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4,2007

和平協定的真義(全民吐曹系列)

我想對於許多並不真的了解曹興誠,或是對於他的認識多半來自於媒體報導的人們來說,細看曹興誠這篇長落落的文章,恐怕是相當震憾的一種經驗。不得不說的是,我們的社會之中普偏存在著一種贏者全拿的迷思,我們會認為一個被世間人認定為成功的人所說的話,通常不會錯到那裏去,因為我們會以為他會有今天的成就,當然是因為本身擁有一些過人之處使然。

是啦!一個人能夠步上成功之顛的話,本身當然是要有些本事才是。但是擁有這種程度的本事,卻並不保証他們就真的凡事算無遺策。畢竟這世上並不存在真正全知全能者,一個人有其專擅之處,自然也有其罩門所在。

本人雖身處科技業界,卻經常思索如何解決兩岸問題;也曾將一些想法與企業界朋友交換意見,得到不少迴響與支持。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尤其是像這樣一個身處高位,身邊的每個人對他的一言一行都很難不買帳的民來說。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一個霹靂布袋戲迷。每周周末必定準時收看霹靂布袋戲電視版的最新劇集。最近呢,很巧的布袋戲裏也做到了簽署和平協定的劇情。

故事是這樣的,代表苦境勢力的六禍蒼龍,和代表異度魔界的女后九禍在經歷了幾場大戰之後,雙方都各有折損。於是在六禍蒼龍的邀約之下雙方的大頭齊聚和談。在和談的時候提出邀約的六禍蒼龍也粉爽快,他直接說,這回雖然說是和談,也真的打算訂定互不侵犯協定,但他同時也相信雙方都沒有誠意遵守這個約定,因為不論如何苦境與異度魔界終需一戰。而他之所以提出互不侵犯的協定,不外乎是因為再這樣打下去雙方都得不到什麼好處。

就他這方面來說的話,因為苦境各方勢力的整合工作方才剛開始,而且這個整合結果的產生,還是因為迫於異度魔界這個外在威脅而來的,此時的他極需時間與威名,好穩定自己身為領導人的地位。而異度魔界這回的入侵行動,也付出了主帥陣亡、主陣地被毀的慘痛代價,相同的也需要時間休養生息。那不如就此簽訂互不侵犯協定,比看看是誰先處理好自己的問題,搶先恢復戰力的人自然也就沒理由繼續維持這個協定,因為都已經有能力毀滅對方了,還遵守個屁約定啊!

什麼是和平協定?在殘忍無情的現實世界裏,說穿了不過就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行為罷了!

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之所以會有所謂的和平協定這種東西出現,不外乎就是因為其中一方有侵犯另一方的意圖。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我國從不打算和米國、日本簽定什麼和平協定,因為我國和米國、日本之間,從沒有那一方有侵犯對方的意圖。

相反的大家都很清楚,中國一直沒放棄以武力侵犯我國意圖,這也是和平協定這種東西為何會被人提出的原因。但是就像我上面所說的故事一樣,在苦境與異度魔界之間的和平協定畢竟是場騙局,因為當其中一方已有能力遂行自己的侵犯意圖時,那他還遵守個屁約定啊!

在商場之中,任何約定的公平互惠與否,都是決定在談判雙方的實力基礎上的。現實就是,只要中國沒有放棄以武力侵犯台灣的意圖,台灣與中國之間,就沒有任何可能,擁有真正的和平!

和平協定?別笑死人了!當中國能夠輕易的以武力解放台灣之時,他們又何需遵守什麼屁協定啊!

Posted by rpot1973 at 樂多Roodo! │21:47 │回應(23)引用(0)人物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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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為了表示我不是見獵心喜搶頭香,
我要提出一個問題:

所謂「相當震憾的一種經驗」
是看了他落落長的文章後,
為了內容原來不過是朱鎔基精簡版而震撼,
又為了那可以提供多少學童營養午餐卻這樣丟在化X池的三百萬元而遺憾嗎?

好了...要繼續看正文了...XD
Posted by 捲 at November 14,2007 22:23

他說的可不是「和平協定」喔!
它說的是法律喔!
真的不是普通的XX,反分裂法如果可以用在台灣,那和平法就可以用在中國拉!這個人到底是不是個白X阿!還是法學常識跟中國人一樣薄弱!
Posted by 德國豬 at November 14,2007 22:25
恩,他說的是法律,
但是該法律卻使兩國應同時遵守的效力....

一整個神奇啊~~

他看來把「獨立公投」看做是「從統一到獨立的公投」,
為啥「獨立公投」就不能是「維持獨立」的公投呢?


整個說來就是「終極統一」的落落長版...

還有他為啥不看看「反分裂法」第八條啊
(網路找到簡體字版)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誰還跟你和平啊....
Posted by 捲 at November 14,2007 22:45
更正,那是第八條第一項...

第二項如下:「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Posted by 捲 at November 14,2007 22:48
另更正:

「但是該法律卻「有」使兩國應「共同」遵守的效力....」




大腸叔,我沒有在洗版唷~~
Posted by 捲 at November 14,2007 22:50

捲:
放心,頭香捲的名號已經闖出一片天了.......XD

德國豬:
就是因為如果真的用法律來談的話,根本一開始就談不下去了,所以我才不得不用「和平協定」來談啊.......Orz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22:51


不是白癡
根本就是故意的
讓人不知不覺間吞下法域統一
就變成內國啦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14,2007 23:15

大常胸這篇太露骨
導致霹靂布袋戲
這把又放槍了XD

為了替馬公助選
不排除"苦境與異度魔界"未來將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一起當做ending的可能....
Posted by 黑手黨 at November 14,2007 23:23

阿~錯字
大常胸更正為大腸兄
Posted by 黑手黨 at November 14,2007 23:24

沒錯,那狂人根本就是就是想要投到死,投到過為止!
他還覺得自己很屌。(可是又怕被幹橋)
真,他,馬的,有毛病!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14,2007 23:29

漢堡哥:
是啊!還故意利用和平的假象來騙人入殼!

黑手黨:
不論是在布袋戲的世界還是現實生活中,這個happy ending也只是用來欺騙愚蠢的世人罷了....。

JB:
這就叫「統一病」.......XD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23:36

已經一年沒看最新的霹靂. 異度魔界還是女后九禍, 看來霹靂的編劇對佛教有偏見喔 ?

法, 適用的對象是同一個國家; 國家之間應該是條約或協定.所以老曹一開始就把台灣賣給中國了.
Posted by thau at November 14,2007 23:39

我是沒有細看老曹的廣告啦,不過我也是蠻震撼的:為什麼在台中國人流行自己花錢宣傳自己蠢啊?
Posted by Tiat at November 15,2007 03:48
嘖嘖。左手要簽和平協定,右手要擋軍購,要刪除雄二E飛彈的研究預算。現在是怎樣。讓這些中國在台代理人繼續胡作非為下去,台灣還要玩嗎?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5,2007 06:38

thau:
編劇好像要用九禍帶出異度魔界的前代戰神,所以一直沒處理她.....XD

Tiat:
那種程度的東西好像也不用太細看......XD

阿公:
他們就要把台灣送給中國玩啊~~~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5,2007 08:43

> 為什麼在台中國人流行自己花錢宣傳自己蠢啊?

本來是想花錢證明自己不蠢的,卻造成反效果
這身體也未免太老實了點 XD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5,2007 10:32
就是老闆蠢,才造成聯電現在的結果

另一家晶圓廠張大老闆可沒說要和平統一,還不是賺的飽飽的
Posted by 瘋狂喵喵 at November 15,2007 11:45
Posted by Snosrap at November 16,2007 08:07

啊!被花現了........XD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6,2007 09:30
ㄟ,好康也沒倒相報,還好我有路過。

來去聽聽...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6,2007 10:39
好像已經過了。有沒有錄音檔啊?勞力勞力~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6,2007 10:41
Posted by Snosrap at November 16,2007 22:52
收到。下載中...站長辛苦啦~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7,2007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