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7,2008

罰單記事

  相信不少人都接過這上天掉下來的禮物,它是一種政府授予警察杯杯的權力,然後警察杯杯再直接傳遞給我們這無大的恩典,更換個角度來說,警察杯杯們都在街頭傳福音,祈求別發生車輛才好。






新世紀福音戰士的標準配備

  吾友乖大,上個月接到了一份難以用言語感動的恩典(點這裡看全文),無獨有偶的,小弟我也在那一個月接到了這珍貴的恩典,跟乖大一模一樣份量,不多不少,神果然是公平且愛世人的,那一刻起,我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啊!算一算,在外求學多年,我接到不少這類恩典,份量不一,但那內含的光芒一樣閃耀,強度之大讓你閃躲不及,只想跪下來痛哭流涕一番,彷彿一生一次置身於麥加朝聖。以下,就是我朝聖的次數:
 
  ◎ 因違反神的白線停車格:四次,淡水一次,中壢兩次,北市一次。中壢跟北市的共同點是都被吊到他處接受洗禮。喔,對了,還有一次是停到身障停車格被賜恩典,但,我常看電視看到睡著,甚至打電玩玩到睡著,不能歸為一種生理上的障礙嗎? 
  ◎ 向真主阿拉宣戰,失去理智衝越紅燈停止線:一次。
  ◎ 沒跟士官長學習戴好安全帽,而被星盟趁虛而入:一次。
 
  藉由上述的歷史,我想我已能從傷痛中漸漸癒合,雖然不至於學灌吸大帥一樣退出臺灣道路圈,但我想,我下回見到傳教士會更安份守己,努力扮演好我的角色,做個有用,出息,不再被恩典、福音環繞的用路人。
 
  最後,補張圖也補個幹。
 
 

上個月的恩典。(因光芒太閃耀,導致我手震了。)

Posted by scubasteve at 樂多Roodo! │21:15 │回應(8)引用(0)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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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文筆有變好 (還是黑特文比較能發揮?)
照相技術持平 (恐怕也不能更差?)
最後,你穿黑色很好看 (誤
--
那個公事包是怎麼一回事.. 0..0..7..?!?!
Posted by please at February 28,2008 00:00

To SOHO 魁大:
黑特真的比較好發揮(憨)
那個公事包裡頭裝的是傳教用的資料,Bible、可蘭經啊之類的。
Posted by 潛水王史帝夫 at February 28,2008 11:01
如果Sony T3在沒開閃光燈的條件下要拍出沒有手震的照片,請在menu下設定「連拍」或「快速連拍」。
設定好之後,拍照時請一直按著快門即可拍出較無手震的照片!
Posted by 楚門® at February 28,2008 11:06

握手
現在騎車都很小心
不過偶而還是會忘情地闖紅燈
打算在車龍頭貼張紙提醒自己了XDXD
Posted by gwai at February 29,2008 17:11

there is no hd-dvd player at Pipi. Pls noted
Posted by a1 at February 29,2008 19:33
我有被拖吊過耶~~
當在地上看到我車號的那一霎那
我ㄧ整個放空...

但還是去打工完才把我的愛(車)領回來~~
現在到台南市
都不敢亂停車了
Posted by mina at February 29,2008 21:21
我為了一張我根本沒闖的闖紅燈紅單申訴到法院去,
我後面載我前女友,她也看到我根本沒闖。

然後天殺的法院說因為是女友說的話不予採信,
1800就這樣飛了,但是好處是前女友出席當證人可領500元。
Posted by nason.lin at March 8,2008 04:17

To 楚門®:
謝謝指教。(終於知道這句話多好用了 XD)

To 乖哥:
南部的紅燈只有在月底比較不能闖,我覺得。XD

To 西門暨地下街角頭:
Thanks for your help.

To mina:
那妳有停在身障車格過嗎?下次可以試試。

To:nason.lin:
原來當證人有錢領,希望下回也有人找我當證人。
Posted by 潛水王史帝夫 at March 10,2008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