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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影評─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
December 25,2008 06:56
台灣編劇的美麗與哀愁
我的編劇夢─想像的美麗與現實的哀愁

上個月在家整理小時候的東西,看見了一疊媽媽替我收好的獎狀,幾乎都是畫畫比賽或是作文比賽得到獎的獎狀,可見小時候沒有把太多時間花在考試上面,只有幾張才是課業優良的獎狀,我想那也是湊巧得的吧(例如前三名的同學有一名感冒沒考好,於是我就補上)。通常整理有關回憶的東西時,就很容易陷入老人情節,我竟然開始回憶起童年的事了。再加上有網友Mr.Q出了一個看似簡單,實際卻是複雜的問題時,著實讓我進入了一場心靈上的大戰,我到底是因著什麼原因開始從事編劇這一行的呢?人會去思考是件好事,這樣也好,讓我在2008年進入尾聲的時候,讓自己有個思考的時間。
我記得小時候我特愛看童話故事書,有一次老師問誰要打掃圖書館,班上我舉手最快(但也只有我一個人舉手),於是就順利的得到了這份有成績考核的打掃工作,可是我不得不懺悔的是,如果有三十分鐘給我打掃,我想我只有用了五分鐘的時間敷衍老師所要我達到的打掃成果,剩下的時間就是我看故事書的時間了,而那時的我可以成為小英雄或是灰姑娘或是海倫凱勒或是許許多多故事中的人物,我開心極了!再加上媽媽讓我學芭蕾,柴可夫斯基的音樂,天鵝湖的故事影響著我,把我放入了可自我創造的想像世界裡,那時的我已經按耐不住開始寫故事了,長大後繼續朝著夢想和目標前進,我想要當編劇,想要當一個好編劇,我要好好的完成我的作品...還有還有,當我看見自己的劇本被拍成影像時,哇,真的是一件美妙的事呢。
夢想,如果能達成,當然就可以說是美夢成真了。只可惜,成真後的夢並不是都很美,因為你還必須先學會「妥協的藝術」才可以順利生存,這門課沒有專業的老師教你,沒有規定是幾學分的課,但卻是一門「必修課程」。
妥協藝術必修課程─「適者生存論」

上個月在家整理小時候的東西,看見了一疊媽媽替我收好的獎狀,幾乎都是畫畫比賽或是作文比賽得到獎的獎狀,可見小時候沒有把太多時間花在考試上面,只有幾張才是課業優良的獎狀,我想那也是湊巧得的吧(例如前三名的同學有一名感冒沒考好,於是我就補上)。通常整理有關回憶的東西時,就很容易陷入老人情節,我竟然開始回憶起童年的事了。再加上有網友Mr.Q出了一個看似簡單,實際卻是複雜的問題時,著實讓我進入了一場心靈上的大戰,我到底是因著什麼原因開始從事編劇這一行的呢?人會去思考是件好事,這樣也好,讓我在2008年進入尾聲的時候,讓自己有個思考的時間。
我記得小時候我特愛看童話故事書,有一次老師問誰要打掃圖書館,班上我舉手最快(但也只有我一個人舉手),於是就順利的得到了這份有成績考核的打掃工作,可是我不得不懺悔的是,如果有三十分鐘給我打掃,我想我只有用了五分鐘的時間敷衍老師所要我達到的打掃成果,剩下的時間就是我看故事書的時間了,而那時的我可以成為小英雄或是灰姑娘或是海倫凱勒或是許許多多故事中的人物,我開心極了!再加上媽媽讓我學芭蕾,柴可夫斯基的音樂,天鵝湖的故事影響著我,把我放入了可自我創造的想像世界裡,那時的我已經按耐不住開始寫故事了,長大後繼續朝著夢想和目標前進,我想要當編劇,想要當一個好編劇,我要好好的完成我的作品...還有還有,當我看見自己的劇本被拍成影像時,哇,真的是一件美妙的事呢。
夢想,如果能達成,當然就可以說是美夢成真了。只可惜,成真後的夢並不是都很美,因為你還必須先學會「妥協的藝術」才可以順利生存,這門課沒有專業的老師教你,沒有規定是幾學分的課,但卻是一門「必修課程」。
妥協藝術必修課程─「適者生存論」
在台灣的編劇圈裡,你可能比較常聽到稱寫劇本的人為「編劇」或「寫手」,這是令人費疑猜的事對吧?因為後來許多編劇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編劇或者是寫手了。因為你沒有權利決定戲劇的走法,例如要賜誰死或是要幾集結束,或是劇情你要如何寫出你想要的模式,悲劇亦或是喜劇收場...等,凡你所想到編劇該做的你都沒有權利去做,你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寫」。照著製作人或電視台的意思"寫"。今天收視率高了,原本四十集的戲就會變成上百集,整個戲劇的架構就會大亂,「掰」、「瞎扯」,就成了寫作的主梗了,而你就只能乖乖當個寫手,慢慢地就會削減了編劇的價值性。
而以真實人物為主的台性,你必須要去做採訪,在寫劇本的時候它的局限性還是有的,因為你可能認為某個事件值得寫時,但當事人可能會站在不想去談及這部分的事而讓你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創作的意義就被非專業的建議給取代了。當然,這並不是單一對錯的問題,而是台灣戲劇圈的環境問題。
在探究另一個現實的問題,台灣的編劇能否賺到錢呢?如果我說要靠「運氣」你相信嗎?但在編劇圈的朋友們聚會聊天的時候,通常聊到這個問題時,我們會說:「相信」。遇到好的製作人他會如期的付你編劇款項,遇到「善於理財」的製作人他會用拖延戰術來慢慢讓你淡忘你還沒領劇本費的事,當然他們這樣做通常只是給自己洗腦而已,編劇拿不到錢怎麼會因為時間久了而淡忘呢?這樣的製作人會被編劇圈列為黑名單,也成為我們茶餘飯後的議論對象,但,厲害的是,他們還可以繼續生存喔!
惡質的製作人會作的事還包括請編劇先寫企劃案,讓他們先拿去電視台提案,當編劇跟他們領款時,他們的藉口如下:「不是企劃案過才給錢的嗎?」(編劇會傻眼,啊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咧?)、「我不曉得你寫企劃案要錢耶?其他編劇寫都不用錢喔!」(難怪他沒繼續找原先幫他寫企劃案的編劇,誰還會笨得繼續當阿呆)「因為我也是提供一個機會給你不是嗎?」(機會在哪裡?)「企劃案過的話,劇本就你寫啊!」(是啊...過的話...)
那既然是這樣的話,編劇也許該換種方式去實踐夢想,路不轉人轉吧!(又繼續懷抱著熱情,不斷地鼓勵自己)但是這個惡質的戲劇環境,真是會讓你捶胸頓足啊。舉個親身案例,幾年前,我和朋友帶著「情定日月潭」的企劃案去某電視台提案,戲劇總監非常喜歡我的案子,我跟他提這個案子跟開放大陸觀光非常有關係,日月潭這個地方又是大陸人所熟知的旅遊景點,我們應該跟日月潭的飯店合作,例如涵碧樓(我們團隊還真的去了呢,也見了賴正鎰董事長三次),加上環境、台灣人與中國人,還有國外留學回來的男主角,原住民...等的元素,可以預見我們應該會創造出不錯的收視率,太有賣點了吧!
戲劇總監對我的提案表示相當的認同,他的話語夾雜著非常感興趣與興奮的情緒,著實讓我真覺得自己去主動創造機會是對的!可後來的情況讓我難以置信,(我應該可以把戲劇圈的故事寫成小說)圈內某個經紀人打電話給我,她說:「妳的戲怎麼變成別人的戲啦!」她叫我去買報紙看,我在報紙上看見了甚麼叫做踐踏智慧財產權(驚嚇貌),報紙上寫某個製作人竟然要拍「情定日月潭」的戲了,而且還找林心如演出!我打電話給電視台問怎麼回事?那案子不是我的嗎?怎麼某個製作人拿去拍了呢?猜他怎麼回答?他說:「記者筆誤...」(記者們應該跳出來抗議吧!)
後來有記者私下問我前因後果,結論是,他們料準我無法告他們,因為他們可以說自己也想出了這樣一套戲,就算我有N個證人說明我為了這戲奔跑了多久,也無法在法律上還我一個公道,甚至幕後工作人員很多都知道那戲的原創構思者是我想的,但是他們也無奈。聽說這戲今年在大陸中央台播了呢,好像為了避免我找他們麻煩,後來取名叫「愛在日月潭」了呢!而我又能怎麼樣呢?他們有本事拿錢請林心如拍戲,卻也不願意支付企劃案和故事的費用,這個邏輯我真的搞不懂。(是我太笨了嗎?我也不會開天價啊)
「年輕人吃點虧沒關係...」、「這圈子妳也知道就是這樣啊...」、「算了吧,得罪他們對妳也沒甚麼好處...」、「他們肯定是覺得妳不敢怎麼樣...而且就算要告他們也沒甚麼可以論罪的證據啊...」以上,就是我跟圈內前輩和編劇們吐露心事時他們給我的回應,充滿著無奈、無奈...還是無奈...。
有人問我,未來妳還繼續在寫劇本嗎?這陣子我其實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我發覺台灣的電影圈和戲劇圈真的有差別,電影圈的人看起來就是一副追夢人的樣子,大家都很同心,可是戲劇圈的人卻是相當難猜測,表面上看起來很好的朋友,私底下都會互相扯後腿,我也許真的很不適合待在戲劇圈吧,所以本人就慢慢的走入了電影圈了。劇本我是會繼續創作下去的,因為我的夢沒有對不起我,我的熱情也會持續下去。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為自己申冤,因為那於事無補。我只想藉由自己的自身經驗去把台灣編劇所面對到的問題給提出檯面上,請您(無論是不是同業的朋友)幫幫台灣的編劇,他們的腦袋瓜和做夢的心靈是多麼的寶貴,台灣的戲劇品質要提升不是一個人可以為之,需要靠大家的努力,使得道德、公義能在這圈子裡面彰顯,彼此學會尊重與諒解,讓不公平與踐踏智慧財產的事慢慢減少,為興起台灣的編劇公會而祈禱與給予協助。
而以真實人物為主的台性,你必須要去做採訪,在寫劇本的時候它的局限性還是有的,因為你可能認為某個事件值得寫時,但當事人可能會站在不想去談及這部分的事而讓你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創作的意義就被非專業的建議給取代了。當然,這並不是單一對錯的問題,而是台灣戲劇圈的環境問題。
在探究另一個現實的問題,台灣的編劇能否賺到錢呢?如果我說要靠「運氣」你相信嗎?但在編劇圈的朋友們聚會聊天的時候,通常聊到這個問題時,我們會說:「相信」。遇到好的製作人他會如期的付你編劇款項,遇到「善於理財」的製作人他會用拖延戰術來慢慢讓你淡忘你還沒領劇本費的事,當然他們這樣做通常只是給自己洗腦而已,編劇拿不到錢怎麼會因為時間久了而淡忘呢?這樣的製作人會被編劇圈列為黑名單,也成為我們茶餘飯後的議論對象,但,厲害的是,他們還可以繼續生存喔!
惡質的製作人會作的事還包括請編劇先寫企劃案,讓他們先拿去電視台提案,當編劇跟他們領款時,他們的藉口如下:「不是企劃案過才給錢的嗎?」(編劇會傻眼,啊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咧?)、「我不曉得你寫企劃案要錢耶?其他編劇寫都不用錢喔!」(難怪他沒繼續找原先幫他寫企劃案的編劇,誰還會笨得繼續當阿呆)「因為我也是提供一個機會給你不是嗎?」(機會在哪裡?)「企劃案過的話,劇本就你寫啊!」(是啊...過的話...)
那既然是這樣的話,編劇也許該換種方式去實踐夢想,路不轉人轉吧!(又繼續懷抱著熱情,不斷地鼓勵自己)但是這個惡質的戲劇環境,真是會讓你捶胸頓足啊。舉個親身案例,幾年前,我和朋友帶著「情定日月潭」的企劃案去某電視台提案,戲劇總監非常喜歡我的案子,我跟他提這個案子跟開放大陸觀光非常有關係,日月潭這個地方又是大陸人所熟知的旅遊景點,我們應該跟日月潭的飯店合作,例如涵碧樓(我們團隊還真的去了呢,也見了賴正鎰董事長三次),加上環境、台灣人與中國人,還有國外留學回來的男主角,原住民...等的元素,可以預見我們應該會創造出不錯的收視率,太有賣點了吧!
戲劇總監對我的提案表示相當的認同,他的話語夾雜著非常感興趣與興奮的情緒,著實讓我真覺得自己去主動創造機會是對的!可後來的情況讓我難以置信,(我應該可以把戲劇圈的故事寫成小說)圈內某個經紀人打電話給我,她說:「妳的戲怎麼變成別人的戲啦!」她叫我去買報紙看,我在報紙上看見了甚麼叫做踐踏智慧財產權(驚嚇貌),報紙上寫某個製作人竟然要拍「情定日月潭」的戲了,而且還找林心如演出!我打電話給電視台問怎麼回事?那案子不是我的嗎?怎麼某個製作人拿去拍了呢?猜他怎麼回答?他說:「記者筆誤...」(記者們應該跳出來抗議吧!)
後來有記者私下問我前因後果,結論是,他們料準我無法告他們,因為他們可以說自己也想出了這樣一套戲,就算我有N個證人說明我為了這戲奔跑了多久,也無法在法律上還我一個公道,甚至幕後工作人員很多都知道那戲的原創構思者是我想的,但是他們也無奈。聽說這戲今年在大陸中央台播了呢,好像為了避免我找他們麻煩,後來取名叫「愛在日月潭」了呢!而我又能怎麼樣呢?他們有本事拿錢請林心如拍戲,卻也不願意支付企劃案和故事的費用,這個邏輯我真的搞不懂。(是我太笨了嗎?我也不會開天價啊)
「年輕人吃點虧沒關係...」、「這圈子妳也知道就是這樣啊...」、「算了吧,得罪他們對妳也沒甚麼好處...」、「他們肯定是覺得妳不敢怎麼樣...而且就算要告他們也沒甚麼可以論罪的證據啊...」以上,就是我跟圈內前輩和編劇們吐露心事時他們給我的回應,充滿著無奈、無奈...還是無奈...。
有人問我,未來妳還繼續在寫劇本嗎?這陣子我其實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我發覺台灣的電影圈和戲劇圈真的有差別,電影圈的人看起來就是一副追夢人的樣子,大家都很同心,可是戲劇圈的人卻是相當難猜測,表面上看起來很好的朋友,私底下都會互相扯後腿,我也許真的很不適合待在戲劇圈吧,所以本人就慢慢的走入了電影圈了。劇本我是會繼續創作下去的,因為我的夢沒有對不起我,我的熱情也會持續下去。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為自己申冤,因為那於事無補。我只想藉由自己的自身經驗去把台灣編劇所面對到的問題給提出檯面上,請您(無論是不是同業的朋友)幫幫台灣的編劇,他們的腦袋瓜和做夢的心靈是多麼的寶貴,台灣的戲劇品質要提升不是一個人可以為之,需要靠大家的努力,使得道德、公義能在這圈子裡面彰顯,彼此學會尊重與諒解,讓不公平與踐踏智慧財產的事慢慢減少,為興起台灣的編劇公會而祈禱與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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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謝謝您百忙之中,在耶誕夜撥空發表了這麼誠摯卻也那麼沈重的文章,是熱鬧的佳節,更激發出內心的感傷與感概?
我想,除了好運能領到劇本費外,妳是在告訴我,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讓家裡溫飽,不是在這行最重要的部份,只要有能力,至少餓不死,但若沒有一直的喜愛和熱情,就沒法持續在這個環境走下去。
我還沒有轉入行,但這真是一條沒有保障,沒有地位,沒有未來,很艱辛的路啊!
再次謝謝妳,也真是辛苦了!
我想,除了好運能領到劇本費外,妳是在告訴我,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讓家裡溫飽,不是在這行最重要的部份,只要有能力,至少餓不死,但若沒有一直的喜愛和熱情,就沒法持續在這個環境走下去。
我還沒有轉入行,但這真是一條沒有保障,沒有地位,沒有未來,很艱辛的路啊!
再次謝謝妳,也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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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Q
at December 25,2008 16:19
希望對你有幫助,對夢想的追求,我想持續的熱情是很重要的!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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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ing
at December 26,2008 08:00
我想這是花了很多時間寫的文章
我想這些文字所蘊藏的 也許不是無奈兩字可以形容
我還是一個年輕的學生
也還在尋找上帝給我的夢
清清姐加油! 堅持到底~ 創意都從祂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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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upeiyuan
at January 6,2009 15:04
Thank's yupei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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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ing
at January 7,2009 03:24
堅持一種價值
是很辛苦的
真是難為你了
畢竟
在我們的社會
離文明
仍有漫漫長路......
加油 幫你打氣
PS . 因為對這個部落格使用方式不熟
可否麻煩您將我前面(八則)留言通通刪除
謝謝 3 Q 不好一ㄙㄟ 佔了那麼多版面 很糗...
是很辛苦的
真是難為你了
畢竟
在我們的社會
離文明
仍有漫漫長路......
加油 幫你打氣
PS . 因為對這個部落格使用方式不熟
可否麻煩您將我前面(八則)留言通通刪除
謝謝 3 Q 不好一ㄙㄟ 佔了那麼多版面 很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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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searainbow66
at January 17,2009 03:06
謝謝joseph的加油打氣,收到了你的鼓勵囉!
我剛開始弄部落格的時候也很糗,我也已經刪除了!希望你有美好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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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ing
at January 17,2009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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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熊
at February 10,2009 12:36
清清
這幾天慢慢看你城堡裡的文章
我原先想問的問題漸漸有一些解答了
我是一個正準備踏入編劇行業的小孩
也是一面把自己的劇本心血結晶拿去自己投案
同時也嘗試跟業界製作人合作
但關於後者我很怕受傷害
我想這種的困惑應該不是一兩天或是一兩篇文章就可以消失的,
希望可以多跟你交流,希望你不嫌煩
謝謝你的文章分享編劇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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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龍
at April 6,2009 16:43
小龍
你這樣的熱情如果發揮在美國一定會有很棒的未來的。起碼好萊塢的制度是保障創作人的。
但千萬別沒嘗試的時候就怕受傷害,若你對自己的作品有十分的把握,你還是可以去闖闖看,但是,編劇界對於剛畢業的編劇而言是相當辛苦的,因為學校的理論只是基礎,社會上的實務卻須要靠長期的作戰而累積下來的經驗才能豐富你的作品厚度,你只要抓準一個原則,做對的事,讓夢想和熱情持續發燒就可減低傷害。
共勉之。
| 檢舉 |
Posted by Ching
at April 6,2009 20:15
清清姐
怎麼辦?
我也遇見了跟妳一樣的問題,某位「大製作人」找我寫了一個兩岸合拍的案子,我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分文未取,完成了2萬5千多字的人物表與故事大綱,讓「大製作人」拿去北京開會。第一週,「大製作人」表示大陸製作單位通過這個案子了,他也開始找演員了。第二週,「大製作人」沒有新消息,於是我打電話問他,他很不好意思的說,案子過了,但是對方要找大陸的編劇寫,表示回來會給我企畫案費用。
天啊!我氣炸了!我要那幾萬塊的企畫案費用幹什麼?我的智慧財產權應該得到尊重吧!
我思索了一會,決定要把我的案子「自費出書」,並申請『ISBN』,寄到大陸與台灣的各個電視單位,表達合作意願,同時申明此書內容的版權屬於我所有。
就您的經驗與智慧,想請教您,這個辦法可行嗎?
謝謝
小葉
怎麼辦?
我也遇見了跟妳一樣的問題,某位「大製作人」找我寫了一個兩岸合拍的案子,我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分文未取,完成了2萬5千多字的人物表與故事大綱,讓「大製作人」拿去北京開會。第一週,「大製作人」表示大陸製作單位通過這個案子了,他也開始找演員了。第二週,「大製作人」沒有新消息,於是我打電話問他,他很不好意思的說,案子過了,但是對方要找大陸的編劇寫,表示回來會給我企畫案費用。
天啊!我氣炸了!我要那幾萬塊的企畫案費用幹什麼?我的智慧財產權應該得到尊重吧!
我思索了一會,決定要把我的案子「自費出書」,並申請『ISBN』,寄到大陸與台灣的各個電視單位,表達合作意願,同時申明此書內容的版權屬於我所有。
就您的經驗與智慧,想請教您,這個辦法可行嗎?
謝謝
小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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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葉
at April 29,2009 22:32
親愛的小葉,你好!
我因為人在國外,所以有時差才注意網路上的留言。於這時才回你,想必你此刻心情一定很不好。
對你所遇到的事情感到相同難過,你所說的案例在這個編劇圈裡也常常發生的。
我認為你的方法可以執行的方向是去做登記,出書不一定要自己自費,你可以拿去出版社看看他們是否有意願出書。
另外,這位製作人和你之間的熟悉度如何呢?你有沒有可能知道大陸的對象是誰呢?
如果在網路上不方便說明,就如你另一封信一樣寄到我的信箱裡,因為有幾個製作人在圈內名聲是不好的,也許我們可以針對是誰來做討論。對症下藥。
但依照你的情形,這位製作人還願意付你企劃案的錢,其實情況還不算太壞。先往好處想。
另外,你這個案子是他的點子還是你的點子呢?這兩者會有不同的。若是他的點子他請妳依你的專業來去執行,他的確有一些其它的權利在。
就以上情形你趕緊回覆給我好嗎?這事不能拖久,訴訟有時效性的。
而且彼此這樣討論時,在網路上可以讓許多編劇看見這整個過程,團結一致是很好的。
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Ching
at May 1,2009 00:04
看完這篇感觸良多,只能說是環境的現實吧,因為這個行業入門的門檻太低了,隨便印了一盒80塊的名片,就自稱是編劇的人太多了了,但真的懂劇本嗎?我大部份存疑。
畢竟編劇不像導演得從很基層的工作慢慢爬起,也沒有技術可以印證你是否真的具備資格,就只要會拿筆寫字,看過電視,能說點故事,有雄心壯志就自稱是了,真是嗎?
也或許因為如此比照,也就產生了寫手或對白編劇(較好聽的職稱)這種入門款的編劇,讓編劇也有從基層做起的感覺。
其實平心而論,也沒沒啥不好,只是以前和編劇頭有師徒的感覺,而現在只剩勞資關係。
不用費心打官司了,不是因為不會打贏,而是法律已經保障了我們寫出來的企劃案就是我們財產的權益(這我有實際上在民法法庭的經驗),對方不付錢,我們就可以拿著企劃案重新兜售的,只要你在合約上載明合約期限,期限一過,案子又回到妳的手上。或你可以在故事大綱完之後先要求付訂金,保障部份的收益,但這案子就是賣斷了,除非對方後來願意讓你買回。
寫了二十二年,我深刻的體驗,敝帚總是自珍,著作權是對於有市場需求的產品才有意義,對於賣不出去的作品,就讓他放在硬碟的深處吧,別害怕或別斤斤計較於過去的案子,我們要向前看,東西好,或者機會到了(有其他製作人跟你要案子),舊案修修自然不怕沒人要。重點是,東西要夠好,不是嗎?人心是難測的,但市場是公平的,這是我的淺見。
當寫手的好處就是保證拿錢,所以很多家庭主婦型的編劇寧願當寫手就是這道理。
好萊塢好,誰都知道,但窩在咖啡館裡做著編劇夢一毛拿不到的編劇多到夠塞滿101大樓。美國實境秀替福斯電視台賺進不知多少錢,但編劇時薪只有6美元。韓國的編劇助理,一個月月薪18000台幣,壓力大到跳樓的這也出現過。只能說我們看得到的電影電視編劇都是『大卡編劇』,我們以他為嚮往的目標,但不能成為相提並論的標準。換句話說,這就是優勝劣敗的市場原則,等混成大卡了,妳在大陸寫許或許也可以要價到一本電影劇本250萬人民幣的天價(這已經出現了)。
每個行業都有辛酸、醜惡的那面,要想當個有個性的獨立編劇,得就像開甜甜圈店一樣,必須把產品放在櫥窗裡讓人有購買的慾望,而不能只是放了一張妳預備怎麼做甜甜圈的手稿在櫥窗裡。狠下心,寫完20集再開始兜售(雖然我一再做不到),做不到的話,就妥協吧,畢竟電視電影是工業,不是手工業。工業有大量需求而造就的大量製造模式,手工業則無所謂,作兩個籃子擠在夜市裡賣賣也OK。
另外的建議,或許寫本小說成為版權購買的對象也是很好的方法,如J.K羅琳之於哈利波特。
總之,我相信妳一定很有才華,不要可惜了費心在這些枝節上面,幫張藝謀寫秋菊打官司的編劇我曾見過一面,我看到他我肅然起敬,不是因為他的穿著(他那天穿著破爛的解放軍大衣)或氣勢,而是因為他有一生懸命、鑽在劇本裡做學問的態度。
與妳共勉之。
| 檢舉 |
Posted by 孫法鈞
at July 31,2009 16:11
親愛的法鈞前輩,謝謝您的分享!
這一篇幅讓我很感動,那是您真心真意的文字,若沒有感動是不會跟我說這麼多的,我真的很感謝您!
我會在我的文字上更加努力的,因為我沒有時間往後看了,只能朝前走,儘管台灣的環境如此,但我愛這個地方,我對這裡的一切環境還是充滿希望與願景的,不應該抱怨也不應該回首感嘆所失去的,我要常懷感恩的心,感謝上帝讓我經歷這麼多事,感謝許多編劇朋友的好心回應,感謝我每天都能夠呼吸能夠創作!!
也許哪天我們會遇見彼此,一定要好好聊聊喔!!
清清
| 檢舉 |
Posted by ching
at August 2,2009 21:38
前陣子作惡夢,想說是不錯的鬼故事題材,不知道這些東西能不能賣錢?
| 檢舉 |
Posted by 小康
at November 18,2010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