網公開的判決書,將牽涉個人隱私的部分用圈圈處理,這應該不會影響公眾監督司法,反而是對保障個人隱私權的一種彰顯。

    犯罪者被判刑,已經是一種懲罰,不用再將其連同家屬、相關人等一起「示眾」處分,否則有違公平原則。

    這是我們召開這場記者會的基本立場,感謝您的指教,更歡迎您與我們再討論。
    | 檢舉 | Posted by 林淑芬蘆洲服務處 at December 3,2007 18:16

    喂~喂~喂~!!!jackal
    是立委的部落格(不素議員)請看呼清楚=林立委!
    中午就看見新聞那套歪戲曲,下班又看見這位不素桂的網友?
    啊...
    三重又怎樣??家樂福在三重啦.....等尼拿了3600元啥米券(歡迎來三重消費)記得過重新橋.

    ---謝謝指教---各位去郵局領錢了沒?
    | 檢舉 | Posted by 綠酸梅 at November 22,2008 00:25
    (-.-) 判決不公誰敢管?!

    基督教的長老在教會打人無罪 - 不得上訴!

    司法院 - 多的是基督徒法官!
    長老在教會打人 - 判決無罪!

    司法有正義 - 才真的稀奇!

    誰敢站出來捍衛司法正義?!

    你願意站出來共同捍衛我們台灣司法正義而奮鬥嗎?!
    你願意聽聽那些司法受害者來自靈魂深處的傷痛嗎?!
    有誰能為司法正義挺身而出?!
    | 檢舉 | Posted by 李秀鸞 at April 8,201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