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8,2007
抗議國家台灣文學館降級
文建會大主大意 kā「國家台灣文學館」ùi 三級行政法人機關改制做四級行政機關,究真是為著 siánn 起致?
國家台灣文學館是咱國頭一間國家級 ê 文學博物館,按政府組織再造方案,經過行政院核定以行政法人組織型態成立,並且 tī ○三年十月十五 kā「國家台灣文學館設置條例草案」函送第五屆立法院審議,m̄-koh bē 赴完成三讀,組織立法是做粿增差無包餡。第六屆重 koh 提案,現此時立法院猶有 1 ê 會期 thang 審議,是按怎文建會 suah 大主大意 tī 八月十五 kā「國立台灣文學館組織規程」kap「國立台灣文學館辦事細則」稟行政院核准,koh 公告實施,hōo 台灣文學館 ùi「國家級機構」降做「四級行政機關」--leh?
文建會 tsiah-ni̍h-á 緊手的 kā 國家台灣文學館籌備處 khanjio--起-來,按算 beh 引進濟濟公務人員,kā kap 國家台灣文學館籌備處 sann-kap 拍拚 suah 無公務人員資格 ê 契聘人員 lut 任。按呢 kám 有平正?借問文建會 ê 大人,文學館 tshím 開館,是 phah-tat 向行政法人法制來發展,tann 是 m̄ 是為著 beh hōo 工作權受政府保障 ê 公務人員,有 koh khah 濟選擇 ê 機會,tsuann-á kui-ê phah 擦銷--去-a leh?Tsit 款行政組織不時替換,無彩國家資源 ê 手路,kám m̄ 免向社會來公開說明?Koh,未來公務人員占大多數 ê「國立台灣文學館」kám iáu ē-tàng sùa 接發揮文學博物館上大 ê 路用--leh?
四級行政機關 ê 組織、號名 kap 活動,只要修改行政命令,透過行政院核定,tō ē-tàng 改移,ē-sái 講無受著法律 ê 保障,tsit 款 ê 國家台灣文學館,kám 行 ē 久長?Ǹg 望 ta̍k-ê 做伙來關心。
引用URL
以後需要組織法的只有三級以上機關
四級全部不用
照構想
大概營造物都會被劃歸四級機關
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甚至公立醫院等等等等
so
不是只有台文館被降及啦 :p
「照構想,以後所有的營造物都會被劃歸四級機關」嗎?即使原來規劃的是三級機關,也因整體考量,一律降為四級?
是這個意思嗎?
就像之前改臭頭廟的名字
中國黨挖挖叫 說沒有變更組織法就直接改名 違法
教育部就說
都已經改成四級單位了
我愛怎麼改就怎麼改
話說...原來是三級機關的,只要行政院決定,就可以降為四級單位嗎? 比如:臭頭廟原來是三級,是行政院單方面就把它降為四級的嗎? 如果是降,那即使經過立法建立三級機構,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的樣子???
這的確是另外一個角度的考量 -__-|||
不過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罵他們「挑撥族群」、「不顧民生疾苦」、「無聊」了
XD
這問題牽涉到國家體制的問題
照憲法本文
所有政府組織都應該有組織法
所以早期民進黨一直在罵什麼什麼是黑機關
這是「國會至上」的想法
後來修憲
變成行政院組織員額可以僅以法律為準則性規定
就是說
給你一定數量的人員
要成立多少機關 人員如何分配
是行政院自己決定就好
這個概念的變動
其實和修憲將我國體制修成趨向總統制 在邏輯上是相一致的
因為照總統制的權力分立的概念
行政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包括人事和組織的自主
並不需要事事經國會批准
不過現在相關法令通過之後
只有四級機關可以由行政院自訂
和憲法的精神好像有點差距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中國黨佔多數的關係才變成這樣
我沒有仔細研究過 :p
臭頭廟現在是三級機關嗎?還是已經變成四級機關了?不是沒有修法嗎?
市議員李文正新聞稿
2007.09.06
針對王昱婷立委回應李文正議員指出中國國民黨不該反對行政法人法使國家台灣文學館淪為政府機關4級單位,說台灣國家文學館自償性太低,行政法人法不是萬靈丹,對於王昱婷的回應,李文正議員不表認同。
1.台灣國家文學館自償性低,王昱婷委員如果心中有台灣為台灣文學設想就不該用回收低或高來衡量,因為台灣文學是無價的,長期以來在中國國民黨統治台灣之下只有中國文學並沒有台灣文學,好不容易自從李登輝做總統之後台灣文學才稍微有喘息機會,好不容易中央政府花費鉅資整建原台南市政府的台南州廳設立台灣國家文學館,所以李文正議員質疑王昱婷心中是否只有中國文學而沒有台灣文學,才會有台灣文學館自償性低的說法。
2.行政法人法不是萬靈丹,當然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法是百分之百的完美,李議員想請教王昱婷委員是否有比行政法人法更好的法,否則堂堂一個台灣國家文學館因為沒有法源的依據而淪為行政機關4級單位,例如我們的區公所是3級單位,那麼台灣國家文學館可能只有像村里幹事的一個位階而已,那豈不是貽笑國際嗎?在王昱婷委員的心中,台灣文學真的那麼沒有價值嗎?
3.議員不用功,如果議員不用功怎麼會去關心台灣文學館,怎麼會去關心行政法人法對國家的影響,王昱婷委員實不該用高傲的口氣來回應議員的反應,因為這也是在台灣文學館辛苦為台灣文學打拼的職員的心聲,也是關心台灣文學發展的學者專家的憂心,如果王昱婷真心關心台灣文學在府城發展不只有用一些理由反對行政法人法,而是應該向她的頭家市民要怎麼樣做才提昇台灣國家文學館地位,所以不用功的應該是自己才對。
4.王委員還舉民進黨執政的國營事業人謀不臧,擔心行政法人法通過對民進黨有利,李議員也表示任何一個人或團體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完美,何況目前的國營事業經營狀況都比過去國民黨執政時賺錢,例如過去國民黨執政之下一些國營事業都虧損纍纍,而目前台糖也搬來台南,對台南發展貢獻良多,台鹽、台灣造船、中鋼,王昱婷委員實不該凡事以政治為考慮,那對台灣對政府是沒有幫助的。
5.既然王昱婷委員舉台北市的國家音樂廳行政法人法已實施一段時間,為何位於台南的台灣國家文學館遲遲不能通過,難道台北就比較高貴台南市比較低俗嗎?王昱婷委員不但沒有極力為府城發聲爭取,實愧對台南市民。
李議員表示他不排除親自帶領台灣國家文學館的50位員工和關心台灣文學的人士直接向王委員陳情直接表達民意。
因為照行政院什麼組織什麼準則法
機關之調整是行政院的職權
所以不經修法就直接調了
曉得狀況的人可以再來說一說嗎?
1.原來的約聘人員會很不爽,因為被辭頭路~
2.因此傳出所謂未來專業度及走向可能出問題...
但,我覺得第 2 點應該不致於太嚴重,總是有專家、顧問和學者會參涉其中嘛,只要頭頭想得對又管得好,應該是不會真的出大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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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廳院等十館所 最快明年1月併入文建會-文教事權整合計畫 送立院審議
原屬教育部的兩廳院將移撥給文建會管理。
(資料照,記者林毅璋攝)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探討已久的文建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將在立法院新的會期裡,有具體的跨部會單位整合計畫接受審議,若一切順利,首波整合單位「文化資產總管理處」,10月就可合法正式掛牌;而更受矚目的兩廳院等十館所併入文建會案,則可望明年1月正式轉移。
文建會自上個月起,陸續有三項重要的組織調整計畫提報行政院核定,並進一步送立法院審議。第一波事權統一的整合計畫,是自94年起,將內政部及教育部主管的文化資產業務,移撥文建會統籌主管,依此規畫成立的「文化資產總管理處」,預訂10月掛牌。
其次,為推動圖書館、博物館等文教類機構體系之整合與事權統一,將目前分屬教育部與文建會的文教類機構進行調整,簡單地說,可視為一次文教單位的「大風吹」,調整的結果,原屬文建會的國立台中圖書館將移撥給教育部。
原教育部所屬,則有國立歷史博物館、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父紀念館、台灣民主紀念館、國光劇團,及新竹、彰化、台南、台東等四個社教館,都移由文建會主管。加上唯一法人化的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也移由文建會監督,因此,教育部將有十個館所移撥給文建會。
文建會主委翁金珠表示,這一波整合最快明年1月可上路,但因相關單位明年度預算都已編列完成,所以初步先用代管方式處理,98年度起再由所屬單位編列。
此外,在文建會內部組織修正部分,目前文建會下設的三處,將來將擴增為六處,包括綜合計畫處、生活文化處、藝術處、文化產業處、博物館處及國際交流處等六個業務處。
該項計畫,其實也是為未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再造計畫中的「文化觀光部」架構做準備,同時意味著將來文建會人員也會隨之大幅擴編。翁金珠表示,目前文建會正式編制員額88人,加上約聘及專案人員共200多人,而擴編之後,總人數將超過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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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提到台文館
但是看來上面的行政法人化
並不是目前改制的構想
按呢,就賰原底約聘人員工作權的問題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