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9日

誰的公共利益

作者:闕靜君(淡江大學傳播研究所畢業)

近期陸續推出一系列的本土台灣劇集,若有以女性為故事主人翁的戲劇,內容不外乎標榜台灣女性艱苦的事蹟,或是詳述女性如何在絕境中撫養兒女,照顧丈夫公婆,裡頭的女性並非挑戰社會本質不平等的體制,而是自我悲嘆,訴諸一個「油麻菜仔命」的結論。這些台灣戲劇裡的女性角色沒有行為招架之力,全都訴諸『環境與命運』的無可脫困母題,這類劇集的反覆呈現,在表達「誰」的公共利益?把台灣三四年級的女性同胞以及她們母親的遭遇全吐出來,反覆在這些既存的哀愁故事中尋求悲劇裡的美,究竟是誰反覆在說?而她們都想聽嗎?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五十歲的女性可以打扮花枝招展,穿著迷你裙作菜、煮湯與主持節目(如菲姊、寶媽與購物名主持人利菁等),也可以像開喜婆婆一樣拍廣告、上電視;許多商業電視臺的戲劇中,女性更可以從事各種職業,追求自我實現。這些珍貴的女性行動,只有在商業電視台看得到,但是別忘了,他們絕對不會「得獎」,因為這些種種不符合「思想正確」。這種現象不是很弔詭嗎?好的節目內容難道要恪遵保守意識型態的邏輯,才是能淨化人心的好節目嗎?反變遷、泛道德的精神食糧呈現誰的公共利益?猶有甚者,當民眾信仰金鐘獎的評審權威,不自覺得將這一類戲劇呈現與品質標準畫上等號時,我們如何希冀女性從傳統壓抑之中走出來?女性的「行動正確」與「思想正確」全在這些節目的展現與不斷得獎的呼聲中被標籤化為一個身型單薄、心性堅毅、一生奉獻的刻板角色,多元在哪裡?正義在哪裡?我嗅不出絲毫讓她們呼吸的空氣!


媒回應

電視劇作為現代生活經驗中重要的認知管道,其教化及影響觀眾的能力一直受到社會重視;電視是多數現代人最主要的休閒活動,戲劇在所有節目類型中又佔極大比例(陳一香,2002)。其次,戲劇主題構思與選擇,是戲劇成功與否的本質所在(彭芸,1999)。我們理解電視節目對閱聽人的效果,並且接受:電視文本應該表達公共利益而非特定性別形象再現,這一前提後,應該要釐清的是對於電視文本討論,應該在同一水平上。

參照金鐘獎節目參賽類型上,可見不同分類:戲劇節目、傳統戲劇節目、迷你劇集、教育文化節目貢獻獎、綜合節目、社區綜藝節目獎、娛樂綜藝節目獎、.歌唱綜藝節目。媒來稿一文中,將連續戲劇節目以及主持節目,本屬於兩種不同類型的電視文本列比在一起討論時,應該謹慎小心無法直接導向對於金鐘獎評審內涵的批評。

參考閱讀材料:
陳一香(2002):<多頻道環境下電視節目多樣性分析:以台灣無線電視台與有線電視綜合頻道為例之比較分析>,《廣播與電視》,18:27-58。
彭芸等(1999):《由節目評鑑看電視節目品質標準的建立》。台北:行政院新聞局委託研究計劃。

Posted by scstw2003 at 樂多Roodo! │00:58 │回應(0)引用(0)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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