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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4,2009

【剪報】 綠委:NCC應守立場 防單一資本壟斷言論

綠委:NCC應守立場 防單一資本壟斷言論

〔中央社〕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今天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決議附帶條款退讓,獨立性蕩然無存,呼籲謹守獨立機關立場,保障多元言論空間。

NCC昨天修正「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部分附帶條款,管制強度減弱。

林淑芬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NCC對媒體併購案及跨媒體、跨業經營決議,本來有加但書,但這幾天部分媒體反撲,且有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威脅要修法建立對NCC委員提出不信任案的機制,NCC竟退讓決議所做附帶條款。她說,本來NCC職責是落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現在是NCC被媒體管制。

林淑芬說,NCC拿掉若有陸資就撤照的條款,獨立性蕩然無存,是自失立場;且另有壹傳媒想要跨業到電視媒體,若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寬鬆,對壹傳媒要如何堅持?未來人民可能會失去言論多元空間,呼籲NCC堅守獨立機關立場。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說,NCC原來的主張是為避免中國大陸資金經營台灣媒體,避免單一資本壟斷言論市場,這是正確的,但有媒體用資本力量,大幅刊登廣告抗議NCC,是公器私用,她要求NCC勇敢走出民主國家正常的路,防止單一資本壟斷言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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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環委會將底泥納入土污法管制

環委會將底泥納入土污法管制

2009-06-04╱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台灣的底泥污染一直經普查及管制,長期危及食品及飲用水等民眾安全。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昨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修正草案,環保署未來將擬定「底泥品質標準(或指標)」,確保環境及民眾安全。

  土壤、水及底泥污染,都是台灣發展工業帶來的嚴重影響,但過去環署只針對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把關,底泥一直未納入法規管理。底泥是指沉積與地面水體底層的物質,這次修正草案中更明確定義底泥包括:「河川、溝渠、湖泊、水庫、埤塘、沼澤、溼地及港灣」。

  重金屬沉積底泥中

  過去環境意識不足,對工業污染把關不足,使得重工業污染物如戴奧辛、重金屬等物質累積在地下水或沉積在底泥中,最為人所知的底泥污染,包括台南中石化、二仁溪等案例。這些受工業污染的底泥多集中於西部,如環署曾針對桃園、台中、新竹及彰化4縣市進行調查,發現許多農地的底泥污染都相當嚴重。

  底泥污染包括重金屬銅、鉛、鋅、鉻、鎳等,通常在大雨或灌溉時溢流到農地,進一步造成農地污染;而如中石化的底泥案例即是鄰近居民的魚塭,其嚴重地步難以整治,居民無法生存。

  土污法去年已審議,但未納入底泥;今年經立委林淑芬爭取、環署調整,確立底泥將受管制及整治,不過法中不會訂定監測基準。環保署長沈世宏解釋,不訂監測基準不是標準不嚴,「而是底泥整治看的是健康風險評估。」

  污染後完全整治難

  前環評委員、環境法律師詹順貴說,有些底泥污染場址要完全整治成功很難,但不能因整治困難就閒置;整治底泥污染場址是希望若有開發需求,不要新找土地,而以開發需求的標準去使用有底泥污染的土地,因此才以健康風險評估為基準。

  值得一提的是,環署原本提出的修正草案中,要刪除原土污法第46條第3項「土地開發時須繳納整治基金規定」,但這次環署做了調整。詹順貴表示,污染場址原很難進行交易,整治完地價通常會爆漲,若有廠商要開發,利益本就該回歸政府,「否則就是暴利增值後讓給企業財團。」

  環署表示,原要刪掉此法是為吸引廠商投資,不過現已修改為「若開發行為人於整治計畫前提出開發就不受限」,讓開發業者承擔整治費用,詹順貴對此表示肯定,認為環署針對土污法修法很有誠意。

  不過,土污法修法昨天並未通過,因為僅林淑芬一人出席,環署只能就歧義部分尋得共識,希望共識確立後,衛環委員會能在這會期讓法案過關,畢竟法雖定了,底泥品質標準仍須經長時間普查才能訂定,土地及居民安全,不能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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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綠委:NCC應守立場 防單一資本壟斷言論

綠委:NCC應守立場 防單一資本壟斷言論

2009-06-04╱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4日電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4日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今天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決議附帶條款退讓,獨立性蕩然無存,呼籲謹守獨立機關立場,保障多元言論空間。

   NCC昨天修正「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部分附帶條款,管制強度減弱。

   林淑芬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NCC對媒體併購案及跨媒體、跨業經營決議,本來有加但書,但這幾天部分媒體反撲,且有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威脅要修法建立對 NCC委員提出不信任案的機制,NCC竟退讓決議所做附帶條款。她說,本來NCC職責是落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現在是NCC被媒體管制。

   林淑芬說,NCC拿掉若有陸資就撤照的條款,獨立性蕩然無存,是自失立場;且另有壹傳媒想要跨業到電視媒體,若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寬鬆,對壹傳媒要如何堅持?未來人民可能會失去言論多元空間,呼籲NCC堅守獨立機關立場。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說,NCC原來的主張是為避免中國大陸資金經營台灣媒體,避免單一資本壟斷言論市場,這是正確的,但有媒體用資本力量,大幅刊登廣告抗議NCC,是公器私用,她要求NCC勇敢走出民主國家正常的路,防止單一資本壟斷言論市場。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7:13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剪報】反陸資BOT 綠強力杯葛修法

反陸資BOT 綠強力杯葛修法

2009-05-26╱中國時報╱第A5版╱焦點新聞╱曾薏蘋、張舒婷

  立法院昨天審議「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以「反對把台灣BOT給中國」為由,霸占主席台,甚至跳上發言台強力杯葛;雖然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促參法草案與開放陸資無關,但民進黨依舊認為有賣台之嫌,委員會空轉一整天,一事無成,周三再審。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促參法草案,民進黨反對工程會將航空站、港埠、觀光遊憩等十一項公共工程開放由陸資BOT。民進黨更是有備而來,全數動員。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開放陸資來台爭議這麼大,公共工程委員會竟然無視在野黨的意見,根本沒有把交通委員會放在眼裡!「難道一定要把台灣賣給中國才甘願嗎?」

  她還說,日前曾舉辦幾次公聽會,但行政部門卻未因此修正,修正草案一字不改就送立院審議,公聽會變成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更痛批,航空站和港埠是一個國家的門戶,門戶大開,開放給中國BOT,根本等於把台灣便宜賣給中國,把台灣大門交給共產黨,海角七號電影曾說:「山也BOT,海也BOT」,而開放航空站和港埠,根本是「連台灣也BOT給中國」。

  國民黨立委也有人對工程會態度不以為然,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就說,這和中國不中國無關,是法案到底要放多寬、監督機制有無到位,否則放太寬無法掌控,抓太死人家不來,工程會也應該對公聽會專家學者意見修訂。

  政院工程會表示,陸資來台與否係由陸委會主管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該法授權經濟部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此辦法昨天已經政院審核通過,但敏感的開放項目,尚未核定。

  工程會也解釋,「國內空港、海港、觀光遊憩」這三大類公共建設均為現行促參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允許民間投資的「交通建設」範圍,並非本次修法將其新增納入。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7:09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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