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8,2009
【剪報】違反合約 新聞局追回渺渺輔導金
2009-08-13╱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3日電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3日電)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表示,台灣澤東電影有限公司製作的電影「渺渺」,參加墨爾本影展時,未依輔導金合約規定報名,要求台灣澤東10月20日前繳回已領的新台幣400萬元輔導金。
新聞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渺渺」參加今年墨爾本影展時,因中國不滿影展放映新疆人權領袖熱比婭(Rebiya Kadeer)事蹟紀錄片,導致中國大陸與香港影片撤出影展,「渺渺」亦隨之撤展,引發外界質疑。
新聞局說,「渺渺」獲新聞局94年度輔導金400萬元補助,依新聞局與台灣澤東公司簽訂的輔導金合約規定,「本片參加國際影展活動時,應以我國名義及乙方(台灣的澤東公司)名義參展」。
新聞局表示,經查,「渺渺」參加墨爾本影展報名資料上的Production Company details雖載明為JetTone Films(澤東公司),惟地址登記為21st Floor,Park Commercial Bldg. 180 Tung Lo Wan RoadCauseway Bay Hong Kong,顯與台灣澤東公司地址不符。
新聞局說,墨爾本影展期間是7月24日到8月9日,「渺渺」撤展日期為7月26日,可認定「渺渺」確有非以台灣澤東公司參展事實,顯已違反輔導金合約規定,新聞局依合約取消台灣澤東公司輔導金受領資格,不退還台灣澤東公司已繳的履約保證金16萬元,並要求台灣澤東公司10月20日前繳回已領的400萬元輔導金。
新聞局表示,台灣澤東公司自被取消資格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請新聞局各年度輔導金,即已喪失民國98、99、100年度輔導金申請資格;台灣澤東公司今年以電影片企畫案「天黑」獲新聞局輔導金500萬元受領資格,也自即日起撤銷。
【剪報】渺渺撤展 新聞局取消澤東 3年度輔導金資格
2009-08-14╱聯合報╱第C2版╱星話題╱記者項貽斐∕台北報導
由澤東公司製作的電影「渺渺」撤出墨爾本影展事件,行政院新聞局昨天發文,將收回該片400萬元輔導金,且將取消澤東98、99、100三年度的輔導金資格,其中包括澤東已申請到的輔導金影片「天黑」500萬輔導金。澤東指出,將以民事訴訟討回公道,並會繼續籌拍「天黑」。
「渺渺」原將參加澳洲墨爾本影展,但因大陸不滿該影展放映新疆人權領袖熱比婭事蹟的紀錄片,大陸、香港片紛紛撤展,「渺渺」也隨後撤展。由於「渺渺」為輔導金國片,撤展引發爭議。澤東強調,純粹是因不想介入政治紛爭。
新聞局表示,台灣澤東公司申請輔導金拍攝「渺渺」時,雙方合約規定「本片參加國際影展活動時,應以我國名義及乙方(台灣的澤東公司)名義參展」,經新聞局查證,「渺」片參加墨爾本影展報名資料上的製作公司雖載明為Jet Tone Films(澤東公司),惟地址登記與台灣澤東不符。
澤東表示,該片參加墨爾本影展由海外銷售公司Fortissimo處理,有關地址的誤植,已去函新聞局說明,因作業疏失誤填「渺渺」海外發行公司「春光映畫」的通訊地址。「天黑」為張榮吉執導的首部電影,由張榕容主演,目前在籌拍中。
August 6,2009
【剪報】中山高五楊段徵地 住戶面臨拆一半
2009-07-31╱自由時報╱第B06V版╱北縣新聞╱郭顏慧
〔記者郭顏慧╱北縣報導〕國道新建工程局中山高速公路五股-楊梅段正徵收用地,其中台北縣五股鄉成泰路和登林路一帶,因部分房屋基地徵收面積過半,面臨「拆一半」窘境;國工局表示,將請土木技師鑑定建物結構和安全,若確定無法住人,才能決定是否全部徵收。
國工局計畫拓寬中山高五股楊梅路段,接續汐五高架段分散車流,以疏導台北至楊梅路段壅塞問題,目前正徵收用地,卻先引發民怨。
五股鄉德泰村長陳阿綿說,成泰路一段34巷及85巷近百戶被納入高速公路用地,因路線規劃,部分建物可能硬生生被拆掉一半,有的家裡沒了浴室、廚房或房間,剩一半的屋子要怎麼住人?
陳阿綿說,2個多月協調6次,國工局和縣府都沒有具體回應,根據縣府說法,徵地拆屋剩餘面積若超過6坪,屋主要自行申請鑑定,確認建築結構有疑慮,政府才會考慮一併徵收,根本是增加屋主負擔。
立委林淑芬昨天在德音活動中心舉辦協調會,現場民眾砲聲隆隆,痛罵國工局蠻橫、官僚,氣氛一度極尷尬,最後多位地方人士斡旋下,國工局承諾成立單一窗口接受陳情,並重新查估半拆房屋狀況。
國工局表示,用地徵收作業年底即可結束,拓寬工程則預計明年初動工,快的話民國101年底就能完成。
August 4,2009
【新聞稿】領有輔導金之國片「渺渺」,和中國一起打壓維吾爾族, 共同退出墨爾本影展?!
立委林淑芬要求,新聞局應立即追回該片之輔導金
近日正在澳洲舉辦的墨爾本影展,發生中國電影為抗議影展播放以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Rebiya Kadeer)為主角的紀錄片,而相繼退出影展的事件,而在這其中,赫然發現,號稱「國片」且領有新聞局輔導金的電影「渺渺」居然和中國電影同進退,也退出墨爾本影展。立委林淑芬對此問題表達嚴正的抗議,強烈譴責新聞局對此事件不聞不問,似乎默許「渺渺」片商的作為,林淑芬更進一步要求新聞局必須立即追回「渺渺」的400萬輔導金。
領有輔導金的「渺渺」,配合中國打壓維吾爾族,退出國際影展?!
林淑芬表示,7月24日在澳洲舉辦的墨爾本影展是南半球的電影盛會,而影展將於8月8日播映澳洲導演Jeff Daniels以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Rebiya Kadeer)為主角作品,《愛情的十個條件》的紀錄片,並邀請熱比婭為放映嘉賓,不料此舉引發中國強烈不滿。
林淑芬指出,中國先是透過外交管道,要求澳洲不得讓熱比婭入境,並向影展警告播放該影片的後果將不堪設想;另一方面,發動駭客攻擊影展訂票網頁,癱瘓影展的訂票系統。接著,此次參與墨爾本影展的中國電影全數退出影展,豈料,號稱台灣的國片「渺渺」,居然也宣布與中國同進退,退出墨爾本影展。
「渺渺」是台資?還是港資?
林淑芬表示,中國影片撤出墨爾本影展,是中國持續以政治力迫害維吾爾族向國際發聲的機會,而號稱「國片」、且領有2005年新聞局國片輔導金的「渺渺」居然配合演出,實在令人不可思議。而事件發生後,台灣駐澳代表處解釋,「渺渺」撤片完全是片商的決定與政府立場並無關連,強調「渺渺」是部「港資」電影,林淑芬質疑,為何新聞局的輔導金會補助給「港資」電影?
林淑芬進一步指出,依照新聞局公佈2005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明文規定「自製」拍片申請人資格,企畫案應以「中華民國國民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為申請人」,換言之,申請人必須是國內的製作公司,而「渺渺」的資金來自於「香港澤東電影公司」,但申請輔導金時卻是「台灣澤東電影公司」,顯而易見的,「台灣澤東電影公司」只是用來申請輔導金的空殼公司,主導權全數在香港澤東的手上,林淑芬質疑,依照如此的狀況,「渺渺」還能叫做「國片」嗎?還能申請輔導金嗎?
新聞局對「渺渺」事件不聞不問,是默許「渺渺」退出影展?!
林淑芬更指出,依照2005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領有輔導金的電影必須參加新聞局指定的影展,否則將追回全數輔導金,此次「渺渺」退出墨爾本影展,顯有違反此點之嫌,新聞局應出面處理。
林淑芬強調,「渺渺」在電影藝術上的成就應予肯定,但是,片商配合中國打壓維吾爾族而退出國際影展,此舉不僅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聲譽,更讓人對輔導金制度產生強烈的懷疑。而新聞局在此事發生後不聞不問,是否代表著馬政府對於此事也採取和中國同進退的態度?
林淑芬表示,在馬政府的主導下,未來勢必會有更多的港資和中資進入台灣搶食輔導金等政府資源,「渺渺」事件絕對不會只是個案,新聞局應趁此機會徹底檢討輔導金制度,並且防堵港資和中資,以防「渺渺」事件再度發生。
林淑芬具體提出幾點訴求:
1.新聞局應立即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渺渺」的片商之作為
2.新聞局應立即追回「渺渺」所領取之2005年國片輔導金400萬元
3.新聞局應徹底檢討輔導金制度,對港資及中資問題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剪報】北京政治杯葛墨爾本影展╱「渺渺」隨中撤展 我決追回輔導金
2009-08-04╱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曾韋禎、黃維助
〔記者曾韋禎、黃維助╱台北報導〕中國政府要求澳洲墨爾本影展撤除維吾爾人權鬥士熱比婭的紀錄片遭拒,憤而杯葛該影展,領有新聞局四百萬輔導金的影片「渺渺」也跟著退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要求新聞局追回輔導金,新聞局研究後,認定「渺渺」違約,決定追回輔導金。
電影處:未以台灣名義參展 違反合約規定
新聞局電影處長陳志寬回應,該片出資者包括中港台三方,由國際發行商以香港名義登記參展,台灣澤東電影公司雖然出資較少,但「渺渺」要退出事先並未被告知,令人遺憾;輔導金問題確有可檢討空間,未來會修正規定,研擬機制改善。
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昨晚受訪時進一步表示,新聞局當初與台灣澤東電影公司所簽訂的合約內容是,未來「渺渺」若參展,須以台灣名義。「渺渺」此次透過香港澤東電影公司參與墨爾本影展,顯已違反合約之規定,新聞局將依約取消其資格,並追回輔導金。
台灣澤東公司反嗆電影處「看清楚法令再說」
台灣澤東公司負責人陳寶旭表示,「渺渺」係以台港電影名義參展,與以往參加柏林和釜山影展的模式完全一樣,因為資金來自台港兩地,並沒有違反規定,不懂新聞局憑什麼撤銷輔導金,她要求副處長看清楚法令再發言。
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人員於七月初強硬施壓,要求影展負責人撤除澳洲導演丹尼爾斯(Jeff Daniels)執導,以熱比婭為主角的紀錄片「愛的十條件」(The 10 Conditions of Love),遭主辦單位拒絕。「河上的愛情」、「完美生活」、「上訪」等三部中國影片憤而主動退出影展,以示抗議。領有新聞局四百萬輔導金的影片「渺渺」,也宣示與中國同進退,立即退出影展。
面對外界的質疑,我駐澳代表處解釋,「渺渺」是港資電影,其退出影展是片商的決定,與政府立場無關。
林淑芬說,未來勢必有更多中港電影循此模式,來台搶食輔導金,傷害台灣製作公司權益;她要求新聞局應譴責「渺渺」片商配合中國打壓的作為,同時追回「渺渺」所領取的四百萬元國片輔導金,最後應徹底檢討輔導金制度,對中資、港資片商問題,提出因應對策。
【剪報】《渺渺》撤展 新聞局:追回輔導金
2009-08-04╱中國時報╱第A12版╱兩岸新聞╱仇佩芬
針對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參加墨爾本電影節的三部台灣電影配合大陸杯葛行動而撤展,其中包括新聞局國片輔導金電影《渺渺》;我方駐澳洲貿易處更撤銷對影展的商業贊助。新聞局表示,《渺渺》撤展行為涉及違約,將向發行商追回全額輔導金,並考慮修改國片輔導金的條文。
同時參展的另外兩部台灣影片《JOYCE AGAPE》及《THE PURSUITOF WHAT WAS》,新聞局轉述我駐澳代表處的查證結果,指這兩部紀錄片以個人名義參展,並沒有撤出。對於新華社的不實報導,我方將透過駐外單位以適當方式澄清。
傳出《渺渺》撤出影展時,新聞局電影處最初回應表示,《渺渺》由兩岸三地聯合拍攝,算是港資電影;這部電影的國際發行業務全數交由香港的FORTISSIMO公司負責,該公司決定配合抗議行動,新聞局只能尊重發行商的權益。
在立委提出質疑之後,新聞局立刻改口。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表示,《渺渺》是國片輔導金電影,當初新聞局與《渺渺》發行商簽有合約,規定領取輔導金的電影必須以台灣影片的名義參加國際影展,如果《渺渺》以香港電影名義參展又撤展,新聞局將依合約追回全額四百萬的輔導金。
在大陸新華社所發的新聞中,一律將撤展抗議說成「大陸、香港及台灣電影藝術家」的行動。田又安對此表示,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
對於新華社引述影展發言人說法,指台灣駐澳洲貿易代表處撤銷贊助一事,我駐墨爾本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贊助說法起因於去年代表處與影展主辦單位合作楊德昌紀念影展,十分成功,因此影展方面希望我方今年再次提供贊助。駐墨爾本辦事處澄清,由於對方沒有提出具體贊助計畫或贊助金額,因此今年應該只有掛名贊助,並不清楚新華社所謂「撤銷贊助」是什麼意思。
在我駐澳洲代表處的網站在廿八日發出新聞稿,對《渺渺》撤展表示「詫異與遺憾」。新聞稿說,藝術應該凌駕在政治議題之上,對於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杯葛國際影展的作法不能認同。
【剪報】《渺渺》迎合中國 退出澳洲影展
2009年08月04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近日在澳洲舉辦的墨爾本影展,因播放以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Rebiya Kadeer)為主角的紀錄片,引發中國電影相繼退出影展。綠委林淑芬昨指出,號稱國片、領新聞局輔導金四百萬元的電影《渺渺》,居然和中國一同退出影展,她指控,《渺渺》是港資電影,不符輔導金申請要件,應追回輔導金。
領新聞局輔導金
《渺渺》配合中國退展,新聞局昨晚還在狀況外,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說,台灣澤東公司稱《渺渺》是用香港名義參展,但依合約《渺渺》參加國際影展,須以台灣名義參展,否則就要繳回輔導金,實情如何,「還要再查一下。」
澤東電影台灣分公司表示:「《渺渺》國外代理的部分都交由Fortissmo公司處理,他們經評估才決定退出。」並強調《渺渺》只要參加影展,都是中港台一起掛名,沒特別以哪一方名義參加。
林淑芬說,撤片事件後,台灣駐澳代表處解釋,這是片商決定,與政府立場無關,並強調《渺渺》是港資電影。經她調查,《渺渺》資金來自香港澤東電影公司,但卻以台灣澤東電影公司申請輔導金。
【剪報】 國片渺渺配合中國退展?新聞局要查
2009-08-03╱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黃名璽、黃慧敏台北3日電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黃慧敏台北3日電)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輔導金電影「渺渺」配合中國打壓維吾爾族,退出墨爾本影展。新聞局電影處說,將請台灣製作公司說明,如果違反合約,將取消資格拿回輔導金。
林淑芬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正在澳洲舉辦的墨爾本影展,發生中國電影為抗議影展播放以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 (Rebiya Kadeer)為主角紀錄片,相繼退出影展事件,其中號稱「國片」且領有輔導金的電影「渺渺」,居然也退出影展,配合中國打壓維吾爾族。
林淑芬說,新聞局應立即追回「渺渺」新台幣400萬輔導金,強烈譴責「渺渺」片商作為,同時徹底檢討輔導金制度,對港資及中資問題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田又安表示,經過電影處調查,「渺渺」2005年曾獲得輔導金新台幣400萬元。依照輔導金合約書內容,獲得輔導金的影片必須以台灣名義參賽,違反規定者將依合約取消輔導金資格,並退回輔導金。
田又安表示,經查「渺渺」的製作公司澤東影業公司表示,「渺渺」海外行銷權交由香港的FORTISSIOMO處理,這次是以港片名義參加墨爾本影展。
電影處表示,因為此事,國片輔導金實施要點將更為嚴謹,近日將諮詢業界,檢討實施要點。
信義聯勤弊案再添一樁,我們得到什麼教訓?
因郵差受建商唆使竄改標書而鬧得沸沸揚揚的信義聯勤標售案,元利建設從新光人壽接手之後,竟然有能力讓國產局同意將道路用地變更成為綠地,原本依照都市計畫讓市民通行的巷道將無償地內化成為未來豪宅的後花園。以目前市價估計每坪四百零七萬元計,造成至少七億元以上的國庫損失,一旦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照案通過,將創下中央與地方政府官商勾結謀取國家資產的惡例。
信義聯勤這塊國有土地,二零零六年國產局以六十三億元標售予新光人壽,該公司閒置兩年未有任何開發利用計畫,轉手賣給元利建設及國泰建設一百零一億元,坐收土地暴利三十八億。這證明了政府收回閒置國有土地轉而標售的政策荒謬,以及賤賣國土之後造成的國庫損失。也就是說,這類屢創新高的土地標售價的消息,並不是國家資產經營管理有方,而是淪為建商哄抬價格的最佳宣傳廣告。地價炒高房價扶搖直上,每坪已經是兩百萬起跳,小市民只能壓得喘不過氣來,將來城市中心的精華區域只能被有錢人的豪宅佔領,房地產資本成為城市唯一的主人。
過去長期標售以及BOT公有土地的政策苦果,至今還未檢討改進,國際地產資本引發的金融海嘯教訓也尚未習得,今天馬政府更變本加厲地化身改名為都市更新和各種城市大型開發計畫,讓公有土地不須經過公開標售即可被開發商蠶食。以信義聯勤為例更是離譜,以「台北好好看」的名義,中央和地方聯手協助建商佔用公有道路用地,還進一步要變更成為豪宅的綠地後花園。相較於一般市井小民若佔用公有土地種菜或擺攤,可是立刻被國產局和警察以刑法竊佔罪起訴,面對建商如此地寬厚的政府和警察,不禁讓人懷疑背後的是否有官商勾結。翻開信義聯勤的歷史,政府賤賣國有財產在先,雙手奉送道路用地在後,連郵差都經不起土地炒作利益的誘惑犯案,一座豪宅誕生的過程,竟是如此臭不可聞。這正是國有財產管理政策的失敗,國有財產局的嚴重失職。
我們總以為「市場」是萬能的,對公眾百利而無一害,只要公開標售給財團建商,就可以提高國家資產經營管理的經濟效益,但以信義聯勤為例,私有化之後建商閒置兩年的利益不正是國庫的損失嗎?還有房價炒高,官商勾結的疑慮,整體社會都要為這塊公有土地的私有化付出極大的社會代價,實在得不償失。我們的財政部只把國家資產當成解決財政缺口的提款機,而國產局還不如建商財團懂得養地套利,更何況,政府並不是開發商,政府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而存在。
在國家與市場的兩個極端之間,我們應該以確保公眾利益不受損害為優先,建立公開透明的審議機制,擴大民主與社區參與監督,停止這類殺雞取卵式的國有土地標售政策。否則,即使建商找來國際建築大師再高明的豪宅建築設計,無法遮掩這類國有土地信義聯勤的弊案醜聞;政府政策積極助漲的房價,也無法帶給無殼蝸牛安居的快樂和幸福,只在乎城市表皮的光鮮亮麗和都市地價的數字增長,更無助於社會的進步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