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1日
公視董事提審應重來-魏玓
(原文轉載自媒體改造學社網站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480)
魏玓
公共電視第四屆董監事於兩周前「突然」出爐,爭議和疑點頗多,而且據聞在新聞局主導下董事會即將交接,實為不宜!我國公共廣電媒體正逢集團化發展的關鍵時刻,第四屆董監事的重要性,實不下於眾所矚目的立委選舉,值得各界關注。
魏玓
公共電視第四屆董監事於兩周前「突然」出爐,爭議和疑點頗多,而且據聞在新聞局主導下董事會即將交接,實為不宜!我國公共廣電媒體正逢集團化發展的關鍵時刻,第四屆董監事的重要性,實不下於眾所矚目的立委選舉,值得各界關注。
人事組成太低調
首先,「突然」之說,並非空穴來風。根據《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立法院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行政院負責提出候選名單,由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11到15名後,再由行政院任命。
這個強調社會參與、公正公開,避免政治勢力直接介入的多程序人事組成方法,儘管不乏批評,亦有改進空間;但過去三屆以來,新聞局與立法院從未像這次一樣,如此刻意「低調」。低調到連董監事當選人都是當選之後,才被諮詢意願;低調到外界幾乎不知道審查委員的組成名單,甚至還有兩位現任立委充作「社會公正人士」;低調到審查委員缺席審查會、臨時才看到候選人資料、中途離席等等缺乏正當性的荒謬審查程序,都是名單出爐之後才逐漸被媒體揭露。新聞局甚至在外界已出現質疑聲音的情況下,還繼續低調地急著召開董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
新聞局長謝志偉上任以來在許多政治議題上衝鋒陷陣一馬當先,但是對此一重要媒體政策卻刻意低調進行,原因何在?我們當然無法從新聞局一句「一切依法行事」的官腔官調獲得答案。但是我們可以推測兩種可能性:其一,目前行政院和新聞局未能理解《公視法》精神,對公視董監事的提審程序缺乏應有的審慎和重視。其二,新聞局另有算計,企圖在缺乏外界監督的狀況下,通過他們滿意的董監事名單甚至是董事長人選。無論答案是哪一個,新聞局都難辭其咎。
新聞局令人失望
當然,這樣的批評對新當選的董監事並不公平。平心而論,名單的組成並非沒有值得肯定之處。但是,由於過程如此低調且缺乏正當性,候選人沒有公開機會表達對公共媒體的理念和企圖心,所有公共和進步精神也就化為烏有。況且名單之中還包括過去曾公開表達反對公共媒體制度或集團發展方向者,儘管一個人的理念可以昨非今是,但是如果沒有公開說明,外界也只能對董事組成的脈絡和未來更啟疑竇。
事已至此,對全民和公視最好的方式,是已當選之董監事暫停接受行政院聘任,並重啟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已當選者還是可以被提名,但是多了公開說明意願和抱負的機會,對於他們未來治理公視的正當性,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若無法全部重來,新任董事仍應在上任之前公開說明和表態,而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選任,更不應關門進行。至於新聞局,理虧至明,就算嘴硬不道歉,我們也必須認識到這個政府對公共媒體發展,實在是口惠而實不至,令人失望至極。
作者為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媒體改造學社諮詢委員
首先,「突然」之說,並非空穴來風。根據《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立法院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行政院負責提出候選名單,由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11到15名後,再由行政院任命。
這個強調社會參與、公正公開,避免政治勢力直接介入的多程序人事組成方法,儘管不乏批評,亦有改進空間;但過去三屆以來,新聞局與立法院從未像這次一樣,如此刻意「低調」。低調到連董監事當選人都是當選之後,才被諮詢意願;低調到外界幾乎不知道審查委員的組成名單,甚至還有兩位現任立委充作「社會公正人士」;低調到審查委員缺席審查會、臨時才看到候選人資料、中途離席等等缺乏正當性的荒謬審查程序,都是名單出爐之後才逐漸被媒體揭露。新聞局甚至在外界已出現質疑聲音的情況下,還繼續低調地急著召開董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
新聞局長謝志偉上任以來在許多政治議題上衝鋒陷陣一馬當先,但是對此一重要媒體政策卻刻意低調進行,原因何在?我們當然無法從新聞局一句「一切依法行事」的官腔官調獲得答案。但是我們可以推測兩種可能性:其一,目前行政院和新聞局未能理解《公視法》精神,對公視董監事的提審程序缺乏應有的審慎和重視。其二,新聞局另有算計,企圖在缺乏外界監督的狀況下,通過他們滿意的董監事名單甚至是董事長人選。無論答案是哪一個,新聞局都難辭其咎。
新聞局令人失望
當然,這樣的批評對新當選的董監事並不公平。平心而論,名單的組成並非沒有值得肯定之處。但是,由於過程如此低調且缺乏正當性,候選人沒有公開機會表達對公共媒體的理念和企圖心,所有公共和進步精神也就化為烏有。況且名單之中還包括過去曾公開表達反對公共媒體制度或集團發展方向者,儘管一個人的理念可以昨非今是,但是如果沒有公開說明,外界也只能對董事組成的脈絡和未來更啟疑竇。
事已至此,對全民和公視最好的方式,是已當選之董監事暫停接受行政院聘任,並重啟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已當選者還是可以被提名,但是多了公開說明意願和抱負的機會,對於他們未來治理公視的正當性,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若無法全部重來,新任董事仍應在上任之前公開說明和表態,而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選任,更不應關門進行。至於新聞局,理虧至明,就算嘴硬不道歉,我們也必須認識到這個政府對公共媒體發展,實在是口惠而實不至,令人失望至極。
作者為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媒體改造學社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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