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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2008 01:20
終結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
crazyworld開版以來受到網友喜愛與支持的信件多過於借故挑釁嗆聲的無聊網虫。
存放多日的信件今天才有空點閱,並作回覆。
不過針對這封信件內容確實有討論空間。
網誌主人大都本著"好的音樂和大家分享"的美意才會播放音樂或者是網誌的屬性,否則誰會故意讓人討厭他的網誌?
不管"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立意是否真心為網路環境著想。
的確已在網路造成一股正反對立、互相漫罵、攻訐的現象,使網路環境更加污濁。
(Crazy World無故被波及,真它媽的嘔!莫名其妙)
一個廢柴丟出一個臭屁彈,搞的烏煙瘴氣連累不少無辜biog被攻擊,始作蛹者自打嘴巴卻裝瞎。damn it !
以下轉貼自信函內容的連結網址(其它都是廢言),現在公開給大家參考。
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6/10/fuac.html
http://greenkite.pixnet.net/blog/post/21143140
http://blog.ericsk.org/archives/357
crazyworld回覆:
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推廣目的是,呼籲網頁主人尊重網路使用者的閱讀權利,希望網頁主人將網頁中的音樂或影像的聲音,使用手動播放模式,以免嚇到他們尿褲子。
我不同意『部落格並不是你家』這句話。
建立網誌的主人是在公開的網路註冊的帳號,也就是他擁有決對的使用權。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這句話明白地指出,『自由』的前題是『尊重』。
希望彼此尊重閱讀權(過客讀者)與自主權(biog主人)。
blog或是自己架設的網站是一個私人或者半私人的web網站,或許公開放置的東西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想看的,畢竟使用者絕對有立即性與發言權。
如果不小心闖進不適合你的網誌大可動用手指離開,你沒有權利要求網站主人配合你的需求。
你們要求尊重閱讀者的權利之前請尊重主人先。難道你去到朋友的家做客,因看不慣他家裡的裝潢設備,那麼,你可以要求他尊重你而改變家裡的裝潢嗎?
若你不打開(點擊)我家的門(網址)怎麼會被我家的聲音嚇一跳?然後又要找人來撲滅我,這與強盜土匪何異?
網頁主人沒辦法選擇讀者,就像開店的人沒辦法選擇客人,讀者是否能以理性寬容的態度選擇所喜歡的網頁?所以爭論的話題等於是空談,因為選擇權還是在讀者手上。
敢反對"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就不怕被批評。
(怕被批評就不會公開網誌)
更不是個"希望被讚美的暴露狂"
(暴露狂就是所謂的「露陰癖」,正常人也有暴露自己的渴望,譬如借身體的曲線美拍攝寫真或健身等等來表現自我,從被讚美中得到自信。只是暴露狂的心態不正確(只暴露私處),以致造成別人的恐慌。筆者很納悶,這種病狀和自不自動播放的關聯性?那麼提倡撲滅自動播放的委員會是自虐狂嗎?需要的是被訐譙而不是讚美?)
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成立于2006.10.15,筆者在此時才知道有這檔事。
(撲滅你個頭)
這個委員會吠聲吠影一段時間慢慢無疾而終,可見這種無聊的產物並不能引起廣大迴響。貼紙採簡体字想必又是大陸網民KUSO的行為。筆者認為最初產生構想和台灣的抄襲者也許另有其目的,也許是吃飽撐著。往後是否會出現『撲滅自動播放Flash的委員會』、『撲滅強姦視覺的恐龍照片委員會』不得而知。
但針對迫切需要人氣的部落格,在這筆者提供一個小小意見。
若你有在首頁播放音樂的習慣,最好採用顯示型播放器,以便怕吵的讀者容易快速找到進行關閉動作。
有時找到想閱讀的文章,又恰好碰到那個網誌正播放你不喜歡的音樂(也許你正在聆聽別的音樂),此時又找不到開關,有可能你的文章會被迫放棄欣賞的機會。
怕吵的讀者萬一被雷到可關視窗〔X〕,按ESC或是安裝防堵外掛程式之外,別無它法。
至於crazyworld主頁播放器可按stop先,再點選連結時開新視窗,reload頁面不受音樂干擾。
crazyworld是一個聽視覺(音畫)屬性的圈子,so頁面幾乎篇篇有音樂,有的採用隱藏式自動播放器,如果喜歡文章內容不喜歡音樂,那麼只得關喇叭,你也可選擇關視窗。
不過既是"瘋狂世界"那更沒有討好網友的必要性!
你愛來就來,不爽就給我Out!So Easy.
每一位在部落格來來去的網友都是過客。有吸引你的東西,可以多停留,不合你意的大可以馬上走人。去來之間本是空,既是空,何來那麼多廢言!
《文/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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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5151 發表於
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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