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3,2009
台灣主體性的Come Out政治學 (孫瑞穗評論, 05/22/2009, 蘋果論壇)
⊙ 孫瑞穗 評論
日前在瑞士日內瓦WHA國際會議上,在暌違了三十八年後,台灣首次被列為觀察員。有參與權,但無決策權。卻不料被一位熱情的台灣美女出面質疑台灣出席者的「代表國號Chinese Taipei」是否折損了台灣主權。
關乎「主權」和「國號」的爭議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在台灣島內通常會上頭條例行爭吵一番,但你若仔細去看日內瓦在地的報導,卻一條都沒出現,只被當成「違反公共秩序」的違警事件處理。層次之低,真是情何以堪。但為什麼呢?
像這類國族旗幟與身份的爭議和肢體衝突,在台灣於1972年被迫退出聯合國和國際社群之後,便在各種大大小小國際會議和運動大會上重複演出太多遍了,國際媒體漸漸地「麻痺」以對。更糟的是,由於中國經濟崛起,各國都想跟中國經貿往來而不敢直接得罪,對這類消息比過去更「閃躲」,更「冷漠」。
沒錯,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現實又殘酷的「新世界秩序」。它使台灣更難以「準國族」的單元與面貌在國際社會現身。然而,卻沒有因此折損解嚴後通過民主生活粹煉下所孕育而出的堅固頑強的「台灣主體性」。
「主體性」的意思,超乎法理意涵,她囊括了「政治共同體」的實質運作、「民主生活方式」和「公民權利行使」的確認、甚至關乎認同政治中最重要的發問:「我是誰?」及「我屬於哪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定義。因而,關乎主體性的「政治實踐形式」,有許多層面的定義、表現,有豐富多元的政治修辭可表達。
事實上,「主體性」計畫曾是現代民族國家確立的重要「個人化」基礎,大從「現代國家憲法」體制的確立,小至「個人及生命共同體」存有之命名,都是最最根本的單位與主題。「主體性實踐」,因而是值得開發想像的政治主題。「旗幟」之爭,不過是「主體性實踐」的其中一種。但如果把爭議全放在符號之爭,在外界強大的壓力下,恐怕是把「主體性」的政治想像與實踐空間都給做小了。
如此地想要用力地找尋「主體性」存在的多元形式,當然是因為「台灣」相對於其他東亞各國,她真的是個「小國」。而小國,自有小國的生存之道。這種「沒有名字的人」該如何「現身」的生存之道,「弱勢者」最懂。
筆者記得九O年代初期同志運動討論「認同政治」時,曾提供了許多生存的智慧。他們不急著要求異性戀世界完全接受他們「正確的名字」,而是讓他們「實質生命與社群之存在」可以「各種形式來Come Out」。所以他們的「名字」,可以是「同志導演」、「同志小說家」、「同志游泳教練」、「超女」、「宇宙無敵小金剛」、「閃靈公主」等各種饒富創意的名號和「主體」。於是,革命可能尚未成功,但是「同志」可以永續生存。
台灣主體性實踐,在島內由於民主生活和公民權利行使的普遍化,可以說近乎完成。國人對自己是「台灣人」這件事情有很強的共識,因而主體性矛盾並不在國內,而是「國際政治」。面對「新中國」逐漸在東亞區域變為「強國」這件事情所引發的新國際政局變化,恐怕才是我們最無知,但卻最需要認真面對的「新國際生存條件」。
阿扁時代把「台灣主體性」等同於「急獨」,確實把主體性政治玩得太偏激挑釁了。也許我們該轉個彎,參考國內「同志」的come out政治學,讓不被國際社群認可的「台灣主體性」實踐,可超越「符號正確與否」之爭,轉為「有彈性」地打造各種「新社會聯盟」和「新國際聯盟」的生存策略,讓「台灣」這個我們所熱愛的「政治共同體」可在國際上永續發聲。
(台藝大文創學程教師,婦女新知基金會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