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27日
請辭工會幹部聲明
請辭工會幹部聲明
對於從來沒有真正接觸工會會務的人來說,能被“莫名”推選為會員代表,進而成為理事甚至是常務理事,壓力是不小的。在這過程裡除了認識其他部門的幹部同事,扮演同仁意見表達的橋樑,也讓我們學習到民主合議的過程。
然而,一年多下來,我們發現極少數的私心與資訊壟斷,已經讓工會合議制、遵守民主授權的精神,越來越走樣。從去年年底公視預算被凍結,客台幹部爭取列席旁聽董監事會,理事長推選爭議,再到這次推選員工董事一事,或諸如代轉會員針對工會會務的具名信件,以及會議紀錄是否可以以附件加列不同意見書,這類的事,工會大半是以多數決,希望大家遵守共識,卻根本不顧程序正義與民主價值,這種種作為與思維,實在令人失望,面對一而在再而三的「多數暴力」,幾經交戰之後,覺得實在無法再繼續下去,我們決定正式辭去工會幹部一職。
1. 關於這次的員工董事推選,工會在第二輪投票以八票多數決通過,要在28號中午以普選方式交出名單。對於這個決議,我們給予尊重但是無法接受並執行選務工作,我們認為,公視工會長期以來推動的民主制度以及公共價值,不能因為新聞局臨時的告知,就勉強在最短的時間內辦理勞工董事的選舉。重點是,公共電視的產業民主,是新聞局施恩下倉促舉辦的嗎?我們更應該深思,普選出來的勞工董事,有沒有時間與機會,向所有會員說明政見,並透過這個過程建立與會員之間的承諾呢?普選該辦理,勞工董事很重要,可是不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勉強為之。
2. 去年年底,公視預算遭凍結,工會沒有立即做出回應,但幹部謝啟明在未經理事會授權下,逕自前往立法院與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洪秀柱共同召開記者會。立委並以工會部落格上未具名的黑函,做為凍結預算的重要證據。謝某事後強辯是公聽會,也沒有為這個行為所造成的影響道歉,請問,工會是合議制,身為資深的核心幹部可以如此不負責任嗎?自己想幹嘛就幹嘛嗎?
3. 後來,工會討論表決支持解凍,但在表決後又有人提議要有條件的支持並進行表決通過,當天開完會,晚間新聞正在處理公視預算遭凍的新聞,製作人蘇啟禎問身為幹部的林曉慧,工會決議為何,林曉慧當下的認知是,就是支持解凍,就這麼講了,當天晚間新聞就在立院主新聞最後,帶到公視工會的決議。孰料,隔次開會,幹部謝啟明卻硬指晚間新聞在工會還沒有新聞稿的情況下就播出工會決議,未經查證。於是,謝某在未經工會決議下,逕自以工會通知的名義發函全會,表示工會不排除檢舉晚間新聞。請問,把槍口對著自己的同事,還不排除檢舉,這是什麼狀況?一個幹部可以私心自用到這種情況嗎?再者,林曉慧就是新聞部的工會幹部,製作人問她,當然有權回答,那裡有問題呢?
4. 六月中的「理事長」推選,擺明了於程序不符,沒有會員代表大會授權,就逕自由常務理事會互推,再藉由接著的臨時理監事會,以多數決成認選舉結果--又是再次以表決,來集體為先前不符程序正義的表決結果背書。或許很多人說,工會真的需要理事長,但請問從0630開完理監事會到現在,謝理事長做了那些事,推動事務的進程又在那呢?臨時理監事會決議不是說要「儘速」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未解決的爭議,可是過了將近一個月,卻完全沒下文,一群會員七月初提案要求工會,應在七月中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同樣被「吃案」,無聲無息。這叫「儘速」嗎?既然可以用讓人措手不及的手段,一夕間當上「理事長」,面對會員要求開臨時會,卻一再藉口拖延,多麼諷刺啊。
5. 上次0630理監事會決議常務理事針對理事長事件提出說明與抱歉,但由
6. 另外,少部分工會幹部的服務態度,也是需要接受檢驗。像是公共電視執行客家電視台標案,一直存在定位不明的問題,公共電視基於公視法,理當不受任何政治的干預,可是客台本身屬於標案,公視無法完全避免客家委員會或其他政治力量的介入。在此尷尬情勢下,身為工會會員的客台同仁,更應該接受工會協助,但是當公共電視董事會幾次討論客台計畫時,代表員工列席董事會的工會幹部們,不僅沒有在董事會上為客台發聲,甚至阻撓客台同仁向董事會表達意見,這樣的作為,直接導致兩位客台工會幹部憤而請辭離開工會,也在客台形成不信任工會的氣氛。
7. 最後,我們也必須說,針對工時制度、工作規則,還有過去基金會延緩薪資發放、主管評鑑等公共事務,許多工會幹部是真正拼命地投入其中,我們覺得很遺憾,無法再與這些優秀的同仁共同為工會和所有會員努力,也請各位會員接納我們這個決定,公共電視一向擁有多元意見的傳統,在這樣的環境下,如何推動產業民主並尊重不同聲音,是我們最重要的目標。
工會會員:林曉慧 黃守銘 黃訓湧 李慧宜 2009/7/27
2. 去年年底,公視預算遭凍結,工會沒有立即做出回應,但幹部謝啟明在未經理事會授權下,逕自前往立法院與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洪秀柱共同召開記者會。立委並以工會部落格上未具名的黑函,做為凍結預算的重要證據。謝某事後強辯是公聽會,也沒有為這個行為所造成的影響道歉,請問,工會是合議制,身為資深的核心幹部可以如此不負責任嗎?自己想幹嘛就幹嘛嗎?
3. 後來,工會討論表決支持解凍,但在表決後又有人提議要有條件的支持並進行表決通過,當天開完會,晚間新聞正在處理公視預算遭凍的新聞,製作人蘇啟禎問身為幹部的林曉慧,工會決議為何,林曉慧當下的認知是,就是支持解凍,就這麼講了,當天晚間新聞就在立院主新聞最後,帶到公視工會的決議。孰料,隔次開會,幹部謝啟明卻硬指晚間新聞在工會還沒有新聞稿的情況下就播出工會決議,未經查證。於是,謝某在未經工會決議下,逕自以工會通知的名義發函全會,表示工會不排除檢舉晚間新聞。請問,把槍口對著自己的同事,還不排除檢舉,這是什麼狀況?一個幹部可以私心自用到這種情況嗎?再者,林曉慧就是新聞部的工會幹部,製作人問她,當然有權回答,那裡有問題呢?
4. 六月中的「理事長」推選,擺明了於程序不符,沒有會員代表大會授權,就逕自由常務理事會互推,再藉由接著的臨時理監事會,以多數決成認選舉結果--又是再次以表決,來集體為先前不符程序正義的表決結果背書。或許很多人說,工會真的需要理事長,但請問從0630開完理監事會到現在,謝理事長做了那些事,推動事務的進程又在那呢?臨時理監事會決議不是說要「儘速」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未解決的爭議,可是過了將近一個月,卻完全沒下文,一群會員七月初提案要求工會,應在七月中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同樣被「吃案」,無聲無息。這叫「儘速」嗎?既然可以用讓人措手不及的手段,一夕間當上「理事長」,面對會員要求開臨時會,卻一再藉口拖延,多麼諷刺啊。
5. 上次0630理監事會決議常務理事針對理事長事件提出說明與抱歉,但由
謝啟明先生草擬的內容,林曉慧和黃守銘希望修正,然而謝先生卻在沒有修正,也沒通知到另一位常務黃訓湧(目前有六位常務)的情況下,就把信寄出去了,試問,為什麼我們要幫會員代轉信件,說是三位常務認為有問題,所以暫緩寄出,但為什麼這份屬於“常務理事”的聲明,卻可以在2名常務未許可,另一名常務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寄出去了呢?大家都是常務理事,難道還有大小之分嗎?為什麼壟斷資訊到這種地步?這種人當「理事長」,能讓人信任嗎?
6. 另外,少部分工會幹部的服務態度,也是需要接受檢驗。像是公共電視執行客家電視台標案,一直存在定位不明的問題,公共電視基於公視法,理當不受任何政治的干預,可是客台本身屬於標案,公視無法完全避免客家委員會或其他政治力量的介入。在此尷尬情勢下,身為工會會員的客台同仁,更應該接受工會協助,但是當公共電視董事會幾次討論客台計畫時,代表員工列席董事會的工會幹部們,不僅沒有在董事會上為客台發聲,甚至阻撓客台同仁向董事會表達意見,這樣的作為,直接導致兩位客台工會幹部憤而請辭離開工會,也在客台形成不信任工會的氣氛。
7. 最後,我們也必須說,針對工時制度、工作規則,還有過去基金會延緩薪資發放、主管評鑑等公共事務,許多工會幹部是真正拼命地投入其中,我們覺得很遺憾,無法再與這些優秀的同仁共同為工會和所有會員努力,也請各位會員接納我們這個決定,公共電視一向擁有多元意見的傳統,在這樣的環境下,如何推動產業民主並尊重不同聲音,是我們最重要的目標。
工會會員:林曉慧 黃守銘 黃訓湧 李慧宜 200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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