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8,2007
【也是正名】被遺忘的正名:荒謬的台灣「婦『幼』節」(轉載顧玉玲的評論:〈哭泣的婦女節〉,3/8/2007, 中時論壇)
台灣女人越來越優秀強悍,勞動參與率也是東亞國家中超高的,三月八號國際婦女節就要來了,可是我們的相關節日卻叫做:「婦『幼』節」(註:吳伯雄擔任內政部長期間所設)。如果對國際婦女運動史有一點點常識的話,看到台灣這樣莫名其妙把婦女節和兒童節隨便兜在一起命名,簡直就是令人哭笑不得。
事實上,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聯合國定義)的由來是在工業革命之後的二十世紀資本主義發展初期,歐洲和北美各工業發展國從家務領域解放出大量的女性勞動力到工作職場,而引發婦女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層面要求平等權利(equal rights movement)的運動成果之一。在這段歷史脈絡中,婦女被當成資本主義生產體制中新的經濟主體,在各國支持勞工福利的社會主義政黨支持下於1910年三月八號在北歐哥本哈根爭取同工同酬的勞工抗議遊行之後,宣佈設立該日為國際婦女節。這裡有兩個重要意涵,一是以國家紀念日來肯定婦女勞工在生產活動中的貢獻,另一個則是意識到資本主義發展中的婦女地位變遷與性別平權是國際趨勢,也呼籲各國響應。
那是一個有著國際運動視野的年代,也影響當時工業開始發展的中國。在發展較早的廣州曾有一群女學生和一群女工共同響應發起遊行並宣示設立婦女節,呼籲政府部門設立合理制度來保護女性勞工的權益。這是歷史上華人第一個婦女節。我們今天在台灣不但缺乏這樣的國際視野,婦女勞工也不夠被重視。更荒謬的是,這有著國際歷史意義的婦女節被硬生生地置換拼湊成「婦幼」節:意味著作為經濟主體的女性被置換成在家裡養育小孩的婦女,把勞工從職場推回家庭,簡直就是婦女權益的嚴重倒退。在經歷激烈民主化過程後轉型正義被熱烈討論以及推動性別主流化的今天,該為台灣這個荒謬的節日正正名吧!
*有網友提供訊息,這個節日被亂命名已在2006年四月四日由內政部民政司發佈更正說明!恢復「婦女節」(3/8)和「兒童節」(4/4)各自原意!但大部分媒體和月曆顯然還沒改,需要正名!
★ 另一正名的面向應該是,恢復婦女節中婦女勞工作為一生產和國家體制中的主體位置。請參考顧玉玲的評論:〈哭泣的婦女節〉(如下)
March 8,2007 中國時報論壇
哭泣的婦女節
今年的三八婦女節前夕,台灣婦運先驅呂秀蓮正式宣告參選總統,同時間,台灣公部門的女性政務官比例已高居亞洲第一名……這顯示台灣婦女運動爭取參政權的成績斐然。但相較於女性菁英進駐主流政治位置,基層的台灣勞動婦女,卻面臨日趨嚴重的關廠失業、勞動條件邊緣化、雇傭關係不穩定等困境,生計汲汲可危。
家庭類工作至今未納入勞基法保護,不但工時、工作內容、居住空間無以查察,連基本休假都全憑運氣!本地家務工專業分工清楚,依時、日或月計薪,保姆不必打掃洗衣、看護毋須買菜烹調、清潔工更不必接送小孩,縱有管家如阿卿姊也採上下班制。而外籍勞工進入個別家庭後,工作與生活領域高度重疊,家事繁雜,多半處於隨時待命的緊張狀態,若沒有定期休假,意味著全然失去放鬆、交友、匯錢、甚至上教堂的機會,加以語言不通、資訊封閉,沒休假就形同斷絕一切的社會支持網絡。
經濟弱勢的重症患者家庭,恐怕經常要掙扎於「要不要讓外勞休假?」的矛盾情緒中。理性上,外勞是人不是機器,不能無限制使用,全年無休導致月經終止、心神耗弱砍殺雇主的案例時有所聞;另一方面,癱瘓在床的身心障礙者,就是需要全日守候、每二小時協助翻身以免褥瘡的看護,而社會福利的缺漏只好全部轉嫁到外勞的「不休假」來彌補。諷刺的是,台灣的長期照護體系的建立,卻也因為引進廉價外勞替代、紓緩了社會需求的壓力,而整整延滯了十五年!
過往,針對重度殘障、經濟困難的家庭所設計「喘息服務」,原意是讓負擔照顧責任的母親、妻子得以在公部門提供臨時照護期間,稍獲喘息。不料,一九九二年引進外籍看護工後,內政部竟以行政命令排除「聘有外傭」者不得申請居家照顧,此舉嚴重侵犯被照顧者公民權益,也對外籍照顧者有明顯的種族與階級歧視─本地婦女需要喘息,外勞就不必了嗎?
理想上,家務勞動公共化應由國家承接個別家庭的需求,而明訂家庭作為一個職場的基本勞動規範,正是促使長期照護體系建立的重要前提。現實上,當不曾休假的外傭心神喪失、持刀砍人,勞雇雙方都是結構下的犧牲者。我們更應該要求國家負起責任,恢復喘息服務的提供,動用「就業安定基金」聘僱本地婦女擔任臨時居家照護工作,以擴大婦女二度就業市場,讓經濟弱勢的被照顧者不虞增加聘僱成本,也讓最基層的女性移工得到應有的休假與保障。如此,我們才真能理直氣壯的慶祝三八婦女節!
引用URL
事實上,「國際兒童節」也是當年為了保護各國違法使用童工而設置的。把這兩個不同主體的人權保護放在一起,是一種非常父權社會的想像。
更不用說,在「醫療上」把這兩個完全不同狀態的大人和小孩放在一起醫治?!這應該是直接把「女人」直接等同於「生產機器」想像下的分類和制度設計吧!
有時候,我真懷疑我們的社會和國家曾經歷過工業文明的洗禮嗎?呃。
早已正名婦女節,但媒體依然故我
我查到了。內政部民政司有一個更正啟事,是2006年的兒童節發出的。
明文規定,三月八號是婦女節,而四月四號是兒童節。但顯然大部分的媒體都不知道,還是稱兒童節為「婦幼節」,而且很多月曆上都是這樣印的。應該要再發公文到各單位去正名一下。
該更正網頁說明在這裡:
http://www.moi.gov.tw/tornado/showdoc.htm?mylink=http://www.moi.gov.tw/news/news_p.asp?s=5&o=4&t=0&a=15&v=&k=1,&g=0&MERGEFIELD=-&CODECONVERT=-&SORTFIELDS=-&SIM_START=1&SIM_NUM=10&REL_START=1&REL_NUM=10&LINK=-&REDIRECTTO=-&PATHLINK=-&p=%B0%FC%A4%6B%B8%60&c=1,1&i=2133&j=1688&n=&link=2133
現在終於知道又改回來了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