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9,2006 01:36
曾經對存在的異常偏執
上週從台北回高雄的路上,和我日夜相處一年的手機意外遺失了。
很冷靜地撥電話向客運公司詢問失物,兩個小時後確定沒有任何連絡,而且號碼也變成沒有回應,我想這次它真的離家出走,不會再回來了。
掛失手機和報失蹤人口一樣,客服人員很仔細地確認各項資料,然後念了一堆掛失的處理程序,一再強調「掛失並不是退租哦!所以您的月租費還是會繼續計算哦!」,無奈地聽著客服冗長的說明,我打開電腦連上拍賣網站,想了解手機的價格。
可能是對3C產品超短的週期感冒,怎麼找就沒有合意的,我才想起自己曾經對物品產生的偏執。
掉東西的糊塗習慣實在不應該存在像我這種偏執的人身上,我只要找到一個我喜歡的物品,即使不小心遺失了,如果沒有再買回相同外型的,就會覺得心情很差,像身體硬生生少了部份一樣。
不要以為工業社會裡,大量生產的東西沒有買不到的問題,一段時間之後,再怎麼熱賣的東西也會因為很多原因而停產,甚至於是限量的東西,想再找到完全一模一樣的,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買得到是運氣好,買不到的時候,就和自己賭氣再也不用它,有些東西可有可無不影響生活,但是忍受一個多月沒有梳子,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才找替代品,就是一種無聊的偏執了。
為什麼有這種偏執狂呢?
那時覺得用過的東西都培養了或有或無的感情,有些更是有紀念價值的,可能是在某次旅行中買的,可能是戀人所贈,可能犒賞自己的禮物,想起這些,它更像是不可抹滅的存在,在時空中的某一點。
然後走遍台北市各個街道,只為了找尋存在的證據。
年過三十之後,很多想法跟著改變,不必像年少時總是急於展現自體的存在感,偏執也跟著放下了,對物品的偏執像是我執一樣,以為握在手中就是擁有,可能是習慣生命裡太多的失去,反而懂得珍惜些許的曾經,存在與否不必證明。
因為自己就是最好的證據。
。圖片來源 http://www.klnn.net/nndg/9006-36/tr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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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從幼稚園就跟到現在的
被子舊了,媽媽見我捨不得丟
就把蕾絲邊剪了重新車過整理給我
雖然現在沒有一定非得每天抱著才能睡著
但是總覺得被子要在,心裡才能安穩
有些鞋子有些衣服也是這樣
明明舊了破了該丟了
可是就寧可放著留著
少了就像少塊肉,就像生命裡缺了些什麼...
年紀大了,對於想擁有的想偏執的習慣不見得會少
不在覺得要擁有得多才是真的擁有
而是把偏執縮得小一些,精煉一些
也把某些偏執轉變成對某些事物的價值態度
變成自己那個所謂的臭脾氣爛脾氣...
這就是自己獨有的記憶與特色!
平衡吧!
我對物品的喜好沒有那麼深的情感,從小也沒蒐集過什麼東西。有時候還很捨得丟。
但曾經擁有,就會在記憶裡存留。
種覺得這東西就是對我有某種的感覺,非得是這個不可
看來,我們似乎找到了同好了!!呵呵
那決心好好對待你的下一個新CD如何?
to ellen,
我也有這種小被被,不過早就被媽媽給惡勢力改掉了,
最後留下的只有咬指甲的習慣,留了三十二年,
對於衣服鞋子這類物品,因為我媽會看不下去強制整理,
居然還把我高中制服在我畢業一個月之後就送人了,
可能這樣我對這類東西反倒不會執著了。
我覺得年紀大了之後,偏執的方法改變了哦!
雖然骨子裡還是彆扭又固執的人,但是又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了。
to 幸福露,
我覺得無意義的偏執不太健康,
物品的形體並不見得是唯一擁有它的方法,
像你說的:「但曾經擁有,就會在記憶裡存留。」
to bunnylinn,
對對對,就是這種感覺!
那找不到你要的東西怎辦???
好像身旁的物品,都是和我在奔馳的火車中某一節車廂中
等到該我下車時,位置就可能換別人坐了....
在人生列車中我能帶下車的隨身行李是什麼呢?
以前買的電子產品都很珍惜的使用,但新產品出新遠超過我珍惜舊的速度
所以能在手上的就狂操它,能改的就改到膩,壞了再說...
但是不變可能是對品牌的認知度,都會先從喜歡品牌先考量
也許品牌這種無形的東西,價值會超越實際的物品
猶如我走下人生列車時,有個小孩會說:「我長大也要跟九伏特一樣!」
亂寫了一堆,不過丟了東西,要多花錢,心情都會不爽
因為錢應該拿去買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