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31日
針對528樂生抗議事件,傳學鬥聲明稿
誰的中立客觀?NCC 應要求媒體落實《衛星廣播電視法》之答辯權機制
一直以來學校所教導我們的中立客觀傳統新聞學,目前面臨重大的挑戰,據實陳述現場狀況沒有錯,兩面併陳抗議者與被抗議者說法沒有錯,這些都是學校教我們的。
可是依循這樣中立客觀做出來的新聞,卻一點也無法呈現事實,甚至扭曲事實,原因是,當新聞呈現抗議者時是「衝突的抗爭」卻缺少了背後隱匿事實的陳述。
而當新聞陳述被抗議者說法時,卻是關閉協商的官僚、與不接受討論與質疑的理論基礎,這就是符合「客觀中立」的兩面併陳。
可是這卻是最扭曲民眾瞭解的新聞事實,在此卻不見任何教導這套理論基礎的傳播教師,大聲地說這樣錯了,這樣是違背新聞專業,相反地卻被目前各新聞台視為處理爭議新聞的準則,不見任何反省改善、傳播學界也毫無自我反省。
因此傳學鬥呼籲,處理樂生以及其他重大爭議新聞時,若要符合客觀中立,到底是符合誰的客觀中立?是傳播老師的客觀中立?還是媒體老闆、還是記者?還是只是一個逃脫的藉口。
面對此因為名為「符合客觀中立」,實則「扭曲事實報導」的狀況,我們呼籲NCC要求媒體自律時,更應該以有無落實《衛星廣播電視法》裡答辯權機制,確實要求各家媒體當有扭曲被報導者時,被報導者應有其「答辯權利」,免於被新聞扭曲的權利,作為媒體自律的標準之一。
一直以來學校所教導我們的中立客觀傳統新聞學,目前面臨重大的挑戰,據實陳述現場狀況沒有錯,兩面併陳抗議者與被抗議者說法沒有錯,這些都是學校教我們的。
可是依循這樣中立客觀做出來的新聞,卻一點也無法呈現事實,甚至扭曲事實,原因是,當新聞呈現抗議者時是「衝突的抗爭」卻缺少了背後隱匿事實的陳述。
而當新聞陳述被抗議者說法時,卻是關閉協商的官僚、與不接受討論與質疑的理論基礎,這就是符合「客觀中立」的兩面併陳。
可是這卻是最扭曲民眾瞭解的新聞事實,在此卻不見任何教導這套理論基礎的傳播教師,大聲地說這樣錯了,這樣是違背新聞專業,相反地卻被目前各新聞台視為處理爭議新聞的準則,不見任何反省改善、傳播學界也毫無自我反省。
因此傳學鬥呼籲,處理樂生以及其他重大爭議新聞時,若要符合客觀中立,到底是符合誰的客觀中立?是傳播老師的客觀中立?還是媒體老闆、還是記者?還是只是一個逃脫的藉口。
面對此因為名為「符合客觀中立」,實則「扭曲事實報導」的狀況,我們呼籲NCC要求媒體自律時,更應該以有無落實《衛星廣播電視法》裡答辯權機制,確實要求各家媒體當有扭曲被報導者時,被報導者應有其「答辯權利」,免於被新聞扭曲的權利,作為媒體自律的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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