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8,2006
【剪報】綠委批太管處涉圖利財團
2006-06-08╱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吳玲瑜
綠委批太管處涉圖利財團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表示,天祥遊憩區BOT案雖已於日前停辦,但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涉嫌圖利財團,允諾不需環境評估、取得非開發區的溫泉資源等違法行為,應追究後續責任。太管處處長黃文卿表示,BOT案議約過程雙方皆有律師在場,絕對是依法辦理。
林淑芬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太管處對外宣稱因外界誤解,已於五月十八日宣布停止天祥遊憩區BOT案,但太管處與天祥晶華集團議約過程,涉及違反國家公園法、環境評估法、溫泉法等,卻無人追究責任。
她說,黃文卿無視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育的宗旨,允諾協助業者開發並取得不在BOT範圍內的台八線一六八K處溫泉水源,且同意業者一點七四公頃的別墅旅館開發案不需環境影響評估,加上編列預算替業者購買開發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涉嫌圖利財團。
她又說,若非立委及民間團體的監督,天祥晶華恐怕早已簽下投資開發合約,在得知太管處的承諾涉嫌違法,無法履行,業者經重新評估後,因開發成本遽增,故主動要求解除合約。
黃文卿表示,與天祥晶華議約過程雙方皆有律師在場,一切依法辦理,當發現協議內容違反法令規定時,已告知業者,並同意終止合約。
林淑芬表示,太魯閣國家公園今年度營建工程預算約新台幣兩億多元,佔全部預算百分之五十七,保育預算一千四百二十萬,僅佔全部預算百分之二點七,國家公園不應把生態當作商品,大量興建遊憩區及步道,諷刺地成為保育的最大殺手。
她還說,太魯閣國家公園違法破壞生態開發案不只一樁,還有布洛灣OT案,太管處將國家級步道納入民間業者的經營範圍;閤口台地多功能活動中心新建工程,預算金額只有三千萬元,但決標金額卻達四千六百五十八萬元,太管處明顯違反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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