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2008
專家證人(1)
賺錢的行業
當我決定繼續攻讀博士時,老師跟我說如果想賺錢,就不要走學術。這句話我聽進去了,也決定要依自己的興趣行事。這已是三年前的事了。
當我來到美國後,我卻漸漸發現老師說的似乎不是那麼正確。經濟系的菜鳥教授薪水雖然不是特別高,但相對來說還是不錯的。那些成名的經濟學家,收入之豐更不在話下。如果不走學術界,產業界給新進博士的待遇更是優渥。從今天的華爾街日報,更讓我發現原來有許多人是靠當"專家證人"賺取豐厚的報酬。(An Economist's Courtroom Bonanza )
這篇報導是寫一個叫David Teece的Berkeley教授,如何受僱於各種產業幫他們在法庭上做證,並成立了一家上市公司專門僱許多經濟學家來做各種相關分析。許多在那工作的經濟學者都已突破年薪50萬,當然他自己的收入之高更是不在話下。這篇報導也說明了法院逐漸開始重視專家證人的意見。經濟學家對可能性問題的嚴謹分析能力讓他們的意見常受法官採納:
"Economists are great at answering hypothetical questions with great precision," says Asim Varma, a partner in the Washington, D.C., law firm of Arnold & Porter. "But you have to find out what the assumptions are. If they're spinning the assumptions to help the client, all that precision is illusory."
這句話說明了經濟學家工作在法庭上的價值與問題。就我而言,知道自己的意見將成為法庭的證據,這個工作聽起來還蠻吸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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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非常知名的大法官Brandeis
曾經提出兩點流傳千古的思想
其一是對於隱私權的提倡
另外一個則是對於經濟學在法庭的重視
他在The Living Law一文中就講
「若不熟悉經濟學,律師極可能成為人民公敵。」
也因此
美國整個法學界幾乎跟隨著他近百年前的提倡
不斷在維護隱私上做努力
也將法律和經濟做結合
推向一個新的高峰
這個法律和經濟的結合的高峰
就是近幾十年來
美國興起的所謂專家證人的形態
雖然這在米國已經是幾十年的行業
但是對於向來愚蠢自大
以管窺天的台灣人來說
專業的經濟學家證人
簡直是有如天方夜譚的一項工作
甚至還有人用什麼中華經濟研究院來譬喻
人笨
關起門來耍就好
有需要到處宣傳嗎?
再者
台灣普遍法學素養缺乏
對專家意見不尊重
一個李昌鈺
只因做出不符合期望的判斷
就被攻擊的體無完膚
這怎麼會是培養專家證人的環境呢?
更可笑的是
當初那些對專家證人完全不尊重的那些人
現在據說要當法務部長了吧?
唉
用豬公皮模擬彈道的一群人
現在竟然要來管法務
果然是
人家已經上太空
我們還在殺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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