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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1日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五二期

編輯室報告

從立委選舉看社會運動與基層人民結合的可能
1月12日是台灣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其意義除了是3月20日總統大選的風向球以外,新的立委選舉制度也是眾所矚目的焦點。這場選舉「西瓜偎大邊」的現象,除了新制度、媒體報導上的問題外,也必須思考第三勢力做為社會運動推手其本身組織宣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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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9日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三五一期

編輯室報告:假亦真時真亦假

從「造假」照片風波瞭解「真實」媒體環境

今年1月《聯合報》與、《蘋果日報》國內兩大報紛紛踢爆《自由時報》在去年所刊登法藍瓷(Franz)總裁陳立恆晉見教宗的照片,是為人工變造、失真的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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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4日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五O期

編輯室報告:FCC疑似向媒體財團靠攏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在2007年末通過兩項新規定,一是解除已有32年限制的「報紙 / 廣播跨媒體所有權」,允許報社可於全國前20大的同一市場中同時擁有電視台或廣播電台,條件是收購的電視台不能屬於該城市前4家最大的電視台之一,而且還須另有8家獨立新聞機構存在 ; 二是對有線電視產業的縮限,規定有線電視公司的全國訂戶上限為30%。此舉可能造成大規模的媒體整併與市場集中。來自民間的媒體監督團體也紛表抗議,且更有國會議員試圖立法撤銷此決定。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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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1日

播學生鬥陣第三四九期電子報‏

編輯室報告:是NCC害了東森攝影王瑞璋受傷

社會學家C. Wright Mills曾在《社會學的想像》一書中,提到困擾著個人的許多自身問題,其實關連與反映到許多我們所處的社會結構自身的問題,而這些每個人將其個人處境關連到公共議題的過程,就是社會學的想像。

        回到12月7日東森攝影記者王瑞璋因為新聞採訪拍攝而受傷,這種因為採訪而受傷的新聞職災案例,這在這幾年的新聞採訪史上已經是越來越常見的現象,從2004年10月,正值納坦颱風侵襲台灣期間,台視記者平宗正因為採訪而溺斃,台灣這幾年有越來越多的新聞職災不斷不斷地上演(見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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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言論自由權的前提—從三立股權爭議談起

編輯室報告

九○年代流行一時,作為台灣政治自由化運動主調之一的「黨政軍三退媒體」主張,在2003年年底因《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的修訂而落實了。該法要求「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以及「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為的是避免政治力插手媒體經營。咸信:媒體是公眾的看門狗,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是言論自由的實踐場域,因而不應被政治勢力沾染干預。

因著這個法令,舊社會遺制下的政媒不分現象應於2005年底前改正,民進黨大老蔡同榮也就辭去民視董事長職務,國民黨也就處份掉中廣、中視的所有股權。但是到了2007年底的今天,三立電視台的股權爭議,再次提醒我們政治力與媒體交纏的現實。這個現實不只突出了法令的不足,更突出了當代「言論自由」的荒謬性,即:言論自由的前提,是私有財產制。

事件主角—三立電視台,是由張榮華家族於1990年創設的家族事業。因營運有成,為擴張規模搶占市場,陸續引進南部有線電視系統聞人林崑海、富邦蔡家(本地金融資本)、香港基金公司Excesior Capital(外資)。其中林崑海與張榮華占有絕大多數的股權與董事會席次(五席中的三席);Excesior則因股權認購時簽定了特殊條款,僅17%的股權比就享有兩席的黃金董事席次;富邦蔡家則持有2.6% 的股權比,影響力有限。

爭議的起因,是Excesior Capital欲以每股台幣45元的價格讓售三立17%的股權,但得優先認購的三立電視認為價碼太高不願買回。兩造周旋之際,自稱代表美國投資公司的蔡正元突然半路殺出,以65元的高價位和Excesior恰商。

當初三立為了擴建廠辦大樓苦無資金,才釋出部份股權由「外人」認購。資金既以募得,廠辦也已建成,如今Excesior處份股權只要不涉及內部經營,其實無關緊要(Excesior的黃金董事席次並不能直接讓渡給接手者)。但是蔡正元自稱以專業投資者的角度,認定三立的政治色彩過份明顯而有害獲利,表示若成功接下Excesior的股權,將會建議投資公司調整三立偏綠的經營走向以提升市占率。

蔡正元既是現任國民黨立委,還曾擔任黨內要職(2004國民黨總統競選總部發言人),以這樣的身份恰商媒體股權的買賣已容易遭人物議,何況還公開表示要介入經營權,難免民進黨跳腳。不只新聞局長謝志偉要求清查資金成份,綠營立委又再抬出威權復辟說攻擊國民黨,念茲在茲的就是害怕泛藍陣營入主三立後,親綠的言論陣地就要失守。國民黨本身表示與買賣沒有瓜葛,甚至與蔡撇清關係。

奇怪的是,蔡正元的政客身份本來敏感,其所有的阿波羅投顧還在中影交易案中公親變事主招人非難,竟有美國的投資公司要委託他鑑價並代為買賣;就算該公司因與蔡有私交而委託代辦,但三立的股權並非公開交易,竟放任蔡在買賣談妥在市場上喊出超出行情甚多的高價(就算真有這個價值,沒有競爭對手,單一買家理應該將賣價殺低而非喊高),實在不合理。而此間手法高深難測的投資公司,自始至終沒有露臉。無論如何,經過蔡正元一攪和, Excesior必定是最後贏家。據報載,目前三立已經開始抬高買回的價碼,接受原本拒絕的45元每股價格。蔡作為交易中間人,從中抽佣賺他一票是免不了的,問題在於抽誰的佣?

但無論蔡正元如何藉由台灣藍綠鬥爭的政治環境混水摸魚,法律是拿他沒辦法的。主管機關NCC已經表示,與事件相關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蔡作為中介人媒合買賣雙方,並無違法問題。

然而不論是蔡正元還是林崑海、民進黨還是國民黨、新聞局還是NCC,都繞著媒體所有權等於言論自由權的公式上發展論述。比如蔡正元說:「謝長廷的金主在集資買三立」;林崑海說:「希望(買下股權的)不要是有色彩的人」;王拓說:「買三立的資金是中資還是外資,馬英九應該說清楚講明白」;黃玉振說:「這純屬蔡正元個人依法進行的商業行為,與國民黨沒有任何關係」;謝志偉說:「國民黨是買三立的幕後黑手」;石世豪說:「NCC管的是物權的轉讓」。

是的,接著NCC副主委石世豪的發言,我們已經可以確定:這就是一個把財產權當作言論自由權的前提的社會。這不禁讓我們想起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說的名句:「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難道不是嗎?

如果,我們讓媒體所有權不等於言論自由權,也許蔡正元就沒有混水摸魚的空間了;也許林崑海張榮發就不能以家族企業的搞法操作親綠電視台了;也許民進黨就不必擔憂而國民黨也不必撇清了;石世豪也就可以從物權、財產權出發進步到社會權、基本人權上去考慮媒體的監管了。顯然的,如果媒體所有者不能恣意左右內部的言論自由,這件爭議就無從發生。而所謂「港資」、「中資」,乃至於「外資」介入媒體,影響本國媒體政治與文化的問題,也無須擔憂。

從三立的股權爭議,我們見識到對政治力念茲在茲的廣電法的無能,而這種無能表明了,對政治力干預的批判只能是過時的批判(這種批判從十八世紀就開始流行了);對產權的維護與計較則是這種批判的當代補充。我們面對的真正問題,是言論自由被所有權所決定,是思想與精神被資產階級所決定。有人說,股權大眾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曾經號召全民入股的「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正好因為大批小股東近來欲將股權轉售給泛藍企業,引起同樣爭議,也就說明了「股權大眾化」之說的破產。公開上市的星空集團、雅虎線上,面對北京政府的壓力時,又是如何呢?答案是很明白的。

真正的辦法,在於根本轉變所有權與言論自由權的關係,在媒體中就是使工作者能夠自立獨立。但是這種轉變不會單獨發生在媒體之中,像是所謂的「編輯室自主運動」所期待的那樣,而是伴隨著深刻的社會關係的轉變而轉變。但轉變如何可能,則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Our Questions:
1.言論自由屬於每一個人,你同意嗎?
2.(媒體)所有權與言論自由的關係,是否真的牢不可破?經濟基礎必定決定上層建築嗎?
3.媒體工作者應該如何向老闆爭取言論自由?
4.社會關係的轉變在媒體中的意義是?


媒大事

公共電視董監事會於11月22 日召開審議會議,由立法院推舉的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十一位董事,三位董監事人選,而後新聞局將對人選進行意願調查,再送行政院聘任。然而,卻傳出整個審查會議的選舉過程粗糙了事,而公視內部先前所選出來的員工董監事候選人代表,也在提審過程中遭到封殺。

小編媒批:此次事件瑕疵包含:一、立院自己打破了立委不該擔任審查委員的不成文慣例;二、行政院未徵詢所有候選人意願;三、審查會議的進行,包含擔任審查委員的立委本身出席狀況不佳,審查準備匆促等,暴露出當前行政立法部門對公視董監事改選的敷衍與不在乎。在此,小編想呼籲立委諸公們不要只擔心自己的選舉,小編也不想再看到一個只會唱 rap,正經事卻沒做幾件的新聞局長了。

報載,紐約第一電視台(NY1)日前播放談話性節目時,NY1旗下的資深記者Ramsay不滿主持人與來賓針對紐約警局局長和前市長朱利安尼總統選情的相關言論,認為背離新聞學秉持的真理,而冒名call in反駁。節目結束後主持人指認出Ramsay的聲音,Ramsay遂因冒名 call in向主持人道歉,事後剛好契約到期而離職,資方並未挽留這名在NY1待了15年的開台元老。Ramsay認為冒名的行為踰越記者的道德界線,不過他堅信錯誤的看法將破壞世界新聞的水準。

小編媒批:打電話到談話性節目的觀眾,真實身分原本就不明,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而記者也是觀眾,談話性節目本來就是開放民眾 call in,在此Ramsay選擇冒名call in,企圖挑戰自家電視台的說法,沒想到卻被認出來,還丟了飯碗,那麼談話性節目標榜的言論自由何在?談話性節目是否圍繞著相同的聲音,排斥異見?而所謂記者的道德界線和言論自由又該如何拿捏?看了國外的個案,我們可以想一想台灣的談話性節目有沒有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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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0日

媒體改革與網路公共領域的社會運動

編輯室報告

日前,傳學鬥受邀交通大學孫治本老師,於 11月 2日「數位時代的公共領域及公民抗爭」工作坊,談社會運動與公民抗爭的發起與網路作為一種公共領域的關係。作為一個自許為媒體改革運動而結合的團體,對於網路是否是一個公共領域,以及能否利用網路對國家的傳播與社會政策,進行社會運動的號召,我們對自己、對網路世界都有所期許。以下,我們將嘗試談談傳學鬥及其成員,過往利用網路進行媒體改革社會運動的經驗,並且從經驗中,嘗試提出我們對網路作為一個公共領域,其對台灣媒體改革社會運動的影響與可能性。

一、傳學鬥及其成員的媒體改革網路運動經驗

由於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資訊的大量流動以及言論的百花齊放,致使傳播學生鬥陣在千禧年之初,認識到網際網路新媒體不同於以往傳統電子與平面媒體的開放性與互動性,以及進行社會運動時必須的論述公開。因此,於 2000 年 6月始以寄發電子郵件之形式,每週發送《傳學鬥電子報》,由傳學鬥成員們以輪值方式,進行編輯室寫作,開始嘗試進行台灣各項媒體政策與議題的論述,對外發表,作為傳學鬥組織對外溝通以及陳述觀點的公共媒介,進一步在 2001年 1月,架設完成第一個「傳學鬥」的網頁,以擴大宣傳傳學鬥長期以來重視並且經營的媒體改革議題。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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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29日

NCC隔空取藥所做出的通傳法

編輯室報告

在9月11日NCC出爐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不論是其中的「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置入性行銷管制」、或是「廣告時段放寬」等等,都引起了社會熱烈的討論。

其中對於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更是社會討論熱烈,但以上這些都是在內容認定的規範,對照NCC委員上任之初,誓言要做結構改進,但從這部NCC所草擬顯《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顯然不夠,例如在「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這項條文中,NCC針對目前台灣媒體中相當流行的仇恨與歧視性語言進行規範,但管中祥在〈制定反仇恨法是不夠的〉一文中指出,通傳法草案中只有簡單的負面表列哪些是煽動族群的行為,不僅缺乏明確定義,將來如何認定?誰來執行?而NCC此舉對於內容的管制措施也會有侵害新聞自由的疑慮,文中指出加拿大雖也有「煽動仇恨罪議案」(Hate Crime Bill) 界定「所有國民不得煽動或鼓吹仇恨,提倡種族滅絕,或對某類人士作出種族滅絕的行為」。但加拿大為了減少對言論自由的侵害,加拿大也訂出「例外」原則,包括其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真實陳述等都可能豁免,這些相關配套與努力目前NCC都付之闕如。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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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4日

公視的首次員工董事選舉

編輯室報告


在八月二十八日,公視員工進行了一項投票,這項由員工投票來選出公視員工董事,在下一屆的公視董事改組過程中,將有可能進入董事會擔任董事,而在這之前台灣的公視員工是無法在董事會發表意見或是看法,並且董事會當中也沒任何一個席位是可以給公視員工擔任。

而公視董事其重要到底為何?目前台灣的公視是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來負責營運,而這個基金會是由一個獨立的董事會管理的。依照公視法,這個董事會由十一至十五名董事組成,他們都是由行政院長提名。另外,一個提名審查委員會由十一至十三名成員組成,由立法院依立法院席次的政黨比例推舉組成,負責評估和批准董事會成員的提名。董事會的成員代表著不同的性別、族群和社會利益群體。鑒於台灣的政黨競爭激烈,規定屬於同一政黨的董事不得超過總人數的四份之一。他們的任期為三年,在此期間,不得參加任何與政黨有關的活動。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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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28日

再見! 童玩節

編輯室報告

台灣的節慶活動在近十年來才逐漸發展成形,許多仍是在摸索的階段,然而,近期因為政府政策方針:「文化下鄉」、「社區總體營造」、「觀光客倍增」之引,以及多數國民週休二日的休閒生活型態,節慶活動遂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1994 年起,文建會陸續推動「全國藝文季」、「縣市小型國際藝術節」,各縣市節慶活動紛紛出現;農委會的「一縣市一特色、一鄉鎮一特產」及觀光局在2001年推動的「每月一節慶」 ,其中,眾多新興節慶活動李,以1996年宜蘭籌辦國際童玩節成為指標性起點,因為童玩節的成功,各縣市開始產生以「節慶行銷地方產業」的思考。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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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4日

從記者被起訴來看媒體亂象根源的再思考

編輯室報告

前月27 日,喧騰一時的周政保嗆聲光碟事件主角之一,前TVBS電視台攝影記者史鎮康正式遭檢方起訴。稍早,則有三立電視台張姓文字記者,因採訪政治新聞受挫而當場流淚,近兩三年,亦接連不斷發生新聞記者採訪新聞事件後呈現不當報導,而遭到網友與輿論抨擊。新聞媒體工作者此後,被許多對台灣媒體表現不滿的網友與朋友,以「妓者」字代替而被嚴重歧視與污名。

從這類的批評與刻意的污名看來,當一般人看見最顯而易見的媒體「內容」上所呈現的錯誤時,最廉價與直接的批評,往往是將犯錯的責任直接罪加於掛名的新聞工作者上,甚至怪罪於大學新聞教育的失職。而部分傳播學者針對此類新聞問題的討論,亦時而偶以記者新聞道德與專業淪喪,作為評判新聞錯誤問題之論點。只是,這麼多的事件下來,問題真的只出現於記者個人的道德與專業淪喪的問題?或者我們將之籠統地歸咎於收視率與環境的不景氣問題,就能夠看見這類所謂「媒體亂象」的問題核心嗎?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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