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25日

創作的本質就是模仿

關於台北文學獎得獎作品,被九把刀指出與他的小說雷同這件事,真的挺有趣的。有空可以去搜尋相關新聞或上九把刀的部落格看看。不過其實也不用去搜尋詳細原委,只要知道得獎作品和小說之間不是照抄就行了。

也就是,不管文學獎參賽者是有意或無意,頂多只能說是「模仿」而非「抄襲」。這兩者有極大的差異。

「抄襲」,意思就是一字不漏的照抄,網路上常見的變種就是不註明出處的「轉載」。這樣當然絕對不行。

「模仿」就不一樣了,將一個概念用創作者自己的表達方式重新說一次,這是模仿,但這沒有錯,而且文學獎絕對可以頒給「模仿」的作品。因為

1.創作的本質就是模仿。每一個創作者都肯定會有意無意模仿一個概念、一個橋段、一個角色,甚至是一種語氣,因為沒有人有能力創作出完全原創的作品,除非他是火星人。再說得極端一點,創作也常常是模仿人生的一些片段或想法吧。

2.判斷標準是三不一沒有。所以我要來模仿一下這個句型,如果是「模仿」而非「抄襲」的作品,那最後的評斷標準,當然不管創作先後、不管創作形式、不管創作概念,沒有道德問題,只有好壞問題(連「道德良心」都是模仿古今國內外綜合來的概念)

所以當我看著所有的作品時,都常常會想著「這個概念有誰處理過?」「這個橋段有誰用過?」「這種形式有誰嘗試過?」然後當然也會比較:那現在手上這個作品,有處理得比較好嗎?如果有,那是他的功力,如果沒有,那當然是失敗了。

也就是同樣烹調一道佛跳牆,大家連食材、食器都一樣,但這中間沒有模仿問題,只有處理得好壞的問題、功力深厚的問題。

也因此,請大家快去模仿《紅樓夢》、《荒人手記》或《城邦暴力團》吧,如果有人的作品比原作更好,那大家一定搶著出版。如果真的有人可以用同樣的形式、概念、甚至是語氣,創作出更好的作品,朱天文、張大春的腦中會閃過著作財產權的法律問題嗎?應該慚愧害羞臉紅無地自容都來不及吧。(最近比較紅的例子應該是《投名狀》和《刺馬》)(或是有誰的大便比史丹利更好笑,也請快快去模仿他寫一本書出來吧!)

那九把刀和台北文學獎的這篇作品誰處理得比較好呢?是青出於藍,還是東施效顰?嗯嗯,嗯嗯,嗯嗯……在蘋果日報、聯合報,和當事人的部落格中,我只有看到朱天心說了一句話談論兩造作品好壞,其餘都在討論抄襲或模仿與否,實在可惜。話說回來,原來現在的學生真的都喜歡九把刀啊,真是和我小時候模仿的對象不一樣了。



Posted by russchao at 樂多Roodo! │01:51 │回應(7)引用(0)亂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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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哈哈
我看了新聞的第一個念頭也是
對象為什麼是九巴刀

時代真的不同啦......
Posted by 木子 at 2008年03月2日 19:13
就是啊,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Posted by russ at 2008年03月3日 00:51

 不會啊,企鵝公主一點也不喜歡九把刀耶,同樣是網路崛起的作品,她寧可看盜墓筆記。
Posted by 漂浪 at 2008年03月3日 17:56
不喜歡......寧可......
這個句型,應該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吧,
所以,鑑賞力果然是從小培養出來的。
Posted by russ at 2008年03月5日 00:11
投名狀一些人物個性刻畫淩亂.. 蘇州長毛首領. 仔細想一下可笑.告知他是故意放進來的、煞有其事的比劃刀劍,撲到水池裏,來個羅曼蒂克死,不明白 可能吸了太多鴉片燒壞腦袋..歷史上蘇州被敵人攻城破城占城,屠十之二三,自殺十之二三,然後是瘟疫流行,蘇城人口去半,占城者何來無辜?蘇州糧倉已空 城內到了人吃人地步,赤腳大仙聽著男旦唱戲,滿嘴裏講著“我的字典裏沒有投降二字”顯得高風亮節,降的態度噯昧鬼詐,降也死不降也死,放兵出來吃糧吃兵 為搶糧而大開殺戮行為,趙二虎刀下多少無辜亡魂應該最瞭解,還在裝B...

趙二虎把饅頭拋在地上喂豬般招募同黨,除了把臉譜化義字掛在胸口上,不覺得他對兄弟特別有情. 當賊匪呢,搶軍糧一段可見其殺人凶捍. 漁網一扔,小兵成了俎上魚肉,任另其宰割; 為立一個無謂儀式冷血殺掉無辜百姓 ; 屠城三天殘害百姓奸民女自覺天經地義. 殺人如麻的土匪頭子, 殺降現出婦人之仁. 因老大圍城一年吃糧吃到最後一天不得不死的敵人與其大講予腐義氣, 哭死過去...趙像個老憤青, 滿口仁義道德, 卻妄顧現實, 更恥笑的是婊子要立牌坊, 讓人傻眼 , 不符合常理.不真實..

個性刻畫淩亂, 前後矛盾百出, 趙不相信這位大哥,一次又一次反龐,更似大忠似偽,處處釋放出嘲諷的意味,釋放出惡毒的眼神. 無視戰爭謀略; 三軍之上,糧草先行;什麼是詐降; 農夫與蛇; 回頭圍城; 後襲突擊; 苦肉計; 伺機復仇等. . 為一個認識半天的長毛首領而忘記圍城一年快要餓死的同袍為不義, 陷城外大屠場被城內人屠殺的戰場同袍於不義。

兵變 發餉 陷軍隊/戰爭/百姓于不義. 陷老大于不義, 會被控包庇屬下, 疑擅自封賞者中飽私囊; 陷隊中兄弟于不義, 會被上頭清算, 落個死罪. 老大多番忍讓是守投明狀及顧全大局, 基本上除了片末幾秒鐘說得很勉強「或者大哥是對的」從來都不怎覺得趙把李當成大哥,或對大哥有半分瞭解及兄弟情, 所有是非就是趙先挑起來, 卻在最後獨自救人, 邏輯混亂, 這個情景是為了表現主題一廂情願硬安上來個廉價大義凜然,管他前後矛盾百出, 行為像不像一個當了十多年黑社會頭子
Posted by milk at 2008年03月9日 02:50

從文字的本義來看,「創作」(creation)就不是「模仿」(imitation),模仿了就不叫創作。

那個姓朱的女人和那個姓張的痞子或許一輩子都在模仿他人(不用奇怪,台灣媒體和文壇幾十年來都是這群政戰幫痞男痞女在把持,所以他們都可以頒許多獎給自己),所以只能振振有辭,毫不臉紅的將「抄襲」說成是「模仿」式的「創作」(Wow, what an oxymoron!)
Posted by www.yentzu.idv.tw at 2008年03月9日 08:42
milk,看來你是投名狀的專家啊!佩服佩服!

另外,目前台灣沒有多少人的創作成績可以把「這群政戰幫痞男痞女」拉下馬,就是其他人該檢討的地方囉
Posted by russ at 2008年03月11日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