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27日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八八期

編輯室

拿掉IE的微軟,是視窗還是限框?
[責任編輯:柯姿韻、吳雅樂]

在資訊市場一直處於領先地位的微軟公司,長期深受反壟斷控告所擾。於6月底推出的Windows7候選版(簡稱Win7)中,微軟決定不搭載自家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8(簡稱IE8)。此舉僅限歐洲市場版本,顯然是避免歐盟再度對微軟綑綁IE事件制裁所做的防治手段。此乃緣起於2007年著名網路瀏覽器開發商挪威Opera軟體公司(Opera Software ASA)向歐盟提交控訴,抗議微軟以作業系統捆綁瀏覽器的手段有違公平競爭法。

接連在2004及2008兩年因未遵守反壟斷裁決而被歐盟罰上鉅款的微軟,在市場上依然佔有極高份額,不過,據 Net Applications 統計,目前IE版本的市場佔有率在過去幾年一路下滑至67%,瀏覽器市場的主導地位正在動搖,最終也許會影響作業系統的主導地位。據稱,IE8的開發就是為了性能與安全上與對手有所競爭,所以IE8 採「超標準」模式,支持業界採納的開放式網路標準,而前期IE版本則須調整才能擴大網路世界的相容範圍。

從Opera所提出的控訴中,可以探討幾項問題:其一,軟體壟斷問題:捆綁瀏覽器作為壟斷市場的手段實際違反公平競爭,也剝奪用戶自由選擇瀏覽器的權利;其二,軟體格式壟斷造成軟體間相容問題;其三,對微軟多次訴訟案件的裁決,對市場與消費者的最終影響為何?

過去,以「視窗95」搭售(bundle)IE的方式彌補早期對網路市場的忽視,引起了包括早期的網景(Netscape)在內的競爭對手強烈不滿,美國司法部針對微軟也有過多次訴訟紀錄。如今,高達95﹪的電腦製造商都從微軟獲取一定利潤將IE嵌入新電腦,面對歐盟的高額反托拉斯罰鍰,微軟僅調低歐洲市場的權利金,對其他國家則不改變。這樣一來,廠商雖可選擇在新電腦上嵌入其他品牌的瀏覽器,但競爭對手卻仍需強大資金才能與廠商合作,推銷自己的瀏覽器。若在Win7中完全取走IE8,對新購電腦用戶將產生不便,而微軟更向已持有前期採搭售或低價取得的IE版本使用者,祭出費用昂貴的IE8升級服務以求取心理補償。

事實上,微軟視窗作業系統在全球的市佔率高達87%,除瀏覽器外,其中許多內建功能都曾在不同市場引起違反競爭的爭議。新出爐的Win 7將設有「啟用或關閉視窗功能」,讓使用者能選擇使用Windows Media Player(簡稱WMP)、Windows Media Center及Windows Search等幾項軟體。這是由於2004年歐盟對微軟的判決所產生的效應不令人滿意,當時的判決讓微軟在歐洲銷售兩種視窗作業系統,包括含有及未含WMP的版本,最終卻因為多媒體格式的壟斷問題而無法動搖WMP的市場地位。

目前IE8會以內嵌形式出現在Win7的開關功能選單上、或另附光碟讓廠商行銷,還是採取零售方式,仍無法確定,但歐盟此次判決所產生的影響已引起關注。微軟曾金援小布希選舉,使不少訴訟案件的威脅減低,花大筆經費與美國華府糾纏已不是新聞。在小布希執政時期,美司法部幾乎從未以反壟斷之名調查佔有市場優勢的主導型企業;有些得不到美國政府支援的小企業,更轉向歐盟和亞洲國家尋求幫助,控告大企業之壟斷行為。目前,南韓則有兩家軟體公司向微軟發起反壟斷審查,控訴微軟在作業系統中捆綁媒體服務與即時通訊服務。在歐洲以外的地區,微軟這類的大公司的壟斷力度也許比想像中更強大。

在軟體搭售與不搭售的行銷模式下,零售市場如何迎戰才能讓消費者得到最好的選擇恐怕仍是個難題。而類似歐盟的裁決若產生連鎖效應,使其 他地區有前例可循地提出訴訟,那麼,微軟能做出的讓步,是否另有其他相應手段,進一步剝削消費者仍有待觀察。另外,已適應搭售或以單一價格包套通吃軟體的 消費者,最終得到的,會是以同樣價格換來更少服務,或以更高的價格獲得相等的方便,還是有其他可能?倘若電腦軟體需要經受市場良性競爭才有利於消費者,又 該如何在市場競爭與行政機關裁決中衡定對消費者最有利之途呢?

Our questions:

1.對微軟的此次裁決,你認為歐盟的干涉是否合理?
2.你是否希望微軟能推出沒有瀏覽器的台灣版作業系統?你希望以什麼方式取得瀏覽器?

媒大事

急進靠向對岸的台灣,站穩自身位置了嘛?
[責任編輯:陳美靜]

六月初,新聞局廣電處處長何乃麒以非官方身分參與上海電影節,了解台灣電視劇在大陸賣片的行情,同時表示,大家關心的兩岸合拍演員配額、能否上大陸黃金檔等問題,不久就會有政策宣布。隔日,在兩岸電信合作上,起跑輸給遠傳的中華電信,宣布計畫與對岸業者合鋪直通兩岸的海纜,預估將可增加兩岸間通訊容 量、提高訊務的穩定。再隔日,馬英九總統在接見駐美回國訪問團時表示,未來兩岸可以推動「識正書簡」,認識正體字,書寫簡體字,以保存中華文化。

小編媒批:

從影視內容、電信、到文化,看得見兩岸政策早已自過去的戒急用忍轉為大幅交流開放。開放與交流不是壞事,但需正視的是台灣的姿態。尤其當對岸積極以影視文化等軟實力作為外銷前導時,如何透過對等的合作真正促進台灣影視產業、發展屬於台灣的核心價值始為重要。若僅毫無思索地追隨對岸文字、市場、文化,那屬於 台灣自豪的傳統與優勢終將消失殆盡。


傳播學界教師們給旺旺上的一課
[責任編輯:陳美靜]

五月底,NCC以七項附款方式通過中天、中視、中國時報變更負責人一案,其後數日,三中媒體篇幅大量出現單一反對NCC作法的言論報導;六月二日,中國時報刊出點名NCC三位委員個人照及個人相關資訊之質疑廣告;三日,NCC調整原對變更負責人一案中的部分附款內容;四日,媒體觀察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記者協會舉行記者會,呼籲集團所屬媒體立即停止公器私用、回歸社會公器的討論本質;九日,中國時報刊登出集團將對有不實指控且不願道歉者寄發存證信函之廣告;爾後,包含天下、財訊雜誌的記者二名、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記者協會會長、及台大教授共七名收到存證信函;十六日,台灣傳播學界教師超過 150人連署,呼籲集團懸崖勒馬,勿殘害言論自由與新聞專業;十八日,集團負責人蔡衍明親自登門拜訪台大、政大、世新傳播科系系主任,並釋出善意。

小編媒批:

台灣傳媒在過往戒嚴時代被認為管太多,但在現下媒體資訊爆炸時代又常聞政府管太少。管的多、管的少,如何管,都可以理性公開討論。自詡為愛台灣的質報,更應在身為當事人時拉高公共領域高度,交由專業新聞工作者、及不同公民意見為事件論斷,若視媒體為自家意見傳聲筒,那不只糟蹋報紙品牌,更是漠視公民社會的力量。本次傳播學界教師力量的反撲便是一例,不僅為台灣媒體自由化後的歷史寫下一課,也讓初掌媒體的企業家見識台灣社會的珍貴所在。

Posted by scstw2003 at 樂多Roodo! │10:04 │回應(0)引用(0)編輯室&媒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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