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九八期
新聞自由開倒車 政府不該自我感覺良好
【責任編輯:柯姿韻】
2009年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RSF),針對世界各國作出新聞自由程度評鑑,在175個國家當中,台灣今年排名為59,比起去年的36名,足足下滑了23個名次,是全球退步最多的國家,前13名則落坐於歐洲國家,而中國大陸還是停留在末端168名的位置。在2009年出爐的新聞評比,調查人員來自一份名單,他們來自世界各地,其中也包含了各種職業,而在問卷中,會針對記者和媒體的直接情況,及間接的各種壓力來作判別,但評比內容僅關注新聞自由。
台灣從日治時期到解嚴,有著一段年深日久的報業史;日治時期,禁止台灣人辦報,當時報紙成了日本注入意識形態的工具,直到第一份台灣報紙出現,與日報相對抗,展開筆戰,而後發展了地方報;在一次大戰後有了台灣雜誌社;光復初期的二二八事件,使新聞自由大幅縮減,到解嚴後成了政黨鬥爭的工具,從此開始有了監督的作用,並且發展了廣播及電視,媒體產業也由此時開始急速發展;近代記者為了爭取言論自由,紛紛走上街頭,高喊提倡言論自由。這些景象歷歷在目,能有現在的環境,前人的功不可沒,為了爭取言論自由,眾人都付出了不少代價。
目前我國並無直接對新聞自由下達保障的法令,因此就以言論自由論定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三六四號解釋謂:「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廣播電視係人民表達思想與言論之重要媒體,可藉以反映公意強化民主,啟迪新知,促進文化、道德、經濟等各方面之發展,其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言論之自由,為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之範圍」,就新聞自由而言,主導權還是媒體本身,但需以民主理念為宗旨,此外還需保障新聞自由之外不自主性,不得以不當方式干預媒體。
據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政府干預新聞編輯內容及記者在街頭被毆打」,為主要新聞自由下降原因。新聞局對此表示,這不過是國際的印象分數,同時也強調,馬政府並無干預新聞內容。但不可否認的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2007年新聞自由度評比調查中,成績突破以往,拿到32名為亞洲之冠。由此可見從「馬上就會好」的口號,似乎沒有落實在新聞媒體之上;從馬政府執政開始,政府用各種方式干預新聞內容,這些事件斑斑可考,如:台灣新聞局曾於9月26日要求國家媒體-中央社,修改一則關於毒奶粉事件的報導,也曾要中央社刪除一篇關於批判馬英九總統的新聞。新聞局近日也遭指控干預中央廣播電台,要求該電台不能報導過於批判中國的新聞。央廣董事長鄭優以及多位獨立董事於9月30日請辭,抗議新聞局以及執政黨(國民黨)對央廣施壓、干預新聞編輯。
諷刺的是,每當出現些許佳績,政府總是放大稱讚,但成績不如預期時,卻用推託的方式處理,完全沒有反省的舉動,如此的行事作為,倘若政府再不自覺,新聞自由只會繼續向下淪陷。
不知曾幾何時,台灣的媒體竟成為中國的工具,不久前熱比婭事件,吵得沸沸揚揚,由於放映時間碰巧遇上中國國慶這個敏感節日,而高雄最後決議則是提前兩周先行播放「愛的十個條件」,但中國的回應,卻是取消了所有大陸往高雄的旅行團,此做為引起高雄觀光業者的恐慌,紛紛批評政府的作為;言論在經濟壓力之下逐漸封鎖,甚至連節目的播放也受到了無形的箝制;中國利用媒體,觀察著台灣的動向,若是發表言論碰觸敏感地帶,第一個受害者竟是本土的旅遊業者,在此之下我們應當有的言論自由在大陸的監視下被抹滅,小老百姓抵擋不住經濟上的攻擊,顧不得言論自由,只能轉向批評政治上的操作;對此,政府似乎不以為意,為了經濟帶動,放棄新聞、言論自由,共同與中國向下沉淪,這是否為明智之舉?
台灣的社會環境,尚處於發展中階段,許多事物都不如國外來的成熟,其中也包含了媒體相關行業,但由於它的特殊性,社會賦予第四權的稱號,目的也是為監督政府,以公正客觀的角度,透過大眾平台告知廣大閱聽眾新知,以及政府的決策,使台灣整個層級向上邁進。但政府卻一步步企圖將權力延伸至第四權,干涉新聞內容,迫害言論自由,政府在這次評比下降中也該負起責任,而不是用推託的方式,利用時間淡化一切;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新聞自由必須靠著有著強烈本土意識及社會良知的人民共同維護,而政府的手不該伸進媒體,干預新聞內容的編輯,盼望未來政府在新聞言論自由政策上能用更具體的方式,維護這一塊廣大人民的權益。
Our Questions:
新聞自由的下降,對整體大環境有什麼影響?
資料來源:
中央社。2009年10月20日。<無國界記者:台灣新聞自由倒退23名>。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媒大事
從Facebook再思考Web2.0
【責任編輯:鄭淳予】
尼爾森公司(Nielsen Claritas)又有新報告了!該公司在美國的最新調查顯示,Facebook有23%的用戶年收入超過10萬美金,而且富人比窮人多了25%;Myspace則是窮人比富人高出37%。該報導中還指出「曾經貴為社交網站之王的MySpace最近卻淪為『貧窮人的玩意』,而後起之秀Facebook則是拉走絕大部分的富裕網友。」看來,臉書的旋風不只是在教育部吵翻「偷菜該不該改為租菜?」,或是各大公司行號爭議著「辦公室該不該禁止經營開心農場」而已。
Facebook的創辦人Mark Zuckerburg曾表示:「Facebook不是網路交友工具,而是讓真實的人際關係延展到網路上。」回想多年前Web2.0之說正風起時,網路媒體破除傳統媒體的中心傳播模式,每個人都能成為一個媒體站台去中心化之後我們看到了許多點的賦權,如今Facebook的出現,點和點之間交錯聯繫撐起一張跨越真實生活與線上生活的網。
要來探討Facebook崛起的成因也許可以從很多面向著手,社會學的人際發展、傳播理論的科技傳播,都有其解釋成因,而Facebook也被視為Web2.0概念的實踐--由每位使用者的參與所累積而成的平台、產生個人化的內容,進行各種資源分享與再生產。但回到該報導,過去關於Web2.0的所有想像似乎在此讓人打上一個問號。
在Web2.0的世界裡,權力中心會真的消失嗎?每位使用者對於網路的使用程度絕對是有等差的,涉入程度較深的人便在無形中累積了屬於該平台的技術資本,而這些技術資本又化為個人在網路平台中的「經濟資本」,或「社會資本」──像是開心農場中的農民幣,又好比一個使用者在Facebook上所擁有的朋友。這樣一個建立在網路上的社群平台,發展到最後終究是循著真實社會既有的模式,競逐虛擬社會的地位。
此外,網路既充滿商機,自然也會吸引廣告商來打這塊算盤,儘管網路使用者本來就該具有匿名性,但在市場調查的放大鏡下,依舊能分析出如報導所言的「貧富光譜」,於是,「哪一個社群網站比較有錢?」這樣一個隱含、暗示權力中心位置的問項,竟也理所當然的出現了。未來,網際網路還有機會再朝真正的賦權與平等發展嗎?也許在不遠的未來人類社會會發展出更炫的溝通媒體也未可知。
媒來稿
誰來吹響集結號第一聲?
【校園新聞工作者郭建志】
年代事件至今
年代事件中遭解僱的兩名記者,遭到年代以「妨礙名譽」的罪名告上法院,請問至今呢?NCC是否有了明確、具體的作為?兩位記者找到新工作了嗎?以後是否還會有記者被資方如此粗暴對待?這些答案現在都還看不到…
公民角度觀之
以公民角度觀之,在水災當時災區資訊如此不明確、政府又沒有立即應變的情況下,媒體當然成了焦急民眾的託付。Call-in,「只要一通電話,在電視機前的家人或許就聽到了;這些聲音會被轉達給政府,我們需要的物資及救援就會抵達」,抱持著這個相信電視台Call-in的信念,災民們打電話進Call-in哭訴,然而事後才發現「這些消息都沒有全部被及時轉達」,該台只是為「安撫災民情緒」才開設救災call-in專線,此一心態非常可議,媒體在風災中的Call-in節目功能,只是安撫情緒嗎?這是年代犯下的第一個嚴重錯誤-輕忽自身所負有的媒體守望責任。
當年代記者向自家長官反映此事卻未獲回應,在此年代高層是否要檢討「『人事』內部溝通、訊息傳達上」出了什麼問題?高層是否要深自檢討自己「是否有以貼近民眾心情的角度做媒體」?雖年代聲稱「對於未能更快的傳真訊息於政府單位,也深為自責及反省」(註一)那筆者想請問,至今貴台的「具體反省作為」是什麼?如何「具體避免」以後的情形再度發生?
電視台角度觀之
但是嘗試若以年代角度,以較為公正的觀點來看,自家記者在個人部落格批評公司是「黑心企業」,且「違背良心」,似乎是過份了。雖可以理解在這樣背景下,一個氣憤的人會如此痛罵是情有可原,但卻沒有考慮到後果,在這點上,筆者倒是認為這兩位記者的作法有錯,錯在在公開場合(可自由瀏覽的部落格)用爭議性字眼批評他人,挨罵的年代電視台勢必會為了捍衛公司商譽,作出制裁行為,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這解雇、提告的制裁動作」是如此重、如此之絕情,這點又是年代犯下第二個錯誤的地方-沒有思考「公司內部溝通不良」的錯誤而粗暴處置自己員工。
讓雙方找台階
就現階段而言,筆者私自認為最可行的作法,是請NCC、媒體監督等中立團體、組織、人士,請這兩位記者與年代高層一起「喝茶吃飯」,在第三者見證下,年代高層為他們「沒有即時接受記者建議,轉達災民需求,以及任意解雇記者」的事情道歉,這兩位記者則是為他們「在公開網路上以不適當言詞形容年代新聞台」鄭重道歉,在協調者居中協調下,雙方退一步道歉,讓記者重回年代,年代則是對其內部溝通管理進行檢討。
集結號的響起
但作為「在媒體外部的公民們」是不是要深一層的想,透過我們公民團體、媒體監督組織等力量,是否能在這次事件中學到什麼,讓這媒體產業與環境因為我們的推動而出現「更為具體、長期的媒體自律制度或守則」,避免這樣不合理解僱的情形發生?
最重要的是,「在媒體組織內部的新聞從業人員」能否培養自主與階級意識、將「專業主義」與「工會主義」作適當結合,提高其集體行動的可能,並催生媒體內部的受雇人員(記者們)組成「強而有力、自主性強的『工』會組織」,在記者們受到資方不合理對待時,能挺身而出,有效捍衛權益?
「林佳和(1996)分析德國的內部新聞自由,指出要達成專業主義中的自主理想,『只有透過勞工運動之抗爭,才能實現自我決定權,才能真正實踐內部新聞自由之要求』,這一點也為馮建三(2000)所肯定。」(註二)當有強壯的工會作後盾,對抗龐大資方的第一聲集結號才會響起;否則,即便學者在媒體外大聲呼籲,媒體內部的記者都只是能被媒體老闆輕易宰殺的小蟲,或是「成仁」的英雄-那個只有美名、卻沒有工作、需要對著每個月帳單發愁的英雄。
(註一) 年代電視公司聲明稿 http://news.eracom.com.tw/
(註二)引自《大媒體,小記者:報禁解除後的新聞媒體勞動條件與工作者組織》新聞學研究95期,頁258
參考資料:
【2009.10.01/自由時報/報導】年代發聲明抗議NCC 堅持對前職員提告
小編回應:
非常感謝建志來稿,很開心有人(特別是學生)如此關切傳媒勞動者,並試著將問題化為論述,希望日後能收到更多人的來稿喔!以下針對建志的一些看法提出回應,希望和作者、讀者有些對話交流。
1. 小編贊同作者點出的問題:「誰來吹響集結號第一聲?」事件發生至今,NCC證實年代失責,但好像最後也不了了之,即便有媒改、公民團體喊聲,傳媒工作者才是應該正視問題的主體。
2. 「吃飯喝茶」是私下的協商,且無法掌握實際權力傾斜的狀況。日後若發生同樣事件,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傳媒工作者來說並非良好範例。或許可以討論的是有哪些外部機制能提供健全、公正的申訴管道。
作者與讀者若有任何回應都歡迎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