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迷外太空分類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November 15,2008

雜種如我(Mutt like me) --寄語北京看看美國內戰史

Zip77478

沒錯,可是不要誤會,這不是我在罵自己,也不是罵人,而是美國總統當選人歐巴瑪,幾天前他自己公開用來描述自己的話。



上星期五下午(11/07/08) ,歐巴瑪以美國總統當選人的身份,在芝加哥希爾頓酒店舉辦了首次的記者招待會,排場很大,很正式,他演講完畢,在記者提問時,一位記者詢及歐巴瑪準備送什麼樣的狗給女兒,又他選後最近讀了那些書﹖



歐巴瑪的答覆,他說﹕「全家已決定要收養一隻流浪狗,可是大女兒對狗敏感,所以要挑不引起敏感的那些狗種,但問題是許多收容所中的流浪狗「都是雜種,像我一樣」(原文﹕a lot of shelter dogs are mutts like me.),不易兩者兼顧,因而怎麼挑選那隻狗,也成了家事中緊迫待決的大事。」



至於書,他說選後這幾天,他「重讀了一些林肯的著作,因為林肯是位很能啟發我的人。」



我本來以為論壇的名嘴,寫手們,會對此事有所發揮,可是等了數日,沒想此事竟然成了漏網的新聞,等人寫不如自己寫,所以決定自己寫。



Mutt是個貶意字,一個罵人的用字,Mutt的字源來自「muttonhead」(羊頭) ,更精確的說應是 the dog with/of muttonhead(長了羊頭的狗)一詞的縮寫, 這和台灣人喜歡罵人用「豬頭」或「豬變的」有異曲同工之妙,字義也相等,不同的只是台灣人認為豬笨,而洋人認為羊笨的一點差異而已,另一不同的是西方牧羊用狗,而牧羊犬講究的就是純種,優點一代一代的被保留下來,一個長了羊頭的狗,字義上就是沒有牧羊用處的「雜種」狗,所以Mutt的基本字義就是「雜種」。



歐巴瑪能打破禁忌,坦然面對黑父白母的事實,在一個不能以「黑人」(negro, nigger)稱黑人,而要稱以「非裔美人」的美國社會,毫不諱言的自稱「雜種如我」(Mutt like me) ,怎不令人震撼﹖林肯是美國共和黨的創黨人,也是首位共和黨籍的美國總統,而歐巴瑪一位民主黨籍的總統當選人,竟然重讀了林肯的著作,而不讀民主黨籍創黨人,也是美國國父之一傑佛森(Thomas Jefferson)的著作,這不就像胡錦濤說﹕我最近重讀孫文的三民主義,而孫文是位很能啟發我的人一樣,怎不令人動容﹖



反觀這幾天的台灣,民進黨不惜流血「打張圍陳」,國民黨和大陸代表在台灣的土地上,竟然能無視中華民國之存在,再加上目前歹戲拖棚的「野草莓運動」,無知的竟然脅迫政府「道歉,撤換官員,廢法」,怎不令人好笑﹖



先說「野草莓運動」,一群連五權分立的憲法基本常識都沒有的人,卻能自行釋憲,定調政府違憲,那些大法官要了何用﹖官員失職濫權,為什麼不訴諸監察院,要廢法為什麼不訴諸立法院﹖真象未明之前,又憑什麼要政府道歉,就因為你是在學的大學生﹖中華民國是一共和政體,也就是代議制,憲法並無賦予大學生直接與行政部門官員對話的權利,你們違法聚眾跑到行政院幹什麼﹖



況且你們不依集會法,違法聚眾行政院後也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勸離換個地方就成了,如此鬆弛的法律,有什麼馬上要廢法的緊迫性﹖



看民進黨,不如重讀水滸傳來的精彩,民進黨替天行道是假的,大塊分金是真的。民進黨開頭時還龍蛇混雜,只是現在見蛇不見龍,看了蔡英文含羞的戴上黃絲帶,依美國傳統,女孩子戴黃絲帶是表示心有所屬的定情之物(請參見﹕She wore a yellow ribbon, 和 Tie a ribbon round the oak tree兩首歌曲的歌詞), 雖覺有些不倫不類,但也心中竊喜,蔡主席終於雖不致宣告名花有主,但也心有所寄﹕台灣是我的國家(黃絲帶上是同樣字義的英文: Taiwan is my country.), 捨中文而用英文,目的當然是希望台灣是一主權國家的訴求,能經媒體而見諸國際的報導上,可惜外媒報導的內容,照片都是警民失控的負面新聞。



最令台灣人難堪的莫過陳雲林離開台灣時,他說﹕保證台灣人民到大陸旅遊「一片和諧、一路春風」,他抵達北京時,王毅接機的歡迎詞是﹕「歡迎平安歸來」,台灣是戰場,還是盜匪遍野,所以慶幸他的「平安」歸來﹖民進黨能不負責﹖



國民黨的做法也是令人不解,連戰和吳伯雄,兩個不具公職的人,在北京多次接受招待,有能力回請,那就請,沒有能力回請,那就不要請,憑什麼要政府出動大量人民付稅支薪的警察,假公濟私的為你們的私宴負責維安﹖國賓,晶華兩個場所,已經專業人員評估維安困難,為什麼不另擇它地﹖移地澎湖,蘭嶼,綠島,私人游艇出海,,,有何不可﹖沒有國賓,晶華兩場晚宴,事情也少了很多。



現在來討論馬英九的作法,陳雲林既然在來台灣之前,未能談妥馬陳會面時如何稱馬的問題,根本就就不應安排「馬陳會」的這齣戲碼,毛鄧死後,大陸基本是一集體領導的結構,怎能寄望陳雲林,一位說大不大的人物,能在此事上有所突破﹖



同樣的,陳雲林也犯了智慧不夠的問題,要他稱馬為總統,當然是強人所難,可是他在晶華被困時,卻有許多可做之事,但他卻選擇了最笨的做法﹕「我從那裡進來,我就從那裡出去」,偉則偉矣,結果卻被困九小時。一位熟讀三國演義的人,也應知道曹操有脫袍割鬚之辱的故事,如我是陳雲林,我會先求脫身,次日安排一篇,大義凜然痛責暴民的文告﹕為了兩岸的和諧,中華民族的觀瞻,台灣的形象,區區個人有什麼辱不能受,有什麼重不能承﹖



為什麼歐巴瑪說林肯是位很能啟發他的人﹖寄語大陸領導人物,林肯是打內戰的美國總統,有空不妨看看美國內戰時的歷史,當時也是「一美原則,各自表述」,一邊是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SA; 美國聯邦國),一邊是CSA;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美國邦聯國), 南北軍在蓋茲堡大戰之後,南軍敗象已呈,林肯發表了至今傳為美談的蓋茲堡宣言,於是南軍統帥李將軍(Robert E. Lee)挺而走險,決定攻陷北方京城華盛頓,以解困局,沒想到自己反被包圍,南下脫圍之路也被切斷,糧草被燒,因而除了化整為零進行游擊戰外,別無它途,可是李將軍認為「為了一個無望實現的理想(a lost cause),除了多增雙方傷亡外,沒有再戰之必要」,於是力排眾議,派人接洽與他對峙北軍統帥葛蘭將軍(Ulysses S. Grant),1865年 4月 9日,李將軍無預警突然要求葛蘭將軍見面,正在戰場巡視的葛蘭將軍,一身污泥,佩槍也未帶,帶了數位人員,匆匆趕去赴會,葛蘭將軍原為李將軍的舊部(兩人在墨西哥戰爭時同事,李將軍是上校參謀長,葛蘭先是行政官,後調上尉連長) ,所以先向在等他的李將軍行禮,葛蘭將軍當場親手寫了只有百餘字的投降條件,值得一提的是葛蘭將軍在降書毫不諱言李將軍是「美國邦聯國 」(C.S.A.) 統帥之稱,結尾時也用了Very respectfully ,部下對上級的結尾語。



葛蘭將軍雖後來當了美國總統,但此人不擅理財,年老時,家無恆產,知道患了絕症後,為了解決家人窮困問題,臨死前,只有靠寫回憶錄賣錢,他在回憶錄中說,他與李將軍會面時,李將軍要求文字記錄,他根本不知怎麼動筆,至於事後頗受非議,關於他允許南軍軍官可以保有配(手)槍的條件,是臨時起意,因為手槍在戰場上,毫無用處,只是一件辱人而不利己的事。



李將軍接受投降條件後,北軍開始慶祝,葛蘭將軍立即傳話,立即停止一切慶祝活動,他說﹕「南方人現在起就是我們的同胞,我們不要因為他們的失敗而高興。」



李將軍為感念葛蘭將軍的器度,終其餘生不允許任何人說葛蘭將軍一句壞話。



數日後(4/12/1865),北軍由張伯倫少將( Joshua Lawrence Chamberlain) 為受降代表,正式舉行投降儀式,當時的儀式有所謂的 passing of the army ,也就是投降部隊,列隊通過受降部隊,此時,張伯倫少將卻自作主張,下了要北軍全軍立正,舉槍向通過投降的南軍致敬的命令。事後,代表南軍投降的將領葛頓( John Brown Gordon) ,是南軍中的一員勇將,後來也成了三K黨的最高精神領袖,他認為張伯倫少將此舉向降軍致敬,是表達了「武士的最高境界」(the purest of knights )。



現代史學家認為,如果葛蘭將軍提出的條件太苛刻,或不顧南軍之尊嚴,南軍除了李將軍投降的近三萬部隊外,在其它各地仍有十七萬五千可戰之兵,一但南方決定進入游擊戰後,內戰不可能在短期內結束,美國勢必就此四分五裂,後果如同歐洲﹕小國林立,歷史學者 Jay Winik在2001年出版的書﹕「1865年四月﹕救了美國的那一個月」(April 1865 – the month that saved America),該書對此有詳盡的論述。(註﹕1865年四月,就是李將軍投降之月)



美國人與中國人不同,美國人比中國人誠實,功過是非分明,林肯沒有否認南方政府的總統身份,葛蘭將軍不否認李將軍南軍統帥的身份,如此面對事實的作法,加速了美國的內戰結束,終於造就了今日的美國。



我很同情馬英九的處境,以大陸目前的實力,馬英九並無談判的籌碼,如今全世界經濟不景氣,世界更需中國的參與,中國的重要性益顯重要,只要中國不點頭,台灣獨立建國,終蔡英文之生,永無希望。



歐巴瑪一句﹕「雜種如我」(Mutt like me) ,終於穿透了美國兩百餘年來的膚色隔閡。



不知是否大陸也能面對事實﹕中華民國的確在台灣,化解兩岸數十年的恩怨。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1:00回應(0)引用(0)

April 16,2008

不能再坐井觀天﹕談520國宴菜單

2008/04/16 00:45
Zip77478

媒體報導了「520的國宴,偏愛地方料理,鮪魚和烏魚子成為首選」的新聞(http://www.nownews.com/2008/04/06/301-2256445.htm) 。這則新聞,報導了外交部和總統府方面已派人南下,強調「地方料理」,所以「黑鮪魚」和「烏魚子」成為國宴首選,選「黑鮪魚」和「烏魚子」的依據,是六年前,陳水扁在高雄漢來飯店時,指示要以「地方特色小吃為主軸」,所以有了「蛋捲包裹烏魚子」。報導中,還有馬蕭總部特別交待﹕「奢華的的鮑魚和魚翅儘量不要在國宴中出現」之語。

看完上述新聞內容後,深覺台灣與世界脫節了,民進黨的外交部和總統府,和國民黨的馬蕭總部,好像從不看世界新聞,保育學刊,全成了些「井蛙不可以語於海」的井底之蛙,不知今年是何年。

我想請問,台灣什麼時候開始「黑鮪魚」和「烏魚子」成為「地方小吃」﹖黑鮪和烏魚都是遠程迴游,路線固定,按月換國籍的魚類,三月在日本,四月抵韓國,五月到台灣……,有什麼地方性可言﹖再說,不是一般人吃能得起﹑常吃的東西,能稱小吃﹖「魚翅」之說,同樣離譜好笑,難道魚翅在「不儘量」,或「價錢便宜」的條件下,那就可以吃,上國宴的菜單﹖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0:11回應(2)引用(0)

April 12,2008

讀畢「火炬傳遞的混亂」之我的「混亂」(ZT)

(我發現天涯雜談很有趣,五五比吧,所以被說漢奸集中營,哈....老大的這篇文章也很好笑,某部分的大陸人思維很令人讚嘆阿 !! )

------
------
錢塘超人網友的大作﹕「政治鬥爭需要販賣生活態度--火炬傳遞的混亂」(http://www.nownews.com/2008/04/10/142-2257996.htm) ,文中提及了一些發生在大陸的事件真相,也介紹了一些大陸人對歷史的認知,我讀完後,有那麼幾分讀童話故事的感覺,可是看看錢塘超人的個人簡介﹕知名大學出身,從事資訊專業的人士,因而又不得不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認知有了錯誤,所以寫出來,就教大家。

原文說﹕「中國人在這場事件裏的克制讓人都不得不流淚。西藏暴徒把戰士推倒後用開水灑,用刀在屁股挖了一個碗口大的洞,把肉挖走。但是戰士仍舊不能開槍,只能用盾牌和警棍防禦。」

這段文字,我一面看,一面笑,最後忍不住笑出聲來。別人看了流淚,我怎麼這麼殘酷,還笑的出來﹖原因是我想到西藏的拉薩(海拔3658公尺),以海拔高度而言,那是等同台灣人身處「玉山」之巔(3,997公尺),在拉薩煮「開」的水,沸點(氣化)應在攝氏六十幾度,拉薩的氣溫也應相當的冷,暴動前,先燒滾水,熱水裝桶,纍贅地提了熱水桶,開始四處找對象,找到後,還不用潑的,「灑」到對方的身上,此時的水溫還能有多熱﹖不過是洗熱水澡的水溫,我笑,是笑這些暴民,喇嘛和尚的笨﹗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3:57回應(0)引用(0)

May 28,2007

日心说或是地心说是怎样影响人民生活?

這種罵人的方式要學起來!!!!!!!! 

----------------

文章回覆 zip77478

难道它影响了人民生活吗?请你举一个例子吧,日心说或是地心说是怎样影响了我们这些普通人的生活了,谢谢了!

(回復) ﹕諸如這類的問題﹑你連續發問﹑不下十次﹑我一次總結作答如下﹕

複雜的問題而能有簡單的答案﹑一定是錯誤的答案﹑過於粗陋的問題﹑一定是無從作答的問題。

這個道理﹑如同一個兩三歲的小孩﹑問他的父母﹕我是怎麼來的﹖我不相信他的父母會認真的說明﹑講解﹑又如﹑一個人說﹕艾因斯坦的相對論也就是男對女﹑左對右的理論﹑未能超逾中國廣大精深﹑合而併之的男左女右之說﹑那這個說法還能繼續討論嗎﹖

不管日心说或是地心说﹑倡導這些說法之人﹑都是花了畢生心血﹑數十年觀察﹑日以繼夜計算而得﹑也需數十萬字的著作才能自圓其說﹑解釋清楚﹑哥白尼的日心说﹑就是基於亞理斯多德﹑托勒密等人的地心说理論基礎而得﹑所以知識是累積而成的﹑換句話說﹑沒有托勒密的地心说的著作﹑提供的知識﹑哥白尼從頭來起﹑也許在三十年內無法有此見識﹑這也如同﹑如果沒有艾因斯坦的相對論的發表在先﹑又因艾氏受限於當時實驗的條件﹑也許就沒有李﹑楊得諾貝爾物理獎的可能。

地心说的內容﹑並非全錯﹑其中也包括了正確的天文物理的基礎知識﹑天象觀察的方法﹑計算的數據﹑為後人奠定了研究的基礎。同理﹑哥白尼的日心说﹑直接影響了伽利略﹑刻卜勒等人﹑終於導致教權之沒落﹑破除了一些迷信的說法﹑開啟了歐洲自然科學的革命﹑牛頓也因日心说的影響﹑而導致他對萬有引力定律的發現。

歐洲教權的沒落﹑而致政教分離﹑也導致歐洲人對神話的挑戰﹑熱衷尋求教義以外的真理﹑開始了基礎科學的全面研究﹑造成了現代化學﹑物理﹑生物﹑﹑﹑等知識的爆漲﹑因而造福人類﹑如果說這些對普通人沒有影響﹑不如說成﹕人在福中不知福﹗

順此一提﹑曆法主要是依據天體運行的規則而能計時﹑明四季﹑知寒暖﹑地球與太陽的相對關係﹑是一靜一動(地心)﹑還是一動一靜(日心)﹑運行現象不改﹑相對速度不變(0+x=x; x+0=x)﹑當然影響曆法的計算不大﹑也因此﹑時至今日﹑我們明知太陽是恆星﹑固而不動﹑可是中西一致﹑仍然說成日昇日落。嚴重的﹑有問題的﹑到是你又怎能以此特例為通例﹖

稻﹑麥都是主要糧食﹑中國人種麥在先﹑種稻在後﹑人人都知吃麵也能活﹑所以﹑水稻種植成功應對當時的人沒有什麼影響﹑那又為什麼“水稻種植”﹑要在中國﹑甚至世界文明史上﹑都佔了重要的一環﹖

人類文明不過數千年﹑沒有文明之前﹑那段遙遠漫長的時光﹑人還不是活下來了﹑那請問文明的發展﹑對人類又有什麼影響﹖

孔孟之說﹑周秦之時﹑難行其道﹑如今深植人心﹑擴及鄰邦﹑其影響不知算不算﹖

不過﹑我到很想知道﹑你是怎麼知道“中世纪晚期的那些为科学献身的科学家不伟大”﹑“日心说或是地心说對我们这些普通人的生活沒有影响”﹖ 生也有涯﹑學也無涯﹑我不知道的事﹑並不等於沒有﹑同理﹑你知道的事﹑並不等於有﹑我這樣說﹑對嗎﹖

君之言﹑自由心證﹑從不設限﹑所以也只能曲高和寡﹑自得其樂了﹗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23:07回應(4)引用(0)

October 28,2006

文字解讀、翻譯和後記

「文字解讀、翻譯和後記」﹕回網友怪物甲+乙

我好心寫了一篇回應「怪物甲+乙」網友的文字,免得他為了一個英文字義,而「keep hitting the wall」(詳情見﹕http://www.ettoday.com/2006/10/23/142-2005774.htm
補充「美國是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沒想到,卻引得他的不快,在此先道個歉,再說我想說的話

我一直認為在東森論壇上,不應多討論英文,如果因討論的議題涉及到英文,那時才參與討論一下,不能反客為主,這次「怪物甲+乙」網友文中對我責難,集中火力在一個枝節的英文語法上,所以我順便說明一下什麼是文字解讀,什麼是文字翻譯。

(原文照錄) ﹕不看筆者正文,卻又回應筆者文章,且文中三分之一的內容針對的是筆者文章的PS,這真讓筆者哭笑不得。

任何文字包括在同一篇文章中,都是供人閱讀,也是與該文有關的文字,我看金庸小說,最喜歡看的就是他書中寫的後記,在東森也是一樣,最吸引我的文字,也是編輯先生在文章後加的編後語,還有,我買任何書前,也一定先看序言,再決定買與不買,為什麼會令人哭笑不得﹖

實際上,該文的「PS」(postscript、後記)是誤稱,因為那些都是正文的附加註釋(notes),和論述依據的引證(references),所以必須要看,看了如果覺得有錯,當然也就很自然﹑合理的溶入了回應討論的文字中了。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2:39回應(26)引用(0)

我論「美國是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讀了「美國是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http://www.ettoday.com/2006/10/13/142-2000970.htm ) 一文,非常佩服作者的研討精神,可惜文字太長,參考的資料素質參差不齊,影響了正文內容的可讀性。

上文作者的論述宗旨是想闡明﹕「美國是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作者又補充的說﹕「這是一個爭議性的問題。正方認爲,美國在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中已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反方認爲,美國在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中的相應位置均使用“acknowledge”而非“recognize”,故美國只是認識到(或稱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非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我們都知道,這個爭議存在了數十年,直至今日,仍是論壇熱門話題。可是細讀諸家說法後,內容都屬似是而非,尤其我看了「怪物甲+乙」網友提供的參閱網站的專文﹕「學者立言宜謹慎──也說中美外交中的“承認”與“認識到”」(http://www.pep.com.cn/200406/ca412741.htm),洋洋灑灑超過萬字的專文,內容上,那些參辯的學者都犯了捨本逐末,隔靴搔癢的以「中文字義」來詮釋「英文字義」,意義實在不大,我舉文中數段文字﹕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歷史教材自1992年增加二戰後世界史以來的一連三版中,都把《上海公報》中的‘認識到’錯寫成‘承認’。這個表述外交文件中的政治性‘硬傷’,竟然連錯十年。”我们想問一問,你們為什麼“一連三版”,十年未改?」

「上海公報中根本沒有acknowledge一字。」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2:37回應(2)引用(0)

October 12,2006

回覆:再上一堂「事實與意見」的課

偕偕王的大作﹕再上一堂「事實與意見」的課( http://www.ettoday.com/2006/10/06/142-1999522.htm) ,如今良師難求,讀後如浴春風,因為他此次文字寫的頗有氣度,他說:「他們不能認錯,我來帶頭好了」,我非常同意這個作法,因為論壇之上,本是各舒己見,即使觀點荒謬也無所謂,但編造事實,有心誤導網友那就不應該了,所以我借此次回應,也檢討一下自己的對錯。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9:58回應(16)引用(0)

October 11,2006

由「事實與意見」一文引伸出的的新問題

首先解釋一下,我為什麼寫了那篇「車站名稱的英文應該怎麼說」的回應文字,目的僅在緩和參辯網友的激烈用語,因為我覺得論壇文字,應該是各舒己見,讓讀者知道「有此一說」而已,可是論壇文字,一旦被寫成「唯我獨尊」,將「一己的意見」,當成了如同「真理的事實」,大言不慚的訓教網友,蹧蹋歷史人物,這種作法,除了令人反感之外,別無任何實質意義。

現在,我逐條回復「偕偕王」對我的質疑﹕

一) (原文照錄) ﹕「我想請他提出證據,我相信世界這麼大一定有站站都加Station的地鐵系統,但請提出事實。……竹口木本子提的日本例子,沒錯,日本、中國是在日、中文內加「站」比較普遍(但其英文版本則都不加的) 。但我也提出網頁就教於讀者,繁華的池袋區車站在馬路邊的數個入口如果不寫池袋車站,誰知道是車站呢?但進入車站後人家就不見得要再提了」

事實上,這個問題,「偕偕王」自己答了,因為,尤其指示地鐵入口的標誌,站名之後加站字(Station) 非常普遍,存疑的網友,可自行網上搜索,不再舉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8:41回應(0)引用(0)

October 9,2006

余豈好辯哉? 再說《美國憲法規定台灣屬美國?》

蕭惟仁網友在回應《美國憲法規定台灣屬美國?》(http://www.ettoday.com/2006/10/05/142-
1998799.htm) 一文中,動用了重型武器,他的回駁,雖然炮聲隆隆,但離目標卻也很遠。
蕭網友文中開宗明義的說﹕「我詢問過國際法博士林志昇先生,他表示美國憲法有領土條款,我的文章是根據他的論述寫成的。」

我真佩服,感謝起草美國憲法的先賢,他們高瞻遠矚,知道後人中,有許多與博士,碩士,甚至學士無緣的人,可是讀書不多的人,也需要知道什麼是憲法,憲法保障了些什麼權益,所以選擇了人人能懂的淺易簡潔文字,當然也成全了我這個不學無術的後生小子,只要多看幾遍美國憲法,條文也能望文生意,並沒有那麼難懂。

現在我來逐一回覆蕭網友的問題﹕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0:52回應(0)引用(0)

October 8,2006

美國憲法規定台灣屬美國?

Zip77478

看了蕭惟仁網友大作﹕「大家腦筋轉個彎吧!」(http://www.ettoday.com/2006/09/30/142-1997319.htm) ,文中有「台灣這塊土地明明在美國憲法領土條例下有它所屬的地位,美國豈會讓你輕易搶去他的領土?」的語句,因為蕭網友是「義務神職人員」,想來應該不會故意「妄語」吧?

但是,不管有心或無意,「妄語」都是不應該的,我試著解釋如下﹕

幸虧文中提及的是美國憲法,因為美國憲法是一份文字簡潔,易懂的法律文件(http://www.renewamerica.us/readings/constitution.htm) ,憲法本文僅有七條,共八十九句,約六千字,我雖不學法律,但對英文字面意思還能了解,可是數次細讀,搜索美國憲法中有關對「領土」的條例,卻也遍尋不著,當然,更沒有提及「台灣歸屬」的任何字眼。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kusabrina at 樂多Roodo!13:04回應(2)引用(0)
 [1]  [2]  [3]  [最終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