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8日
台灣的生物都練過撐竿跳?!
看了環境資訊中心今天的這篇報導「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 蘇樂溪梳子壩扮演檔土功能」,我不禁想像:參觀的國外專家學者對台灣的生物豎起大拇指,台灣的生物原來都練過撐竿跳啊!

當國外都以拆壩做考量時,國內反其道而行,以生態工法之名,行鋼筋水泥工程之實。台灣地形起伏過大、岩層脆弱,就算石門水庫治水預算250億都用在施作這樣的工程也是無濟於事。
施作工程的單位表示:梳子壩除可擋住上游的大量土石往下游沖刷,讓較小的土石仍可穿過壩與壩的間隙,也可讓小動物等生物穿越。
確實在這個工程中有幾座梳子壩,但在河道裡移動的生物必須先通過最下方的傳統防砂壩咧~是要撐竿跳嗎?

人類的兩個身高 ~ 生物可是要撐竿跳的~~~

接著呢~工程單位又說:在第一年的工程完工後,右岸邊坡植生已經穩固,經過後續的豪大雨,也並未對下方蘇樂橋便橋帶來損害。
定眼一看,應該是田菁吧!我對田菁加速崩塌地植物演遞達到穩定的效用存疑,故上網查詢。原來田菁還是外來種!高屏溪的整治上確實使用田菁做護岸植生,但在復興鄉少見田菁。
工程單位是睜眼說瞎話嗎?依據田菁目前生長高度約100公分,怎麼可能已經種了一年多!邊坡植物目前尚以工程施作時播灑之草籽為主,並未發生過任何演遞,又怎麼能斷定植生已穩固呢?!
過個馬路看另一端,只能用傻眼形容,這是什麼情形啊~~~崩塌了那麼久,都沒有植物長出來嗎?還是另一端工程製造的廢土不斷的往這裡倒啊?就算前面那些壩做得再固若金湯,路面這裡也禁不起基底的掏空吧!

如果當時能雇請部落的人將越過道路的野溪稍為疏通,做好涵管排水,把廢石拿到其他的地方處理,現在這裡的狀況應該會比較好。而且每年都有"永續工程",又能保有美麗的地貌,何樂而不為?!
11/9 國外來的學者果然有差~
今天(11/9)環境資訊電子報的相關報導「國際學者看台灣生態工程: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應從制度面著手」提出中肯的建議,希望國內阿達馬控古力的土木學者跟官員多多學習~~~~
11/10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之觀點
拔尚轉寄來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2006/11/7原策會石門水庫集水區治理與原住民族土地權的發展討論小結
正可持續發展的土地保育利用,必須回歸在地,重建部落土地治理的機能。可行的策略方向是提供管道,讓部落凝聚認同,嚐試重新認識自己的土地,學習傳統生態知識,討論以部落規範自主管理土地及自然資源。除了在部落遭遇土地相關議題的機會來營造管道外,透過「部落保育公約」的制定及運作,讓部落重建土地及自然資源利用管理的規範,包括相應的治理組織,在目前的狀況下,不失為一個有潛力的方式。
「部落保育公約」與現行法令相牴觸的問題,原本需引用憲法「依民族意願保障權利」的條款來處理,現在因「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通過,基本上已經化解。但是面臨相關政府部門企圖限縮、甚至架空基本法中政府所承認的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尚未完成集結的部落確實無足夠實力抗衡,而現行體制中的原住民政治運作,仍在持續地削弱、甚至瓦解部落功能。
原策會在這個時候的政策突破點,可能要在具體案例中,進行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法理辯論。讓重建、凝聚中的部落獲得重要的正當性支持之力量。同時,可能要分析現行原住民政治運作體制,搭配現行一般法規,對部落及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傷害。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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