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1,2008 00:16
周年
今天對自己的能力感到自我厭惡,我不喜歡麻煩別人可是又麻煩到了一堆人,如果可以的話,我好希望可以自己一個人就把所有事情做好,卻又一方面希望可以和很多很多人在一起共事,這種感覺很奇妙,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離群索居或是喜歡熱鬧,可以確定的是我很怕一個人,很想找個人陪,對我來說很重要的她或是他。我知道沒辦法,可是希望那是一個支持的力量,不要變成了壓倒我的最後一根稻草,對我來說就是如此;少了哪一個,都沒辦法,像個想要禮物的幼稚小孩一樣,還在哭哭鬧鬧的要吃糖果。
我覺得我所認定的人,我能佩服的人,一定有他的優點,有他的過人之處,如果他的實力沒有發揮出來,那就是我的錯誤,是我的能力不足,這次作品能受到肯定,是大家都願意幫忙,通力合作才達到的結果,我真的很不喜歡要求人,因為我自己沒有那種能力和資格,但是又非得作不可,我不喜歡這樣子,雖然對方說這是小事,但我很在意。沮喪到自己又哭了一次。
突然發現事情已經過了一年,翻開日記本上面畫的是警察先生把我載走,第一次搭警用摩托車好拉風,然後我很鬱卒的經過搖滾樂府。我原本晚上的行程就是去看ATM和捲達羊的表演,聽說真的很HIGH,鼓手還把上衣脫了(山怪和大雄應該就作不到這點),不過我想我在學期間應該是再也看不到他們表演了,有些事情錯過了,以後說不定就永遠看不到了。事情變了很多,人變了很多,關係也變了很多,想到很感傷,為什麼會這樣子? 我好不容易想辦法回到了類似以前的自己,但是世界還是不斷在前進,前進的速度更是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快速。
事情不會更好也不會更糟,這是我大二的時候放了一年的座右銘,這句話最近回到了我身邊,雖然我知道我已經不一樣了。明明說不要再打這麼多日記文了,卻還是很該死的自作孽不可活,寫了一篇又一篇,搞不好這是對外所發出的求救訊號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