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1,2007

反公投才是重點啊!

對於公投領票爭議相當認真的摩摩地卡,針對這個爭議提出了不少建議,除了貼在我這裏之外,也跑去中時論壇裏貼。不料根據他的描述,結果是被中時論壇封了IP,連發言都不准.....XD

好心好意的提出解決方案,居然遭到這樣的對待,摩摩地卡當然是非常的不爽,於是在我的blog裏呼籲,希望大家能夠多多轉貼他的意見,以突破中時論壇的封鎖,但是好像沒什麼人回應他....XD。明明就很不爽了還遇到大家這樣冷淡的回應,摩摩地卡多少有些不高興,於是也很爽快的在這裏表達了自己的不滿。對於這樣的心情我是能夠理解的,但是可惜的,摩摩地卡並不知道,這裏的人們之所以對於他的提議沒有太大的反應,那是因為對於此事,我們所看到的和他大不相同啊!


對於摩摩地卡來說,公投領票的爭議,主要的問題應該就是藍綠雙方對於領投票的方式有不同的意見使然。要解決這樣的問題也粉簡單,那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的討論,看能不能協商出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方案。是啦,理論上是這樣沒錯啦,我個人也是非常希望,凡事都能像這樣,大家就事論事好好的談,只可惜的是,我們還是不能不承認,當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向不喜歡把話挑明了說的中國人時,這樣的願望往往是要落空的啊!

這些日子以來,相關於公投是否分階段領投票的問題已經吵了許久。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以國民黨為首的泛藍政治勢力們所在意的,從來就不是公投領投票的方式,而是反對台灣舉辦任何形式的公投啊!

我會這樣說當然也是有所本。不知還有沒有人記得在台灣2004年大選前通過的公投法,這個因為超高門檻而被眾人嘲諷的鳥籠公投法,正是泛藍政治勢力所主導的。從總算是訂立了公投法的角度來看,國民黨似乎是認同台灣人民有公投的權利。但事實上當阿扁總統依法提出了防衛性公投後,主導通過鳥籠公投法的國民黨策士陳文茜,也在依法舉辦的公投辯論會中坦言,這個防衛性公投正是她的建議。她原本的目的,是希望讓台灣民眾不會覺得這個粉難用的鳥籠公投剝奪他們公投的權利,不料阿扁總統還真的就用了。

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了國民黨從頭到尾都沒打算讓台灣人民擁有公投的權利,他們之所以不得不通過公投法,不外乎是害怕他們這種反民主的行為會影響了總統大選的選情,因此他們不得不通過鳥籠公投法,並以鳥籠公投法的高門檻,拐個彎繼續剝奪台灣人民公投的權利。

如果說國民黨等泛藍政治人物有什麼中心價值的話,那剝奪人民權利以擅權,應該算是很重要的一部份吧。而這樣的中心思想,也才是黃石城之所以會在言談中,不自覺的認同阻止他人行使公投權利的主因啊!但是國民黨當然也不是傻子,他們當然也知道,剝奪人民的權利,是不可能為自己帶來選票的。但在不願還權於民的心態下,他們也只能想盡各種方式欺騙選民了。

例如推出來「返聯公投」表示自己也認同公投,但事實上卻是晾在那裏當看板。例如不斷的爭論是要一階段投票還是兩階段投票,表面上看起來是為國為民、怕混亂、避衝突,但事實上卻是希望民眾會因為嫌兩階段投票麻煩,而選擇不領投公投票。

大家真以為他們所在意的是領投票的方式嗎?事實上不是的,他們所真正想要的,從不是領投票的方式,而是反對台灣舉辦任何形式的公投,在他們心中反公投才是重點啊!而這也才是摩摩地卡之所以會被中時論壇封IP的主因啊!

我也知道,很多有耐心的人,可能會想沒關係啊,反正他們有意見我們就討論,只要講到他們無話可說,那結果也就出來了。是啦,說起來是這樣沒錯啦,但問題是人家肯不肯啊!在一個會議之中,如果連最後必需達成某個結論的共識都沒有的話,那我個人認為,開再多的會也只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罷了。

所以說啦!一切與領投票無關,國民黨的重點只有一個,那就是.................


反公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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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容易就被看破手腳,全世界沒有一個政黨這樣的啦~~
Posted by alann at October 31,2007 22:08

這麼容易就搶到頭香,
全世界沒有一個阿藍是這樣子的啦!!
Posted by 捲 at October 31,2007 22:40
我並不覺得國民黨一定反公投,只是現階段而言公投對他們的選情不利所以才無所不用其極的反對。又譬如台灣這個名詞,因為對選情有利,所以他們在造勢大會上會拿出來鸚鵡學舌喊喊話,比方說這樣的講法範例:"民進洞想消滅中華民國blahblah....咱台灣人民真可憐......",完全不知道他在公三小。
Posted by ykhuang at October 31,2007 22:45

這個高門檻就是他們不想任何項目的公投通過的證據阿
堅持兩階段領票,也是為了上述目的的法門阿

如果可以,他們會希望領公投票是在後面的小房間阿
Posted by 黑手黨 at October 31,2007 23:50
這麼容易就讓我哈哈大笑,
全世界沒有一個小捲是這樣子的啦!!

我也覺得中國國民黨不是反公投,因為他們現在財力還不夠啦。
Posted by poavosa at November 1,2007 00:04
偶也認為,他棉不素反公投,而是...民進黨怎麼可以這樣做?
民進黨怎麼可以呼籲人民大車換小車、小車換機車、機車換鐵馬、鐵馬換步行?
這一切都「應該」由國民黨來主張才對啊!
所以可以看到疑似密告黑名單之加害者狂言調查被害者冤死真相;
所以政府若啟動穩定市場機制被認為是操控市場,
而馬先生long stay的支票開得很高興;
股市漲,因為馬先生參選總統(特首?),股市跌,阿扁害的.......

總之,一切都是民進黨的錯,民進黨一切都是錯 ( 漢堡調 ) XD
Posted by Geral at November 1,2007 01:11

這套「暴動說」不知道用過幾次了還在用~ 這次成了反公投大野狼的羊皮,問題是大家都喜歡外表可愛的又溫良恭檢讓的羊咩咩啊~~
Posted by mt at November 1,2007 01:32

以下引自"意識形態咖啡"
http://blog.roodo.com/lakatos/archives/3931193.html#comment-14811045

我國最近的一次全國性選舉為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率為59.16%。倘使該次選舉併有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則:

甲、走進投票所的選舉人如果都領了公投票,那麼必須半數以上的選票也就是29,58%非贊成票,才能打消該案。

乙、9.16%的選舉人不領公投票,那麼就可以打消該案。

也就是說,不領公投票的實際票值與領票後投下反對票的票值差距,最多可達5.46倍(9.16%克50.00%)。在這樣的鉅大差距下,理性的選舉人如果 贊成該案,則會領取選票然後投贊成票。而反對的選舉人,則會選擇不領選票。從選票領取與否即可推知選舉人的投票傾向,不能說不妨礙秘密投票原則吧。

除了妨礙秘密投票,前段所舉票值不等的問題更嚴重侵害民權原理。

公投法的問題,就是在那第30條奇怪的投票門檻,這會造成反對票的價值大於贊成票有5倍之多,只要反對意見鼓吹「不投票」就可以做到。
Posted by CHWu at November 1,2007 09:41

大腸兄:

摩摩地卡說他被幾好幾個論壇封鎖IP, 你就信了嗎?
這和藍藍香公司一面買廣告說要用對的方式重返聯合國,另一方面卻
想要為公投設下重重障礙一樣,攏係假啊!
Posted by Richard at November 1,2007 10:12

嗯, 我是認真的. 至於不爽嘛, 毋寧說是著急和不解.

我先把在中時的發言轉貼過來:

第一則
>> 公投公投就是執政黨在投,就算你投反對,他開(唱)票是數成贊成票,不投也將空白票拿出私蓋,所以公投就是公然做票投籃得分。
公投不要併選舉,單獨另選一天投,看真正有多少人投,最好來個台獨、統一公投,以後不要再吵。

#53 李老伯:

各地投票所開票時都是開放民眾參觀的, 您若不放心何不親身去監票? 而且很多投票所第一線的工作者都是公教人員支援的, 別把他們都當成賊了.
------------------------------------
第二則
單純以選務作業考量, 要做到公平、公正、少爭議其實很簡單: 一階段領票而且每種票統統要領, 但是公投票上除了贊成與反對的選項外, 再增加一個「不計入投票數」的選項. 如此一來, 領票時選民不需和選務人員囉唆哪一張票要領、哪一張票不領, 既單純化領票作業, 也保障了選民的隱私, 而又不犧牲選民拒絕投票的權利, 可謂三全其美.
--------------------------------------
第三則
>>一階段領票
若有人於領票時沉膜
但被發給公投票時才又表示不要領公投票
??????

請參考#55, 只要公投票上有「不計入投票數」的選項, 選民根本沒有必要在領票時表態要不要投公投票.


就這樣. 如果這麼溫和又簡單的幾句話, 就可以把中時論壇的管理員嚇到不敢再讓我繼續發言, 我真的不懂, 這個怎麼領票的問題怎麼能夠吵這麼久還吵不出結果? 大腸說:『我也知道,很多有耐心的人,可能會想沒關係啊,反正他們有意見我們就討論,只要講到他們無話可說,那結果也就出來了。是啦,說起來是這樣沒錯啦,但問題是人家肯不肯啊!在一個會議之中,如果連最後必需達成某個結論的共識都沒有的話,那我個人認為,開再多的會也只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罷了。』有些議題是這樣沒錯, 可是選舉的日子都訂下來了, 領票的方式能無限期不決定嗎? 這正是一個大家都清楚的知道最後必需達成某個結論的議題啊. 藍營敢強力反對中選會提出的一階段領票方案, 難道不是因為方案本身確實有有待改進的地方? 那就修改嘛, 為什麼一定只能在中選會提出的兩個方案選一個?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2007 15:44

Richard:

如果我上的了媒抗, 我會把我的意見貼到政治時事版的【二階段領投票,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秘密投票權(實例)】, 你若是有媒抗的帳號的話, 可不可以請你幫我把霸道的奴才 中October 30,2007 14:24的貼文貼過去?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2007 15:50

覺得你的方法有效,但無人看到?
寄到總統府電子信箱,效果不是更好?
據某友表示,那個信箱,確實有人在看。
說不定你的建議好,還會被採納。

或者,自己開一個部落格也是好建議啊。

私人討論區網站都是具有獨裁性質的,
不爽你的言論就可刪可禁,
跟你溫不溫和,簡不簡單,都無關。

你跟獨裁者講溫和?有意義嗎?
獨裁者搞不好還嫌你太溫和,是不是來灌水的?
有些獨裁者可是以唯恐天下不亂的目標在經營網站的。
衝突與爭議若帶來的是更多的人氣跟商業廣告利益,誰希望網站裡面有更多溫和聲音?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November 1,2007 18:27

alann:
事實上我個人是比較希望他們能更認真些,最好是能夠弄假成真啊.....XD

捲:
緊追著頭香藍跑,小捲也是實力驚人啊.........XD

ykhuang:
是沒錯啦!因為國民黨最怕的,其實是敗選啊,之所以討厭公投和民識大開主要也是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不得不敗選啊。

黑手黨:
所以兩階段投票的目的已經粉清楚了啊。

阿公:
全世界沒有一個阿公像這樣啦.......XD

Geral:
噢~不,這一切都是阿扁的錯啊~~~XD

mt:
不,大家是粉容易被大野狼的羊毛外衣給騙了..... Orz.

CHWu:
這就是鳥籠公投法這個名詞的由來啊!因為這個公投法實在是太鳥了啊~~~Orz

Richard:
我沒說我相信他啊....XD,我是說,「根據」他的描述......,因為如果不根據他的描述,我也沒辦法寫這段了啊....XD

摩摩地卡:
在我看來,這個一階段兩階段的,根本就是個假議題,無討論的必要。國民黨之所以提出也只是想找麻煩罷了。君不見上回大家還不是照投,也沒出什麼事.....XD

Kohtingay a pusi:
讜論!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2007 19:16

小捲銅鞋其實就是想把阿藍擠下頭香的寶座....
這麼容易就被看破手腳,全世界沒有一個小捲像這樣....
Posted by Nakao at November 1,2007 20:20
>>公投公投就是執政黨在投,就算你投反對,他開(唱)票是數成贊成票,不投也將空白票拿出私蓋,所以公投就是公然做票投籃得分。

這誰寫的啊?真是讓我在睡前看到的本日笑話。僅次於上次麵店老闆說選前五天有人會暗殺阿騙跟蟹仔...

到底是受過什麼樣教育的人會把公投視為洪水猛獸?
Posted by ykhuang at November 2,2007 00:48

用仇恨與不信任掩蓋不負責任心態的教育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2,2007 09:05

>> 寄到總統府電子信箱,效果不是更好? 據某友表示,那個信箱,確實有人在看。

謝謝提醒, 總統府好像層級太高了, 我把意見寄到中選會了, 就不知道那個信箱有沒有人在看了.

>> 有些獨裁者可是以唯恐天下不亂的目標在經營網站的。
衝突與爭議若帶來的是更多的人氣跟商業廣告利益,誰希望網站裡面有更多溫和聲音?

有道理.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市場經濟的機制吧?

>> 國民黨之所以提出也只是想找麻煩罷了。君不見上回大家還不是照投,也沒出什麼事.....XD

我原本不知道一階段領票會引起暴動的說法是哪裡來的, 直到昨天看到一階段領票 暴動導火線才恍然大悟. 這位選務工作人員說:「國、民兩黨各提出一個議案,加上總統大選便有三張選票,如果是一階段領票,因為選民可以拒領公投票,所以進入投票所的選民有三種選項,發票管理員與投票匭管理員是分開的,如此投票匭管理員如何知道他領了幾張票,有沒有全部投入投票匭?一旦選票被攜出,必又是發生暴動的導火線。」雖然這個必然說有些危言聳聽, 但是他所提出的[票匭管理員無法知道每個人手上應該有多少張選票], 的確是選務上的一大漏洞, 如果有人存心搗蛋, 從甲投票所夾帶選票出場, 交給別人帶到乙投票所, 假裝拒絕領某一選票, 卻把夾帶進場的選票投入票匭, 造成甲乙兩個投票所領票與投票票數皆有出入的情形, 這責任由誰來負呢? 選務人員不肯冒憑白背黑鍋的風險, 當然會反對這樣的領票方式了, 選務規劃有漏洞卻不去彌補, 不是等於執政黨自己送材料給國民黨找麻煩嗎?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2,2007 11:18

>>>總統府好像層級太高了...
===
民主時代還有這樣的說法...威權餘毒果然厲害~~~ XD

摩桑,總統府哪裡高級了... 阿扁都被踩在腳底啦 !Orz
Posted by Geral at November 2,2007 17:28

來講句上次公投時
某同學監票後的感想:

同學:
夾帶?作票?
叫那些講這種話的人來監票監看看!
簡直是污辱監票人員!更何況旁邊還有一堆民眾在看,
這些人是以為現在還是國民黨時代,做票跟吃飯一樣簡單的嗎?

我:孕婦不要動氣咩^_^"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3,2007 00:09

Geral, 我是覺的, 總統應該是管大的策略、方向, 如果連選票要怎麼印、投票流程怎麼安排等等細節的規劃都要煩勞總統決定或交辦, 這樣的體制…還真令人心酸.


小薰, 我也很不能忍受動不動就懷疑選務人員會做票的說法, 所以叫那個胡說「公投就是{執政黨}公然做票投籃得分」的’李老伯’ 自己去監票. 不過我們現在說的是, 有心人士以選民的身份利用一階段投領票方式的漏洞搗蛋, 卻嫁禍給選務人員. 上次公投, 藍營發動的拒領應該是兩張公投票通通拒領, 沒有聽說有人只領其中一張、拒領另一張的吧? 所以不投公投票的人, 投完總統票就得離開投票所, 根本接觸不到公投票, 而一旦進入公投投票區的人都應該有兩張選票, 分別投入兩個票匭, 情況很單純, 監票管理員的任務不算太難, 當然選票就很難被夾帶出去. 但是當每個人領的票數不見的相同的時候, 情況就複雜了, 這也是為什麼寫【一階段領票 暴動導火線】的那個選務人員反對這次大選/公投改成一階段投領票的原因啊. 還是考慮我的提議: 所有的票通通要領, 但選票上增加「不計入投票數」的選項, 不就解決[票匭管理員無法知道每個人手上應該有多少張選票]的問題了!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3,2007 14:29

啊口訴這樣國民黨就不能妨礙秘密投票了啊XD
所以這樣跟他們說,也沒用啊~沒人會聽的啦~

因為。。。妨礙秘密投票才是他們的目的啊:P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3,2007 14:54

國民黨肯定是很不爽我的提議的, 我也不指望他們會主動支持啊, 但是他們要怎麼反對呢? 總不能明目張膽的以[這樣國民黨就不能妨礙秘密投票了]的理由來反對吧? 所以, 我的提議有沒有用, 決定於在中選會有多數優勢的執政黨要不要聽而已.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4,2007 11:06

ㄟ,我的意思就是...

無關爽不爽~國民黨不會理會這種提議啦!

="=有這麼難懂嗎?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4,2007 23:25

是有一點難懂, 你的意思是, 即使中選會決議要採用我的提議, 國民黨執政的十八個縣市還是會堅持採二階段投領票(其實, 照他們的理論, 應該要分三階段才對), 與中央對抗嗎? 投票所如何佈置也許地方選委會有少許自主空間, 可是選票的格式總是全國統一的吧? 公投選票上若是有「不計入投票數」的選項, 分階段投領票就會顯得很荒謬, 如果國民黨願意公開承認[我們就要反公投啦], 那也很好, 執政黨何必不惜傷害自己的形象也要提供掩護, 讓他們躲藏在『因為當地方依照中央的指示有可能造成混亂時,而中央卻無法即時對這種混亂負責時,作為「執行者」的地方政府,當然就有必要採取妥適的處理。這種地方依據現實狀況所做妥適處理的權責,也就是一種「合目的性」委託的考慮。』的藉口背後呢?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5,2007 08:00

那樣的中選會為什麼會採用你的提議?WHY?憑什麼?
而且用這個方案國民黨就無法用其他方法杯葛嗎?

我要說的是,問題的根源就是在那個國民黨身上啦!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6,2007 22:35

平常不顧民生,選舉不講政策,只要搞公投就能吃飽,
馬英九不用道歉嗎?
Posted by 扁迷 at November 7,2007 12:39

>> 那樣的中選會為什麼會採用你的提議?WHY?憑什麼?

不太確定妳是說我憑什麼讓中選會採用我的提議嗎? 在下人微言輕, 的確無法左右中選會, 但是如果這是一個好的方案, 普遍受到輿論肯定, 那就另當別論了. 或者, 「那樣的」中選會, 是在強調它的軟弱嗎? 它軟弱, 是因為它提出來的方案確有可非議之處啊.

>> 而且用這個方案國民黨就無法用其他方法杯葛嗎?

我不知道國民黨會用什麼理由杯葛這樣的投票方式; 如果妳說的「杯葛」是讓入聯公投不過關, for sure, 國民黨一定會號召其支持者投「不計入投票數」, 但是, 這跟國民黨號召其支持者投馬英九一票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嗎? (妳會因此說國民黨杯葛謝長廷選總統嗎?) 重要的是, 投票的行動將是以不記名的秘密投票行之而不是以公開的拒絕領票行之, 這才能讓選民表達自由意志, 所得到的公投結果才能反應真實的民意, 不是嗎?

順便一提, 有人說, 『一階段和二階段領票的最大差別,是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會暴露選民的投票意願,因而可透過進行買票賄選工程,以達到阻撓公投的目的。一階段領票過程中,只有選務人員知道你有沒有領公投票,或是領選舉人票,而二階段領票過程中,旁人在外面就可以知道你是否有去領公投票,這對任何一個想透過買票賄選來阻礙公投的政黨而言,他們能夠透過買票賄選來控制選民不投公投票,因此他們千方百計非得堅持二階段領票不可,就是造謠說謊、抹黑一階段領票,也要完成反對公投的政治陰謀。』, 實在是奇譚! 如果閒雜人等能從投票所外觀察投票所內的動靜, 不管一階段領票還是二階段領票, 只要票匭是分開的, 或者選票顏色不同, 那麼某人有沒有投哪一張票還不是一樣一目了然? 在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上, 一階段和二階段領票是半斤八兩.


>> 我要說的是,問題的根源就是在那個國民黨身上啦!

我想我們應該把反對公投和反對入聯公投分開來看. 國民黨反對入聯公投, 那是他們的政治立場, 妳可以對這樣的政治立場恨得咬牙切齒, 但是還是得尊重他們有表達這種立場的權利. 但是國民黨絕對不敢承認他們反對公投, 那麼中選會採用我的提議的困難在哪裡?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7,2007 17:04

這個困難喔...

在中選會內部來說...可能跟在立法院提議擴大排黑的困難有點類似吧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7,2007 22:17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8,2007 15:02

他們所真正想要的,從不是領投票的方式,而是反對台灣舉辦任何形式的公投,在他們心中反公投才是重點啊!


完完全全的同意啊!!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8,2007 20:40

立法院提議擴大排黑的困難點,摩摩地卡提到的point跟我要講的又不太一樣耶~我認知上那不是黨派的問題

我的認知是:
該為而刻意迴避不為
為什麼不?這就不能問我啦:P
Posted by 小薰 at November 8,2007 23:40

不是黨派的問題…是該為而刻意迴避不為…所以, 就算問題的根源是在那個國民黨身上, 也不能成為執政黨不作為的藉口. 看看中選會辦的公聽會, 一堆與會的藍綠政黨代表與學者還在原有兩個方案上糾纏不清, 真是無可救藥.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9,2007 13:59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cna/20071109/index-20071109115824180090.html

"被問到印在同張選票如何計算公投票投票率的問題?張政雄表示,這純屬技術性問題,只要在公投票欄位上除了「贊成」、「反對」欄目外,再設置「放棄」欄目就可解決。"

這應該有解答你的問題吧?
Posted by CHWu at November 9,2007 16:40

還有「大陸時報」的報導只會講藍綠無交集,這本來就是可想而知的廢話,
但是張政雄講的重點提都沒有提,大陸時報當然不會想要讓「放棄」這個項目跟大眾講。
Posted by CHWu at November 9,2007 16:42

其實有「放棄」這個不記入選票的作法也很好,至少KMT就不能像4年前一樣,用拒領公投票來欺瞞選民混水摸魚,因為既然來了拿了票,還要投放棄的會少很多。
Posted by CHWu at November 9,2007 16:47

謝謝CHWu提供這個消息, 看樣子, 中選會的首長信箱可能還是有人看的. ^^ 可是我覺得張政雄所指出的大選/公投同一張選票的困難之處並沒有切中要點, 提到的都是技術問題. 大選/公投不能同一張選票最主要的問題是大選和公投的選舉人資格不同, 選總統只要曾經連續在台灣設籍超過六個月以上, 但是要投公投票需要現有仍有戶籍, 因此目前沒有戶籍的台商或僑胞只能選總統, 不能投公投. 如果印兩種選票, 一種是大選/公投同一張選票專供國內居民使用, 另一種只印總統選票專供國外居民使用, 恐怕還是會有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如果某個投票所只有一張海外票, 這個人選誰當總統不就被強迫公告週知了? 既然只要選民來了拿了票, 還要投「放棄」的會少很多, 實在不需要執著於將大選和公投印在同張選票上. 還有, 用「放棄」這樣的文字, 我擔心會被誤解圈選「放棄」的意義是贊成辦公投但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因此會計入投票率, 反而「贊成」、「反對」、「放棄」都不圈的空白票是拒絕投票, 不計入投票率, 還不如明確地用「不計入投票數」或「拒絕投票」, 免生爭議.

對於中國時報不會想要讓「放棄」這個項目跟大眾講的批評, 這次恐怕是冤枉他們了. 中選會的公聽會是11月7日開的, 中時那篇報導其實是中央社發的通稿, 其他媒體也有刊載. 而民進黨籍立委到中選會向張政雄提出建議是11月9日的事, 張政雄被問到印在同張選票如何計算公投票投票率的問題更是綠委拜訪以後的事(唉, 忍不住要想, 如果沒人問到, 張政雄並不打算主動告訴國人有設置「放棄」欄目這樣的解決方法嗎?), 這篇【綠委建議大選公投一張票 張政雄:恐有困難】其實也是中央社的通稿, 中時的【今日晚報】也來稿照登了.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0,2007 08:41

今天看到
台灣郵政因為中國退回(或沒收)每一封蓋有UN FOR TAIWAN郵戳的信件,好像以後都不蓋郵戳了,
因為中國靠北,就不做了,這樣滿慘的....唉....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14,2007 23:37

其實這有什麼好吵的
到郵局去看
每個郵局都會貼一張告示
「交寄大陸地區郵件,不得有『中華民國』字樣」
有入聯郵戳郵件被退回 很奇怪嗎
擺明是趁機醜化入聯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15,2007 09:10

>>每個郵局都會貼一張告示
>>「交寄大陸地區郵件,不得有『中華民國』字樣」

所以啦,搞意識形態鎖國的,根本就是中國!
Posted by 大腸 at November 15,2007 09:20

>>「交寄大陸地區郵件,不得有『中華民國』字樣」

咦~那以前寄到中國的郵件都不貼郵票的嗎?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6,2007 15:58

看到這段報導:『據指出,中選會內部曾討論兩種選票合印的可行性,但兩者法源不同,立委選舉規定須在戶籍居住四個月才有選舉權,但公投的選舉權卻須居住六個月,恐發生選民具備立委選舉權,卻沒有公投選舉權的情況,易造成選務上的困難。』頗感疑惑, 以我對法律條文字面上的直覺反應, 此次合併立委選舉的兩項公投案都是屬於全國性的公投, 應該是「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就可以投呀, 反倒是選區域立委的資格「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是比較嚴格的, 也就是說, 如果不考慮剛剛從國外回國定居而只考慮在國內搬家的人, 比較常見的情況應該是有些選民具備公投選舉權, 卻沒有立委選舉權. 但是上述中選會的意見似乎把公投的選舉權從「 在中華民國 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限縮成「 在戶籍 居住六個月」了, 在我看來, 一個人在國內搬遷, 不應該影響到他對全國性事務的參與權呀, 可是照這樣的想法, 又會產生搬家不滿四個月的人可以參與全國不分區立委的投票但不能參與區域立委的投票的怪異情況, 不知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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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15條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公民投票法8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 (市) 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 (市)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6,2007 16:02

剛剛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翻出來看, 發現這條:

第 35 條
立法委員選舉,其選舉區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縣(市)選出者,應選名額一人之縣(市)以其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應選名額二人以上之直轄市、縣(市),按應選名額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同額之選舉區。
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者,以全國為選舉區。
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選出者,以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為選舉區。
前項第一款直轄市、縣(市)選舉區應選出名額之計算所依據之人口數,應扣除原住民人口數。


顯然「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說法很有誤導性, 其實兩張立委選票適用的選舉區是不一樣的, 所以兩張選票的選舉資格應該以區域和全國的居住時日分別計算. 這下好玩了, 主管選務的中選會恐怕也沒注意到這點, 以為兩張立委選票的選舉人名冊是一樣的, 若不及時改正, 將會侵犯了部分選民的投票權!


至於堅持一次領取多張選票易生紛亂的十八縣市, 一定要鼓勵他們, 要做就做徹底一點, 四張選票要分四階段投領票才不會亂! (不知道投票所的工作人員津貼是中央出的, 還是各縣市自己出? 就算中央出, 中央只補助一階段投票所需的員額就可以了 XD)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7,2007 14:19

哈! 【堅持二階段領投 中選會:沒錢補助】 中選會這回的反應還挺快的. XD


可是「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問題呢? 中央選舉委員會9日表示:「依據選罷法第14條及15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即77年1月12日前出生),無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並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即96年9月12日前遷入各直轄市、(縣)市,具有投票權,但在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於96年11月9日選舉公告發布後(含當日),遷入不同選舉區者,不具有投票權。選民所居住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如劃分為2個以上選舉區者,敬請留意遷徙日期,以免影響投票權。」請中選會釐清, 「選舉公告發布後(含當日),遷入不同選舉區者,不具有投票權」僅止於區域立委選舉, 還是連政黨票都不能投了? 政黨票的選舉區可是全國啊, 從一個區域立委選區遷入另一個區域立委選區都嘛還在國內, 不致於因此就喪失不分區立委的選舉權了吧?


如果區域立委與不分區立委的選舉人名冊不同, 大家一定要督促那十八個不相信同一個選務人員可以同時發放不同性質選票的縣市選委會: 區域立委選票與不分區立委選票要分開投領喔, 不然一定會亂! 兩張公投票更要分開投領, 不然從選民步向公投投票區領選票的那一刻起,他就必須被迫向選務人員「公開」表態他是不是要同時領取兩張公投票,如果他事先不知情領了兩張公投票,卻在投票過程中不願投、圈其中任何一張票,他又得被迫向選務人員「公開」表態要退回其中一張選票,對所有選民而言,這等於是迫使他對兩種不同性質公投案「領投」與否的意向,被迫必須在所有現場選務人員與其他選民面前曝光,請問這是不是嚴重侵害了選民的「自由意志表達」與「祕密投票」的憲法保障權利? XD


中選會還有一個決定實在奇怪, 既然兩張公投票同一個顏色, 為什麼還要分開兩個票匭?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November 19,2007 16:54

中選會終於出面澄清疑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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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籍未滿4個月 可投政黨票】

下個月台灣將首次施行「兩票制」選舉,但新修定的公職人員選罷法及公職人員選罷法施行細則,只規範區域立委選舉的選舉人資格,沒有特別針對政黨票選舉人訂定資格,積極爭取政黨票的第三勢力相當憂心,可能有卅萬人恐怕會喪失行使「第二票」的選舉權,影響第三勢力的不分區席次。

由於明年立委選舉首度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有政界人士憂心選舉人受限居住在選區內四個月的規定。中選會祕書長鄧天祐說,立委選舉的選舉人名冊中,會同時列政黨票選舉人名單,不會影響選舉人投政黨票資格。意即部分遷戶籍未滿四個月的選民,雖然不能投區域立委,但還是可以投政黨票。

台灣農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柯俊雄昨天表示,他的支持者上個月遷戶籍,因為不符合選罷法第十五條「居住四個月以上」的積極資格,下個月立委選舉不能投區域立委,但政黨票是全國選區,「很擔心自己也喪失投第二票的資格。」

鄧天祐表示,政黨票是全國不分區,選舉區是全國,即不受區域立委的選區居住期限制;區域立委和政黨票的選舉人名冊雖是同一本,但會分兩欄,註明選民是只有政黨票投票資格,或政黨及區域立委兩者都有。選罷法第十四條限制:「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廿歲,除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第卅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即明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者,以全國為選舉區。」另外第廿一條規定:「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選舉人名冊得視實際需要分別或合併編造。」

雖然中選會表示,政黨票的投票資格不受「居住四個月以上」限制,但連立委也大多以為政黨票是受區域立委選舉人資格影響,台灣農民黨副秘書長焦鈞表示,萬一戶政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編政黨票的選舉人名冊,就會出現重大爭議。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十月分戶籍選入的統計資料,有八萬三千四百九十三人遷戶籍,九月則有九萬六千多人。台灣農民黨表示,平均每個月以八萬人計算,從九月十二日以後到下個月十一日遷戶籍的人數卅二萬人,「打個五折,將近有十六萬人的投票權被剝奪。」

台灣農民黨表示,第三勢力拚百分之五的政黨門檻,百分之五大約要五十萬至五十五萬票,十六萬票占了近三分之一,對小黨影響非常大。
Posted by 摩摩地卡 at December 7,2007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