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2006

[轉載] 228為何大屠殺?滅口!

228為何大屠殺?滅口!
沈建德
2003.02.27

一般以為,二二八的起因是社會、文化,或族群的關係,但這是表相。本人經十多年的研究比對,發現,二次大戰期間,國際承諾戰後台灣獨立,中華民國也是簽字國之一。中國簽了字以後,再看到美國的調查,才知道台灣被日本建設得很繁榮富庶,是一塊大肥肉,於是心存不良。可是字已經簽了,不能反悔,只好竊佔,為了竊據台灣,授命陳儀,製造機會,剷除台灣菁英份子,防止他們根據國際協定,依法要求獨立,這樣,才能安穩統治。

結論是,中華民國刻意製造二二八,以槍托撞擊賣私煙的婦人陳江邁頭部流血,只不過是它「摧台青」、竊據台灣劇本中小小的插曲!社會、文化或族群是小問題,無須小題大作。對照二次大戰期間,國際上對台灣所有的承諾就知道。

(一)1941年8月14曰的大西洋憲章:美英聲明無擴張領土的野心、兼併領土必須得到對方同意、要恢復被壓迫民族(例如台澎)的主權與自治等。有四十五國簽字追認,寫在聯合國宣言(1942.1.1)上,中華民國也簽了字。

可是,蔣介石違反自己簽了字的大西洋憲章和聯合國宣言,發動二二八大屠殺,將全台菁英一網打盡,使台灣無人帶領獨立運動。死裏逃生者,不敢再談政治。終於,連台灣人也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認賊作父,二二八烈士淚灑九泉。

(二)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7條的規定是:確認同年二月由英美蘇做成的雅爾達議定書,決定由日義等敵國分離的殖民地交由聯合國託管。依照這個原則,戰後台澎應交由聯合國託管;而憲章第76條的規定是,託管的目的是讓託管地區自組政府、獨立。據此,台澎應交由聯合國託管,之後獨立。台灣人就是不知向聯合國要求獨立才被屠殺。相關史實如下:

 (A)二二八暗殺名單早已擬好:二次戰後,中華民國奉聯合國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來台接受曰本投降,受降之後就須撤軍回國,依憲章讓台灣獨立,但中華民國暗圖據為己有。為防止台灣依聯合國憲章獨立,來台前就擬好暗殺名單,台灣最重要的人物一百五十人均名列其中,這些人就是陳儀來台時,到松山機場內迎接他的那批人。後來二二八事件發生,蔣介石令陳儀趁機將迎接他的人殺掉,不留痕跡,連在機場外迎接他的學生、老師都是屠殺對象,並擴大到全台灣,凡學歷在高中以上的都是屠殺的對象,因恐知識份子起來反抗竊據台灣的外來政權。中國國民黨的御用學者,稱二二八大屠殺係亂兵所為,目的在為中華民國脫罪。

 (B)二二八前台灣人不知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二二八事件發生前數日,台灣民眾向美國領事館請願,要求轉知麥克阿瑟,廢除「開羅宣言」。當時的美國駐台副領事喬治柯爾證實確有此事。由此可知,當時台灣人不知道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其實,到現在也還不知道),也不知道「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不知道中華民國係竊據台灣,因此不懷疑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約合法性。可悲的是,現在民進黨執政了,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的歷史課本,還在教學生,「開羅宣言決定,由日本佔去的中國領土台灣、澎湖,歸還中國(或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授中國犯台以口實。台海若有戰爭,台灣的歷史課本要負絕對的責任,黃榮村、陳水扁不能免責。

(三)二二八台灣人要求獨立,中華民國害怕成為國際事件: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法律上台灣雖尚未從日本分離,但台灣人不知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只零零星星的要求獨立,力道不強。然而這種要求,和聯合國憲章第77、76條的規定若符合節,使二二八的本質超越內政,成為國際事件。例如:

 (A)何漢文著《台灣二二八事件見聞記》:1947年3月4日,花蓮縣花崗山群眾大會,高喊「台灣獨立」。

 (B)馬起華著《二二八事件日誌》:1947年3月5日,「台灣民主同盟」散發傳單,強烈要求「台灣國際共管」。

 (C)蘇僧、郭建成著《拂去歷史明鏡中的塵埃」:1947年3月5日,《台灣自治青年同盟》主張「台灣高度自治」。

很不幸,台灣人因不知台獨乃國際承諾,並未請求履約,甚至時到今日還以為台灣是「地位未定」,以致聯合國袖手旁觀。更不幸的是,目前已因台灣人長期自認是中華民國,而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

(四)二二八前十八天,殖民地獨立已開始落實,中華民國有急迫感:1947年2月10日同盟國對義大利和約簽字,義大利放棄殖民地利比亞、索馬利蘭等(這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上放棄台灣的用字相同),讓它們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條,託管、自組政府、獨立,立即執行!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依憲章當然可援例獨立,中華民國害怕失去到手的肥肉,於是提早執行屠殺計劃。因此,當1951年9月8日的舊金山和約簽字時,台灣無力獨立,因菁英大量被殺。現雖已由台灣人掌權,但還不敢「依法」獨立,真是可悲。

(五)決定二二八烈士的命運的二十天。聯合國憲章應允台灣獨立,中華民國簽字承認,這也可從蔣介石一度猶豫不願派兵台灣的事實看出。1945年8月12 日,日本同意投降,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同中國戰區總司令蔣介石下達第一號命令,要他派兵在中國、到北越、台灣,接受日軍投降,蔣介石承認在案。

然因早在同年的6月26日,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條已通過台灣獨立,中美都是簽字國,因此蔣介石接到麥帥帥令時,並不準備來台受降,以免白忙,證據是1945年8月15日他所核定公佈的,各地受降軍事長官表,共有十五個受降區,有北越、有香港,但是沒有台灣。

可是經過中國先遣人員調查,併吞北越和香港有困難,併吞台灣容易。中國當時雖無渡海工具,但美軍承諾載運中國兵渡海來台。故,1945年9月4日蔣介石再發佈的受降表,台灣就被列為十七受降區。台灣從「未被列入受降」,到「被列為受降區」,顯示蔣介石已完成殺人滅口霸佔台灣的計劃,二二八烈士的命運,在短短的二十天就決定了!美國是共犯。

(六)二二八美國是共犯!美國在1943年的開羅會議前,和蔣介石達成暗盤交易,約定羅斯福在開羅會議贊成台灣歸中國,到手之後,台灣成為中國領土,中國同意美國使用台灣做為軍事基地。然因邱吉爾堅決反對,羅斯福倒戈,致蔣介石未能如願。戰爭結束,台灣人認賊作父,認中國為祖國,給中國據台絕佳的機會。

不能忘情台灣的美國,在1945年8月蔣介石猶豫來不來台受降時,本可取而代之來台受降,但投鼠忌器,遂以提供渡海工具向蔣介石試探,蔣大喜,雙方一拍即合,恢復開羅會議前之約定,中國分得台灣主權,而美國得到台灣的使用權。所以,當1947年蔣介石發動二二八,像殺豬一樣的屠殺台灣菁英和民眾時,美國訓令其駐台領事,不得多管閒事。喬治柯爾的《被出賣的台灣》,也記載了這一段。美國既不干涉中國屠殺台灣人,中國兵就放膽的濫殺台灣人,見人就殺,不管是老人或小孩,屍體堆積如山血流成河,慘不忍睹。

反觀同在蔣介石受降區的北越。它由中華民國的盧漢受降,起初想佔據統治,因胡志明抵抗,而乖乖的遵照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受降之後撤軍回中國。當時胡志明只有六百枝槍就使中國知難而退,若二二八時中國沒有美國撐腰運補渡過台灣海峽,台灣老早就依聯合國憲章獨立了。現在,我們應該要求美國賠償,要求美國譴責中國的「一中白皮書」為侵略,要求美國通過「台灣安全加強法」,並且要求美國回歸聯合國憲章支持台灣獨立。這樣,才算為二二八犧牲的台灣人討回公道。


Posted by showourtaiwan at 樂多Roodo! │18:41 │回應(7)引用(0)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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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希望大家重視沈博士見解積極援引國際程序並進行完成國內意志程序徹底解決畢此一役
不管是否有持未定論者為免失之依賴與消極
自我決定當然是天經地義
只有自我意志堅強展現完備即使無人相助也要自力擔負何況自助人助
Posted by kufao at April 20,2006 17:49
即使是將臨盆的新生兒也要護衛其充分的臨在
何況既存的當然主體在威脅中更要捍衛尊嚴地確立
姑不論過去如何
究竟現在該如何
未來才可能如何
這是我們在這時代當下無可推卸之責
何況前史斑斑先賢血跡未乾
Posted by kufao at April 20,2006 18:18
何以殖民史頁於台灣始終替換不斷
只因一向缺乏國際法人程序的建國
即使自然條件與狀態都充分地具足
也仍未能入列國際遵守的成文秩序
Posted by kufao at April 20,2006 19:17
228為何大屠殺?滅口!
是試圖永絕後患的中國式滅絕
我所知的至少鎖定了:
文化風骨人士:有反抗意願影響力如文協成員
日軍培訓人員:有對抗技能如海軍工事學校生
上列兩種因家族多人陷入故較為知悉
其餘尚請瞭解者提供
加上緊接的各期恐怖與鉗制及教育毒化
中國之惡毒果然是世紀夢魘
Posted by kufao at April 24,2006 05:33
台灣人不知道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其實,到現在也還不知道),也不知道「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不知道中華民國係竊據台灣,因此不懷疑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約合法性。可悲的是,現在民進黨執政了,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的歷史課本,還在教學生,「開羅宣言決定,由日本佔去的中國領土台灣、澎湖,歸還中國(或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授中國犯台以口實。台海若有戰爭,台灣的歷史課本要負絕對的責任,黃榮村、陳水扁不能免責。
懇請現在的執政者要本乎愛台灣的良心,將此事亡羊補牢,早日教導台灣人民認清事實。並請執政者朝著獨立建國之路前進,大步前進!!
Posted by mickeyoo-lin at May 28,2006 18:37
Why don't you sent a copy to your president.
It seems that most of them(In the green party)are canny politicians. It makes us feel really sad here.
Posted by tom liu at September 25,2006 17:29

台南市長榮路五段
大光教會學習詐騙婚友社找槍手騙取感情
並採取網路報名騙取更多不知情的人
各位願意被大光教會當狗耍嗎?


您只要在網站上打上[大光教會]就可以找到
首頁有報名[單身派對]
但那個只是他們用來找
還沒有入基督教的人或是別的宗教信徒所設的陷阱
報名的大多數都是教會的人,
原本教會的人,我都還可接受!
最可惡的是,他們目的是要你入教

原本,
我還希望先從普通朋友開始,再慢慢打動對方
但是,
等到你加入教會小組後,
對方認定手段以達到就不再理你了!
原來這就是目的,而且對方已經訂婚了!!
大光教會自己也向我承認他們目的只為了要吸收信徒罷了,
因為,教會預定在今年底一定要曾經到一倍,甚至於邁向千人!!

我曾經因為相信某個人而遭到落魄的下場,
從此,我把自己的心封閉起來不再相信任何人!
雖然,我不相信任何人,但我並不排斥任何宗教,
有人約,我仍然信守誠諾過去看看!

但當我打開心扉願意再次相信別人的時候,
卻被大光教會在背後狠狠捅上一刀!
所得到的下場卻是比上次傷的更重!
如此的心情有誰能了解?
原來,我試圖相信的人都是如此德性!
在我從小的印象
對宗教有好印象的是佛教以及基督教
但要我入教的話,我會選擇哪一教,你應該猜的出吧!
從好印象到破滅,從歡心到絕望!
你曉得我現在的心情嗎?
第一.我恨自己以前竟然瞎了眼睛把基督教當成好的!
第二.我不能讓別人發生跟我同樣的遭遇,
別再有人因為大光教會而釀成悲劇!

本來,我希望找到一個人鼓勵我
讓我能靠意志力來突破逆境
但現在卻更讓我傷痛欲絕
由於傷心欲絕以至於病情惡化,
免疫系統因此遭到破壞
原本,車禍的頭痛早已7~8年未發作
但如今,我經常要靠藥物止住病情,止頭痛,及退燒.................
為何說要靠藥物止住病情?
因為,我的病情已經無法根治只能暫時止住
醫生也經常告誡我不可出入公共場所
我現在也不曉得能夠支撐多久

那麼我的病情如何?
醫生曾經寫信給衛生局醫護人員報備
而我也曾經多次拜託醫生幫我安樂死
我也有健保資料可證明,真的假不了!

所以,
就算我死了也絕對不原諒基督教徒對我的傷害.
Posted by 逸杰 at June 3,2008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