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2009

禁忌與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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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年多前,在報上看到有人投書,標題叫做「碰觸禁忌」;而在該篇投書前不久,同作者也有另篇投書(還是短文?)。第一篇投書認為「同性戀議題」在當時(二零零一年)已經成為一種禁忌,而較早的那篇投書主要在談論所謂的愛情,只不過文中沒頭沒腦地用括號夾雜了一句:(同性戀間的「愛情」則只有「性愛」)。針對這兩篇,我都曾寫下自己的感想。在所謂的巧克力光碟事件後兩天,找出自己當初所說的,其中某些內容對照這兩天所看到的一些言論,彷彿在今日仍多少可以適用,於是作了改寫貼出。

在那篇「禁忌投書」中先說到:所謂的禁忌應該是不得被自由討論的,如同早期「愛國」與「動搖國本」的便是自由討論的禁地,言者稍有不慎便惹禍上身;接著寫到,在今日論述中,同性戀議題可視為另一項禁忌。該作者在文中舉了一篇大學生所為的讀者回應中的部分內容為引證。在那陣子有一個關於當時校園同性戀者的問卷調查(見後),對該問卷調查曾經有一位教授投書解讀,而該大學生的投書則是尖銳批評該教授的看法。從「禁忌投書」所摘述的大學生投書中,我只看到對同一個問卷調查的不同意見,其中也包括控訴某些解讀中所包含的歧視。不過若就要藉此引證同性戀議題已經變成一種禁忌,實在言過其實。不同的意見表達不過就是不同的人各抒己見,各作論證而已;看法或許南轅北轍,甚而針鋒相對,但這都表現了自由討論的真諦,怎麼會這樣就可以算是一種禁忌?!有人被關了嗎?有人財產被充公了嗎?有人被殺頭了嗎?你說啊~你說啊~~

至於同性戀議題和禁忌的關係,大家若把記憶拉到早年關於如何介紹白先勇的「孽子」一書:一本碰觸禁忌、突破禁忌的小說,就知道同性戀這件事是怎樣被視為禁忌的。而我相信,「變成禁忌」這件事絕對不是同性戀者或是支持同性戀者所意欲促成的。如今(不知零九年的現在,比零一年有沒有好很多?),在許多同性戀者還必須對其至親隱藏他/她們身份的同時,如果有人還真心認為,「目前已經有一股同性戀開放甚至至上的風潮,進而導致批評/取笑/涉及同性戀的言論也成為一種禁忌」的話,那我也只能對這樣的人說:這位施主,您想太多了!!

至於「禁忌投書」的另外一個重點在區分何謂「正常」/「異常」。該投書認為區別的標準就在存在數量的多寡。因此居於絕對少數的同性戀者為異常;而這樣的陳述是客觀的,不應受到質疑。沒想到在這兩天中還可以看到有人用「不正常」來形容同性戀還似乎不知哪裡有問題。首先,藉由一般語意的粗淺瞭解,所謂的「常」或許可解釋為「通常」、「多數」,但是「正」所隱含的價值判斷就很難說是只是客觀的陳述了。其次,將多數稱為正常,而不同於多數者稱為異常,這本來就是以多數為中心來衡量少數,只是這裡恰巧多/少數指涉的對象是異/同性戀者罷了。試想,如果我們以「正常」來稱呼台灣中居於多數的黃種人,而以異常或不正常來稱呼非黃種人,那是不是可以清楚地看見其中的不妥?還有,究竟同性戀者究竟佔多少比例,仍是有爭議的,各種相關調查多如牛毛,內容亦大相逕庭;要選擇相信哪個調查或為什麼要這樣選擇,也是許多人所試圖追問深究的。

另外,前述的問卷調查,如果我沒弄錯的話,是一篇關於青少年自我性向認同的統計報導。根據該調查,認同自身為同性戀者的比例不低,這個調查結果引起種種的解讀。其中,我曾看過有一位心理輔導工作者的投書,該投書「開明地」安撫家、師長說:在面對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的青少年時,不必過慮,因為其中許多是自我認同錯誤的「假性同性戀」;另外尚建議大人們給予此等青少年適當的輔導與幫助,並深入了解其原因。這裡,我認為有兩個問題。第一,在同性戀一詞前冠上「假性」,說穿了就是歧視。否則,日後愛上異性的情況為何不該是一種「假性異性戀」?畢竟成人社會中有更多的外力迫使人們掩藏本性。事實上,不管青少年是為了什麼原因戀上同性,就算他/她後來愛上異性,曾有的慾望就是慾望、衝動就是衝動,怎能就此被抹煞;如果青少年被認為心智上無法認清自己、追求真愛,那在年少時自我認同為同性戀或異性戀的,是否都應被判斷為暫時性的、假性的同/異性戀?!

其次,如果真如該輔導工作者所言,同性戀,或至少假性同性戀是正常的,那麼對自我認同為同性戀的青少年加以輔導或幫助還可以認為是為了因應社會中現存偏見所不得不作的工作。只是,既然是正常,為何還有必要去探究原因?是想要探究出什麼原因?這種說法,從我敏感而脆弱的心靈來體會的話,其實也透露出背後的負面評價。畢竟,在種種與人相關的學術研究上,往往被認定為病態或異常的對象才會引起較大的研究興趣,才需要特別去追究原因。否則,為何「異性戀只能愛戀異性」不是一個更值得被重視的課題?(現在的心裡輔導工作者還會持上述的觀點嗎?)

從二零零一年到零九年,我無法否認,社會言論與價值一直變得更多元,不過,若人們依舊忽略或不願正視潛藏深埋在社會或內心中的偏見的話,那這將只是一再地用著不同的理由,歧視別人、欺騙自己。而當一篇文章中通篇大論都是以開放的姿態討論愛情或性向,卻在其中夾雜了一句對特定感情或性向的武斷化約,或是暗藏某種反面的價值判斷時,歧視他/她人感情或性向的言語,就很容易被忽視甚至被正當化、被接受。也就是說,被寬容與開放所包裝的偏見,不論是有意無意,其實更為險惡。

最後,針對同性戀議題回頭再附加一筆,很多旁觀者往往會懷疑:支持同性戀的論述為何常常看來尖銳、偏激或是小題大作?我只想說,關於同性戀這禁忌,有太多人直到現在還是在生活中去碰觸與思索的。





三月二日補充:

1. 撲浪的討論

2. 估狗到的那篇「碰觸禁忌」的投書....XD


---------------------------小捲一定要出現的分隔線---------------------------------


那麼可愛的小捲,算不算是不正常啊啊啊啊~
洋蔥奸笑.gif




Posted by letitdifferent at 樂多Roodo! │17:28 │回應(7)引用(0)自己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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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就我的瞭解,同性戀在大學中是不會被輔導的,除非他自己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然後去輔導中心尋求協助,才會處理。要不就是因為家人知道他是同性戀,引起軒然大波,去輔導中心尋求協助。但輔導的目的絕對不是讓學生改變他的性傾向,而是討論如何面對家人。
Posted by Milch Kaffee at March 1,2009 18:19
老蘇好快...

果然面對家人常常是最難的啊...Orz...
Posted by 捲 at March 1,2009 18:28

因為我最近遇到學生家長企圖極力扭轉自己孩子的決定,還想把事情鬧大搞到對方家長知道這一件事。唉~~台灣很多家長還學不會尊重孩子的決定。
Posted by Milch Kaffee at March 1,2009 20:46

我承認我這個人充滿了偏見,所以......















老蘇提到的那家長,就請上帝降天火把他們燒光吧!!!

還有,小捲叔叔提到的投書,是哪個蠢蛋寫的?
Posted by Tiat at March 2,2009 01:18

為什麼支持同性戀的論述看起來偏激而尖銳,就像被黨國教育洗腦成功的人看與黨國不同調的論述都覺得偏激而尖銳一樣,許多人陷在自己僵硬的框框中,沒想過這個框框是從何而來,去戳這個框框,當然是會讓他們覺得尖銳。
Posted by bigburger at March 2,2009 02:18
老蘇,

我是可以接受家長一時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的心態啦,
不過,如果家長還是無法瞭解「愛」和「尊重」是分不開的話...
那小孩真要堅強一點啊!


鐵伯,

同性戀的上帝是不會那麼殘忍的....
只會把家長送到滿是同性戀的天堂,
用愛來感化~XD


漢堡,

是的,你說的沒錯。(可是那麼嚴肅的你,真讓人不習慣....)
Posted by 捲 at March 2,2009 20:30
忘了說,那個投書的,叫何懷碩...待會來估狗一下~
Posted by 捲 at March 2,2009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