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2008

需要重新定義「網路人權」!

近來網路科技蓬勃,人人成為網路世界的「新公民」。然而,這個網路世界中卻存在相當多的「網路流氓」和各式各樣的「霸凌現象」。我們需要重新定義「網路人權」,應該某種程度讓「國家司法」介入這個世界的秩序管理,保障科技弱勢者的人權和基本公民權。

請立刻停止網路上的「集體強暴」行動,實在太過份了!
也請警方務必協助,偵察網路犯罪行為,將始作俑者繩之於法。請幫忙!


Posted by sabinasun at 樂多Roodo! │17:31 │公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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