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7日

《遇見野兔的那一年》跟著野兔去流浪

書名:《遇見野兔的那一年》
作者:亞托‧帕西里納(Arto Paasilinna)
譯者:武忠森
ISBN:9789866745577
出版社:寶瓶
頁數:256
遇見野兔的那一年.jpg

好可愛的一本小說,光是封面便叫人忍不住翻閱,薄薄的一本小說,很快就能翻完,加上譯筆流暢、內容有趣,更讓人心曠神怡,具備解憂功能。

野兔從頭到尾都沒有名字,也不知道是什麼品種,只知道是受芬蘭保護的一種野生動物。因為一次意外,記者瓦塔南搭乘的汽車撞上了野兔。有別於同車的同事,瓦塔南下車尋找野兔,這個決定改變了他的生活。瓦塔南被同事棄於森林邊緣,他想了一下有什麼值得回家的理由,隨即決定要自由地踏遍國土。隨著瓦塔南和野兔,作者帶我們遍遊芬蘭,一親原野的芳澤,在這薰陶下,瓦塔南越來越愛自由的生活,也越來越離不開原野的生活。

途中瓦塔南遇到了研究吉柯寧總統頭型身高變化的退休警察局長、號稱森林王的伐木大王、被野兔逼得失心瘋的牧師、瑞典的外交部夫人等不計其數各號人物,在瓦塔南眼裡,沒有評價,卻已讓讀者了然於心。讓我想起《旅途上》這本書,愛自由的人通常都懂得尊重別人。

烏鴉與黑熊

瓦塔南對野兔的關愛處處可見,瓦塔南算是愛動物的人。然而,書中仍記述他殘害動物的事實。第一件是用計謀殺了搶他食物的烏鴉,雖然烏鴉罪有應得,但作為智商較高的一邊,手段仍有待商榷。另一樁則是獵殺黑熊,而黑熊又是保育類動物,瓦塔南之所以獵殺黑熊,起因於原本冬眠的黑熊硬生生被部隊演習吵醒,之後為了食物而侵入瓦塔南的住處,甚至抓傷了他。

讀到這裡難免有些疑惑,這樣對待動物是否符合動物權利。其實把人類也當成動物的一種來看這兩件事,或許比較釋懷。畢竟瓦塔南也曾為烏鴉的落魄以及黑熊被吵醒而同情或請命過,但侵犯到生命及生存權,也只能如動物起而反抗。

書中有一段提到休閒別墅喝酒鬧事的人群,以狗群獵捕野兔和瓦塔南取樂,挺令人不齒。人在荒野中,本性展露得一清二楚,無所遁形,而人與動物之間的差異不分軒輊。

罄竹難書

結尾瓦塔南隨著獵捕黑熊來到蘇俄遭到逮捕,又因嘆為觀止的起訴書,被引渡回芬蘭接受審判。起訴的內容包括(列舉其中幾項):不履行同居義務(這條台灣也有)、擅自保留野生動物數天(就是野兔,幾天後瓦塔南才取得飼養許可)、侵擾一名死者(這段畫面有點兒驚悚,實則爆笑)、非法捕魚、虐殺一隻(搶食他食物的)烏鴉、粗暴對待滑雪教練(因為對方企圖以野兔進行祭拜)、未及時通知當局當地有黑熊出沒、參與未經報備的獵熊行動(即使黑熊已經侵入民宅)、未獲邀請參與外交部籌辦之官方晚會(因為瑞典的外交官夫人死抱住野兔不放),最後兩條是未持有效護照進入芬蘭與蘇聯邊境以及向蘇聯當局認罪。

洋洋灑灑22條罪狀,連蘇聯老大哥都被打敗,乖乖將瓦塔南送回芬蘭入獄,不僅如此,瓦塔南還申請帶著野兔一起坐監,並且逃獄,連幫他打官司的律師也失蹤了。自由會上癮,戒也戒不掉,並且感染力十足,所以才有這個結局吧?至於書中所提及的吉柯寧總統到底是不是被掉包,也僅博君一笑!


Posted by shampooliao at 樂多Roodo! │12:36 │回應(0)引用(0)嗑小說-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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