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1,2006
【剪報】有薪產假勞保埋單 立委批騙局
有薪產假勞保埋單 立委批騙局
行政院勞委會依據經續會結論,邀集產官學界代表針對修訂生育給付等問題進行會商,做出「雇主負擔的薪資產假改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結論,立委林淑芬昨日召開記者會,嚴正抨擊:「這是一場騙局!」
違背公平正義原則
林淑芬指出,各地方政府兩性平等委員會的申訴案件中,懷孕歧視案件數總名列前矛;雖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動者的產假薪資需由雇主支付,「但女性勞動者往往擔心領取產假薪資及放假後就遭解雇,不敢要求應得的權益!」
林淑芬說,勞委會估算,若由勞保基金支付產假薪資,約需50億元,折合勞保費率約為0.2%,「但每年產婦約有20萬人,平均薪資3萬元估算,至少需要80億,還不包括生產津貼,這個數字根本就在說謊!」
林淑芬氣憤地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勞委會提出的辦法根本是剝削勞工,「為了因應勞保基金不足,調漲保費勢在必行」。她指出,就算產假薪資比照勞保給付計算,無論女性勞動者的薪資原本多少,最終只能拿到勞保最高投保薪資4萬3千9百元。林淑芬進一步說明,這種作法違背公平正義原則,「勞委會變成最大保險公司!」
一名懷孕的女性勞動者更質疑:「這跟在私人保險公司投保有何不同?」勞保基金本來就是勞工自己所繳納的,「我若20歲開始工作、開始給付勞保,卻到生產時才能開始領這筆錢,並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工作對待,勞委會究竟為勞工做了什麼!」
法令無法落實
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石發基表示,勞委會提出這項做法,主要是因為法令無法落實,「而且這想法是婦女團體提出的,可讓不受勞基法保障的女性勞工也受益」。石發基進一步說明,勞委會絕對沒有規避責任,「若提高勞保費率,資方一樣要支付70%,而且政府也有支出」。
但林淑芬對此說法仍相當不滿,直問:「究竟是社會保險還是社會福利?」她指出,勞委會的做法是在替資方省錢,全國產業總公會在經續會中也不替此政策背書。「況且勞基法本就規定全由資方給付、不可開除員工,社會層面無法執行,卻拿勞工開刀!」
石發基表示,資方「油條」的狀況勞委會一直想辦法解決,「這是全世界的共同問題」。他認為這是制度面問題,「每一種制度都有利弊,看怎麼思考而已!」
應照勞方薪資發放
林淑芬認為,勞委會應該更積極,除了依勞基法與兩性平等法積極執法外,若真要推行此項政策,這筆錢仍應由雇主負擔。「雇主應繳交產假薪資費用於勞保基金中,再由勞保直接發放給女性勞動者」。如此一來,雇主可共同分擔風險,女性勞動者也不必直接面對雇主。
她進一步表示,產假薪資也不應受勞保最高投保薪資限制,而應按照勞方實際薪資發放。林淑芬強調,勞委會應研擬增加女性就業保障的就業方案,而不是配合財團需要,她表示會強力阻擋修法,拒絕勞委會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