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6,2008

中國學歷認證(P. Ong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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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常誤以為學歷認證是嚴謹的求證過程,但事實上只是文書認證的一種罷了!差不多就是等於蓋上一個「與正本無誤」的印,或公証人認可簽名註記,但一切後果還是由文件使用者負責。也就是事實上沒有人會在認證過程中去求證文件的真偽。



提一下幾年前的一件趣事。

當初拿到 offer時,系主任特別交代要快點去做學歷認證,免得趕不上下次院務會議。雖覺個人出身的學校還算有名氣(和徐永明、駱明慶等先進同一間),認證應不是問題,但既然主任如此叮嚀,一點也不敢掉以輕心,在2000年耶誕前後特別找一天請假(當時已在私人機構任職),提早下班後在風雪中開車到芝加哥,第二天一早到TECO辦事處領牌子。將畢業證書正本與影本交給櫃檯晚娘面孔的職員,客氣的問要等多久(我是以為有冗長的查證程序,要等好幾天),職員叫我等一下,語氣有些不耐煩,我也鼻子摸摸到一邊坐下。不久之後,領事人員簽完名,職員再把畢業證書正影本拿給我,影本上有領事人員的蓋印與簽章,我和內人一看不覺莞爾,因為除了中文印記外,和幾個月前我們剛公證結婚後,把certificate拿去給銀行經理notarized 格式完全一致。搞了半天,學歷認證就是拿證書給具有當地 public notary 資格的台灣領事人員簽證,蓋個「青暝」印就完成了。這趟芝加哥風雪之旅,到今天還是內人常拿來虧我的一件事。

這幾天請教了律師友人所謂兩岸文書認證的程序。得到的答案是,現在是由海基會(台灣)與海協會(中國)辦理。(註一)

換言之,中國文書要在台灣使用,要先在中國海協會驗證,驗證後會交給當事人,再由當事人拿到台灣海基會驗證。基本上,這兩個單位都只是書面審理而已,除非有特殊理由,不然都不會去查證。

附檔是親友提供的一張TECO認證的證書影本,我會拿給學生們看看馬英九的「德政」會造成什麼後果:一張簡體中文的影印文件加上那狗皮膏藥般的認證印,看他們會甘心那種文件竟有和他們辛苦獲得的畢業證書相等的效力。

馬英九既然連「國外學歷不能考律師執照,謝先生應該知道。」這種與事實相違背的話都曾公開說過(註二),可見他和幕僚群對這件事沒有認真思考過。當然啦,我們能苛責努鈍的馬英九和一群等著分官的小丑嗎?

註一: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 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九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第二項所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於驗證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時,應比對正、副本或其製作名義人簽字及鈐印之真正,或為查證。」、「Ⅰ依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推定為真正之文書,其實質上證據力,由法院或有關主管機關認定。Ⅱ文書內容與待證事實有關,且屬可信者,有實質上證據力。Ⅲ推定為真正之文書,有反證事實證明其為不實者,不適用推定。」

註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五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Posted by shifting at 樂多Roodo! │08:04 │引用(1)客座P. Ong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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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常誤以為學歷認證是嚴謹的求證過程,但事實上只是文書認證的一種罷了!差不多就是等於蓋上一個「與正本無誤」的印,或公証人認可簽名註記,但一切後果還是由文件使用者負責。也
【轉貼】中國學歷能不能考証?【想像共同體 】 at March 21,2008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