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8日

官司纏身

下星期三我要去士林地檢署,
因為前總幹事毀謗我撬開管理室偷走五大業者合約書。

下星期四我要去南港分局,因為有人告我公共危險,
至於我有啥公共危險事實咧!
我想就是我家有菜刀,水果刀,美工刀,指甲刀,削皮刀等危險器具,
我實在想不出其他的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因素。

下下星期一我要去台北地檢署,
因為我們告前主委背信要開偵查庭。

正所謂無三不成禮,所以一次來三張傳票。
這輩子沒想過要上法告人或者被告,
但是事情遇到了總是大家就請法院判個公斷。

其實收到第一張很ㄔㄨㄚˋ,想說算了!反正都推翻了!
收到第二張很ㄍㄢˋ,就想這個人也太可惡了!要不要告他誣告!
收到第三張就很麻痺,想著該有罪的就給他定個罪吧!

2009年04月6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34) 新舊管委會移交

終於在4/4下午3點舉行移交。
當然是沒有移交清冊,單然是沒有財產清單、當然是沒有帳務清冊、當然是沒有五大業者的合約書...
前管委會說建商沒有點交清單,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當然。
這跟我原先猜測的不謀而合,好想改職業--去幫人家算命。

賴小姐有意見說:建商沒有是你們不對、
你們請了總幹事不就是要幫忙點交嘛?
沒有點交完成,那請總幹事要幹啥用。
再者都在這裡兩年清冊都沒做好就是不對,
主委你是怎們分派總幹事做事,
這樣就是失職不適任,你們怎們都沒有照職責規範他。
請他在家把東西做好交給我們新的總幹事,
不然要追討他兩年來領總幹事薪資沒做好總幹事該做的事。
我還舉例在辦公室員工做錯事,還想要加班費,
我會詢問他上班該做的事沒做對,浪費公司的時間,
公司都沒索賠了,你是不是該回家做好做對還給公司。

最漂亮的莫過於,蔡委員的南港區蕭主任,
提到委員參選如果落選他也只能下台一鞠躬,不能戀棧舞台。
主委私聘的總幹事,理當事主委下台就自動解任。

雙方僵持在鑰鎖要不要移交,
前總幹事堅持不肯,賴小姐堅持要移交。
因為前管委會不可以侵佔我們的管理室,
且堅持要收走所有個人東西...

耗了大半天,管理室總算由我們的新總幹事接收。
至於那些當然沒有的清冊與資產清單,
兩個總幹事約好三天後的午後再交接。
至於會如何,我這個仙姑猜當然還是沒有吧!

帳戶裡五大業者匯進來的錢有40萬多,
希望趕快返回,並且結束大家的夢靨...

2009年04月3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33) 大鬧銀行、警察局調解

4/3中午富邦永春分行打電話,催促現任主委馬上到該銀行,以利自行阻止前管委會提款。
於是,本屆主委、財委和我這個兇巴巴的監委馬上驅車到銀行。
後來發現最兇的是財委(甘拜下風)。
一群人好像孫悟空大鬧天庭,
主委打110報警,來了數位警察大哥,
於是我們就經過一番無意義的爭吵後,
集體到警察局報到。

我們從我們常進出同德所來到信義區的福德所,
因為永春分行隸屬福德所,只好叨擾不是我們管區的警員。
前主委要告我們騷擾,還有侵權。
但是,警察伯伯說這是民事。
我們要告他刑事336條第三款,
顧問律師產生作用了!就是個專業吧!

後來誰也沒告誰,
福德所的副所長幫我們調停糾紛。
結論是我們陪同他們去領這個月必要的開銷,
然後把銀行的帳戶大小印等換成新的管委會大小印鑑。
我們就從中午就一直到五點,處理完成這件最困難的交接。
為明天交接奠定最好的基礎。
我的五臟六腑都處於挨餓中的一直抱怨。

各位看倌最想知道的事,莫過於帳目清楚嘛?
我看財委要很兇很多次了!一定很混亂。
我私人建議請個會計捉帳吧!
至於有基地台的錢匯入嘛?當然是有!
目前有匯進去的有40萬多
社區管委會,應該在明天保全公司進駐後,很快要就可以正常的運作了!
至於基地台,還是委任律師處理中...加油!

2009年03月19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32)搶著開會

昨天社區發生一件很妙的事,
前管委會要開第二屆第八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還要住戶去登記當委員的候選人。
笑掉人家大牙!


所以我們去張貼報備函,以及公告第二屆管委會已經合法成立。
順道把社區偽第二屆第八次會議公告、以及前管委會催繳管理費的公告拆拆掉。
存起來當證據、拒絕交接還要收錢。

今天問過律師&公寓大廈管理科,
這情形怎辦?
公寓大廈管理科說,請我們行文去公寓大廈管理科,
他們會罰前主委個人4-20萬,得以連續處罰。
律師則是幫忙發律師函,要求前主委移交。

訴請行動電話基地台合約無效之訴,指日可待!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31)像獎狀的報備證明書

3/19今天拿到像獎狀的報備證明書了,
主委連同財委和我一起去銀行開帳戶,
這樣的帳戶很難開成功,
要帶三個印章、報備函、報備證明書、會議記錄正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簽到本、統一編號稅籍證明、主委和財委的身分雙證件...。
搞了一下午,終於搞定了!
希望開始收管理費,社區得以正常營運。

2009年03月16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30) 24小時保全定番

3/15今天開委員會議,
決議24小時保全做好社區安全,
加上一個每月上班八天的兼職總幹事。
聽起來很讚吧!
向小豪宅一步一步邁進,
但是管理費好像要漲才不會入不敷出。

不過委員們都有決心要先預繳一年加上欲借管委會錢,
帳戶啊帳戶,快讓我們有自己的戶頭吧!
我要我們的社區安全,不讓宵小惡犬出沒!
加油!加油!

2009年03月15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29) 新主委凍結舊委員會的銀行帳戶

果然是秘密帳戶錢最多。
林大哥用著阿甘的精神未全體住戶謀福利,
帶著那張看似無用的報備函,把銀行的戶頭給凍結了。
心情真是超級爽!
不過為了做最好的準備,
大哥乖乖的擬了一封律師教他寫的存證信函寄給銀行。

連續兩日來,
大哥都說銀行打電話告知他前管委會要去領錢,
他們拒絕給對方領,對方大鬧銀行揚言要告。

我跟大哥說,我們真的是他們的貴人,
如果我也不阻止他們,讓他們基地台架上去。
你也不凍結戶頭,讓他們狂領我們大廈的公基金。
然後我們再告他們,這下子他們罪加一等囉!CCC...



2009年03月12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28) 我拿到報案三聯單

昨夜3/11前管委會又再地下室開會,好心的住戶告訴我們。
我們幾個主要委員便連袂去邀請前管委會委員來開會,
滑頭的他們硬是說沒空,問他們那天有空就是不肯說,
我們已經錄下你們的意思就是都沒空移交,不願意移交。
前財委對現任財委說你們選出的財委不講理,
我就在身邊說他跟你說電話我都在場,
是你一直不願意說哪天有空。
人家都願意配合你時間交接了!
你根本是蓄意不交接。

接著我們偉大的總幹事,
就當眾說我有重罪,
問我知不知道,
我說我不知道,我問他我有啥重罪請他說,
他就說我破壞公物,
我說我沒有,我請住戶打110報警。

這時副主任委員許先生,
就把他上次錄音錄影到總幹事指名道姓毀謗我撬開管理室,
偷竊五家電信業者合約書的事說出來,總幹事這樣毀謗我,我更氣,
總幹事說他沒說過,要許先生有證據才可以說,
我就問許先生有證據嗎?問總幹事要許先生拿出來嗎?
總幹事說好啊!你最好有!
我氣到已經七竅生煙了,一直說報警打110。
這時巡邏警車剛好路過,我就欄警車報警處理了!

去到派出所,我告他毀謗和公然污辱罪。
大夥陪我去當證人,帶著許先生錄影的DVD,
做了筆錄拿到報案三聯單已經是兩點了,
警察要我把當晚錄影到的,明天早上九點前再燒光碟送警察局當證據。
我回家直接燒好再送到警局再回家已經半夜三點多了。
今天下班接到南港分局派出所跟我要總幹事電話的電話,
我想是警察要傳他做筆錄...

心理總是想不懂"飯可以多吃、話不可以亂講"難道他老人家還不懂嗎?
唉!都西元2009年了!怎還會有這樣的人~

2009年03月8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27) 如何驅趕已解任的前管委會

3/8管委會已經成立了一星期了,
要報備沒大小印。

打電話給解任的委員沒人要移交,
新主委東跑跑、西跑跑,
把我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送進大廈管理科。
用了一個絕招,
就是註銷那個被強行霸佔的大印,
於是就完成了艱辛的報備動作。
林大哥就是我們正式有合法權力的主委了!

接著發現即使報備也沒鳥用,
因為也沒有那張營登證,
於是又要登報作廢那張可以去申請銀行帳簿、簽約...等等的登記證,
那張偉大的登記證,正確名字拿到再補陳述給大家了解。
還在艱辛努力中!


2009年03月5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26) 地檢署傳票來囉!

3/4今天的疲憊,被我們大廈公告欄上的傳票給驅散了!
傳票上寫著,要我們的前主委賴瑞彬先生,3/10需到台北地檢署,
去說明被告背信罪一事。真是振奮人心啊!
我的瞌睡蟲都跑掉了。
不過,我是完全不能理解,為何要把傳票貼出來給大家看呢?
是告訴住戶他被告嘛?我個人認為告的好、告得妙、告的聒聒叫!

有一點很妙的事,就是這張傳票張貼在委任狀上
(註:賴瑞彬委託俞菁我的法律訴訟的代理委任狀)
我想俞菁我也會有事,因為所有住戶都要新管委會把它革職呢?
怎可能忘記把這個大神也列在被告呢?
他應該也要有一張傳票吧!
這樣的人可以當訴訟代理人嗎?
最近學了不少法律常識、進階學習中~


2009年03月2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25)成立第二屆管委會成功

3/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大成功!
97個區分所有權人、出席68個區分所有權人,超過法定的2/3比率。
一次就成會,大快人心。

是從1/1發現基地台以來,
對於基地台能真正撤銷的第一步。

新的主委林大哥算是大功臣,
挨家挨戶的拜訪,要大家出席會議。
現在,算是推翻暴政,
但是報備工程其實很浩大、繁瑣。
因為大家都沒經驗,就只可以,瞎子摸象、一步一腳印、龜爬飛速的處理。

其實,報備成功後才是艱辛的開始。
例如:請律師到法院訴基地台合約無效,對管委會請求民事賠償、交接前管委會的一些爛攤子。希望一切都順利...

2009年02月27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 - (24) 修改規約

改選委員好像是我家私事一樣。
開會大家都自動設定我家是開會地點,
因為我家客廳大、沒小孩...

最近的一次,
我就不開心的拒絕,
理由是大家開完會拍拍屁股走,
留下一堆工作給我。
原因是家裡有電腦、印表機我又會打字...能者多勞都可以拿出來用。

搞到三更半夜、隔天還要利用上班半天時間整理會議要用的公告。
害我整個背部肌肉僵硬動彈不得。
覺得舊管委會和俞總幹事很討厭,
我可以不理他,他也對我無法度,
甚至我可以選擇告他們。

但是這些熱血鄰居,
開會事先沒有議題、事後沒有決議,
很會出餿主意,完全沒有執行力,
我沒有興趣跟他們瞎攪和。
據許先生的說法是我失蹤了!

其實我是採著自己的步伐、依我自己的步調,
管他誰是要當委員,我就按部就班的把規約逐條修改,
避免不法之徒圖利就好了。

所以,這兩星期我進度就是躲起來不參加沒有效益的會議,以及積極修改規約。

2009年02月25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23)不負責任的公文

收到千篇一律的公文,心理好沈悶、但也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就是告告告告告啦!
公寓大廈管理科的公文

2009年02月19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22)召集人連署

2/15我們大廈的人終於比較團結一點點,
透過廖老師的電話聯繫,
把連署的住戶一起集合起來開會。

連署過1/5也就是說,廖老師變成我們是正式的召集人,
可以正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我們晚上要去張貼公告,
接著等著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只是擔心有人鬧場,
到時候到底要不要請警察列席,
保護我們這些被總幹事恫嚇的善良住戶。
這次大家都乖乖的努力為自己權利爭取,
我們連署是公開署名的,
老天爺請您一定要幫幫我們。

2009年02月5日

假水塔、真行動電話基地台-(20)免費的果然還是無解

今天去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一個印證,便宜沒好貨。

律師告訴我的跟我知道的理解的一樣,就是去告民事:
1.契約關係不存在,管委會主任委員賴瑞彬無權代理。
2.侵佔款項追回。

果然30分鐘諮詢,
比我用功半天所得到結果還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