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29日

公視賣小孩

公共電視最近出了個大包,那就是客家新聞雜誌被賣給了客委會,以下為公視資深製作人馮賢賢的文章.


 
製作人觀點:公視賣小孩?
                                                                       
                                                                                   馮賢賢 03/22/2006
 
去年七月,被原住民立委一再阻擋,又被原民會一再拖延的原住民電視台,終于寄生在台視底下開播了。台視爲了賺取足夠利潤,苛扣各種資源,自然不在話下。籌備開播的原住民電視勞動者,處境狼狽還得忍著不說。
 
到年底,原民會又把頻道標案給了東森電視。我的原住民朋友感嘆,原民會在賣小孩。
 
過不久,在今年一月初,隨著無綫電視公股處理條例三讀通過,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公視從2007年起負責原住民電視和客家電視的節目製播。兩個族群電視台,才開播沒多久,都已歷經台視和東森兩台利潤導向的折磨。現在公視要接管,他們是不是該歡喜以對呢?
 
等等。我們最近發現,在一月二十五號,公視透過東森這個白手套,跟客委會簽訂密約,以一千二百萬元的價錢,把公視的[客家新聞雜誌]賣給了客委會。
 
這份合約規定,公視受東森電視[委託],[為客家電視頻道製作新聞雜誌型電視節目],而節目攝製[所產生之各項著作,均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著作人,享有全部之著作財產權]。
 
所有節目内容,都要事先送交東森電視[審定],如東森有意見,公視必須[配合修正之]。東森還可[派員實地了解標的節目拍攝情形及審視拍攝完成之畫面]。
 
整個合約的簽訂,公視新聞部完全不知情。直到最近,買方要開始付錢了,新聞部主管才被告知,要配合將客家新聞雜誌影帶交出,以便東森首播,公視則挑人家播剩的來播二輪。
 
客家新聞雜誌的記者們聞訊群情激憤,想要跟負責談定此份密約的公視副總抗議。聰明的大官,立刻危機處理,把首播改囘公視。
 
但這部份的安排,本來就沒寫在合約裏,只是公視[附送]給客委會的。合約仍然有效,公視把客家新聞雜誌賣掉變成政府機關的財產。
 
大家知道嗎,公共電視法第十一條規定: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
 
第二十七條規定,為保障專業自主,新聞部…應與總經理制定新聞製播公約。而此公約内容表明,新聞部為製作人制,專業自主受到保障。
 
但別説製作人了,就連新聞部經理也未曾與聞這份密約。
 
公視的招牌是無价的。但公視的[管理員們]顯然不這麽想。一點小錢,就把招牌賣了,砸了。悍然違反公視法,好像也無所謂。
 
新聞部記者,以後出去採訪,面對排山倒海的質問:你們的新聞是用買的嗎?將如何回答?觀衆的疑慮,又如何化解?
 
據客委會高層透露,客委會決標後發現,東森並無法提供標單所要求的數位頻道,因此急需擁有數位頻道的無綫電視台代爲解套。華視開了超過一億的價碼,民視也獅子大開口。最後客委會與便宜又自己也很想要(客委會了解内情者的説法)的公視成交。
 
客委會標案出了狀況,関公視什麽事?這件事本可成爲[客家新聞雜誌]追蹤報導與監督的話題,但爲了替客委會解套,公視竟把監督者賣給了被監督者。連新聞節目都賣了,What’s next?
 
難怪我的朋友們,對於公視接管客家台與原民台充滿焦慮。就算是再換一次寄養家庭,也總盼望換個至少不會把小孩賣掉的養父母吧。
 
 
 
我認爲不忠有一定的量隨人數的增加
而減少對每一個人的分配那麽問題最後就是
到底要對多少人不忠才能
徹底地不感覺不忠呢?  --夏宇,[與動物密談]

Posted by sharplin at 樂多Roodo! │19:39 │回應(0)引用(0)大話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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