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4,2007

尊重(全民吐曹系列)

最近看到王金平在媒體上說,嗆扁已經成為一種全民運動。所以媒體也非常的配合,在每個阿扁總統現身的公開場合裏,都努力的尋找看看有沒有人跳出來嗆扁。不過我之前也說過了,真不知這些媒體在蠢什麼,在民主社會之中,政治人物被不同意見的人嗆應該算是一種常態吧,不然又那有資格自稱是民主國家呢?

所以為了響應全民嗆聲這種可貴的民主活動,我想我也該找個人嗆才行。本來嘛!第一個想到的當然是阿告,但是呢,因為嗆阿告的人實在是太多,然後這人又常自爆,嗆起來實在是沒什麼意思。再者大家想想,如果真要嗆阿告的話,那就是「嗆告」耶!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怎麼跟「告」一般見識呢?那可就不太好看了......XD


不過我的運氣也不錯,才剛這樣想時,就看到了一個粉合適的目標,那就是偉大的曹興誠先生。關心國事的民 曹興誠呢,12日在兩大報、兩小報上刊登了廣告,陳述自己對於台灣未來前途的個人意見,表明了自己終極統一的個人立場,並聲稱一切的費用都是由他自掏腰包支付。

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引自: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不過從這段結語來看,曹興誠好像很怕被人罵。看來他並不知道,嗆聲其實沒什麼好怕的啊!這可正是民主社會自由的最高表現!看看人家阿扁總統,有人跳出來嗆扁時,他就很高興的說:「不錯啊!粉熱鬧。」事實上呢,我個人認為,在一個民主社會之中,真正的尊重,就是敢於在不同意見面前,說出自己真正的看法啊!

不過我們只要看看曹興誠在他的長文裏,不僅全然的無視連署支持舉辦入聯公投兩百多萬台灣人的意見,還希望台灣人民能屈服於中國的武力威脅,放棄入聯公投,改做統一公投的態度,就可以知道,他這人是徹徹底底的不懂什麼才是民主社會之中應有的尊重。

不過這沒什麼關係,曹興誠既然身為台灣人民的一份子,我們當然也就有這個義務與責任,清楚明白的告訴他,到底什麼是民主,到底什麼才是民主社會之中應有的尊重。

而這一切,就從全民吐曹的活動開始!

所以,歡迎有志的台灣民眾,大家一起來.........




全民吐曹!

(11/14修定,全民嗆曹==>全民吐曹....XD)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兩岸問題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與爆炸性,也撕裂了我們的社會,癱瘓了政府的正常運作。我們原期望這次總統大選,能聽到兩位 候選人對此提出前瞻性的政見,可惜 馬、謝兩位先生對兩岸問題只是敲敲邊鼓;或則只談共同市場,或則只談入聯公投,似乎為了避免爭議,對此核心問題均選擇規避。
 
本人雖身處科技業界,卻經常思索如何解決兩岸問題;也曾將一些想法與企業界朋友交換意見,得到不少迴響與支持。和艦案本人無辜遭到起訴,基本上係肇因於兩岸問題;這使本人瞭解,兩岸問題如不及早解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此將導致社會智能喪失、價值錯亂,最終人人受害,無人可以倖免。
 
所謂「及早解決」,並非要求「急統」或「急獨」,而是及早確定兩岸三黨均可接受之「解決方案」,使得兩岸在「分」的情況下,能夠互敬互助,未來如果走向「合」的境界,也能圓滿和平。
 
幸運的是,目前兩岸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尊重、和平共處之契機。因為:
 
民進黨於1999年通過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即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所謂「獨立現狀之更動」當然係指「與大陸統一」。故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是卻很正確地將「民意」之位階置於「統、獨」之上。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並未關閉統一之門,只是強調,統一需經台灣公民投票同意。
 
又大陸之「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指出:「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此處大陸強調,將竭力以和平方式來實現統一,惟對何謂「和平方式」,並未予以硬性界定。
 
因此,如果我們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中之「公民投票」,來界定「反分裂國家法」中的「和平方式」,兩岸問題即可急轉直下,迎刃而解。其具體做法是: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此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確定台灣不會舉辦「獨立公投」。
理由是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舉辦「獨立公投」,等於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獨立國家,而另有「宗主國」;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且有自投羅網之嫌。
 
二、宣佈中華民國不排斥與大陸統一。惟統一必須順應台灣民意,即必須通過「統一公投」。(此點將「民意」置於「統、獨」之上,既不牴觸「台灣前途決議文」之立場,也能回應大陸之統一訴求,為兩岸走向和平之關鍵。)
 
三、台灣不主動舉辦「統一公投」,以免激生內部爭議。「統一公投」應在大陸要求時,方予辦理;目的在協助大陸與台灣百姓直接溝通。
 
四、「統一公投」之前,應請大陸官方將其「高度自治」之具體實施內容,連同台灣百姓在統一後之權利、義務等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以便台灣百姓做出判斷與決定。
 
五、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台灣多數百姓同意,統一較獨立更有利(譬如可以終止凱子外交、藍綠惡鬥,共創、共享世界強國地位等等),同時也相信大陸有誠意履行其「高度自治」之承諾;兩岸即可完成統一。
 
六、統一公投如果沒有通過,表示台灣百姓對統一仍心存疑慮;大陸可以修正其「高度自治」之內容,或加強其履行保證,然後另擇時機,要求再次舉辦;其次數不限。(此表示統一公投並非一次性之「統獨對決」,而係提供一個「過程」,以磨和兩岸之猜忌與歧見,確保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惟公投雖然次數不限,但兩次公投之間,應有適當間隔,似不應少於十年。

台灣如能制定以上這樣的一個「兩岸和平共處法」,兩岸關係應可開始正面發展。以常識而言,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未成熟之前,就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而會事先積極培養友善的氛圍。而依據「兩岸和平共處法」,大陸永遠有機會不發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彈,「一日之內」即可完成兩岸統一;此「誘因」如此巨大,當然會使大陸認真來瞭解台灣之民意與需求。如此,台灣希望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均應可獲得大陸正面的回應與支持。
 
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有機會使兩岸分則互助互信,和則皆大歡喜;可以超越「一個中國」或「一邊一國」的爭議,亦可不必再管有無「九二共識」或「國統綱領」;相信可以平息不必要的口舌之爭,真正解決兩岸問題。
 
惟此法如欲落實,尚需克服兩重意識障礙。一是大陸可能主張,任何公投,大陸十幾億人都應參與投票。二是台灣可能有人認為,目前的主流民意是「保持現狀」,「統一公投」意味「終極統一」,故不能予以考慮。其實這兩種思考,都有邏輯上的盲點。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又台灣可能不少人會認為,「兩岸和平共處法」涉及「終極統一」,不如「保持現狀」。但問題是,「現狀」如果沒有法令與共識作基礎,是極不穩定的。譬如最近有人主張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徹底杜絕統一的可能性,此舉即可能嚴重改變兩岸現狀。此外,美、中如達成某種秘密協議,台海情勢亦可能一夕生變。但有了「兩岸和平共處法」,等於是有了法令來維持各方共識,台灣即能維持穩定的「現狀」,直到這種現狀因「統一公投」通過而改變為止。屆時「現狀」所以改變,也是基於台灣民意,台灣百姓不可能有任何損失。所以「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是要來改變目前兩岸現狀,反而會給「現狀」提供法令基礎與共識,使其維持和平穩定,不致意外失控。
 
基於以上之理由,「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能提供新的邏輯與思維,不僅穩定現狀,還能瞻望未來。但此法如由藍、綠任何單方提出,必遭他方之抹黑、攻擊;如能由兩位 總統候選人共同提出,則可望成為藍、綠雙方之共識。
 
馬、謝兩位先生身為總統候選人,應深知兩岸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方案,台灣一些政客可以利用統獨議題不停爭鬧互鬥,導致國家諸事蹉跎、百廢待舉。在此亂象中,任何人當選總統均難施展身手,遑論有所成就。但 兩位如能在選前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即可將統或獨之決定權力「還政於民」;而由台灣百姓的集體意志來決定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如此,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台灣政治才有可能實事求是,未來的總統當選人也才有機會,領導國家邁向大幅進步。因此我們盼望 兩位能針對此案破格合作,展示國家領導人之氣魄與格局。選後 兩位即使分處朝野,仍可循此模式,在重要議題上推動朝野合作,建立「馬、謝共治時代」,為國家重建生機。
 
我們也期待兩位 總統候選人能共同宣佈停止舉辦「返聯公投」與「入聯公投」;因為「公投」是大事,不容兒戲。上次「軍購公投」,未通過而繼續軍購,等於「決而不行」,已經嚴重傷害台灣公投的公信力。此次返聯或入聯公投,是「決而不能行」,其意義不過等於宣呼口號而已。如此輕率地舉辦公投,可能導致台灣的公投效力在國際上受到輕視;甚至可能連「統一需經台灣住民公投」的權力,將來都不被國際尊重。因此,無謂操弄公投的後果極其嚴重,敬盼 兩位慎思而明斷之。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又贊成本人意見者,請鍵入以下 Blog:(
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以便彙總轉呈兩位 總統候選人參考。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Posted by rpot1973 at 樂多Roodo! │00:10 │回應(25)引用(0)人物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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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曹先生要不要也去中國媒體包下廣告,勸告中國政府放棄與台灣的敵對狀態?這樣才公平啊,不然就會被人家看破手腳,擺明了被中國利用嘛!
Posted by Tiat at November 14,2007 00:29

王金平今天說了
他沒說嗆扁會變成全民運動
是中時亂報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14,2007 00:45

贊成!嗆爆曹支人啊!

愛亂講話還怕被罵!真不知道在丁丁什麼!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14,2007 01:25

只有兩個字:天真~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4,2007 01:31
全民賣股啦~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4,2007 03:14

>>全民賣股啦~

對 這個好
Posted by morning at November 14,2007 04:08

您好~我只是看了一陣您blog的路人~
今天其實只是忍不住想說...
會發表像曹先生這樣文章的人
是把台灣人當沒邏輯的白癡嗎..........
唉...只可惜台灣現在好多這樣的人.....

ps. 您的blog是我每天必看的喲~您的朋友們的回應有時也都好有意思呀!!哈哈:p
Posted by claire at November 14,2007 08:25

阿哲:
曹興誠畢竟也不是蠢人啊,深明中國人軟土深掘、欺善怕惡的至理明言啊!

漢堡哥:
真不虧是謝局長口中,收了錢辦事的報紙,果然相當盡責的亂報啊!XD

JB:
所以說啦!像這種丁丁,我們當然要好好的「照顧」一下囉~~~XD

阿藍:
錯!是愚蠢的天真! XD

阿公、摸妳解結:
早在聯電在公開說明會上,被外資質疑偷跑中國,私下將聯電的訂單轉給在中國的和艦時,我就已經將手上聯電的股票賣光光了。像這種投資眼光與策略低落的公司,我才不會把投資呢。

claire:
感謝支持!XD
所以說啦!我們評斷一個人要看的是他實際的言行,而不是他的身份。曹興誠又如何?看他談台、中關係時,我們只見到他愚蠢的一面啊~~~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08:36

有錢花300萬登廣告
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有多少聯店小股民被坑殺300萬呢
這些小股民都快吃不飽了
曹小民
還小股民們一個公道先
再來談政治吧...XD
Posted by hyc at November 14,2007 10:32

hyc桑股票玩很大喔~~ :P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4,2007 10:59
我倒覺得曹先生只是在做政治表態(輸誠),因為文章蠢的太明顯了
Posted by ykhuang at November 14,2007 11:11

台灣好口年,有人可以花300萬登自己寫的爛文章,有人一天被鯨魚網登兩篇要請客,這就是M型社會啊啊啊啊~~
Posted by Tiat at November 14,2007 11:21

我不知道那個爛文是不是真的老曹自己寫的
不過一天被登兩篇的要請客 這一定是真的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14,2007 11:23

全民吐曹才對
Posted by george at November 14,2007 11:25

看看鯨魚網最新更新的資料

是要中央社和自由時報請客嗎? XD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4,2007 11:27

阿藍,你不說話,我就不會指名道姓:

阿藍!請客!XD
Posted by Tiat at November 14,2007 11:28

我不是中央社和自由時報,怎麼請客? :P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4,2007 11:30

hyc:
300萬!這可以給小學生吃多久的營養午餐啊!

alann:
再大也沒曹興誠大啊!XD

ykhuang:
我倒覺得文章蠢歸蠢,感情倒是相當的真摯啊~~

阿哲:
沒錯!XD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11:35

>>我不是中央社和自由時報,怎麼請客? :P

沒關係,只要你是阿藍就能請客了.......XD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11:36

george:
這個不錯!來改!XD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4,2007 11:39

>hyc桑股票玩很大喔~~ :P

這要澄清一下
都吃不飽了還玩股票....
Posted by hyc at November 14,2007 17:08
為了公平起見
也為了答到有效溝通的效果
請曹興誠比照辦理
在中國登一篇類似的東東
請胡錦濤看看
Posted by 北極的企鵝 at November 16,2007 17:22

北極的企鵝:
曹興誠又不是笨蛋,柿子挑軟的吃、吃軟怕硬、欺善怕惡、軟土深掘的道理,他比誰都清楚啊~~~~XDH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9,2007 09:02

> 曹興誠又不是笨蛋,柿子挑軟的吃、吃軟怕硬、欺善怕惡、軟土深掘的道理,他比誰都清楚啊~~~~XD

哪有?!
我相信沙拉至少有一點比他強~~ :P
Posted by alann at November 19,2007 12:24

沙拉!有人找你~~~~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9,2007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