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7,2007
【音樂無國界】「後生,打幫」:林生祥拒領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和「最佳客語專輯」!

寫在前頭:創作歌手林生祥以「種樹」專輯(參考生祥與樂團網站)包辦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和「最佳客語專輯」兩項獎,但他卻公開拒領這兩項獎,還表明要把獎金捐出去給為了抗議WTO對農業社會的破壞而被監禁在牢裡的「楊儒門」。看到這個新聞實在很感動,也很高興台灣的歌唱娛樂界終於有像生祥這類有「社會關懷」又有「自己特殊的政治立場」的藝術家了。他讓我想起好萊塢影壇的 Michael Moore. 他善用紀錄片這個特定媒介,揭露了許多美國社會底層的重要議題(包括「槍枝持有」「校園暴力」以及最近的「美國建保制度」等),每一部都引發公共討論,相當發人深省。
1987年台灣才解嚴,1988年媒體界才開始有新聞自由和改革。「金曲獎」其實是為了提倡與擴張台灣地區的音樂市場而在1988年由新聞局設立的音樂獎項。早期獎項也以「國語歌曲」作為最高榮譽,是響應威權時代「國語政策」的文化策略。九十年代以來,台灣本土意識越來越強,音樂界又有「新台語搖滾」和後來的「台客搖滾」流行市場。遲到2003年,金曲獎才開始增設「台語」,「客語」和「原住民」等所謂「少數族群」的獎項,以反應新的多元文化社會的現實。 這個多元文化的立意本來是好的,但問題是金曲獎設立初期以族群語言來分類音樂和優越化「國語歌曲」,本身就是一個「操弄族群」的產物,如今不去質疑這個前提,而只是增加「其他的」語言獎項,仍然難以擺脫操弄的嫌疑。況且,企圖選出不同族群的「代言人」,對文化創作來說,是一個過於老舊的文化治理概念,尤其像是音樂這種相當容易「跨界」與「混種化」的文化生產。生祥拒絕領獎,是相當正確的。這個「拒絕」,一方面拒絕以老舊的族群語言管理來分類(或區隔)文化藝術的創作,尤其是音樂的生產,二則拒絕主流社會以「既有族群分類」來選出「族群班長」(或稱為「族群企業家」)以「代言者」的姿態得利,長期而言會阻礙在地社會共同體文化的融合生產與深層轉化。更不用說,音樂的市場本來就不應該只是限定在台灣地區,華人音樂獎更應該要開放語言的限制,面對全球化重整下新華人市場的挑戰,也是開放文化共同體的挑戰。 生祥拒絕領獎令人感動的地方是,他本來可以因為這樣的文化治理和分類範疇而「獲利」,成為體制中的「既得利益者」,但是他毅然拒絕,因為他關心的是更長期的台灣音樂文化發展與社會和平。光是這個堅持,就足以令人為他起立鼓掌了!...... 更不用說,他說要把獎金捐給為農業怒吼的「楊儒門」,以協助解決他家人的生活問題。真希望民間要求特赦楊儒門的行動,可以早日成真!! 我把這個關於〈林生祥拒領金曲獎〉的新聞報導貼在以下分享: 轉載自:聯合晚報 2007.06.17 03:29 pm 音樂無國界 林生祥:最不想拿客語獎 | ||
「種給離鄉的人,種給太寬的路面,種給歸不得的心情」,這是金曲獎客語得獎作品「種樹」裡的第一段,林生祥是演唱人,也是作曲人,長期致力鄉土運動的他,用音樂唱出回饋這塊土地的心情。但,就像「種樹」一樣,林生祥也在金曲獎上埋下一顆種子,他以拒領兩個客語獎項,表達以語言區分音樂的不滿,典禮結束後,這個議題也像大樹般持續成長、茁壯中。 嘴長泡也要罵 林生祥以「種樹」專輯包辦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和最佳客語專輯兩項獎,但他卻公開拒領這兩項獎,還表明要把獎金捐出去,在頒獎典禮上一吐為快後,林生祥鬆了口氣說,「土地公保佑」,他在出門前還特別拜了家附近的土地公,讓他能有機會在台上說出自己的話,為了要在頒獎禮上表達對金曲獎以族群語言來分類的不滿,林生祥事先寫了兩頁的草稿,嘴巴因為火氣大長了水泡的他自嘲說,「就算長了泡疹也要把話說清楚」! 分語言本末倒置 「這兩個是我最不想拿的獎」,其實早在兩年前以「臨暗」專輯入圍時,林生祥就曾思考過這個問題,「那時我沒報客語專輯,只報了最佳樂團」,結果兩年前生祥與瓦窯坑打敗「五月天」拿下最佳樂團獎。今年林生祥只有一個人,沒有樂團,在語言分類限制下,他只能報客語獎項,林生祥不滿地說,「為什麼最佳製作人可以跨語言,但專輯不行 」(金曲最大獎為最佳「國語」專輯)。 林生祥拒領客家音樂獎項,他強調,「音樂以語言區分是本末倒置」,他建議新聞局獎項可以不斷調整,「我們國家一直說要跨出去,這麼重要的華人音樂獎項,卻以語言來分類,這樣別的國家根本進不來」。 不競爭走不出去 某些客語和原住民音樂工作者,擔心若沒有「保障名額」,恐怕難與主流專輯競爭,林生祥以自己為例,「我的第三張專輯是在菸樓錄的」,他鼓勵這些人,「如果不願意把自己放在一個可以跟多人競爭的位置,永遠都走不出去」。 「種樹」專輯是林生祥照例跟好友鍾永豐合作的專輯,他們以美濃客家村為採集對象,寫出美濃農家、居民的生命故事。鍾永豐以「種樹」奪下最佳作詞人獎,身為嘉義縣文化局長的他,正代表嘉義縣到布拉格參加PG四年展,事前特別請歌中主角曾啟尚和林生祥的媽媽上台代領,林生祥解釋說,「兩年前我們在金曲獎頒獎典禮上就說過,我們只是個麥克風,傳遞這塊土地人民要說的話,今年乾脆把麥克風給歌曲裡的主角,讓他們自己說」。 種樹寫好友故事 曾啟尚是在美濃當地栽種有機稻米的農夫,因堅持有機,常被賣農藥的人笑他是「秀逗」,林生祥為他寫了專輯裡的「有機」這首歌。得獎的「種樹」則來自林生祥一位堅持不願曝光的好友,「他當十多年的義工,自己花錢埋種苗,在台灣各處種樹,太多人不知道台灣有這麼多沈默的力量」。 「種樹」專輯唱出農村的生活價值,林生祥也把兩個客家獎項的25萬獎金,捐給美濃社區報月光山雜誌、美濃地方自發性種樹團體、推廣有機農業的「青芽兒」和白米炸彈客楊儒門。 林生祥平時以養豬為業的媽媽,聽到楊儒門投案時,感慨地說,「這個年輕人為我們農家人出頭」,林生祥特地為楊儒門寫了「後生,打幫」這首歌,翻成國語意思是「年輕人好在有你」,林生祥也不是個有錢人,捐出不算多的獎金,他強調,「只是想讓楊儒門知道,他並不孤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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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評說,金曲獎即使有設這些不同族群語言的獎項,但根本上還是很歧視「台語歌曲」和「台語歌手」!我自己也有同感!就是說,台語的文化生產基本上已經被歧視到「不用說出口,大家都覺得很低級了」的地步!這難道不必「保護」嗎?!
這妳又怎麼看呢?!... 願聞其詳。
我只是在問說:難道不要「保護」台語歌曲了?讓它因為太過邊緣化而消失嗎?
「金曲獎」其實是為了提倡與擴張台灣地區的音樂市場而在1988年由新聞局設立的音樂獎項。在此之前主流媒體中只有企圖振奮軍心以反攻大陸的所謂「愛國歌曲」,民間則以日本殖民者留下來後融合台灣民間歌謠的「那卡西式」流行歌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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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1988年之前的台灣流行音樂(包括您所說的『主流媒體』中)當然不只有「愛國歌曲」和「那卡西式流行歌曲」,我想您一定也知道,只是恐怕寫得有點兒跳躍了。
謝謝指正。寫得過短過急,很抱歉。已經刪除。因為那段文字比較不是我的重點。
專於流行音樂,你是真正的專家。我很喜歡而且常常看你的BLOG呢! :)
To Shen:
你說:
>>台語就已經在排擠其他台語的存在地位了。
SS 說:有嗎?!
「台語」文化需要「保護」?... 這一點我不是很確定。
假設很確定,我也不覺得政府應該以「保護」之姿,來介入像是「金曲獎」這類很接近音樂市場和消費者品味的「創作比賽場域」。創作就是創作,它需要比較自由不受限制的環境。消費則是多變,伸進一隻保護的手,會破壞它本身因為自由與開放的競爭生態所形成的平衡狀態。音樂產業尤其如此。
但是這並不是表示我不贊成政策干預。所有世界上稍微成功或者發展稍微好一點的文化產業,都是由政府經由文化政策誘導協助的。八十年代末的英國是這樣,九十年代的南韓更是如此。
對於語言,我不太贊成回頭使用像是威權時期的「支配性國語政策」。那樣一來,對於其他語言確實產生太大的壓迫性,我們都曾是受害者,不應該再複製或倒轉回去。而且,在一個文化產業和產業轉型的年代,與其用「保護」的姿態,不如更積極地去創造新的「台語文化」。意思是,在過去的支配性國語政策下,「台語」已經很嚴重地被驅逐在「思考性」和「創作性」的語言之外了。在這種情況下,它根本難以成為創作的「核心」或「工具」。因而,台語文化需要創造新的文化內涵和視野,要重新製作更好更精緻的文化產品來號召新的認同。像是「四月望雨」這類的新台語音樂劇作品,就有這樣的野心。是很棒的。
我之前有說,另設「少數或弱勢語言獎項」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關於「如何保護」弱勢語言文化的問題,但事實上也牽涉到當弱勢族群文化成為治理者(語言)的時候,它應該如何面對「過去的文化弱勢」和「當今的文化領導權」的問題。尤其是台語文化。 其實意思也不過就是,當台語成為執政者或大多數人使用的主要語言時,它不該再繼續用一種「悲情的」或「弱勢的」文化邏輯來操作。因為,如果台語文化和書寫還有未來的話,它一方面應該要設法成為某種「經典文化」的選擇之一,另一方面應該要讓這個語言有某種「未來性」。要不然,再怎麼保護都沒用,因為語言這種東西會因為使用人數的多寡和有無競爭市場而被決定她的存滅。(從這個角度看來,「台客音樂」作為一種新消費風格之確立是有助於開創消費選擇的,所以也算重要的努力!)
更不用說,當今的文化全球化是以「英語」為主來進行的。當英語成為霸主語言時,就連「華語」這個曾經是「國語」的語言,也會漸漸地某種程度地成為「方言」。別小看這種競爭,它事實上也在改變我們面對華語文化的態度(比如說,我們已習慣性地將「英文」視為「原文」,而給予它更高的文化和權力的地位)。
難道我們要因此要求政府介入「保護華文」嗎?也許是,但光是保護有用嗎?... 大概沒用吧。
但是,對於客語文化這類少數弱勢的族群語言進行「保護」是應該的,但「文化保護」的實踐策略有很多種選擇。這類族群為範疇的文化治理不應該出現在這種接近消費和市場競爭的場域。我個人覺得,「保護」或「保存」少數族群語言和文化政策最好以積極創造的姿態出現,就是主動製作「優質文化作品」來讓弱勢邊緣語言脫離被「刻板印象化了的低級文化」的「(被宰制的)邊緣地位」,以「良幣除劣幣」的方式來鼓勵嶄新的,有文化內涵的,有未來性的創造活動。
"對於語言,我不太贊成回頭使用像是威權時期的「支配性國語政策」。那樣一來,對於其他語言確實產生太大的壓迫性"
--->那麼平權式的國語政策呢(閩客原語不能也是國語)?您此處對語言政策的思考實反映出一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語言觀而排除了多元文化互為主體的可能,您批評威權的歷史/事件,但卻維護此一歷史/事件的社會後果而對華語之寡占/壓迫現況不置一詞.
"台語文化需要創造新的文化內涵和視野,要重新製作更好更精緻的文化產品來號召新的認同"
--->不贊成華語以外的福客原等語言擁有作為其文化權之必要設備的制度基礎(這是某種語言能於工業社會中繼續存活且成為具流通性之創作/消費媒介的前提),又要這些語言文化交出漂亮的成績單才夠格賦權,您這不是又要馬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邏輯嗎?(人權是自證的,只有殖民情境中的賤民才被認為是需要完成某些功利的或倫理的義務后始能享有主體權利,而此種殖民論述在台灣的"社運"文本中竟可言之成理,此種小媳婦心態若可成立則所有性別/階級/性取向的弱勢群體只要努力表現自己即可被主流社會"接納"何需要求權利?)
"「四月望雨」這類的新台語音樂劇作品,就有這樣的野心。是很棒的。/「台客音樂」作為一種新消費風格之確立是有助於開創消費選擇的,所以也算重要的努力"
--->把弱勢族群的文化當成一種無須日常生活基礎的博物館、戲劇廳文化媒材或呈現為一種無主體權利設備之奇趣的、具紆尊品味之東方主義文本的"西方經驗"您也要引進台灣嗎?"台客"一詞不折不扣就是衊稱,台人跟今日年輕一輩翻身無望的美國黑人一樣僅能以nigger此一衊稱自我嘲諷來達到具有先聲奪人效果的"抵抗"嗎?(一種將青少年時期好發之自殺預言式的反抗當成社會反抗的做法).即使不具任何台灣學/眷村學/語言學基礎的人(當前要在公領域說出外省人一詞都有點政治不正確之感,但外省人對本省人的衊稱卻可"中性化"/"市場化"),從當前台青一方面以台灣人作為自稱,一方面又以"台客”稱呼自己以外的某些人,或以台灣人指涉講華語的一般人卻以"台客"指涉講台語或具刻板化台灣質素者的語義矛盾現象即可看出此詞之當前語用的社會倫理問題(一心要捍衛中文地盤的人應該可以分辨"台灣人"/"台客"在中文上的語義差異吧!).
"當弱勢族群文化成為治理者(語言)的時候,它應該如何面對「過去的文化弱勢」和「當今的文化領導權」的問題。尤其是台語文化。 其實意思也不過就是,當台語成為執政者或大多數人使用的主要語言時,它不該再繼續用一種「悲情的」或「弱勢的」文化邏輯來操作。"
--->弱勢族群文化係成為(現任ROC體制)治理者看情況看對象使用的語言(而這些對象通常被主流媒體說成是"鄉親"),而非成為國家語言/優勢語言/聲望語言/書面語言/教育或學術語言/工作語言/學習英文或批評英文作為霸權語文已威脅諸民族國家標準語言時的媒介語言/網路上您我論戰所使用的語言/跟家中小娃對話時使用的語言/叫床時使用的語言(您弄擰了公民權跟文化權的概念差異了吧!),您所說的(台語文化)文化領導權到底何在?此一領導權到底是真實存在的現狀還是您主觀感受到之對華語普及/排他現狀(這個現狀才是現狀吧!)之未來可能威脅?
"當今的文化全球化是以「英語」為主來進行的。當英語成為霸主語言時,就連「華語」這個曾經是「國語」的語言,也會漸漸地某種程度地成為「方言」。別小看這種競爭,它事實上也在改變我們面對華語文化的態度"
--->意思是您也承認華語現在是國語而福客原語現在是方言嘍!,那麼怎麼可以把"惡人自有惡人治/窮人富人最後都是死人/橫豎都是死,不如你現在死"的阿Q邏輯拿來當作無須語言平等政策的論證基礎呢!再說您也把國際殖民與國內殖民的問題攪在一塊兒啦(台灣人可沒納稅給山姆大叔在台灣推行英語作為唯一國語的政策)!
當前此種具克里歐語特性的華語使用當然可以是一種認同,但是其必須意識化自身位置而不能把語言現狀的倫理問題不加批判地推給歷史事件或威權頭人,卻詭異地藉由此一未回歸自身文化階級位置的歷史"反思"反對新的文化安排,反對弱勢透過國家進行文化賦權而保留/保守了現狀,更不能把東方主義式的再現當成弱勢文化的救贖,或把被剝奪權利者的沉淪當成他的本質,當成以原子化的個人為理性選擇唯一主體之自由市場的自然汰擇結果.
哇!先謝謝你的長篇大幅論述。
你要講你自己對語言文化的看法可以,但不必「把別人假設成你心底的『稻草人』!」我和學生在網路上對話只是試圖對於時事有比較快速的反應,因為現在的孩子們已經對於政治完全冷感了。而這個政治之所以令人冷感,就是因為公共領域太過對立,除了加入兩黨鬥爭之外,毫無思考未來和文化的空間。這是我很想努力的方向。
但這裡的意見畢竟只是對話,有對話脈絡的限制,不能視為個人的完整立場。
比如說:
SS 說:「台客音樂」作為一種新消費風格之確立是有助於開創消費選擇的,所以也算重要的努力"
蔣化仁 說:--->把弱勢族群的文化當成一種無須日常生活基礎的博物館、戲劇廳文化媒材或呈現為一種無主體權利設備之奇趣的、具紆尊品味之東方主義文本的"西方經驗"您也要引進台灣嗎?"台客"一詞不折不扣就是衊稱,台人跟今日年輕一輩翻身無望的美國黑人一樣僅能以nigger此一衊稱自我嘲諷來達到具有先聲奪人效果的"抵抗"嗎?
蔣認為SS 說:把弱勢族群的文化當成一種無須日常生活基礎的博物館、戲劇廳文化媒材......
SS 說:可是我從來沒這麼想阿?!也從來沒正式說過這樣的話呀!呵呵。... 我只是舉例說,在娛樂界以「語言」來介入管理,不如讓台語文化族群自己去創造出自己的「風格」!「台客文化」只是其中一種娛樂形式的嘗試(可能還有別的阿!)。尤其是創作音樂市場中的比賽,不應該以「語言」介入限制創作的發展!...... 但是文化確實是常民的東西,需要時間長期培養,政策要介入比賽,不如介入人才培養和音樂產業基礎的搭建。或者更積極,應該由政府出面主動創造讓(少數弱勢語言的)優質文化作品可以出現(因為這通常需要大筆資金協助),以鼓勵未來有更優質的作品出現,而不是去保護在過去國語支配下的邊緣化(話)以及被支配的文化產物!
請注意,我只是在討論政府政策應該在「何種文化生產活動」中介入,而介入的策略為何?至於其她的觀點和闡述,都是您自己個人的自我揣測,並不是我的意見。尤其是,我並不是您想像中的「唯自由市場主義者」,呵呵! (這要是我的老朋友們聽到,會抱著肚子笑翻了!因為我平常就一直不斷地打擊這種唯市場論點)。如果您需要打這種稻草人才能開始「蔣化」的話,請找別人吧!因為我可能不是你想像中「最完美的」自由市場論者。
另外,我的說法中認為,台語文化要有「未來性」和「包容性」才能繼續生存。而且,未來的「台語」還會因為社會越來越複雜,族群也越來越相容,使得音樂的語言上可能會出現「混種化」的現象和趨勢來。想像一下:未來的台語歌曲可能會夾雜「華語」「客語」「英語」「越南語」「菲律賓語」「印尼語」...... 這只不過就是音樂本身常常反應社會生活現實罷了。試想,如果這個文化治理的形式不稍作改變,那麼以後這類歌曲要放進哪一種語言範疇中來參賽呢?
又,您如此有觀點與意見,建議您可以自己寫一篇論述,以「真名發表」,到公共領域中以道理說服其他人。
如果不是我認識的人,或者曾經上過課的學生,就麻煩您出示真正的身份和相關網址。像這位「蔣化仁」,您知道我是誰,我卻不知到您是誰,所以您不用對自己的發言負責,這樣對話沒意思吧?!
如果您真的很想說話,為何不去開一個自己的部落格呢?如果您要在別人的部落格上放砲,就應該用真名發表吧!這樣,您也可以接受各界對您的意見進行公論。
但是客語的處境,甚至於原住民語,跟台語地位很不同。台語是一個「多數人」使用的語言,雖然它沒有進入菁英或創作的領域,而是在常民的生活領域被使用,但畢竟是多數人使用,不會因此消失。但客語或原住民語就不同了。他們使用的人比較少,而且越來越少,更加弱勢,如果政府不保護,真的會有消失危機。雖然生祥拒領「客語歌手獎」有他的道理,我也很認同(他個人),但是對大多數客語族群來說,甚至對下一代客語人來說,這個文化保護還是有意義的。
至於你說的,不要在歌唱比賽這種消費面介入保護,而要把力氣放在生產面和人才面,我需要再想一想。如果不在消費面保護,那麼光在生產面培養人才有用嗎? 需要再想一想。
嗯,你講的和考慮的都是很有道理的。「保護少數族群」的原則(Affirmative Action)運用在政治權力分配和社會福利照顧面向上是很符合正義原則的,但應用在訊息多變的文化治理上並不是那麼貼切。主要的原因是,台灣民間社會文化比正式部門發展還快,反正因為一直都「沒被照顧到」,多半自己求生,有自己的生態平衡感。總之,台灣社會有澎湃的文化,但其實沒有真正的「產業」(Industry)。所以,政策的介入反而應該在「協助這個產業(或產業平台)的搭建」,或者行動者文化生產成果的保護上(比如說:著作權),而不是文化消費市場的保護。
況且,文化產業現在是知識經濟的其中一種形態,她的管理不會像社會部門那樣,一個蘿蔔一個坑。它是極其變動的。而變動的關鍵是:技術創新。對音樂來說,就是數位化所帶來的革命。
知識經濟的其中一個特質就是,技術的革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會改變分工和累積利潤的方式,更會徹底改變(消費)市場結構,所以如果你的文化政策是著重在「保護」上,反而會破壞這個既有環境中行動者因為要求生存因而必須通過技術和人力創新來追求突破的發展趨勢。音樂產業是很好的例子,生產技術的改變已經徹底地改變了她的生產過程和消費市場結構。比如說,自從有了電腦化的視聽設備,影音消費市場根本「難以控制」。有了itune,容易下載單曲,音樂專輯的概念和既有以專輯為基礎的CD市場就會被挑戰。
以生祥的個案為例,其實他自己和他的樂團早已經過一個階段的「技術」和「人力」的革新。他的團員早已從幾個在地客語年輕人談談唱唱到早已進行跨區域的國際音樂聯盟了,而音樂生產模式也早進入一種比較有長期投入的規模式準備。這些改變,就是行動者在一個沒有政策資源前提下為了生存而進行的自我創新。這也是為何他「拒領獎」之後說,希望政府提供一種「可以走出去」的條件,而非以老舊的文化治理策略「以語言介入」金曲獎項的範疇。
話說回來,文化政策應該在「產業基礎搭建」和「人才培訓」部分介入,而非從消費面。因為,一旦技術和人力的培養基礎成形,消費面就會因勢被改變。
這樣你能瞭解嗎?希望我表達夠清楚。 :)
2007/06/18 中國時報
拒領金曲獎的省思
郭力昕
文化評論者
今年金曲獎流行音樂類最大贏家林生祥,與其專輯《種樹》的製作公司大大樹音樂(共得三座獎項),由於反對金曲獎以語言做為競賽的分類概念,在現場頒獎典禮上由林生祥代表,婉拒了最佳客語歌手與最佳客語專輯的兩個獎座,並將獎金全數捐給幾個台灣農業團體與個人,表達支持台灣農業與農民的心意。
林生祥這項態度與行動,贏得了頒獎典禮現場觀眾的肯定與尊敬。林生祥表現出來的行動,無論在文化上或政治上,正是今日台灣可貴的一種典範。據我瞭解,當林生祥將兩個客語獎座留在頒獎台上之後,收到很多來自同儕音樂工作者肯定。但是林生祥與大大樹的決心和行動,不是為了耍酷,或製造個人英雄形象,而是要認真提出了一個延宕已久的關於金曲獎的嚴肅議題。我相信他們和任何音樂人與製作公司一樣,無不希望得到評審的專業肯定;他們的決定,也必然有著許多的掙扎、與放棄獎項所帶來的更多的辛苦--在非主流音樂原本已經極為辛苦的條件下。
但是,他們為了發出一個聲音與意見,必須要先努力製作出讓評審們肯定的好作品,報名參賽、得到六項入圍、三項獲獎、站上頒獎台爭取那三十秒鐘的「感謝時間」,然後以放棄兩個獎座的方式,對新聞局提出問題,並因此才能在一片報導歌星晚禮服與珠寶的新聞儀式裡,引起媒體的注意與報導意願!這固然是符合林生祥做為音樂人,同時關注音樂創作之美學形式、與將音樂做為社運話語之可能性的行動;但是我仍要問,難道非得如此,不能使做為金曲獎主事者的新聞局,與眼中只有流行音樂人/商品的媒體,主動的、自覺的將這個議題提出來檢討、改革?
林生祥與大大樹提出的質疑是,以國、台、客、原四種語言做為流行音樂獎項分類的方式,看似為了尊重與「保護」各語言文化的音樂創作,實則鞏固著一個對相對弱勢語言族群繼續被邊緣化的文化體制。事實上,若真有心要鼓勵相對弱勢之語言族群的音樂創作人,可以設計各種有實質意義的機制,例如設置、編列對原/客音樂創作更為廣泛的政府贊助方案,更具紮根與普及意義的原/客音樂教育和推廣工作,以及更基進地全面檢討讓這些語言族群成為文化弱勢的結構性因素,等等,而不是在金曲獎裡便宜行事的設幾個「專屬」獎項,然後將它們與國台語獎項區隔開來,將原/客語獎項推入「冷門」。原/客音樂人被歷史與政/經等制度性因素打為弱勢,但他們的音樂與創作力,並不必然為弱勢;林生祥、劉劭希、陳建年、紀曉君等許多原/客歌手歷年來在金曲獎的得獎記錄,不僅止於自己的語言獎項,他們曾先後拿過不分語種的各類獎項,與流行樂團或樂手同台競技。按語言分類的保護主義,不但減緩原/客音樂人自我要求的進步速度,也不自覺的鞏固著一種國/台語中心主義的文化傲慢,與對原/客文化的根深歧視。
報載新聞局長對林生祥拋出的議題有善意回應,我們樂見他能有具體的改革措施,且希望他避免將此攸關音樂文化與創造力之嚴肅議題的行動,簡化或淡化成音樂人喜歡「叛逆」這樣的理解層次。雖然謝局長不需要為過去金曲獎各種有問題的概念負責,我仍想順此提醒,在嚴肅思考如何打破語言做為音樂獎項分類這個落伍概念的同時,謝局長也應該一併檢討,為何一個由政府主辦、納稅人買單的音樂獎,至今仍只會將重點放在鼓勵商業音樂的方向上?
我對流行音樂商品沒有意見,他們或有其存在的客觀社會意義;若由一個民間機構舉辦一個純粹商業導向的音樂獎活動,也無可置喙。但通俗音樂也有其民眾性格、反映真實生活、與文化傳承等多重意義,而不只是不斷製造用畢即棄的偶像商品。蔡琴的歌聲至今益發動人,「溫拿五虎」三十年後仍可在舞台上追趕跑跳碰,然而台灣政府如此的金曲獎方向,讓我們多久才能再產生一個蔡琴、或是否可能有一個超過三十年還在唱歌的台灣樂團?謝局長在挽著倉木麻衣走星光大道之餘,或可同時反省,這樣的官辦金曲獎,從來有沒有關於鼓勵音樂創作的一套政府該有的主體思惟?(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除了指涉產業技術或創作形式的革新,就此處所關連之語言文化議題而言,是否亦包括讓這些語言活下去且活得好的基礎工程(不要說學齡兒童,30歲甚至40歲以下的人不分族群能說好族語的人有幾個,更不用說以其為創作媒材的可能了;客語音樂有一個生祥,那麼以後呢?更多的生祥在哪裡?技術變革與特定創作者個人的人力資本以外,使弱勢語言成為可積累的文化資本與可流通的創作媒介是否亦列入您的考慮).
是否願意讓福佬客家原民諸語與華語分享制度空間,讓他們進入學校而建立文化產業的語言平台,敝人指的是福佬/客家/原民語音樂的作業系統而非僅應用程式,而現行僅國小必修之一週一節聊備一格的"鄉土"語言課程,老實說真的沒聽過有幾個小朋友透過此安排學好族語的.所謂的弱勢群體並非僅指人口上居於少數的群體(教科書上的基本定義敝人就不再贅述免得惹人厭),不論福佬/客家或原民語在缺乏僅華語享有之制度保障的情況下(指教學/使用/傳播此種完整語言權利的保障而非文化商品的保障),其情況只是急救中與病危之別(看看您家或您同輩人家中小孩說什麼話就知道了毋庸冗辯,您在什麼地方聽過"人多"的福佬族群小孩能說一口順溜的福佬話?),因而把相對劣勢的台語與國語並列,再強調客家/原民語才是真正弱勢其實還是在迴避族群語言文化平等相關法案一直沒被排進立法甚至社運議程中的事實而已.
如您同意語言平權的觀念與政策,那麼敝人與您實無牴觸之處,如您不同意,亦願聞其理,同樣沒有誰嚇誰的可能,敝人沒什麼可威脅您的身份地位或慾望,如過度偏執於以理服人以致獲罪於尊駕,則盼您量大海涵之外,也能理大海K敝人一頓.您或許對您的現狀十分珍惜,這點作為凡夫的敝人亦可理解,只是盼您"再想一想"(您的這句慣用語還蠻謙虛的).
這句梭羅的格言至少用在文化治理的面向上
我覺得是合用的
另外在語言政策方面 我覺得台灣很多人
太過依賴政府的作為,政府的確應該為了發展語言平權的政策多作努力
人民 地方政府跟社區也可以試著去發展出自己語言教學跟溝通環境
為了趕走老虎 卻請來了一隻狼 我覺得並沒有真的解決問題
站在政府的立場 他有付出有投資 勢必就會想要要回一些東西 限制一些東西
這不見得是我所樂見的 像是這幾年的文化創意產業 至少就令我很失望
許多地方或許賺到了錢 卻永遠的失去了自己的特徵
因為都是用同一種技術性與共時性的生產模式去製造出不同文化景觀與活動的幻象
此外 進一步的說 我認為 台語的文化向來是一種處於小傳統的文化
相對於國語也就是一種類似反抗的文化 就其文化原脈絡的特性而言
那麼快就被收編進入國家語言裡頭 被挪用 反轉成類統治語言 我覺得實在很可惜
就這個珍貴的語言特性而言 姑且不論用該語言生產的歌曲好壞與否
我認為台語歌曲一直以來就有自己的社群 自己的市場
要去要求國語主流市場所辦的獎項來接納自己
其實有點委屈 不過我們也知道這也是這個社群文化 被市場機制跟觀念滲透的結果
我其實很不想見到 台語市場去複製國語市場發揚的模式
也不樂見政府在消費端 作某種文化象徵性的控制與調節
這種實驗室裡頭的文化其實並沒有得到他真正的生命 真的
你說:
另外在語言政策方面 我覺得台灣很多人
太過依賴政府的作為,政府的確應該為了發展語言平權的政策多作努力
人民 地方政府跟社區也可以試著去發展出自己語言教學跟溝通環境
SS:
嗯,我很贊成你的民間自主理想。尤其是:政府的確應該為了發展語言平權的政策多作努力
:) 而且,台灣社會的特質和優點就是,民間的活力超級充沛,應該好好保養和助長這種自主活力!
但是,民間的生存策略也不能假設「沒有政府或公共政策」這件事的存在,介入和影響!講兩種不同的話,是因為在跟不同的部門講話。
而政府部門的界入之所以需要評估,正是因為「過去太不平等了」,所以公部門的介入也會「乍看之下不平等」。我們不必很阿Q要那種形式的平等。但是當然,公部門介入的「策略」以及「介入效果」才會因此需要接受各界公評和深入討論!
請問一下 假如把其他語言獎項從國語獎項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活動
這樣會比較好嗎 在一個音樂的頒獎典禮裡面
用語言或性別來劃分獎項的方式其優缺點及限制又可能在哪裡?
我覺得是合用的"
--->意思是在語言政策方面,您還是偏向自由放任的市場觀?
"另外在語言政策方面 我覺得台灣很多人太過依賴政府的作為,政府的確應該為了發展語言平權的政策多作努力 人民 地方政府跟社區也可以試著去發展出自己語言教學跟溝通環境"
--->意思是,繼續維持目前此種單一標準語(其他語言是方言,較宜於私領域活動的語言)的語言政策?
"台語的文化向來是一種處於小傳統的文化 ,相對於國語也就是一種類似反抗的文化 就其文化原脈絡的特性而言,那麼快就被收編進入國家語言裡頭 被挪用 反轉成類統治語言 我覺得實在很可惜"
--->意思是,小傳統是台語的主要/原來的特性,而離開此一特性而與華語一樣進入國家體制中是不好的?(您會不會有點把台語因 被剝奪權利所致之不自由的現狀當成它的本質了,因而覺得弱者要的不應是獲得權利而是繼續控訴;那麼女人扮演的向來是待在家裡相夫教子的包容角色,那麼快就被收編進入強調競爭的職業角色裡面會不會也讓人覺得可惜呢?請您將心比心,再想想好嗎?)
您既然那麼多意見,要不要考慮自己開一個部落格講個夠?
我真的不希望你這種逢人就批的講話方式因此嚇到我的學生耶! 我是講真的。他們肯上來寫回應我已經很高興了,把保守或不成熟的話講出來,比沈默地接受現狀安排好很多。我懇求你手下留情。這畢竟是「我的」部落格!!!
爭點應不在於敝人有無自己的部落格,在別人的部落格裡作常態性或隨制性的發言是部落客建立格際關係與網路人格的重要基礎.且通常教學網頁與個人部落格有不同的功能,前者的確強調教學功能與封閉性(師生軸),後者則較具對話功能與公共性(格主/網路大眾軸);由於敝人對此一空間原先的認定是作為後者的"您的"部落格,而非某校系某課程之某老師的教學部落格,因而作出讓您覺得在身份/形式(而非發言內容?)方面"不正確"的發言,此一原委還望您鑒察(或許可明確註明閒人勿進或以學號登入方式管制留言者身份以杜絕此一困擾),而既然您已明確定義此一空間之性質並宣示主權,敝人自然不宜再干擾您春風化雨的工作(現今的教育者真的只能用溫室栽培法嗎?您真的辛苦了!).
就此告辭了,還是謝謝您先前回應,這些對話仍然多少有助於敝人掌握主流意見和理路.
嚴格上說來 去督促國家把事情做的更好跟我希望民間能多點力量自己做事
這兩者並沒有衝突,這是我自己掉進去的思考陷阱
兩者其實是可以齊頭並進的
講話人朋友的質疑也是有它的道理的,我其實並不很care她的身份是誰
之前在iron那邊 在披踢踢也看過更大的陣仗
只是他使用批評的方式是所謂的逐字式精讀法
而且是種見樹不見林的精讀法,並且有過度詮釋的問題在裡面
我沒有辦法看清楚他批評時所站的位置
來瞭解他批評背後對於這個議題的整體視野 這的確挺可惜
畢竟丹諾也說過只要站在反方,他馬上就可以上台打官司,無須準備
這是一種祭旗式的批評法,我希望在這之外能看到他提供一些具有生產性的解答
不過我廣義上只能是孫老師在網路上教學跟傳播資訊的讀者兼學生
我很佩服這種熱誠 這也是知識份子願意與社會溝通的表徵
只要孫老師肯認我這個網路學生 當當溫室裡的花朵的機會我倒是願意品嚐
"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做的最好的政府.這句梭羅的格言至少用在文化治理的面向上
我覺得是合用的"
--->意思是在語言政策方面,您還是偏向自由放任的市場觀?
瞭解梭羅的人都知道這怎麼會跟自由放任的市場觀有關呢?
-------->意思是在語言政策方面,您還是偏向自由放任的市場觀?
---->嚴重的誤讀XD
我對公共領域的看法跟你不同。公共空間是一個重疊許多差異的空間,你講話或批評的時候,不需要直接把對方想像為你的「對立面」,之後才能說話。你可以練習這種方式:把對方的話當成線索,藉以聯繫自己頭腦中試圖想要說出來的意見,不管你同不同意。或者更進一步地,將自己的思考過程逐步分析,跟別人分享思考過程。
試圖用一種 articulation的方式講話,因為公共意見可以是複雜多層次的。不一定是對立的兩造。而文化極其複雜多層又有趣,我們討論文化治理時的態度,更應該如此。
這種牽連批判的發言方式以及多層次而容許差異的公共性之打造,是我希望開展的,也是我教書的時候,希望跟我一起學習的人也能領會到的開放性。
To Theo: 謝謝你如此瞭解我的心思! :)
例如用X軸表示語言類別,Y軸表示從類似傳統音樂到後起的流行音樂之間的光譜
然後設定一些觀念建立在"自律性"上的觀察點,來幫助我們釐清一些有關音樂好壞的問題?
另外借用物質生命史的觀念來談不同類型/語言的音樂製作的流程及其後續的社會生命
可不可能呢?
您既下了逐客令,卻又在敝人告辭之後對蔣化仁我留了一堆話.那麼我到底是能回還是不能回呢?敝人惹您嫌到底是身份不正確還是內容不正確呢?(如為前者您就不該在敝人識趣告辭後作缺席審判,這違背了您以教學性質為由排除敝人發言的原則).
如果您對公共領域的看法與敝人不同就可以排除敝人發言(按您的理解,我的是對立的而您則是開放的),那麼此一"公共領域"的開放性不就是建立在反對他者與我對立(或與我對立者即喪失發言權)的前提上,那麼此一公共領域的開放性不就專屬於"我"而非與"我"對立者,如此則此一公共領域係僅對"我"開放而不對與"我"對立者開放的公共領域(這種公共領域真的不是我要的).
危害公共領域的不是立場/觀點/價值...的對立(拳頭對立和立場/言論/價值對立是不一樣底,別弄擰了!如果對立即錯那麼主流與霸權永遠是對的,因為他們不需要批判/抗議/要求/控訴些什麼,他們只要一如往常般地合法運作即可),而是憑藉與討論議題無關的且經常是對造無力抗拒的事物阻撓討論,其包括吾人常見之物理性暴力與以剝奪為基之威脅,亦包括漢語世界常見卻經常不以為忤的制度性暴力(以媒介或形式為討論資格的基礎)或以個人修養為基之勸和("和為貴"的價值或許在私領域的人際交往中有效,於公共事務,尤其涉及分配正義時,以此價值為評價基礎則係範疇錯置).
給Theo:
謝謝您的回應!
1.我跟梭羅不熟,我想他也沒來過台灣(好笑嗎?);所以敝人誤讀梭羅與否並非爭點,要緊的是您或ss是否對台灣的語言問題採取某種自由放任的市場觀.
2.如果缺乏某種核心/終極關懷並落實於思考,您所謂的逐字精讀法是不可能有方向性的;至於何種詮釋係過度詮釋恐怕也是個在討論中而非評價語言中才能成立的判斷.
3.我站在自身社會存有的反方與某種集體意識/無意識的反方而非特定個人的反方(敝人沒有無聊到以"駁倒"本身為樂).
4.簡單歸納敝人的前理解:反對對辯的公共性是偽公共;反對權利的多元是偽多元.
原本只想買顆芭樂來吃吃
結果正好該店的老闆削了一顆鳳梨在促銷
就跑到我旁邊問我說:"少年ㄟ,要不要試吃一下?"
我連忙說不用了謝謝
結果他又硬把水果往我身上擠 要我吃一口
我原本有點生氣想跟他講不要這樣
但是我突然發現這位老闆
除了右手拿鳳梨以外
其實他左手還拿著剛用來削鳳梨的一把亮澄澄的水果刀
突然間害怕了起來 我的求生機制自行開啟
我馬上乖乖就範 小心翼翼的拿了一塊來吃
並且連聲說好吃 好吃 好吃
老闆沾沾自喜的說:
"沒錯吧 就跟你講很甜 算你賺到..."
有時候呢
有人很好心的 很熱情的 非要不可的
想要跟你推銷或分享個什麼他認為很好的東西
但是無奈的是,偏偏你只看到他手上拿著的那把刀子
好拉!老闆,你們家鳳梨,我吃就是
根據您所提供的情報,他拿的是一把水果刀,而他是賣水果的,至於那把刀也是拿來砍水果而非砍人的.那麼,您覺得水果攤老闆可能拿刀砍你的環境訊息是什麼呢?
是他的職業/階級?或者是他從屬的世代/語言群體?(如果那把刀不是放在一個年長操台語而經營正式化程度不高之營利"組織"的男人,而係一個年輕操台北華語而經營或受雇於正式組織的女性,那麼一般性資源相對匱乏且無性別平權意識的男性消費者不要說看不到那把刀的威脅,恐怕無須強迫推銷就"開心"的把鳳梨吃掉了).
所以,您不想吃鳳梨以及您覺得不吃有可能被砍的這些判斷的基礎才是敝人想探問的地方,敝人當然尊重您不想吃的選擇自由以及覺得那種人有可能作出不理性行為的判斷自由,問題在於您的這些偏好與判斷是怎麼來的(許多歧視的確有其統計基礎,但卻係不公平之制度安排的結果),要求您檢視您自己的偏好與判斷之所由其實並不過分,尤其是其涉及一群人的生活機會與聲望時.
還是請蔣化仁到別的地方講話吧。這裡氣質可能跟您不太合吧。不好意思。也請其他人別再回蔣化仁的話。多謝!到此為止!
版主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