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8,2007
也算是家書 續 註1
承認民主原則,就是我們承認,我們生活的國家,是由我們人民所作主的。而選舉制度,可能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在民主原則下所能想出實踐民主最可行的方法。在這個制度下,我們選出能說服我們的人,讓他/她們在一段期間內,幫我們去處理、決定一些事。;如果我們覺得這次作錯了決定,也能夠從中得到教訓,在下次做出更好的選擇,甚至不必到下次,就可以將我們所不滿意的人罷免。透過這個制度,我們能我們的夠表達意見,選擇我們認為較好的人選。
而在所有的選擇都不盡人意的時候,我覺得,努力在其中作選擇,也好過不去作選擇。
選舉是一種權利,若我們因為選項太爛而不去選擇,其實就是把決定權交給別人,也可以說說是交給命運。或許這還不能看做是一種逃避,但是放棄了選擇的機會,也等於是放棄了改善的機會。
不投票可以是一種抗議、一種意見的表示方法,然而這個方法卻不一定會讓現狀更好。因為當許多人放棄去「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時候,反而很有可能較糟糕的會上台。也就是說,當我們覺得可選擇對象的都不理想而不去投,那會去投的,可能心中的理想跟我們不一樣,或甚至他們沒有理想而只想藉此獲取私人利益,那最後被選擇出來的,很有可能離我們的理想更遠。然而這是我們做出的抉擇-不去參與選擇-所造成結果,也怪不了別人。而當較差的都能當選時,那可能會造成惡性循環:反正較差的都能當選了,那政治人物何必要改善自己、下次出來的,更可能是更差的選項們...
如果我們想要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好,去選擇,其實也是一種責任。
就像有人會寫信請人轉寄,就像你看到覺得贊同的意見而介紹給別人,或像我在這裡寫這篇,這些都算是一種投入,都在盡我們一點點可能收效微薄也可能卓然的力量。
選舉制度,在我的設想中,也就跟賣賣一樣,是一種市場上的交換制度。商人想要的,是消費者的鈔票;政治人物想要的,是人民的選票。商人提出商品或服務,政治人物提供政策或政績。當商人要獲取鈔票,自然而然必須吸引消費者的注意,才能提高買氣;政治人物要獲取選票,當然也必須吸引人民的注意,才能提高得票率。然而提出商品的商人或提出政見的政治人物,都必須接受競爭者的批評、顧客的挑剔。選舉制度尤其就是在競爭者的互相批評中,讓人民可以進一步去比較優劣。
然而,競爭者批評的重點應該是政見與政績,應當理直氣壯地指出對手政見的不足與政績的錯誤,應當提出本身更佳的政見或政績供人民選擇;而不應當避重就輕,扯東扯西,企圖混淆視聽,不應當藉此希望人民不要深入瞭解對方甚至雙方見解的異同,不應當希望人民不要去作選擇。
我覺得,選舉制度本就應當是光明正大地,針對政見或政績來一決勝負。政治人物本就該希望提高人民的投票率,因為他/她應該要對其產品信心十足,而且相信:來參與投票的人中,多數會選擇其產品而不是對手的產品。只有沒自信的政治人物,才會希望人民不要去選擇,因為他/她怕人民選擇的結果就是他/她的失敗。
(這是我能接受較合邏輯的推論,然而由於我也是近年來才去關心「政治」這件事,或許也有更合理的理由是我沒想到的。)
所以,對我來說,選舉必難逃避算計註2。政治人物算計人民的選票以求當選,其背後的目的可能是為了一展抱負、可能是為了一享權勢的滋味,也可能是為了成名或甚至物質上的利益。然而另一方面,人民也要算計,算計選擇怎樣的政治人物才是符合理想、能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只要政治人物提出的政見,對人民是有利的;而其政績又表示出其能力,那麼他/她算計選票,本就是天經地義的。至於他/她真正的動機為何,只要在合憲合法的範圍內,那又怎樣?而算計的過程直接或迂迴、選擇的時機粗糙或精細,又會對人民的利益產生什麼影響?選舉制度選得不是明君、不是聖人,而是比我們多一些政治參與動力、對某些事多一些經驗或理解的平凡人。
面對人民真正不必算計選票的政治人物,或許只有獨裁者。
因此,我們應該反而感到欣慰,當政治人物願意為我們的選票用盡心機而其手段又合法合憲時,至少表示,他/她重視我們的意見;而我們也能透過重視我們意見的政治人物,去實現我們希望達到的理想。這世上,除了父母親人外,還有誰的付出是保證無私沒有算計的?我們又怎能假設或希望政治人物沒有算計、不必算計?重要的是,人民在面對政治人物的算計時,是不是能努力看穿其算計甚至其對手的算計,正視政見政績,在權衡利害後做出選擇,而不要讓自己的選票輕易被任何一方拿去。
而公投,更是人民直接透過投票表示意見的手段。提出或推動公投的政治人物,其實是更願意接受人民的質疑或挑戰的。當他/她希望提高投票率時,也就表示對公投的內容有信心至少他/她敢投出一個議題讓人民去討論。在民主原則下運作的言論市場,本來就應該有各種的議題接受討論,本來就應當吵吵鬧鬧。只是吵鬧的應該是討論的過程,而不是討論的情緒,情緒,應該盡量保持平靜。相反的,如果政治人物希望言論市場是平靜的、是一面倒的,那反而是有疑問的。對於任何公投涉及的議題,同樣身為政治人物的反對者更應該去指出公投內容的錯誤或矛盾,而不是透過程序設計或任何手段去拉低投票率,否則反而表示他/她認為公投內容是正確的。至於人民,也該直視其公投內容,如果有誤,何妨指出;如果有利,何不支持?
另外,公投與選舉一起舉行,本來就是正確的。首先,就提高投票率而言,這本來就是任何投票制度所要求的,投票率越高,表示其結果越具代表性。而將公投與選舉一起舉行,省錢省時;就網路上的介紹來看,這在其它國家也是常見的說(例如網路上看到,在美國,候選人姓名跟公投選項更是印在同一張選票上)。甚至更明白地說,即使人民支持公投,但如果在同時舉辦的選舉中的同一陣營候選人並不比別人好,那人民也不必支持他/她。在選舉市場中,人民也就是斤斤計較的消費者,在任何選項中,選出最理想的組合。
如果覺得候選人都不理想,那就試著選出比較好的那個吧!如果覺得公投是正確的,或沒啥錯誤可以一試的,那就考慮投下贊成票吧!如果真地覺得公投的內容有誤,那也不必吝惜反對票吧!畢竟在民主原則下,最後還是要人民自己作判斷,人民自己承受後果。
看了今天的新聞,我才慶幸,在台灣,政治人物是透過提出其政見政績、透過算計人民的選票以達其目的,而不是透過一顆炸彈、十數條人命。而我們所投入的,只是一張選票與多一點的觀察與仔細的判斷,而不是-或不再是-生命或自由的威脅。
20071228 02:50
PS. 本來以為只是幾句感想,每想到寫出落落長...XD
註1:寄出前封後,收到一封家人的回信,其實看來也不是針對我所做的回信,而是針對有對該轉寄信回信的人的回信。由於算是私人信件,在此就不貼出了。不過看我這篇內容大概也可以揣測該信內容一二。
註2:關於算計的內容,其實是承襲大腸叔的見解而來。不過由於是回家人的信,加上天性善良,所以機車原味盡失。
當然,小捲的可愛是不用經過算計就可以獲得大家的支持的~~
而在所有的選擇都不盡人意的時候,我覺得,努力在其中作選擇,也好過不去作選擇。
選舉是一種權利,若我們因為選項太爛而不去選擇,其實就是把決定權交給別人,也可以說說是交給命運。或許這還不能看做是一種逃避,但是放棄了選擇的機會,也等於是放棄了改善的機會。
不投票可以是一種抗議、一種意見的表示方法,然而這個方法卻不一定會讓現狀更好。因為當許多人放棄去「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時候,反而很有可能較糟糕的會上台。也就是說,當我們覺得可選擇對象的都不理想而不去投,那會去投的,可能心中的理想跟我們不一樣,或甚至他們沒有理想而只想藉此獲取私人利益,那最後被選擇出來的,很有可能離我們的理想更遠。然而這是我們做出的抉擇-不去參與選擇-所造成結果,也怪不了別人。而當較差的都能當選時,那可能會造成惡性循環:反正較差的都能當選了,那政治人物何必要改善自己、下次出來的,更可能是更差的選項們...
如果我們想要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好,去選擇,其實也是一種責任。
就像有人會寫信請人轉寄,就像你看到覺得贊同的意見而介紹給別人,或像我在這裡寫這篇,這些都算是一種投入,都在盡我們一點點可能收效微薄也可能卓然的力量。
選舉制度,在我的設想中,也就跟賣賣一樣,是一種市場上的交換制度。商人想要的,是消費者的鈔票;政治人物想要的,是人民的選票。商人提出商品或服務,政治人物提供政策或政績。當商人要獲取鈔票,自然而然必須吸引消費者的注意,才能提高買氣;政治人物要獲取選票,當然也必須吸引人民的注意,才能提高得票率。然而提出商品的商人或提出政見的政治人物,都必須接受競爭者的批評、顧客的挑剔。選舉制度尤其就是在競爭者的互相批評中,讓人民可以進一步去比較優劣。
然而,競爭者批評的重點應該是政見與政績,應當理直氣壯地指出對手政見的不足與政績的錯誤,應當提出本身更佳的政見或政績供人民選擇;而不應當避重就輕,扯東扯西,企圖混淆視聽,不應當藉此希望人民不要深入瞭解對方甚至雙方見解的異同,不應當希望人民不要去作選擇。
我覺得,選舉制度本就應當是光明正大地,針對政見或政績來一決勝負。政治人物本就該希望提高人民的投票率,因為他/她應該要對其產品信心十足,而且相信:來參與投票的人中,多數會選擇其產品而不是對手的產品。只有沒自信的政治人物,才會希望人民不要去選擇,因為他/她怕人民選擇的結果就是他/她的失敗。
(這是我能接受較合邏輯的推論,然而由於我也是近年來才去關心「政治」這件事,或許也有更合理的理由是我沒想到的。)
所以,對我來說,選舉必難逃避算計註2。政治人物算計人民的選票以求當選,其背後的目的可能是為了一展抱負、可能是為了一享權勢的滋味,也可能是為了成名或甚至物質上的利益。然而另一方面,人民也要算計,算計選擇怎樣的政治人物才是符合理想、能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只要政治人物提出的政見,對人民是有利的;而其政績又表示出其能力,那麼他/她算計選票,本就是天經地義的。至於他/她真正的動機為何,只要在合憲合法的範圍內,那又怎樣?而算計的過程直接或迂迴、選擇的時機粗糙或精細,又會對人民的利益產生什麼影響?選舉制度選得不是明君、不是聖人,而是比我們多一些政治參與動力、對某些事多一些經驗或理解的平凡人。
面對人民真正不必算計選票的政治人物,或許只有獨裁者。
因此,我們應該反而感到欣慰,當政治人物願意為我們的選票用盡心機而其手段又合法合憲時,至少表示,他/她重視我們的意見;而我們也能透過重視我們意見的政治人物,去實現我們希望達到的理想。這世上,除了父母親人外,還有誰的付出是保證無私沒有算計的?我們又怎能假設或希望政治人物沒有算計、不必算計?重要的是,人民在面對政治人物的算計時,是不是能努力看穿其算計甚至其對手的算計,正視政見政績,在權衡利害後做出選擇,而不要讓自己的選票輕易被任何一方拿去。
而公投,更是人民直接透過投票表示意見的手段。提出或推動公投的政治人物,其實是更願意接受人民的質疑或挑戰的。當他/她希望提高投票率時,也就表示對公投的內容有信心至少他/她敢投出一個議題讓人民去討論。在民主原則下運作的言論市場,本來就應該有各種的議題接受討論,本來就應當吵吵鬧鬧。只是吵鬧的應該是討論的過程,而不是討論的情緒,情緒,應該盡量保持平靜。相反的,如果政治人物希望言論市場是平靜的、是一面倒的,那反而是有疑問的。對於任何公投涉及的議題,同樣身為政治人物的反對者更應該去指出公投內容的錯誤或矛盾,而不是透過程序設計或任何手段去拉低投票率,否則反而表示他/她認為公投內容是正確的。至於人民,也該直視其公投內容,如果有誤,何妨指出;如果有利,何不支持?
另外,公投與選舉一起舉行,本來就是正確的。首先,就提高投票率而言,這本來就是任何投票制度所要求的,投票率越高,表示其結果越具代表性。而將公投與選舉一起舉行,省錢省時;就網路上的介紹來看,這在其它國家也是常見的說(例如網路上看到,在美國,候選人姓名跟公投選項更是印在同一張選票上)。甚至更明白地說,即使人民支持公投,但如果在同時舉辦的選舉中的同一陣營候選人並不比別人好,那人民也不必支持他/她。在選舉市場中,人民也就是斤斤計較的消費者,在任何選項中,選出最理想的組合。
如果覺得候選人都不理想,那就試著選出比較好的那個吧!如果覺得公投是正確的,或沒啥錯誤可以一試的,那就考慮投下贊成票吧!如果真地覺得公投的內容有誤,那也不必吝惜反對票吧!畢竟在民主原則下,最後還是要人民自己作判斷,人民自己承受後果。
看了今天的新聞,我才慶幸,在台灣,政治人物是透過提出其政見政績、透過算計人民的選票以達其目的,而不是透過一顆炸彈、十數條人命。而我們所投入的,只是一張選票與多一點的觀察與仔細的判斷,而不是-或不再是-生命或自由的威脅。
20071228 02:50
PS. 本來以為只是幾句感想,每想到寫出落落長...XD
註1:寄出前封後,收到一封家人的回信,其實看來也不是針對我所做的回信,而是針對有對該轉寄信回信的人的回信。由於算是私人信件,在此就不貼出了。不過看我這篇內容大概也可以揣測該信內容一二。
註2:關於算計的內容,其實是承襲大腸叔的見解而來。不過由於是回家人的信,加上天性善良,所以機車原味盡失。
當然,小捲的可愛是不用經過算計就可以獲得大家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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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捲同鞋寫的好
不過最後那想要偷天換日的一句還是被看到了
這句投廢票好了....XD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29,2007 01:07
謝謝那瓜銅鞋
如果是對的事就要支持啊,
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耍任性...XD
如果是對的事就要支持啊,
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耍任性...XD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29,2007 19:02
對啊,我贊成對的是就要支持。
所以我贊成我safa的話~~
Posted by Tiat
at February 23,2008 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