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006
【演講座談訊息】訂做一個有/友她之城:女性主義的空間想像與城市實踐(主講者:孫瑞穗,8/21, 2pm, 女書店)

當代女書系列講座之八
訂做一個有/友她之城:
女性主義的空間想像與城市實踐(孫瑞穗 主講)演講大綱
時間:八月21日,2~4 pm
地點:台北市女書店(電話 02-2363-8244)
(圖:另一位我很喜歡的後印象派時期代表之一的法國畫家Henry Matisse(1869-1954)畫作:La Musique 音樂, 1939, 他的作品以簡單線條和鮮豔色彩為主,被喻為二十世紀初的「拼貼式調色盤」。See more on WebMuseum)
訂做一個有/友她之城:
女性主義的空間想像與城市實踐(演講大綱,PPT請向女書店索取!)
主講人:孫瑞穗 老師
空間就是權力。空間限制我們的生存與行動,也同時孕育培養我們的身體與能量。我們必須要求擁有實質的空間與基地來支持所有性別基本的生存需求。
一、從女性的社會/空間體驗談起:
1. 性別角色和性別分工
2. 女性經驗是被形塑的?還是本質上特殊的?
3. 女人出門比較不方便?為何不方便?
4. 性別化的社會與空間處境
(1)性別化的空間置位
(2)空間/環境的性別化
5. 女性主義運動的空間隱喻與政治:「自己的房間」(Virginia Wolff)
二、女性主義的空間批判觀點
1. 對性別化的人(男)造環境與男性觀點之批判:現代化城市及其現代性(modern city and modernity under male-domination/ male gaze)
2. 空間化的性別不平等:區隔化的性別空間(gendered discrimination in space)
3. 環境設計中的性別歧視(gendered discrimination by (sexist)design)
4. 女性/她者日常生活實踐中的空間(性)政治(politics of spatiality)
5. 女性主義地理學(feminist geography)提供的視野與分析工具
三、女性主義的城市想像與實踐 (個案介紹)
1. 二十世紀初期英國女性主義者的烏托邦社區實驗:有公共廚房的社區設計
2. 八十年代英國大倫敦會議的「反性暴力」方案與社區安全計畫(廣設庇護所)
3. 八十年代的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婦女參與城市計畫」及婦女市政白皮書
4. 1971 年紐約市第五大街的「佔領市府」行動啟示:婦女市政大樓的政治與治理想像
5. 美國女性建築師的「設計家」運動:想像以女人為中心的家空間與家建築
6. 美國打造「女同志城市」運動:洛杉磯女同性戀製作「讓看不見的被看見」旅遊地圖
7. 台灣的性/別運動與(社區)政治實驗:
(1)爭取公共空間中男女廁所的平權運動:「女廁運動」紀實
(2)女性與社區參與:「社區媽媽」和「五五五」社區托兒公共化方案
(3)地方政府「婦女大樓」規劃所展現的性別治理想像(桃園與高雄個案)
(4)台北同志城市:在體制內外穿梭的「同玩節」運動
(5)全球化帶進來的新的「她」者空間:看見外籍配偶與外籍女傭的生活空間(「自己的房間」如何與她者的「房間」互動)
(6)女人屐痕:台灣(婦運所生產的)女性新文化地標
四、開放討論:
1. 如何打造一個無性別歧視城市:一條漫長的改革之路!
2. 如何實現可以容納各種差異並對陌生人友善的多元文化城市?
3. 不只是選市長— 做一個有自主性的性別選民,訂做自己的城市想像!
參考書目:(簡略)
英文部分
Jo Little, Women in Cities: Gender and the Urban Environment , Palgrave Macmillan (18 Nov 1988)
Leslie Weisman, Discrimination by Design. (已有中文,王志弘等譯,《設計中的性別歧視》)
L. McDowell, Gender, Identity and Place: Understanding Feminist Geography
(已翻成中文,徐苔玲和王志弘合譯,《性別,認同與地方》,群學出版)
中文部分
1.王志弘,1996.06,〈女性主義與後現代主義的地理學鍵結—重要文獻之評介〉,《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第八期,pp. 117-128。
2. 姜蘭虹、張華蓀 (2005) “女性主義地理學在台灣:蝸行20年”, 《台大地理學報》
3.孫瑞穗, 2005, 〈女性主義的空間再思:從女性主義理論化中的性別/空間政治談起〉(台大婦女研究室與清大兩性研究室的演講摘要),登於《婦運縱橫》第七十四期
4. 孫瑞穗, 1995, 〈從「家變」 到城市另類家庭〉,登於誠品《閱讀》【城市家變】專輯
5. 畢恆達, 2005, 〈性別化都市空間:從性別觀點檢視十年來的公共空間政策〉,登於台大城鄉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主編,《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十週年特刊
6. 陳惠文, 1999, 《大 稻 埕 查 某 人 地 圖 ﹕婦 女 的 活 動 空 間 -- 近 百 年 來 的 變 遷》, 台 北 縣 ﹕ 博 揚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7. 彭渰雯, 1998 〈女廁運動紀實〉。登於台大城鄉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主編,《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十週年特刊
8. 李宛澍與孫瑞穗等人, 1995,〈婦女與社區專題〉《性別與空間研究室通訊:創刊號》,pp53-68,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9. 謝佩娟, 1999, 台北新公園同志運動-情慾主體的社會實踐。台大城鄉所建築與城鄉所碩士論文
10. 王志弘,1996.04 〈台北新公園的情慾地理學:空間再現與男同性戀認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廿二期,pp. 195-218。
引用URL
九月六日,是陳水扁廢娼的九周年紀念日,日日春本來就有規劃活動,但沒想到,這個需要官姐來帶隊向陳水扁抗議的日子,居然,她先走一步!她居然沒有來得及等到阿扁下台,就選擇跳海結束自己的生命!有人震驚,有人無力,有人難過...,
秀琴不是廢娼以來的第一具浮屍,她也不是最後一具浮屍。她雖然走的滄涼,但是,我們都永遠不會忘記,她過去的抗爭名言---「公娼精神,永不妥協」。因為她過去的勇氣,我們不會讓她默默死去,我們要讓社會知道她為何而死,我們要讓惡政不再繼續殺人。
2006.08.22 中國時報
底層性工作者就該罰?
彭渰雯、陳美華
(彭渰雯為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陳美華為東海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本月初,前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投海自殺。這個消息夾雜在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貧困殺人事件當中,並不比其他令人鼻酸的自殺新聞更為突出。但我們相信,對九年前曾經因為廢公娼事件而激烈「交戰」的相關決策者和婦運工作者而言,看到這起新聞,不可能同情過後就算了。因為我們都深知壓倒駱駝的那根關鍵的稻草是什麼。因為我們都為這幾年來沒有採取更積極的性交易修法改革行動,而感到愧疚。
台灣的婦女運動因為公娼事件的分裂而元氣大傷。事件過後,大家各自忙各自的議題,妓權運動只剩下「日日春協會」在推動,在窘迫的資源下努力爭取性工作除罪和去污名化。這期間,唯一一次的修法契機曾經出現在二○○四年一月,內政部考量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將現行明顯具有差別待遇的「罰娼不罰嫖」政策,改為「娼嫖皆不罰」,也就是讓從事「性工作者」除罪化,不需要因為擔心被抓而賄賂警察、依靠黑道或忍受惡客。然而,這則新聞當時被媒體誤導為「性產業」除罪化,引發一群反色情婦女團體的緊張,迅速組成「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向內政部抗議,明確要求應將法令修改為「罰嫖不罰娼」,也就是不同意單獨取消「罰娼」條款。「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認為,性交易市場的存在,很大一部份得歸因於資本主義市場利用女人在男權社會底下的劣勢,讓男性嫖客的慾望可以無止盡的延伸。在「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懲罰嫖客就能打擊性產業」的簡化邏輯下,「懲罰嫖客」頓時取代「不罰娼」成為該聯盟的核心訴求,該聯盟甚至揚言「不罰嫖,就不修法」。內政部眼見婦女團體沒有共識,遂也不再推動相關政策修改,致使「罰娼不罰嫖」的惡法延續至今。
我們想問的是,為什麼對於「懲罰男人」的堅持,要優先於「保障女人」?根據警政署資料統計,去年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而被逮捕的一九七○位女性當中,三十歲以上的就有一四五七人,超過四十歲的更有八九五位。換言之,每四位被逮捕的性工作者當中,就有三位超過三十歲,有將近一半超過四十歲。在性產業裡,超過三十歲以上的女人稱為「中年」的弱勢者並不為過,換言之,現行社維法第八十條,很明顯地就是一道有著明顯年齡與階級歧視的條款:它懲罰的主要對象,就是在性產業內相對弱勢的底層性工作者。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警方往往是選擇性的執法,越是規模大的酒店、理容院,越是安全;相對的,越是跑單幫、站街頭的個體戶越是容易成為警方鎖定的目標。
社維法第八十條是否廢除,對於在高級酒店、俱樂部上班的小姐而言,也許「無關痛癢」,因為她們的工作有合法、光鮮的門面保護,即使「做S」也是在五星級飯店或是高級俱樂部,鮮少有警察敢抓。同樣地,我們可以預期,如果未來反娼女性主義倡議的「罰嫖不罰娼」條款得以通過,這些高檔性產業也不會因此而關門大吉(畢竟台灣不乏有錢的大爺);可以預期的是,底層男性為了避免被抓,而不敢再上街找小姐──因而,會直接受到打擊的又是底層的性工作者。目前反娼女性主義者汲汲要求的「罰嫖不罰娼」,也很可能只造成底層階級的男性被抓的「階級歧視」效果。
台北市廢公娼九年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維護了女性尊嚴,實在難以回答。但我們很清楚的是,它迫使許多底層女人更走入絕境。官姐之死,對我們造成很大的震撼,我們相信對於反娼女性者和當年參與決策者也應該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牽扯的利益與價值雖然複雜,但是身為婦運者和人道主義者,應當對於一個主要目標有所共識:那就是改善弱勢女性的處境。以這樣的共識為基礎,現在就是我們重新開啟政策對話,加速修法的時刻。
我的回應是這樣:
1. PPT的輸出,可以向女書店索取。
2. 或者,女書店經理告訴我,未來她們可能會發行整套課程的DVD。到時候注意一下。先這樣。
謝謝來上課,以及詢問。你們好認真喔,讓我有點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