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6日

Gay Parade in Amsterdam

早就耳聞阿姆斯特丹的同志大遊行,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好玩的遊行,因為已經有好幾個人說,和法國巴黎或德國柏林的同志大遊行比起來,阿姆斯特丹的尺度更寬,更自由.

我們一票人選了第二天(因為一連三天),也就是運河遊行做為體驗的重點,下午兩點多,遊船主路線的四號運河邊,早己擠滿來自各地的人,而為了尋求好角度,在多番尋覓之下,才好不容易卡到位.

遊行的船隻早就編好號碼,而眾家男同志女同志們也是卯足馬力,火力全開的在船上搖咧..搖咧..搖咧搖...不要停啊,不要停啊.

遊行的還是以男同志居多,而這些姐妹們也非常大方的向河邊的人展示他們的肌肉,屁股,和蛋蛋...哈,有不少艘船上的壯妹們還會很故意的把連身衣的下半身掀開(背後全空類似廚房圍巾的加長版),用力的甩他們的寶貝,不過我好奇在想,這樣甩,是都不會痛哦(而且有的上面還用紅絲帶打蝴蝶結).

遊行中還穿插了幾艘公司行號的船,最具代表性的應該就是ING,在這艘船上,員工們(我覺得他們真的都是ING的員工)不時跳著排舞,音樂結束時還會裝作自己平時上班打電腦,接電話或與同事討論的場景,真的很妙. 最令人激賞的就是這幾艘企業的船邊,一定有著Personal Pride=Company Pride, 說明了不因性別傾向評斷員工的價值.

運河邊大部分都是觀光客和其它同志,不過仔細留意也會發現有異性戀夫婦帶著小孩在運河邊加油打氣,一對年輕夫婦就帶著兩個大概只有六歲或七歲的女兒,只要有船經過,全家一起擺動,小女孩還會和船上的大姐姐或阿姨們招手咧!我覺得這對夫婦很不賴,從小就讓孩子接觸不同的事物,讓他們了解這世界上不是只有男人才能愛女人,女人也能愛男人,而男人也能愛男人.

我不是同志,卻深深覺得荷蘭的同志們真的很幸福,不但可以合法結婚,和荷蘭人同居超過?(待求證)年以上,就等同實際的伴侶,萬一分手也有權談類似贍養費之類的東西呢!也難怪我的幾個台灣同志朋友們一直靠腰說,在台灣的他們很可憐,那像這裡,這麼自由,走在路上和愛人牽手擁抱接吻,沒人理會,也不會被白眼,唉!

更多精彩照片請上我的無名相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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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harplin at 樂多Roodo! │07:26 │回應(1)引用(0)荷蘭搞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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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看了半天照片,也沒看到你說綁紅蝴蝶結的,真是,也不會共享一下。
Posted by 蠻頭娘 at 2006年08月22日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