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March 27,2009

【剪報】 觀音山隧道 擬禁駛油罐車

觀音山隧道 擬禁駛油罐車

2009-03-22╱自由時報╱第B05X版╱台北都會生活╱郭顏慧

  〔記者郭顏慧╱北縣報導〕開通2個月的省道台64線觀音山隧道,傳出交通部將回應民意,禁行油罐車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由台北港輸入油品的業者則擔心運輸成本大幅增加,也尋求管道希望翻案。

  順民意 擬禁行危險車輛

  省道台64線五股八里段1月初通車,除了大幅縮減新莊、五股和蘆洲等地往返八里路程,更重要的是,有助於台北港區內貨運業者降低運輸成本,以往運輸動線必須經由台15線,快則3、40分鐘才能轉接上國道一號,現在經由台64線,走過長約2.4公里的觀音山隧道,最快只須10幾分鐘就能抵達。

  正因為路程大幅縮短,大型車如拖板車、油罐車等車輛進出相當頻繁,引發當地民眾憂心。立委林淑芬說,有不少五股、八里等地民眾向她陳情,表示油罐車進出觀音山隧道皆未管制,隧道內消防設施也不完備,一旦油罐車在隧道內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後果恐不堪設想。

  公路等級 防火難媲美雪隧

  據了解,交通部對此陳情案相當重視,要求道路興建單位國工局在通往隧道的13處路口,豎立危險物品車輛禁駛標誌,並要求公路總局進行公告等法定程序。

  國工局副總工程司陳福安說,觀音山隧道消防設備相當完善,但畢竟屬公路隧道,加上礙於經費有限,防火建材規格和耐高溫程度當然無法媲美雪山隧道或八卦山隧道。

  他坦承,原先隧道設計僅考量到大型貨櫃車進出,並未將油罐車等車種納入其中,再者,台北港聯外道路還有省道台15線,縣道103及107線等路網,所以觀音山隧道並非必經之路,禁駛應不至於影響到業者運輸動線。

  公路總局第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段長陳俊堯則說,日前已接獲交通部口頭告知,要著手進行公告事宜,等到正式行文,才能確定是現在公告還是等公路總局正式接管後再公告禁駛。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3:22回應(1)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March 12,2009

【剪報】學產基金用途改 綠委批成政府金庫

學產基金用途改 綠委批成政府金庫

2009-03-12╱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曾韋禎、林曉雲

  〔記者曾韋禎、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公告修改「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讓學產基金年度剩餘不須再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且可用於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民進黨立委昨痛批,這是把救急、救窮用的學產基金充作政府小金庫,要求教育部撤回公告,並提案改該辦法為條例,讓立法院可監督學產基金,使其發揮應有之功能。

  教部:修法為增收益

  教育部昨則表示,依現行辦法,學產基金現金部分除依國庫法為存儲保管外,不得以他種方式為保管運用,但在通貨膨脹的壓力下,存款利息持續走低,才會修法欲增加收益,況且年度決算有剩餘也是供學產基金使用,不須繳回國庫。

  綠委:搶錢搶到窮學生身上

  立委林淑芬批,這個政府竟搶錢搶到窮學生身上。林淑芬指出,原為興學所設的學產基金,廢省後轉由教育部管理;其九十八年度預算,基金用途的五億五千萬元,就有四億五千萬用於獎助教育支出,協助弱勢學生。教育部卻在日前公告修改「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若於十二日前無其他意見,此項修正案逕自生效。

  林淑芬指出,教育部新增「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之規定,搶窮學生的錢去購買政府公債,她要求教育部立即撤銷公告,不能成為政府的小金庫。

  立委陳亭妃表示,原辦法規定,學產基金的年度結餘得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現卻改為以累積剩餘處理,等於是把所有結餘一律繳回國庫,已喪失原先設立基金專款專用的目的。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0:13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March 11,2009

【剪報】學產基金賸餘繳國庫?綠營:搶窮學生錢

學產基金賸餘繳國庫?綠營:搶窮學生錢

2009-03-11╱中央社╱國內國會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學產基金是用在弱勢學生急難救助,教育部日前卻公告將修正相關管理辦法,未來學產基金賸餘必須繳回國庫,不得再留置原基金,這根本是搶窮學生的錢。

    民進黨團副書記長林淑芬、黨籍立委陳亭妃、管碧玲、余政道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前人捐款捐地集資興學成立的學產基金,孳息是用在救助學生免於失學,但教育部3月2日卻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預告修正「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打算變更基金用途。

   陳亭妃指出,原本學產基金每年若有賸餘,都要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但管理辦法新修正條文卻改成「要以累積賸餘處理」,必須繳回國庫,不得留置原基金。

   余政道說,政府不能把學產基金當成行政院的小金庫,若賸餘款必須上繳國庫,就失去原先設立基金專款專用的目的。

   林淑芬說,基金管理條文還新增「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但現在政府舉債再舉債,政府公債已經沒人要買,政府此舉是連窮學生的錢都想搶。

   林淑芬指出,以學產基金98年度預算為例,基金用途新台幣5億5000餘萬元中,有4億5000餘萬元是用在獎助教育支出計畫,顯示基金主要用途是幫助弱勢學生;該管理辦法公告起10日內,若無人陳述意見,教育部即可逕行公佈執行,教育部應馬上撤下公告,為學生把關,而不是成為政府籌錢的工具。

   管碧玲表示,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屬行政規章,要修訂不必經立法院同意,黨團將提案把此管理「辦法」改成「條例」,希望立法院能將此案排上議程,以牽制教育部行動。

教育部預告修正「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點此可下載)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7:49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March 10,2009

【剪報】國人無力繳健保費 劉揆:政院會謀求解決

國人無力繳健保費 劉揆:政院會謀求解決

〔中央社〕失業率攀升,讓部分生活困難者無力繳交健保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已責成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提出辦法,會解決問題,但不一定是特赦,避免造成後遺症。

民進黨籍立委余政道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說,許多人沒有固定工作,沒有能力繳交健保費;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說,積欠健保費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8成以上都被強制移送到法院、扣款,這些都是弱勢中的最弱勢,能不能特赦?

劉兆玄表示,已責成衛生署及內政部就此問題提出辦法,雖不一定是全部赦免,但一定會解決問題,也會參考過去的作法。他說,也許沒有辦法一律特赦,避免造成後遺症。

衛生署長葉金川說,對於沒有錢繳費的人,現有各種機制可以避免他們喪失社會安全網的保護,但特赦是指不管有沒有錢都給予豁免,等於鼓勵大家不要繳,這樣的特赦是不公平的。


Posted by shufenlin at 21:59回應(2)引用(0)

【剪報】原住民文面翻譯錯誤 劉兆玄黃碧端道歉

原住民文面翻譯錯誤 劉兆玄黃碧端道歉

〔中央社〕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彙編的刊物將原住民的文面象徵翻譯為adultery(通姦);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說,這件事絕對是很嚴重的錯誤,「我們需要道歉」,主管單位也要立刻改進。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瑩昨天說,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彙編,去年12月出版的「跨越與連結--台灣與南島文化」,第24頁介紹文身與文面Tattoos,英文翻譯部分,將原本代表adult(成年)象徵的文面翻譯成adultery(通姦),嚴重污衊有文身、文面文化的泰雅族、賽德克、太魯閣等原住民族。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碧端於立法院答復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質詢時表示,確實是翻譯者犯了很嚴重的錯誤,非常遺憾,也對原住民同胞非常抱歉。


Posted by shufenlin at 21:56回應(0)引用(0)

March 9,2009

【剪報】 藍綠立委提案 擁外國居留權不得任公職

藍綠立委提案 擁外國居留權不得任公職

2009-03-07╱中央社╱國內國會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將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林淑芬等人皆提案修法增列「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

   公職擁有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議題,在總統大選前後紛擾不休,立法院將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國籍法僅規定,擁外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吳育昇、林淑芬、潘孟安都提案增列「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林淑芬與潘孟安還進一步將放棄外國籍及外國居留權的期限,由現行的就職日起1年內,縮短為半年。

   吳育昇提案說明指出,社會觀感認為既然要擔任公職,為何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更甚者會產生對國家忠誠的質疑,衍生困擾,為了避免社會疑慮,宜修法規範。

   潘孟安也認為,具他國永久居留權,有違政治誠信與對國家的忠誠義務,應比照納入國籍法不得擔任公職的規範。另外,9日將併案審查的還有民進黨籍立委薛凌所提增訂國籍法第6條之1修正草案,她指出,外國人辦理歸化須先取得放棄原有國籍的證明,使得優秀人才對台灣卻步,所以她提案對於「有重大殊勳或貢獻於中華民國者,或於國際間聲譽卓著者,內政部得提報行政院,經其核准,授予中華民國國籍,受贈者並得繼續保有其原國籍」。

   薛凌在提案說明指出,許多外國人長期定居台灣,對台灣的經濟發展、醫療照顧、新科技導入等有極大貢獻,對於這些優秀的外國籍人士,政府應給予高度肯定,並授予國籍的最高榮譽。

   國民黨團也提案修國籍法,將財力門檻排除於外籍配偶的歸化條件,不過,此案是總統馬英九就職前提出,內政部已在去年11月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條文,取消外籍配偶歸化財力證明的規定。980307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2:13回應(2)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March 5,2009

新留言板

因為舊留言板的留言過多,影響大家開啟瀏覽器的速度,所以我們新開了一個留言板,若要查看舊留言,請點選舊留言板1(2007.06.21~2008.04.18)舊留言板2(2008.04.18~2009.03.05)

◎留言板管理規則:

1.留言者若不想留下真實姓名,可匿名,但請留下可以聯絡的電子郵件信箱(或網址),以示負責。
2.留言內容生冷不忌,但切勿發表不實言論,或是作人身攻擊、毀謗。
3.違反以上兩點規則,本網頁管理者將會刪除留言,若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留言者自負。(留言者會留下IP位置)

4.垃圾留言、廣告留言(包含無法清楚確認者)將無條件刪除。

5.基於保護言論自由的民主精神,若非違反本板管理規則、相關法律條文之留言,本板將不會任意刪除之。但也希望留言者能秉持理性的立場發表言論。

註:若有陳情、服務案件,或其他相關問政資料欲提供,請透過電話聯絡。避免用留言的方式聯絡,這樣可能會失去處理的時效性,謝謝。


‧國會辦公室:02-23588186
‧蘆洲服務處:02-8285-6412

林淑芬立委辦公室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0:48回應(136)引用(0)

【剪報】農村綠美化列公建 綠委轟選前綁樁

農村綠美化列公建 綠委轟選前綁樁

2009-03-05╱自由時報╱第A02版╱焦點新聞╱邱燕玲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昨開始審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原本在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中規劃的「綠美化」工程,赫然出現在這筆特別預算案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無法源就先執行,根本是國民黨為年底縣市長選舉「提前綁樁!」

  農委會在計畫中並表示要蓋「簡易平面停車場」,林淑芬也質疑,「農村連農路都沒有,就急著想要蓋停車場」,根本就是政府部門空中畫大餅,純為花錢而花錢,「都市型的腦袋去為農民規劃不切實際的東西」,非農民本位需求。

  在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提出了「加速農村基礎建設計畫」,其中為推動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決定「鼓勵鄉鎮市公所、農會、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可提案申請工程經費在一百萬元以下的小型工程,辦理參與式改善宅院整體景觀、加強庭園的綠美化,農村社區依據生活需求採『僱工購料』方式辦理」。

  沒法源依據也沒評估 啟人疑竇

  林淑芬指出,這個「綠美化」工程是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內容,但尚未三讀通過,行政院卻先行編在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執行,沒有法源依據,也無評估計畫,讓人懷疑根本是為了年底縣市長選舉提前綁樁。

  她表示,行政部門號稱綠美化工程是由下而上的參與機制,但很容易可以綁住鄉鎮市公所及民代,這是國民黨老掉牙的綁樁手法,「這是該緊急花的錢嗎?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她強調,綠美化只是改善農民居住環境的景觀,但若房子漏水要修繕,卻得不到幫助,這真的是為農民著想嗎?

  民進黨團整理資料也發現,對照各縣市農戶數的經費比率,台南、雲林、嘉義三個民進黨執政的農業大縣,所分配到的上述相關經費比,竟是倒數第二、三、四名,預算配置明顯不公,罔顧農民權益。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0:11回應(1)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剪報】 劉內閣救經濟 搬14年前連內閣計畫充數

劉內閣救經濟 搬14年前連內閣計畫充數

2009-03-05╱自由時報╱第A02版╱焦點新聞╱施曉光、邱燕玲、陳梅英

  〔記者施曉光、邱燕玲、陳梅英╱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等聯席會昨天審查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民進黨強烈要求必須有預算細目,經建會竟搬來十四年前連戰內閣的舊計畫充數,遭到立委痛批。幾經協商,最後才在藍、綠營共同提案要求政院補齊資料後,加夜班審查,並將於今日續審。

  擴大公建預算沒細目 立委砲轟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管碧玲等人揚言,行政院必須今早九點前補足所有補助各縣市經費細目資料,黨團將「集中火力」針對細目內容嚴格監督;但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協商時明確表示,這兩天內提供有關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四百五十二億餘元的明細資料「有困難」,為今日議事投下變數。

  昨天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立委就質疑整份特別預算案南部只分到十九%、中部十四%,北部高達五十二%,且沒有明細資料,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明確資料後,官員才可上台報告。

  藍、綠提案補齊資料 加班夜審

  後來行政部門搬來兩大箱資料,卻被立委管碧玲、林淑芬發現,其中竟有八十四年捷運信義線等多年前的綜合規劃資料,兩人痛批政院「拿十四年前的舊計畫來救經濟」、「拿假資料當道具」,因此持續杯葛。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強調,排除中央統籌各縣市依評估分配的競爭性計畫,其實台中以北預算數佔總額五十四%,台中以南佔四十六%,南、北有很好的平衡性。至於將部份舊計畫列入這次的預算,是因為過去沒錢做,才利用這次特別預算執行。

  會議主席、立委賴士葆上午曾宣佈休息,陳添枝及各部會首長和民進黨立委協商,並同意接受綠營所提七點「要求行政院必須執行事項」,下午一度要恢復開會,但由於藍營沒立委參與協商,協商內容遭國民黨團幹部推翻,又引爆幾波藍、綠衝突。

  直到傍晚近六點,朝野才達成以共同提案解決爭議,並經表決漏夜開會。

  這份朝野共同提案內容包括行政院應提供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四百五十二億餘元明細資料;提出各縣市預算配置情形、分配原則及南北平衡辦法;提供各項計畫經濟效益及對社會安全、搶救弱勢的效益分析;補足就學安定計畫等。

  經建會說明 18項計畫具延續性

  對於綠委質疑十多年前舊案重提,經建會表示,六十四項計畫中,延續性計畫達十八項,佔二十八%,過去已編列公務預算辦理推動中,如台北捷運南港線東延段、機場捷運等,不算舊案。

  經建會表示,延續性計畫包括台北捷運南港線東延段、信義線、台鐵台南沙崙、新竹內灣支線、花東鐵路雙軌化與電氣化、台北縣特二號道路、高雄鐵路地下化、機場捷運、污水下水道建設共十八項。

  經建會說,是在符合下列幾項原則下,同意增編特別預算辦理:第一、計畫既有執行率佳,可配合提高執行容量;二、計畫有必要縮短期程;另外,具有必要性、急迫性及乘數效果者,例如具有經濟效果、所得效果及就業效果或是具提振景氣效果、但因預算不足需加速辦理者;屬愛台十二建設的指標性建設計畫等。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0:07回應(0)引用(0)【剪報】其他新聞露出

March 2,2009

三重蘆洲地區高壓電塔地下化辦理情形最新進度

三重蘆洲地區高壓電塔地下化辦理情形最新進度

各位關心三重蘆洲地區高壓電塔地下化辦理進度的朋友們,大家好:

淑芬曾於去年下旬召開公聽會,當時公聽會的結論為:捷運徐匯中學站與連接站都應盡速發包,解約與重新發包要在兩個月內完成,捷運徐匯中學站之電塔地下化預計在98年底可以完成所有土方建築,所有下地工程應在後年(99)年底完成。

為確定發包及下地工作日期是否如會議結論將如期完成,淑芬辦公室於日前特向台電去文要求函覆目前高壓電塔地下化最新辦理進度,台電函覆目前皆已完成發包工作,預計下地工作將會於99年底如期完成!





(點小圖可看大圖)

公文內容如下:
主旨:承 關心本公司三重蘆洲地區高壓電塔地下化辦理情形,敬復如說明,請 察照。
說明:
一、依據 貴辦公室98年2月17日立芬(國)字第2009021701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公司三重蘆洲地區架空輸電線路地下化案相關辦理情形謹分述如下:
(一)本案係於86年起配合都市計畫新闢道路時,列入本公司中長期下地計畫執行。
(二)下地區係由蘆洲變電所往集賢路淡水河方向,架空線路包括161KV 汐止~蘆洲線#48-1(改設#48-1 連接站)~#56、蘆洲~大同一、二路#1~#4、蘆洲~龍峒#1~#3、蘆洲~灰瑤紅、白線#1~#3及蘆洲~社子線#1~#3等線共14座鐵塔,本下地案土建部分均已發包完成,近日內將辦理開工M如工程順利預計98年底可完成所有土建工程,99年底可完成下地工作。
(三)另無法辦理下地路線係為蘆洲變電所往二重疏洪道方向架空線路(161 KV 東林~蘆洲線#17~#25、蘆洲~宏安線及蘆洲~化成線等),因中山二路至蘆洲變電所間路幅狹小無可供埋設路徑,須待台北縣政府市地重劃或新闢道路時配合埋設。
三、本公司業務荷承 關注,謹致謝忱。


Posted by shufenlin at 17:21回應(3)引用(0)【議題】北縣公共事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