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28日

闖空門新招

不想做學測的落點分析,上午麥克魚先生說,他以前同學的家中被人闖空門,問問我們要不要做,由於聽完覺得是新手法,覺得有提醒觀眾的必要,就決定一探究竟.

來到c小姐位於南港的住家,看著大門沒什麼特別,反倒是隔壁也被偷的鄰居的門先引起我的注目,因為就是那種慣用手法,破壞第一道鐵門下方的直條,然後用器具把鎖鈎開,而第二道門更簡單,好像是喇叭鎖,一撬就開.

回過神來看看c小姐家的門才發現,哦!原來小偷很扯,我們通著不是門要裝在牆上時會把卡榫鎖在牆壁上嗎?結果小偷就是用器具把卡榫偷偷剪掉,所以囉,雖然另一邊的鎖是多段式的防盜鎖也沒用,因為門從另一邊被拉開了..

拷,看到的時候真的覺得很扯,而且後來去訪問分局鑑識科的條子也說,在這個轄區內是第一次看到這種犯案手法咧!不過條子是說,可能因為c小姐家樓下出入的大間沒關好,小偷趁機進入公寓,又看到他家的卡榫就在外面,又在五樓(一般人不住五樓的話都嘛不會走上去),所以把卡榫弄開不用一分鐘,就很快了.

唉!真的就像c小姐講的,都已經裝了鐵窗,多段式防盜鎖了也沒用,真的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咧!什麼守望相助,敦親睦鄰也別想了,都會區大家都嘛冷漠的要死,我看除了隨手帶上大門,那個值錢的東西還是不要放在家裡,去租個保險箱比較實際..看..

Posted by sharplin at 樂多Roodo! │23:05 │回應(1)引用(0)工作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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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分局日前破獲毒販案,意外查獲四名嫌犯住處有不少贓物,查著查著通報了南港分局,我那同學被找去指認。結果只有一個原本就瑕疵的K金戒指,以及一卡他老爸留下來的老舊金錶還在,其他珠寶現金都沒啦!

不過我同學後來說,雖然只能不成比例的找回兩枚失物,但是知道抓到小偷,感覺上彌補了一點,還要謝謝林大慧幫忙,他覺得好像媒體有來關心有差。

但是這對事業成功的台商夫婦,後來又問了我一個問題,小弟我就接不下去了,他問說「我能不能跟這些小偷請求民事賠償?」@@*&^(#....

我只能耐心的稍微解釋小偷所犯的刑事責任,以及一般民事損害是不一樣的。( 大姐,顯然你讀過的法學基本知識都忘記啦!)然後請他如果細節上還有不懂,問問承辦的員警。

不過,我同學問我另外一個問題,我也接不上。

「那四個人後來送地檢署之後,聽說後來又被放出來了...」

那....,問問我們的司法制度吧!?
Posted by 麥可魚 at 2008年03月25日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