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1,2006

【剪報】綠委批產假薪資福利政策 大騙局

2006-08-11╱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孫麗菁  
綠委批產假薪資福利政策 大騙局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日前行政院勞委會邀集產官學界代表針對有關修訂生育給付等問題進行會商;會中達成原由資方負擔產假薪資,將改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但是產假薪資改由勞保給付是老闆付?還是勞工付?對此,女綠委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此舉未能實際解決女性勞工在懷孕時,可能遭到惡意解雇的問題。

因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強調,假如該筆費用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其增加的龐大經費勢必導致勞保費率必須調漲,此舉形同政府幫助財團卸責,卻要由全體勞工買單的不負責政策。因此,她要求勞委會必須將產假薪資改由勞保給付後,其所增加的龐大經費應由資方承擔,同時研議增加女性勞動者就業保障具體方案,以確保女性勞動者的就業權益。

林淑芬說明,根據她預估,勞保基金將增加一百一十億元支出,導致勞保費率調漲,最後還是由全體勞工買單,所謂的產假薪資福利政策,只是一場大騙局。

她質疑,勞保基金是全體勞工繳納的保險金,等於是勞工自己儲蓄的錢,勞委會成為最大的保險公司,讓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的產假薪資,改由勞工自行負擔,勞委會完全是站在資方立場考量,這算哪門子的福利政策?

林淑芬表示,勞委會表示勞保基金支付產假薪資大約五十億元,只會增加勞保費率約百分之零點二,也是騙局一場。若以每年二十萬名產婦,每人支付兩個月薪資,就需要近八十億元,加上生育津貼三十億元,勞保基金支出高達一百一十億元,勞保費率增加百分之一,還是要由全體勞工買單。

林淑芬認為,現行勞保費率中,職災費率、積欠工資代償基金都是由資方全額負擔,因此,產假薪資由雇主全額撥付至勞保基金,絕對可行,如此更能達到雇主共同保險的效益,分擔女性勞工產假薪資費用。

勞保局勞保處副處長石發基說,由勞保基金支付產假薪資是許多婦女團體所提出的建議,且產假薪資屬於社會保險制度的概念,雇主每個月已支付百分之七十的勞保費,不能再要求雇主全額負擔產假薪資。


Posted by shufenlin at 樂多Roodo! │10:35 │回應(0)引用(0)【議題】婦女╱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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