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為何一直存在
沒人喜歡貪污,大家都認同反貪污,但可惜的是在台灣,就算反貪腐喊的再大聲也只是喊個心酸罷了。因為從現實生活中的種種案例來看,許多代台灣人民執行法律的檢察官與司法官,並沒有在起訴與判決的工作中,展現反貪污的意圖,反倒是處處用心的為貪污嫌疑犯找法令脫罪,就算真的脫身不了,也得讓貪污嫌疑犯能夠保留其貪污不法所得。
我想這些檢察官與法官之所以會這樣幹,大概是因為他們同為利用職權踐踏人民以吸食人民血汗錢為生的社會階級,所以對於這類貪污嫌疑犯的辛苦,格外的能夠體諒吧。
漢堡:用貪污和用詐欺起訴差多少? 除了罪名輕重外,貪污罪是所得全部沒收,沒收不到要向其財產追徵或追繳;詐欺罪的不法所得就變成民法上侵權行為,變成一般債之關係,請求權只有兩年,而本案已經爆出來一年半,只要被害人(政府)半年內不向李慶安請求返還,李慶安就都不用還。 (相關連結)
不過話說回來,面對台灣社會制序的維持,檢察官與法官也不是都沒在做事啦.....
台中市昨天再度發生大人先殺死小孩、再自殺的遺憾事件;一對夫妻總共涉嫌11起詐欺案,丈夫被判5個月徒刑,想不開,就跟女兒的阿姨,3人燒炭,3個大人把出生快滿2個月的小女嬰帶在一起,結果阿姨、媽媽、小女嬰都死了,爸爸是唯一活下來的人,他在遺書中表明,不滿法官判刑,還要父母如果要怪、要恨,就恨法官不對。 小孩又陪葬! 燒炭父要父母怪法官判刑
台灣的檢察官和法官在辦國民黨的高官時可能很峱,但對付起升斗小民,尤其是像(警方查出,莊姓男子曾經因為詐欺案入獄服刑,夫妻倆總共涉嫌11件詐欺案)這種有前科的,那可就是英勇到了一個不行啊~~
尋短之前,莊姓男子寄遺書給父親,表明對自己因為詐欺案,被判刑5個月,相當不滿;上頭寫著「只要我們找不出證據,法官就只會判刑,只會用『不詳』、『某某』這種字眼,就可以判我罪,太可笑」 小孩又陪葬! 燒炭父要父母怪法官判刑
如果新聞中的莊姓男子所言屬實的話,那我們就會發現,原來有罪推定並不是只用在阿扁身上,也同時適用在那些無能為自己辯護的人身上。面對台灣社會對於詐騙集團的不滿情緒,在找不到主嫌的情況下,警方和檢察官當然只能找那些因為貧窮而逃不了的人頭出氣,順便賺業績,而法官當然也不能理解這世上就是有人窮到連討生活的時間不夠了,又怎麼有能力自己去找證據,好對抗專門找證據起訴人民的檢察官呢?
柿子挑軟的吃向來是人之常情,檢察官和法官當然也是人,面對貪臧枉法成性的國民黨,當然也只有裝峱的份。不然如果像洪英花那般被國民黨盯上了,那自己美好的公務員不就前途多桀了嗎?
彰化地法法院庭長余仕明:「被告在本院開庭的時候,原先是否認犯罪,但是因為檢察官已經提出相當證據,被告在法院審理當中,當庭認罪。」 小孩又陪葬! 燒炭父要父母怪法官判刑
正因為相較於保障人民權益,台灣司法人員更重視的是自己安定的公務員生活,所以法官當然也不會知道,一個有詐欺前科、失業、又帶著老婆幼女的中年男子,是在什麼樣的心情下,這才會明知自己沒有犯刑詐欺,卻又不得不狠下心來當庭認罪,然後再帶著家人走上絕路,只因生無可戀。
貪污為何一直存在?只因為台灣的司法人員一直認為,他們是等同於國民黨權貴一般高尚的存在。也因此國民黨的貪污行為,對他們而言是可以被理解接受,也無須接受法律制裁的存在 。畢竟對他們而言,法律是用來對付、羞辱低賤台灣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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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ot1973 發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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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8,2009 16:20
不不~~根據某些先進國家的政治學者說,貪污有助那些落後國家發展XD
貪污是歷史共業啊~~~~~~~
多桀 -> 多舛
貪污是有多套標準的屁屎!!!
那些藍丁政論節目為何有上萬元車馬費???
打手嘴炮打手嘴泡!!
李輕安的屁菊花""輕輕帶過"" 哪有貪污什麼?
都是他們那群藍丁蟲在說的謊言藉口和欺騙造詞句
所以台灣人民笨
他們外省二代也跟隨的盲目 裝傻 中國基因最多
看著吧
10-1日又要大報導播送他們的祖國建國六十年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