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9,2008
【剪報】溫室氣體減量法完成一讀審查
2008-12-25╱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躺在立院近3年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昨天進行審查,環保團體一早在門口抗議,認為目前審查版本仍有諸多爭議,但與碳交易業者如台斯達克碳資產管理公司關係密切的立委鍾紹和,卻在爭議未決前,於衛環委員會連續安排兩個整天的審查,恐意圖強行闖關,要求鍾紹和退出審查。但鍾紹和依舊擔任主席、不准民間團體旁聽,也拒絕獨立媒體苦勞網記者陳乃瑋入內採訪。
溫減法等於空包彈
潘翰聲指出,溫減法在政黨輪替前就有「無減量目標」、「無部門減量時程」、「減量基準」、「充斥暴利的碳交易」、「淪為離島工業區的清潔發展機制」、「減量基金將成小金庫」等爭議,爭議息息相關。因目前審查版本無碳減量期程,也沒有罰則效能標準,只授權行政院訂定,「溫減法等於是空包彈」立委田秋菫助理翁敏皓說明,這種操作手法就是「空白授權」。當減量目標、時程與基準都沒標準,卻仍交由主管機關訂定,「跟沒有訂定是相同的」。爭議法條若不明確處理,將影響後續條款如碳交易等內容。
碳交易與碳無償核配是目前溫減法爭議最大的條文,因今年環署通過多項高污染、高耗能開發案,溫室氣體將成長 20%,污染由全民承擔。但目前法條卻容許污染產業在此法通過後可「無償碳核配」。無償碳核配是指現有污染廠商在溫減法通過後可免費拿到排放碳權,等於污染愈多的廠商將握有愈多碳交易權。
潘翰聲說,目前台灣前30大企業集團排放量佔工業部門9成,其中前3大為台電、中鋼與台塑,市場太小,不可能自己交易,否則等於沒有減量。而因台灣有外交困境,不在京都議定書簽署國內,因此碳交易可能有困難,立委徐少萍提出「兩岸清潔發展機制」,但立委林淑芬質疑,台灣已沒地種樹,到時恐怕是「污染在台灣、種樹在中國。」
此外,無償核配也將產生道德問題。潘翰聲表示:「企業實際排放可能是9百萬噸,但報稱有1千萬噸,在沒有公正的查驗機制下,這樣企業就多了1百萬噸的可排放量。」雖環保署聲稱溫減法是與國際接軌的標準,但歐盟執委會在今年5月進行公聽會後已決定未來的機制應採有償核配的方式,而核配金額則由拍賣方式進行,環保團體認為法條內容應修改,並將所得歸為國有,進行減量措施的改善。
完成審查爭議仍存在
不過,條文因爭議過大,在前幾次審查過程中幾乎一半以上做出保留決議。昨天雖完成一讀審查,針對保留條文重新討論,爭議仍舊存在,今天將繼續討論。民間團體擔心,目前立院審查溫減法的方式可能與日前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相同,「有爭議的就一直保留,到後來就併案!」併案後,就可能交付黨團協商,依目前立院規定,一個月內若無完成協商,將進行表決,到時候極可能在爭議未決前草率通過,呼籲立委不要通過沒有實質減量幫助的法案。
【剪報】公聽會檢討迫遷 要求重做環評
2008-12-25╱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樂生保留爭議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去年5月30號做出40棟保留、9棟拆遷重組的方案後,捷運局與北縣府便開始進行工程;但北縣府並未做出拆遷重組計畫,卻於12月3日在無公文的情況下迫遷拆遷重組院舍之一的貞德舍院民,引起社會譁然。立委林淑芬舉辦公聽會進行檢討,不過在捷運通車壓力下,北縣府的態度依舊強硬。
外界普遍認為樂生保留與捷運通車爭議獲得解決,其實不然。文化局在沒有詳細重組計畫下拆遷,古蹟可能不保。昨天青年樂生聯盟播放近日北縣文化局在樂生院的施工影片與照片,發現施工單位將拆遷重組院舍之一竹雅舍的屋瓦亂丟導致破碎。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林三加指出,新莊機廠開發案在民國84年通過環評,87年才獲開發許可、91年動工,「依環評法規定已超過3年未動工,要提差異分析」,但捷運局並未提出;加上文化局正進行拆遷重組工程,應屬獨立開發行為,「在環評與環差通過前,不應動工。」
台北縣文化局科長曾繼田坦承,建物拆下後無法立刻重組,未來將重組在樂生院後山,只是得做都市變更、水土保持整地,才能重組。曾繼田說,北縣府拆遷房舍,是為符合「捷運古蹟雙贏」,「重組沒有急迫性,但通車有。」他強調:「拆遷跟重組是兩回事。」
林三加認為,拆遷重組方案不應被切割,雖然環署表示捷運局雖經工程會決議後設計方案改變,但開發面積大幅縮小,無須重新環評;原環評內容原要拆除所有房舍,現在只拆15棟,與環評內容不衝突,只要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即可」。但林三加說,拆遷就是開發,執行單位是文化局,與當初提出新莊捷運機廠的開發單位捷運局不符;「變更內容對照表裡也說這裡有斷層、地下水等問題,會影響院民安全,這種重大影響,依環評法第16條之1,就應重新提出環評才對」。
【剪報】立委要求撤樂生圍籬 三方同意
2008-12-25╱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為加速捷運工程,捷運局強制迫遷拆遷重組院舍之一的貞德舍院民,並動用電鋸鋸開保留建物、將院舍斷水斷電、幾乎全院區架起圍籬,引發院民抗議「二次隔離」。立委林淑芬昨天召開公聽會要求撤除圍籬,北縣府、捷運局與樂生院方表示同意,今天將撤除,恢復院民與外界的聯繫。
樂生院民表示,目前新舊院區的便道尚未建好,院民全數遭迫遷,從舊院區到新院區得花上20分鍾,加上斷水斷電,晚間出入相當危險。樂生院方也未在舊院區設置24小時的醫護人員,沒有落實《漢生人權法案》保障內容。
公聽會前,捷運局、文化局與院方都對圍籬一事表示圍籬是「必要之惡」,要保障院民安全。但實際上圍籬僅造成院民出入不便,以及讓外界在樂生院經營的「樂生活文化園區」無法繼續。經林淑芬質疑後,捷運局北工處副處長方壯勵表示「不設圍籬也不影響捷運施工」、文化局與文建會表示「圍籬不影響建物重建」,反倒是樂生療養院長李乃樞一直堅持圍籬應該存在。
李乃樞先是說圍籬是為院民安全,但青年樂生聯盟李同學說,捷運局做為施工單位,有權維持院民安全,在樂生院施工與在一般民宅附近施工的道理是一樣的,但捷運局說不影響工區,顯然沒有架設必要。李同學說,圍籬擋住院民的出入道,新舊院區不通,院民醫療照護不便,絕對要撤。
青年樂生聯盟盧同學以院民阿標伯為例,因樂生療養院方撤除舊院區醫療設備,僅在一早派醫護人員花5分鍾換藥,以及在院民房舍放置緊急救護鈴。在院方幾乎不打掃舊院區時,阿標伯因清掃時跌倒無法爬起。在無醫護人員巡視的情況下,阿標伯只好拖著身軀與義肢,緩慢艱辛地爬回住處按緊急鈴,可是緊急鈴是壞的,阿標伯只好再爬出來,直到有其他院民發現,通知院方將阿標伯送至新院區診治。
林淑芬認為,圍籬既然沒有存在必要,應立刻撤除。樂生療養院方表示將著手進行,林淑芬強調:「如果不拆,我就帶人去拆!」林淑芬要求院方依法行政,與捷運局溝通以最快速度搭建新舊院區的便橋,落實院民的醫療權益跟安養權益;在舊院區的簡易醫護站至少要有充足的行政跟一名24小時的醫事人員,同時應該立刻恢復水電供應,還給院民正常生活。
December 22,2008
【剪報】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綠委批違憲
2008-12-22╱自由時報╱第A06版╱財經綜合╱邱燕玲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已初審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於草案對於有異議的農民毫無處理機制,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此法「比共產黨還要極權」!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說,此法部分條文強制分配人民財產,有違憲之虞,黨團將提對案、印製說帖下鄉宣傳,請社會正視關注。
林淑芬指出,此條例草案相當離譜,農民有可能未被徵詢意見,自己的農地就被畫進「再生區」,被強制徵收重劃,如果此再生區中的五分之三的農民都同意,就算你反對沒用。
黨團將提對案
林淑芬說,如果農民家被圈地後「幸運」不必拆除,但若房屋外觀「有礙整體景觀」,且限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還會逕自幫你「美化」,但這所謂的「美化」不是幫你把房子內部整修好,只是外觀的修繕,甚至還要由農民自己付錢。
林淑芬痛批,農民若有錢,會放任自己家的外觀簡陋嗎?此草案根本是欺負貧窮的小農!且未來要把農地畫為再生區,將讓有勢力的黑道、財團介入,一般農民根本無力為自己爭取權益。
立委田秋堇憂心忡忡表示,可以預見未來黑道將回流農村,一半農地變建地,農村及農地將有不可逆的傷害;她認為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根本擋不住此案,呼籲關切此案的學者專家、團體站出來表達意見。
非反對農村改建
潘孟安指出,民進黨精神上不反對農村改建,但此法部分條文強制分配人民財產,恐有違憲之虞,且現行已有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等法,實在沒有必要另立特別法;此法茲事體大,黨團已請黨中央提出對案,以便議事攻防時清楚表達黨團立場,並將印製說帖下鄉宣傳。
December 18,2008
農村再生條例 滅農三部曲 ——農民土地沒了,家被拆了,還要繳錢負債
--農民土地沒了,家被拆了,還要繳錢負債

目前行政院提出,已進行一讀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美其名「再生」,完全沒有農業政策,實則進行滅農計畫。
對於農民來說,若不巧,你家有一小塊農地,有一間三合院,啊,竟然沒被徵詢意見,就被劃入「再生區」內。完了,依行政院版本的農村再生條例,你家的農地及住家,都要被迫強制「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若不從,沒有用,因為依法,你縱使和其他五分之二的土地所有權人都反對,一樣沒有用(第二十六條)。
問題是,主管機關如何圈、怎麼圈,都沒有限制,他可以圈大範圍的公有土地及台糖用地,然後把小農地及農宅,圈入其內。如此,連二十六條的規定都形同虛設,因為在這款圈地架構下,小農一開始就注定被「整合」,不僅被強徵農地,農宅也可能因為有違「整體計畫」而被拆除。
更甚者,當你的農地被徵收、你的家被拆了,你還要支付主管機關「整備費用」(第二十七條)。因為,主管機關說,這樣的圈地、「整備」,是讓土地所有權人「受益」,所以由「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開發費用。農民可用分配到的土地「折價抵付」,但若土地面積很小,根本不夠抵付,還要現金繳納。
等於是,農民被強徵了土地、拆掉了家,還要繳錢出去。另外,若「好運」,在這圈地規劃中,你家不列入拆除的範圍,可是,依第三十一條規定,屬於「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主管機關「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改善」。若未「屆期改善者」,「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但不是幫你把房子內部整修好,讓你住得不會漏雨,而是「以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者為限」(第十三條),來做修繕。被強迫修好了,「美化」了,不好意思,農人還要負擔「美化」所需的費用,繳錢出去,若無力繳納,還會被依法強制執行,查扣財產。這無異是透過「再生」之名,全面欺負全台灣生活困苦的農人。
農村再生條例是典型的「滅農條例」,且不只滅農,依這法,中央主管機關及所謂的地方組織團體,更可以將公有土地、農漁會的土地、台糖的土地,通通納入所謂的「再生區」內。
一旦被納入「再生區」內,只要依據「再生計畫」,就可以按「圈地圖」,這裡變更為建地、那裡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那裡又變成綠美化用地等等。不需要依據現行法律對於變更的規定與程序,也完全沒有環評的機制。若農民或團體,對於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第十條)所公佈的「圈地圖」,表示不妥,例如,發現這張圖內,原本農民耕作的農地通通變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也只能「提供意見」(第二十三條),僅供「參考」(第十條)。
而且,依都市計畫法來說,「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佈及實施」,至少還有一定的規範,但對於農村及其周邊的「圈地計畫」,依法--依農村再生條例法--根本沒有規範。
我們做為農家子弟、作為農運團體、以及農業的相關研究者,在此,表達最沈重的抗議,並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農村再生條例,同時,提出真正符合農民、農村、農業的產業政策與法律,而不是假「再生」之名,行開發之實,編列二千億進行滅農並奪地的計畫。
December 11,2008
【剪報】藍委干預公視預算 綠委批馬上伸黑手
2008-12-11╱自由時報╱第A10版╱生活新聞╱邱燕玲
〔記者邱燕玲、林毅璋、黃維助、林嘉琪、黃以敬、陳尹宗╱綜合報導〕立法院教育、內政等委員會通過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要求公共電視等公廣集團所有製播經費必須送交立法院同意後才能動支,昨天受到民進黨團痛批「國民黨用政治黑手干預媒體自由」,新聞局也扮白臉不反抗,嚴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
藍委稱落實監督
林益世強調,決議只是要求各部會要落實預算執行的監督責任,並非干預新聞自由;另公視接受客委會及僑委會所屬的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委託製播節目,但這兩家電視台都抗議公視未協助宣導政務,他才提案增加公視董事席次。
新聞局長史亞平也強調,先前才陪公視赴立院協商公視預算遭凍結案,新聞局該協助時一定會提供協助,不會袖手旁觀;但她也說,公視以登廣告的方式對抗立法院,值得商榷。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媒體獨立在五二○後消失殆盡,公視遭到國民黨立委壓制,包括製播經費如何用,都必須送立法院同意才能動支,還要求所有公視購買的節目都要送到立法院核備,「這是一言堂嗎?太上皇是誰?就是馬英九!」馬英九怕民調太差,所以才要把手伸進媒體做美化修飾。
立委林淑芬說,公視是屬於人民與國家的電視台,並不屬於執政的當權者,公共電視董事增加席次,就是要讓不聽話的聲音變小,審查製播經費乖乖聽話就給預算,不乖就不給。
公視愁沒錢付戲約 得背法律責任
對於公視今年下半年預算四點五億尚未解凍,明年預算又遭立委限制,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昨激動地說:「明年內部預算怎麼編列?節目該不該簽約?有些戲簽了約但錢付不出來,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公視工會則強調,立院凍結預算及干預明年度預算,勢將違反公共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對公視未來發展有不利影響,但同時也提出重修「公廣法」,免得公視永遠定位不清,問題一樣會存在。
台灣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昨日紛紛聲明譴責,要求立委撤案,否則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馬政府不應坐視台灣的新聞自主權被政治人物傷害!
【剪報】藍委:公視拿錢 怎可不辦事
2008-12-11╱聯合報╱第08版╱話題╱記者李祖舜、林河名、李順德∕台北報導
公視前天刊登廣告抨擊立院委員會的決議讓政府介入公視運作,侵害媒體獨立自主。國民黨團昨天表示,原委會、客委會及僑委會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相關製播經費並非公視預算,立法院當然有權要求行政院部會落實預算執行。
史亞平昨天表示,新聞局對公視預算遭凍結,不僅沒袖手旁觀,還曾陪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到立院協調,協助爭取預算解凍。如果今年度終了,公視預算還沒法動支,新聞局將儘速與主計處研處最妥適的處理方式。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陳亭妃則聯手痛批國民黨,「伸出政治黑手,干預新聞自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指出,立法院是針對僑委會、原民會與客委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金額審查與監督,並非針對製播節目內容,但公視簡直把原民台、客家台與宏觀衛視當成公視成員,把這三個部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當成自己的預算,拿了錢還不甩出錢部會指定的政策宣導節目,並且反過來誣指政府介入媒體。
【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指出立院就算凍結公視四點五億預算,公視目前還有現餘款可供使用,昨天公視副總郭至楨表示:「公視的確是有這筆款項,但扣除人事支出,加上公視節目製作品質要求高於商業電視台,成本相對也高出許多。而且剩餘的錢是專款專用,根本不能動。」
December 1,2008
【剪報】民進黨團質疑貓纜決策 籲特偵組主動偵查
[剪報]民進黨團質疑貓纜決策 籲特偵組主動偵查
2008-12-01╱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指出,台北市政府興建貓空纜車之初,稱這是「機械式遊樂設施」,規避法令監督,現在貓纜工程出現瑕疵,特偵組及監察院都應該主動偵查。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管碧玲、立委葉宜津、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質疑貓纜興建決策過程有瑕疵。
管碧玲指出,貓纜在民國94年11月動工,台北市工務局12月28日對建築師事務所發公文,指纜車是「機械式遊樂設施」,可以排除建築法規、不需申請使用許可、免辦建照及雜項執照,但95年3月2日台北市交通局又把貓纜定位為大眾運輸系統,前後3個月說法不同,監察院應追查公文來源。
葉宜津說,特偵組不該只是「扁偵組」,貓纜花了新台幣14億元,營運僅1年3個月,現在已經停駛兩個月,究竟是何原因造成貓纜弊端,特偵組應主動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