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4日
物價上漲了,真好
物價明顯上漲了,以前在東區咖啡店「花徑開」旁邊的「蕭家小館」買份炒飯只要65元,現在可是要80元了。以後再去花徑開,可能會減少買炒飯的頻率吧。但是只要物價有變動,一定有人受害,有人得利。這是不變的定律。
物價上漲,捨不得花錢時怎麼辦呢? 那就去便宜的地方買吧,所以家樂福、大潤發等大賣場最近的生意應該變好了。
物價上漲,但鞋子壞了怎麼辦呢?那就別買了,去修鞋子吧。修理皮鞋的店現在愈來愈難找了,但修鞋師傅最近最近的生意肯定也會變好。當然,修理電器、修理手機的生意也是一樣。
依照包曼的想法,東西壞了不去買個新的,就是「不完美的消費者」。
不完美就不完美吧,但物價上漲了哪,真好,至少環保一點。雖然這麼說很阿Q就是了,但本來東西壞了拿去修理也是天經地義。只是現在也有愈來愈多產品,根本就設計得讓人無法修理,只能用到壞,不能修,強迫消費者當個完美的消費者。
例如今天本來拿了一雙小狗牌的皮鞋去找修鞋師傅,但師傅說:這雙鞋你就穿到壞吧,修不了。
真是可惡。只好再去買雙新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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