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0,2007

如果這件事有錯,請告訴我真正的理由

在這寫了譯了幾篇,除了純與自己的亂扯,以及完全是看到油膩的披薩而一時興起所譯的短文,可以說,剩下幾篇,都投射了我心目中的台灣,或正或反。先不論因激流中國而寫下的情緒,關於納粹的兩篇,譯時想到的就是二二八事件。

我是一個腦中不自主就空白的人,學過的數理化學、史地主義,儘管年幼時背得死去活來,大考後幾乎瞬即無蹤。然而,我可以肯定的是,應該是過去幾十年來,我所生活的土地上極為重要的這件事,在課本上卻僅有模糊的隻字片語;在課堂上,沒有人曾告訴我,原來許多人消失在這片土地上,更沒人提起,使他/她們消失的原因很可能是極為不公不義的。一直到近年,在網路上逛啊逛的,觸及了殘缺片段。這些片段,在我看到前述涉及納粹的短文時,同時浮現。

同時浮現的,不僅是當時兩處人們所受的苦難,更是現今人們對它們的態度。因生性疏懶,我並不會主動去系統地翻找曾發生過的事;在網路上連來連去,看到什麼就是什麼,而看過的也大多忘了,可能留下一些渣滓,等著或許有機會發酵。當我看到因納粹而引起的研究、思考或反省時,卻也看到了在台灣尚有殘存的反研究、反思考與反反省。

雖然無法在此有憑有據地根據史料要別人與我相同,但我深信:我曾經隨唱歌頌、提及名諱須空一格的「偉人」,我曾踏過無數以他為名的道路,曾經看過大大小小他的塑像,這樣的人,其實是個二十世紀排名有數的殺人魔王。而他曾被流傳的功績,其實虛假;他曾被歌頌的德行,恰恰相反。而他應該對這讓許多人死去、讓許多人受苦的事件,負起絕大的責任。

上面的我還無法說服人家相信,但是至少我可以在這裡說:對一個沒有深入研究而得到確信的人來說,他應該是一個有爭議的人物:他可能是光頭偉人、可能是光頭魔王、可能是光頭癟三,也可能只是一個光頭而剛好連任到死的總統。既然如此,那請告訴我,為啥年幼的我要唱歌歌頌他?為啥要尊稱他空一格公公?為啥他的生日曾經是全國的紀念日?為啥要背誦關於他不知是真是假的豐功偉業?為啥小小的土地上充滿他的名字他的身影?

他,憑什麼?

就算他是許多人的偉人、許多人的救星、許多人摸了他的光頭後就會懷孕的神仙,那請這些人自己去為他蓋廟、自己去摸他的光頭、自己去對他感恩愛戴,千萬不要用國家的力量要求我、甚至要求許許多多視其為造成家破人亡原兇的人,一起稱他的名、尊他為聖。

如果這藉由國家力量所做的造神行為是出自於當時號稱民主的國家領袖本人的話,那這不折不扣是自取其辱。因為他沒有辦法面對能夠看到他真面目的人民,沒辦法用他的真實行為讓人民相信他,他只能用他的權力讓人民失去選擇與爭議的機會。而後來繼承其權力的人(們),繼續從事這樣的護神運動,其實最可能也只是為了讓人民看不清真相而能夠維護其既得力、益罷了。而在這樣的神性崇拜下,要對其人其事加以反省、思考或批判,無異痴人說夢。

當一個現在仍號稱民主的國家中,還繼續遺留這些造神的遺跡、並以國家的名義存在時,對於現在的人民而言,更是恥辱。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崇拜、想要相信的神祉,然而要國家用其力量來維護、崇敬部分人的神時,卻是對這個國家中的其他人的暴力;行使暴力的人固然可恥,自己遭受暴力不以為意卻還要阻止他/她人反抗的人亦不遑多讓。現在的政府去除這些「神蹟」,做的其實也不過就是矯正過去的錯誤,讓僅屬於個人的神不再是國家的神。還原或探討還有爭議的史實、移除塑像、更改國家財產的名稱、撤守停屍間,這完全是正確的事,因為這還給人民自主思考的空間。而這才是民主所賴以存在的前提。

我不在乎這些行為其動機為何,我不介意這些行為傷了多少人的心、有多少人批評,我只想知道:這些行為本身的目的是否合理、手段是否合法合憲-原則上,合法合憲的手段就已是民主的手段,不要再說這件事有爭議就是不民主,民主的本質本就在不停的爭議!要等到所謂全民共識才能行事根本就是在放X(那瓜漢堡重唱調)-。如果答案肯定的話,那就該完成它們。若事後能贏得選舉,那也是(多數)人民對從事者的肯定;至於因此傷心的人,就讓他/她們繼續(假裝)純情下去吧。他/她們可以繼續(假裝)純情,但請停止強迫志不同道不合的人,跟他們一起編織公主與王子從此幸福美滿的夢想!。而批評,民主國家最不怕的就是批評(好吧,無腦的要讓人跟著無腦的或是看起來有腦卻還是頗無腦的批評還是頗可怕的...)。

有人說,國家這些事做得急躁、做得粗暴;有人說,國家這些事做得太慢、做得軟弱。而對我來說,這些人爽到或痛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做這些事是對的,那就夠了。在這件事上,國家該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其它的事,該讓人民自己承受、自己決定-自己的感情自己顧好,自己的回憶自己回味。而我清楚知道,我所選擇的政府,只是有心於政治事務的一般人所組成而已,他/她們不是聖人,也不會是神-而我因此深自慶幸。

Posted by letitdifferent at 樂多Roodo! │17:56 │回應(20)引用(0)跟著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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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要等到所謂全民共識才能行事根本就是在放X(那瓜漢堡重唱調)

放X咧!不要再裝口愛了.........XD
Posted by 大腸 at December 10,2007 22:56
不不不,這跟口愛不口愛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素我自然而來流露出的高雅氣質啊~~XD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10,2007 23:18

>>這素我自然而來流露出的高雅氣質啊~~XD

::如果這件事有,請告訴我真正的理由
Posted by Tiat at December 11,2007 15:36

文章寫得不錯...
可是看到留言就覺得...讓我瞎了算了XD
Posted by 小薰 at December 11,2007 21:12
鐵伯:
如果這件事有理由,那大概是因為看了小捲在小河中力爭上游~~XD

薰姨:
謝謝稱讚!!
至於留言,大腸叔跟鐵伯是前輩,小的我也迷辦法啊~~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11,2007 21:45

小捲寫的好!銅鞋給你贊聲~
至於你放X的部分,本日太累不予計較....~"~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12,2007 00:22

為什麼捲伯在人權日寫了這麼高雅有氣質的一篇文章,
而本喵竟到今天才知道?
XD

用力推!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12,2007 16:15
謝謝那瓜銅鞋的贊聲~

至於放X的部分,就讓它隨風飄去吧...XD


謝謝烏喵咦用力推(羞)
其實這都是因為偶低調害羞啊~~
沒有像烏喵姨在人權日時出席見證阿伯打人...人權的進展啦
就只能這樣扯扯罷了~~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12,2007 22:05

從訪客紀錄來到這邊,很慶幸我的文章沒有被拿到這裡面來批判(還是只是還沒有?)
對於你的文章,我最懷疑也最同意的地方正好很接近:「我不在乎這些行為其動機為何,我不介意這些行為傷了多少人的心、有多少人批評,我只想知道:這些行為本身的目的是否合理、手段是否合法合憲-原則上,合法合憲的手段就已是民主的手段,不要再說這件事有爭議就是不民主,民主的本質本就在不停的爭議!」
我也不願意去批評這件事是選舉作為,我也不認為有爭議就是不民主(民主就是大家有尊嚴地吵架),我只擔心我們台灣的民主體質而已,而這必然是由我們的種種作為累而成的。我懷疑台灣的民主體質有問題,而這件事只是諸多現象中的一個而已。畢竟在累積了這麼多歷史情結,島上的族群又劍拔弩張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更謹慎,以免民主成為多數決的成王敗寇。
以上,沒有要反對你的意思,只是希望你也想想我說的話。不過就像你說的,民主國家最不怕的就是批評,而我那篇文章也只是善盡一個公民批評的義務而已。
喔對了,我好像沒說我懷疑的地方在哪?下次吧,說來話長。
Posted by PUPA at December 30,2007 04:43
嗚嗚嗚....終於有人認真留言,來提升回應的層次了~~(機車團退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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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PUPA(假設你會再過來看):

首先,之所以沒拿你的文章來討論,有幾個理由,其中一個跟你較有關係的是:你運用文字的方法是我所不熟悉的。我不確定我是否能掌握你所要表達的意思,因此若拿來討論,很可能變成是我在自說自話。
至於拿你版上你回覆的一句話在Nakao那裡回覆(假設你有看到),也不算是批判,而是帶點諷刺的文字遊戲而已。

其次,就你上則留言,你用「民主體質」來作為你討論中的重要根據(之一),然而這個概念對我來說並不具體明確,所以在此暫不回應。

另外,多數決(不論是各級選舉、國會或各級代表表決)其實用簡化的角度看來,就是一種允許成王敗寇結果的制度,或說:遊戲規則。然而這種成王敗寇的結果,是透過(理想上)個人思考與集體討論、選擇的過程而得出的;只不過這個結果,我們會用憲法裡的基本原則來作調節,以及透過定期選舉,讓此次為寇的人下次得轉世被當人看...XD

至於在表決中失敗的人,要求勝出的人在憲法原則未規範的地方謹慎行事,這其實只是出於情感上的要求。
而在我的理解中,希望別人(就本案來說:民進黨政府)顧慮自己的情感並做更多考量的人(所有希望招牌留下的人),不是應該嘗試提出可行的變通方法、用更能說服對方的姿態嗎?

但是在這個事件中,依我所看到的,愛牌者所提出的是:不可動招牌;所展現的(大多)是:強硬高傲。(姑不論那些只能老淚縱橫的老悲悲們)
因此失職的是哪一方?是拆招牌的民進黨政府?還是(看來)愛招牌的政治人物?
又是誰引起這所謂「劍拔弩張」的狀況?究竟是誰希望透過這樣的狀況來得利?我不認為是民進黨政府。我相信,就算招牌拆下來時沒有張燈結綵鳴鼓放炮(如果真這樣做了,再來批評或許還有理由),已經可以讓多數民進黨支持者肯定其作為了。

當不願接受多數決結果的一方採取絕不動搖的態度時,另外一方再怎麼謹慎,

都是....沒有用沒有用沒有用沒有用......的啊!!

因為他/她們反對的根本不是對方的手段,而是反對對方所要達到的目的,甚至根本反對原來多數決的結果(也就是說有些人單純只是想為反對而反對啦)

至於你認為島上族群劍拔弩張的狀況,如果可以將島上人民依其政治態度粗分為三大族群:1.偏民進黨群、2.偏國民黨(包括共產黨)群、3.難以歸類(包括視事件性質決定、看心情選擇、騎牆亂倒、清高或自命清高、自認聰明理性的笨蛋..)群,那麼,依我的理解(補充承認:這樣的理解是在我接觸的多是所謂(偏)綠網站的情況下而形成的印象,雖然我覺得應無誤,但仍歡迎指正),第1群中多數人(包括政治人物)往往是透過遊戲規則所允許的方式表現其劍拔弩張的態度,而第2群的政治人物們卻往往用各種手段帶動劍拔弩張的氣氛。因此你所謂各族群的劍拔弩張情形(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在我看來,並不存在,或並不嚴重,或說:比較可慮的(應該)是這種劍拔弩張的表象與嘗試造成這種表象的企圖。

至於島內實際上劍拔弩張的情況是否會更嚴重,這是我無法判斷的。

最後,不管是來反對、來支持,或是單純說說自己的感想,都歡迎。在這裡,我會試著滿足你的希望的(羞~~)

(我還以為你留言的中間兩段就是你懷疑的地方..原來不是啊...Orz...)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30,2007 21:12

先為我的文字風格造成你的困擾表示抱歉,這是我的不對,我會盡量調整。因為好久沒有好好唸書、寫東西,有點生硬,希望可以盡快改善。如果可能的話,可能會重寫那篇文章我想XD
不過你提到的「民主體質」,其實可以用很直觀的方式來理解就好,就是指我們台灣人民在奉行民主制度(就表面上而言就是:投票)的時候,到底是用什麼樣的哲學、社會學背景知識在思考?用李登輝的話來講,台灣的民主也不可避免地套用了東方模式,把民主制度想像成改朝換代的成王敗寇。我個人對此是期期以為不可,那會產生出幾個顯而易見的弊病。
一、少數意見群體永遠地被否決:我們不提那種涉及統獨情結的議題,就拿同性戀權益來打比方好了。如果民主體制只是成王敗寇,那同性戀婚姻權的正當性難道就可以用表決的把它處理掉,從此不聞不問嗎?
二、商議式民主無法成形:延續前一點,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或許是經由深刻的議題辯論、公民對話,來讓意見團體彼此折衝,進而達到共識。反對同性戀婚姻權的人,或許會發現讓同性戀有權結婚,其實並不足以讓異性戀婚姻因而貶值。支持同性戀婚姻權的人,或許會發現傳統意義上的婚姻其實並不是他們真的需要追求的事情。
我這裡不是要就同性婚姻做定論,只是想要藉這個例子說明:民主的真諦應該是在對話、在協商,投票不應該是民主的要義,而只是個瞬間的儀式而已。在日常生活中彼此對話、尊重,才是民主精神的深化與命脈。
也就是因此,我反對現在檯面上兩大黨詮釋民主的方式,也不樂見人們「民主就是表決政治」的想像方式。民進黨姑且不論,國民黨說執政後就要掛回去的德性更是明擺著一朝天子一朝臣、一黨執政一是非,不值一駁。
你強調依法行事(民)、法外開恩(國)的二元切割,我一方面同意依法行事,可是也想要拿另外一件事來打比方,質疑法律的終極仲裁能力:樂生拆遷案(需要我進一步說明嗎?)。我舉這個例子不是要聲稱拆匾雖然合法可是不合情理,坦白說我根本不在意。我只是要說明:體制法規並不應該被視為終極的仲裁基準,而應該是允許修正、微調的階段性架構。這單純是對你強調法治精神的回應,並不是要護匾或者替國民黨說話,希望不要被誤解。
至於你區分的那三個群體,我看我大概免不了被歸類成「自命清高、自認聰明理性的笨蛋」了XD
(又,你說引了我的文在NAKAO那裡做回應,我沒看到耶)
(又又,我寫完才發現,原來我這篇就是在說明我當初懷疑的地方耶,哈哈!然後我當初最同意的則是:「民主的本質本就在不停的爭議!」)
Posted by PUPA at December 31,2007 17:35
PUPA:
對於你的文字風格,沒啥好抱歉的:在你的部落格裡,你要怎麼寫是你的自由;在這裡的回應,也(還)沒造成我閱讀上的困擾。

至於你說的「民主體質」一詞,經過你的進一步解釋我就可以瞭解你的意思...而你的直觀不一定是我的直觀啊~~

正如當我用「成王敗寇」一詞,儘管我已經在我的上下文作解釋、設定一定的條件,我覺得我已經寫得頗清楚,然而還是造成你(可能的)誤解。


首先,我說的一直是民主原則跟多數決(其中包括選舉)制度,而不是民主制度,這些概念依照我的理解是有差異的。

我說的多數決制度也就是一種成王敗寇(說是改朝換代也無不可...其實在含意上都已經轉換過了,不過在沒有解釋或上下文的情況下,是很容易造成誤解),然而並不是從前依靠軍事力量的的改朝換代,而是人民用多數決的方式選擇出來的。
(在這裡,你和我應無差異:投票是一時的,而投票前應當經過長期詳盡的討論、對話。但決定誰才是民主的要義,我覺得並無必要,畢竟要靠現在的制度實現民主,二者缺一不可。當然我們也有共同的疑慮,也就是現狀中僅具投票而討論與對話不足。...剛想到,現在還有很多人在鼓吹別去投票勒...Orz)

透過選舉出來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也跟以前的成王敗寇不同。這些決定,人民在持續的監督,作為下次重新選擇的依據;甚至在不足的地方,人民可以也應當積極介入;另外,更別忘了憲法(原則)一直在規範這些決定是否逾矩,而人民定期(甚或期限結束前)有另作決定的機會。

因此,當制度正常運作,政治人物與人民瞭解並實踐其至政治上的權利義務時,那你所謂的弊病發生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所以,我對於國民黨「執政後重新掛牌」的宣稱,並沒有民主原則的疑慮,反而覺得它這樣表明立場,正是實踐民主原則所要求的:政治人物清楚提出其政見,讓人民能夠去思考作選擇。至於人民選擇後的結果,會不會是它,那就到時候看看吧~~XD

我不太確定你認為的『依法行事(民)、法外開恩(國)的二元切割』是什麼,我只知道我在這裡的本意不在切割什麼...不過這看來不是你繼續討論的依據,所以我就先忽略它了。

至於法規一直在修改啊,沒人認為法規不該修改,它甚至常常不僅是微調而已。體制跟法規是兩種不一樣的東西(甚至我也不瞭解這裡的體制指的是什麼東西~~),我也沒拿它們也不知怎麼拿它們來當樂生案的仲裁基礎。
(仲裁基礎指的是行政機關或法院做出「樂生應當拆遷」的依據嗎?體制或法規又是在怎樣的情形下被當作仲裁基礎?「體制法規並不應該被視為終極的仲裁基準」與「應該是允許修正、微調的階段性架構」這兩句話有什麼意義上的關聯?你或許可以試著用更精確一點的文字,或是如果你瞭解我的用語的話,可是試著用我的用語來進一步討論,而不是用其它的用語來討論我的用語,這樣比較不會造成誤解...)

至於樂生拆遷案,要討論的東西可能很多,可能很少,不過在這裡你可以不必說明了以避免有失焦的可能。有興趣的話,可以移駕Nakao那邊與其回應所提到的那些文章那裡去作進一步的討論~~(不過在那些地方回應,請盡量更注意用語的選擇與文字間的推論,免得造成曾經在那裡出現過的不斷重複解釋的無限迴圈...XD)

我知道你這裡在說樂生案跟依法行政的關係(雖然我還不瞭解你要說的是什麼),所以也不會誤會你在替國民黨辯解......我的推理速度還沒那麼迅速...XD

哈哈,我對你還沒那麼多理解可以將你歸類,我頂多把你丟到第三群而已...XD

(又,你說沒看到是該留言沒顯現嗎?不過沒看到也不重要就是了...)
(又又,OK,有發現就好...也謝謝你的同意~~)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1,2008 01:27

在樂生那件事,我指的是有許多人會依據常識而做出如下的宣言:「行政機關有違法嗎?沒違法的話為什麼不能拆?」或者「樂生院本來就違法嘛,違法本來就是要拆的呀。」像這種論斷,其實往往在邏輯上就是把體制法規視為終極的仲裁基準。實務上又是另一回事了,會做這種粗糙的常識性發言的人,往往也會選擇性地聲稱違法的正當性。而與之相對,將任何法規體制都視為等待修正的具文,並且務實、誠懇地反省現行體制中所可能埋藏的結構性缺失,兩害相權取其輕地(是的,結構性缺失從來不會沒有的)予以修正,就是將法律是為允許修正、微調的階段性架構。

依據我個人的經驗(比方說接觸一些官方社福機構),官僚化的組織會傾向於維持現狀,對架構的調整意興闌珊。不是個好現象XD

以上回答你文末的問題。

關於我們原本討論的主軸,其實你講比較詳細之後,我們之間也沒有什麼重要的歧見。只不過關於國民黨「執政後掛回來」的宣言,你基於你的「民主素養」予以肯定,不知道如果他們要的是蔣公前面「一定」要挪抬呢?挪抬這個極端的例子姑且不論,我只知道當他們又聲勢浩大地打算把「大中至正」掛回去的時候,我還是會跳出來說:「民主不是這個樣子的!」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1,2008 10:00
PUPA:

你的第一段回答,如果我理解無誤的話,說的是兩種基本態度:有人認為「只要是現有制度、規定,便不需要修改,可以直接、繼續適用」,另外有人則認為「現有制度、規定,都有修改的可能」。我也認為,這兩種基本態度是存在的。

至於在樂生案中,是不是反對或不表示贊成的人所持的基本態度都是第一種,有沒有可能是第二種,只是認為對於樂生的個案,不需要(太大的)修改,這就不是我可以判斷的。
(還是建議若想討論樂生案的話,轉移上述陣地~~)


如何判斷官方的社福機構的工作態度,對我亦然。

是的,我們對於民主瞭解可能沒什麼歧見。
不過為澄清你文字上所隱含的誤解,我再說一次:
依照我的「民主素養」(這是什麼?好吃又有營養嗎?XD),我肯定的是國民黨「明白宣告執政後掛回來的宣言」的這個「行為」,而不是「宣告的內容」...
至於你跳出來的行為(可能也包括跳的內容...),我也會大加肯定的~~XD


另祝
新年快樂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1,2008 18:40
小捲真認真.....

(我承認我看不到三行XD)
Posted by Tiat at February 23,2008 02:21
看完了
好....累XD
Posted by 浮雲 at February 24,2008 12:28
鐵伯,看看人家浮雲,多認真啊!!




其實現在再看,我也覺得好累~~XD
Posted by 捲 at February 25,2008 20:28

捲叔好認真喔...
看完粉累捏~還好底圖有可愛的小捲可以看
Posted by 貪虎里里長Joyce at March 3,2009 20:34
里長,

那麼久的東西...還跑來看喔...
要看小捲也不用那麼辛苦啊...
Posted by 捲 at March 4,2009 01:59

對啊,這篇都差不多一年了
怎麼又被翻出來?
請告訴我真正的理由!!
Posted by bigburger at March 4,2009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