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買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是內線交易Orz.....
這兩個禮拜因年關將近,不少事情也等著收尾處理,身為一個「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資本主義的走狗」事情自然也是不少,所以有一段時間沒寫新的文章的,
直到今天看到了台開案的判決結果之後,心想不出來說些話實在是不行了,畢竟這回的法官對於「內線交易」的獨到見解,已經明顯的危及我們這些「資本主義走
狗」們合法的投資權益了。
「但承審法官認為,趙家若是正常買股,為何會買沒有人要的全額交割股,且幾乎是集全家族資金購買,並在上述重大訊息公開後兩日即出脫股票,確屬內線交易。」 摘:自由時報12/28 今
早就是這段讓我大驚失色,身為一個「資本主義的走狗」,我比誰都清楚,我們這些走狗們進行投資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賺錢。只是為了投資公平起見,資本主
義社會有許多的法律規定,避免投資機會的不公平,這就是限制內線交易的法律規定的由來。所謂的內線交易就是指某些投資者利用與投資標的間的關係,在事前獲
知了其他投資者所不知的投資重大資訊,也就是說限制內線交易的目的,就是為了維持一個投資資訊起跑點上的公平,避免有人偷跑。所以當初我
們一干人等都覺得趙建銘的被起訴真是莫名奇妙到了極點,因為那個台開的重大利多消息是早早就刊載在經濟日報上(詳:最好台開案叫內線交易啦 )。一個早就在媒體上被披露的利多消
息,等到了三井宴中被蘇德建對著趙建銘再講一次就成了內線交易,不禁讓人懷疑承辦檢察官的腦部構造是不是和一般人相當的不同,沒想到到了判決的時候,又出
現了一個腦部構造也相當獨特的法官。 買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是內線交易! 我簡直無法想像,這些司法從業人員雖然就在我眼前,但怎麼好像是
活在某個特異空間一般....(想想也是啦!會在判決書中烙漢學古文的法官,可能真的是活在另一個時空吧Orz.....)。我沒有歧視異世界子民的意
思,但既然要活在異世界之中,那就盡可能別自以為是的去干涉其他世界人們的生活啊!不然是沒人能夠忍受自己平凡穩定的生活像這樣莫名奇妙的被破壞的啊!買
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是內線交易! 幹!最好是啦!來自異世界的法官就是不明白,我們這些「資本主義的走狗們」,在沒血沒目屎、冷酷無情、萬惡的資本主義社
會之中每日和人生死相搏,圖的不就是個錢字。要想成為一個「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要想賺大錢,就要有本事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機會。所以買賣股票要在沒人敢
買的時候勇敢的下海撒網,要在人人削尖頭的擠進市場時悄悄的抽腿,不然就等著一輩子陪人殺進殺出,把買賣股票當成一種心酸的事業來做啦! 這
種投資原則並不是什麼大道理,知道的人多的是,差別只在於是不是辦得到罷了!也正因為辦不到的人佔多數,所以才會讓吾等「資本主義的走狗」有機會躍升為
「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享受洗三溫暖、泡SPA,坐統聯還能坐商務艙的迷人生活。不過看來異世界的法官可能是當散戶當慣了,所以就以為所有人都和他們一樣目光短淺,買
賣股票只會跟著人家買高賣低,然後賠錢之後再大罵資本主義害人不淺。所以當他看到人家不僅眼光準,又敢狠下心來花錢冒風險,買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心想
一定是有什麼內線消息。 如果法官真的能提出証據,証明趙建銘等人有得到公開訊息以外的其他重大投資訊息,那我也無話可說,因為這的確就是
內線交易。但是若僅僅是因為他們的投資眼光獨到,投資又賺了錢就說人家是內線交易,那別說是莊子了,就算引述諸子百家之言,也不可能真的變出個內線交易的
証據的。
Posted by rpot1973 at
樂多Roodo!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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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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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 台開案 趙建銘一審判6年 ⊙ 法官引用莊子 權貴
判決書的啟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December 29,200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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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22,2007 05:38
如果改叫「馬」建銘的話...... XD
莊子也說過降子的話哩:「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有些人動輒自以為「人間世」的「大宗師」、「養生主」,但其實是「馬蹄」、「刻意」,那麼就有如朝菌、蟪蛄了吧!
按笨蛋法官的見解,我想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法」也有被起訴的風險存在...
我說大腸先生啊,你不能為了享受洗三溫暖、泡SPA等高級享受的事,就偷懶不寫文章了。看你這寫的這麼好,我又「見獵心喜」把它加入我的黑米書籤了。
啊,你要多寫,我的書籤才會成長 :P
無言!連法官都台灣式作文起來,台灣司法怎麼讓人尊重。
另外,法官要掉書袋也請弄懂「竊國者諸侯」的意思好嗎?難道他是懲罰趙建銘犯的罪不夠大,所以才「竊鉤者誅」判他個有史以來最重的六年?
悲哀!法官程度這麼低。
被摘上黑米要小心阿,小心「進步」人士扭曲你的文章,在你背後抹黑貼標籤。
大腸哥已經是「資本主義的進步走狗」了 :P
alann:
不知改成趙建「九」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效果...XD
Tiat:
唉啊,你講的那麼高深法官看不懂啦,你該不會以為他真的懂漢學古文吧。
Taokara:
所以我才出來寫這篇啊,不然的話到時候有人看我賺錢不爽,一狀告上法院,我不也成為內線交易的嫌犯了。
妙子:
冤枉啊!我這段時間可是忙著在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和人生死相搏,沒去洗溫泉、泡SPA啊!(不過這麼拚也是為了能沒去洗溫泉、泡SPA啊....XD)
酥餅:
台灣檢察官、法官不懂的事可多著呢,我們這些「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每每被這些不懂商業規定的檢察官、法官搞的半死不活,損失了不少時間金錢,只是都沒有媒體要報,大家不知道罷了...。
評台開案的判決
【經濟日報/社論】 2006.12.29 03:43 am
台開案經過五個半月的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前天宣判,被起訴的五名被告都成立內線交易罪。由於被告身分特殊,法院的判決吸引社會極大的注意,因而格外具有教化的意義。從內線交易相關法制的發展觀察,以下幾點尤其值得重視。
第一,本案犯罪的事實,發生在餐廳的飲宴上。時任台開董事長的蘇德建,在94年7月14日第一次的三井宴上,把影響台開股價的重大消息,告知參與宴會的其他被告;7月21日第二次的三井宴,更進一步確認買賣台開股票的細節。蘇德建等被告在法院審訊中一再辯白,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律師也公開宣稱,本案成立內線交易罪的可能性很低。但法院對被告課以重刑,這個判決,對於習慣在餐宴上高談闊論,並且有意無意間洩露業務機密消息的人,應該具有警惕的作用。
第二,法院對被告的量刑,採取「輕重兩極」的做法。一方面,對於不認罪的被告,判處六年到四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是歷年判決最重的一次。(過去將近19年來,內線交易判得最重的也只有三年十個月。)另方面,對認罪並供出犯罪事實的被告,則判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緩刑四年。這種輕重兩極的手法,是法院很厲害一招。許多心存僥倖的人都相信,要證明內線交易很不容易,只要大家不講,就不會有事。台開案的判決明白昭告天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第三,依證交法規定,不論是洩漏機密消息的董事長,或是接收機密消息的人,只要不去買賣股票,就不構成內線交易。本案洩漏消息的蘇德建和接受消息的趙建銘,自己都沒有買賣台開股票,似乎可以逃過一劫。但法院認定,蘇德建與買賣股票的趙玉柱等人,「具有內線交易之意思聯絡與行為分擔」,屬於共犯關係;而趙建銘「自始即係以自己要購買之意思,而在餐宴中與他人確定購買之張數」,因此也成立內線交易的共同正犯。
這種情形,比起今年6月宣判的禿鷹案又向前邁了一步。當時法院對前金檢局長李進誠以圖利及洩漏公務機密判刑,而沒有依內線交易論罪,理由是李進誠沒有買賣勁永股票。兩案相比,台開案更為細緻,也值得慣常隱身幕後的「藏鏡人」引為殷鑑。
然而,台開案的判決也有敗筆。對於什麼情形之下,重大消息才算「公開」,判決的相關論述前後不一;而對於犯罪所得的計算,尤其可議。檢察官認為被告等人是共犯,犯罪所得應合併計算,而且已超過1億元,必須適用七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加重內線交易罪。但法院把投資人請求民事賠償的「擬制性」計算公式,套用到犯罪所得的計算上,五名被告的犯罪所得因而從1億多元降為400多萬元,實在匪夷所思。
此外,判決認為,「在各自出資、自負盈虧之內線交易行為態樣中,共同被告之犯罪金額不應合併計算」,這種見解,並不正確。判決書談到內線交易的危害時特別指出,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評比中,我國有關「內線交易」部分,曾名列倒數第八,「可見我國內線交易問題之嚴重性」;判決同時引述證交法的修正理由,認為93年4月修法對內線交易加重處罰,是因為「重大證券犯罪行為對整體經濟秩序及廣大投資人權益造成重大損害」,因而必須予以嚴懲。我們要問,既然立法目的是要以重罰防範「重大犯罪行為對整體經濟秩序及廣大投資人的危害」,而法院又確認被告等人都是「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的共犯,為什麼只要「各自出資、自負盈虧」,就不應合併計算犯罪所得?市場秩序的危害或投資人的損失,會因為被告「各自出資、自負盈虧」就能減輕嗎?
對廣大的投資人而言,台開案的被告受判重刑,固然是社會正義的伸張,但最切身相關的還是賠償問題。讓投資人儘速獲得賠償,不但是對投資人起碼的公道,還有強化嚇阻犯罪的效果。投保中心應從速公告受理登記,並採取必要的財產保全程序,讓投資人能早日獲得賠償。
大腸,顯然按照法官的標準,你已經是內線交易者了!自首減刑... 你就去找一隻威嚴的檢察官,請他來偵辦你這資本主義的進步走狗吧!XD
沒有睜眼說瞎話的能力還真難當個稱職的媒體人。
就以這篇經濟日報的社論來說吧,明明當初台開案的重大訊息就是刊在經濟日報上的,他們的社會也還能寫這樣一大篇,真是令人配湖、配湖...Orz
>>對廣大的投資人而言,台開案的被告受判重刑,固然是社會正義的伸張,但最切身相關的還是賠償問題。
oh~!no、no、no!
對於廣大的投資人來說,最害怕的就是只要聽人家公司內部的告知他們公司已在報上刊載的重大利多消息,於是買了他們家沒人要買的全額交割股,然後做短線投資時又不貪心,賺了就趕快賣了股票獲利了結,在檢察官和法官的眼中就算是犯了內線交易罪。這個消息可是會令廣大的投資人們人人自危啊!
除非這樣的法律見解,是專門用來對付陳水扁的親朋好友的。那就不是法律見解與商業邏輯上的問題,而是政治上的問題了。
Nakao,按照這位法官判決的邏輯,只要我不是阿扁總統的親朋好友,應該就是沒有罪的吧...XD
我想不少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們,也只有在排除異已時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吧...XD
哈哈~這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呀~
深綠地盤囉~哈哈~真的很好笑~
司法判決出來後不合己意就開始貶低檢察官法官見識粗淺,邏輯有問題,然後自我抬舉是多麼多麼的了解真實的事實~哈ㄏ哈~標準的深綠做法呀~還有這樣多人附和,我的老天呀~真的是太妙啦~事不是林幗慶林重饃還是裱啟芳附身呀~哈哈~
失敗理由如下:
1. 錯用"自由時報"當評論依據~大錯特錯加上鐵錯~要注意前提錯了後面怎樣推導都是錯的啦~真要實事求是,請詳閱相關卷宗好嗎?明明大家都知道自由時報是標準的扭曲事實出了名的第一名,你還引用?!!拜託唷~我真是快笑死了~
2. 錯以為自己的嘗試凌駕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判斷~大失敗~要知道他們可以幾個月來經過日以繼夜的蒐証與辯論的程序才作出判決的耶~樓主及應和者卻只是基於自己的見識及習慣就判定判決邏輯有問題,這是很遜的推導耶~去上課啦~兄弟們~推薦iii或ITRI的產業分析課程,或請從基礎邏輯概論學起。
3. 錯以為判決結果全取決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失失失失失敗~有可能是律師團太遜或律師太自信以致於輕忽縝密的論述呀,也還有其他可能性呀~要知道法律賦予被告請律師辯護的權利,且賦予公訴檢察官起訴嫌犯的權利,這可是以相互制衡的方式保障所有人民的權利呀~你以為法官說判就判唷~哈哈~妙的咧
4. 一看就知道沒花時間做相關研究,失~敗~!要說誰不會說呀~我朋友張姓同學也老是說自己是台灣KOBE呀~就是沒人理他囉~只能說這裡是驗證台灣言論自由的好地方咧~
總之,請各位加油~^_^
有開始論斷事情或議題的熱情很好,但距離釐清事務背後的理路還有一段距離咧~
加油加油~
從以下方面做起:
1. Open-minded
2. MECE
3. 廣為蒐集初級與次級資料,反覆驗證琢磨自己的想法。
哈哈~希望下次來不要還是這樣一堆小綠綠的輕率論點出爐囉~
加油~
我怎麼記得錯誤報導第一名是中國時報阿??
不過bear大大的理論我還真想聽聽,小弟沒能力也沒時間去蒐集資料,不過若能讓兩造說法有個比較,剩下就指示支持力量多寡的問題,當然民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多數要尊重少數!
bear大的理論絕對值得大家去尊重的!!
To Bear.
還沒提出論點前就幫人抹上色彩,你的 open mind 在那裡?
To tonyin:
"我怎麼記得錯誤報導第一名是中國時報阿??"哈哈~你一定是記錯了啦^_^~
而且在錯誤報導後的更正啟事及平衡報導部分,中國時報的確作的比較好唷~比方說游主席向深綠靠攏後的代表作"倒扁是中國人欺負台灣人"被中國時報誤報成中國"豬"事件,其實中國時報在第二天的2版就直接了當的道歉唷,並在一旁加上了游主席當日的話作平報導呀~比較起來,自由時報就~ㄟㄟ~不予置評囉~
你可以仔細去比較一下,馬上就可以了解囉~
另外,多數要尊重少數的確是個重要的價值,像現在趙被判刑,全民一致喝采(多數),雖仍有人認為檢察官法官受媒體影響而錯判(少數)~但雙方應彼此尊重囉~
你說的很對~自由民主國家的人民的確有言論自由,也應尊重彼此發表不同意見的自由~
謝謝~
無腦的症狀之一是不知道自己無腦,講了一堆沒有意義的哼哼哈哈,除了謾罵外毫無內容。
To SIYW:
"還沒提出論點前就幫人抹上色彩"~我是"看完"本版所有主張之後才覺得這裡的色彩很像深綠的做法囉~而且這跟我提不提出論點並沒有直接相關,否則照你所言,難道提出論點後就可以幫別人抹上色彩嗎?
PS深綠的做法就是想盡辦法抹黑立場不同的人,然後再藉此抹煞他們說的話的價值~就像最近的11寇囉~連自己同黨同志都要殺~這樣的做法真是~哀哀~不提也罷~
我很高興你發現隨便幫人抹上色彩是narrow-minded的行為,那你一定同意我把那些最近幫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抹紅抹黃的兩位林姓立委歸類到不可取的那一種人的主張囉~
如果你覺得被抹上深綠的色彩而因此所提論點的價值被貶低,是一建痛苦的事~那就應該先把上頭那些應和者所寫的"笨蛋法官"...之類的話先痛罵一遍才是~因為那就是標準的抹黑手法~
最後,如果你不是深綠或以被人稱之為使用深綠抹黑的做法而感到不快,我願意道歉囉~
只是提醒你,還是要以中道為出發點,把你的正義感用在對付上面那一些貶低台灣司法界的應和者,才是正道囉~加油~^_^
To 酥餅:
"無腦的症狀之一是不知道自己無腦,講了一堆沒有意義的哼哼哈哈,除了謾罵外毫無內容。"
這段話就是無腦症的標準症狀呀~寫了半天,除了謾罵外,不知你到底在寫什麼丫?按下送出前要仔細想一想~是不是旨在討論交流,還是旨在黨同伐異?!哀哀~可惜耶~
另外,對於你的blog,我的看法是支持一人一信懇請游主席不要無端升高族群衝突,討好深綠選民,以抬高自己2008的聲勢~^_^這是老套啦~大家都心知肚明~
把阿扁當作是主席唯一的服侍對象,很對不起一直以來支持民進黨的民眾,讓我對當初台北市長投給阿扁感到很後悔~哀哀~
最近才來逛大腸的部落格,習慣「商業式」的對話,一字一句都很灑脫,就連來踢館的也都會把文章堆得很像樣。現在倒是來了一個風格完全不同的,不知道大腸會怎麼回應?~@@
>另外,多數要尊重少數的確是個重要的價值,像現在趙被判刑,全民一致喝采(多數),雖仍有人認為檢察官法官受媒體影響而錯判(少數)~但雙方應彼此尊重囉~
我頭一次聽說,「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用法,除了用在「民主」的以外,還可以用在「司法」。
這種先進學說,我從來沒有聽說過。
我比較案牘一點,哪裡可以找到這種說法?
>我的看法是支持一人一信懇請游主席不要無端升高族群衝突
拒絕中時採訪會有「升高族群衝突」?
中時是少數族群?
感謝bear大的指正....
反正現在台灣媒體的可信度也只有1%(還是我又記錯??),哪個報紙做出了錯誤報導,又做了什麼樣的更正,看起來都只是有目的性的爾虞我詐!我們這種老百姓對新聞作評論只像是狗吠火車(請各位大大原諒我這消極性的想法)!
既然bear大也不像是不懂民主大義的刁民,也能包容中國時報所謂知錯能改的勇敢行為,應該也能夠包容如大腸大大所謂資本主義走狗的想法吧,畢竟大家最終要關心的是民生問題,法官此種判例一下,大家會合理擔心且懷疑自己飯碗不保的憂慮,是不是也要請bear大再多說一點例子來安撫大家不安的心??
小弟也尚未聽到bear大更深入且有力的批判感到遺憾,可否請bear大不要吝嗇給予指教,所謂事實真否能夠戰勝輿論與情感上的激動呢??
在台灣,有些事情變的越來越模糊了!希望正確價值是能夠如同課本上所說的愈辯愈明!
To 德國的豬~
我說的是對於這個判決"趙一審有罪,判刑6年",人民的觀感普遍是正面的,但對於少數的反面意見認為這是錯誤的判決,「多數」意見仍需尊重「少數」意見。這樣應該不算先進吧~我的天~>_<
另外,關於游主席的問題,請問無端指責"中國人欺負台灣人"算不算升高族群衝突?,再問一昧討好深綠選民,把阿扁利益與全執政黨利益綁在一起算不算升高族群衝突?再請問如果是自由時報或南部地下電台誤報,游主席會不會這樣大張旗鼓興師問罪呀?答案很簡單嘛~中時在深綠選民眼中就是被抹紅成"統派媒體"呀~所以游主席拒絕採訪才有所謂的正當性呀~因為符合台灣人不可以受中國人欺負的心理預期呀~我本身是南部土生土長的閩南人,但我並不認同這樣的做法呀~
游主席的主張對不對,是不是別有用心?答案也很明顯的呀~聽聽民進黨內的聲音就清楚了嘛~看看柯建銘怎麼說的~再聽聽沈富雄怎麼說的不就明了嘛?
PS1.柯建銘說主席不宜將"個人主張與私人恩怨"與全黨決議畫上等號。
PS2.沈富雄則說他猜想游主席是在拉抬其在4大天王中的聲勢。
PS3.黨內也有其他同志陸續表明反對此種做法,贊同者則多是諸如表啟芳之流的~
>人民的觀感普遍是正面的,
疑問?有人做過民調嗎?有表決過嗎?不然怎麼隨便都可以稱「人民」呢?我也是「人民」ㄟ,所以,我認為就是「人民」認為?
>但對於少數的反面意見認為這是錯誤的判決,「多數」意見仍需尊重「少數」意見
反過來說,少數就不用尊重多數意見?
這不過是,個人的表意自由而已,對於該判決的看法不同,硬是套上一個「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的政治民主表決的方法,非常張冠李戴,外加不倫不類。
>請問無端指責"中國人欺負台灣人"算不算升高族群衝突?
當然不算,台灣境內有「中國人」這一個族群嗎?中國人是外國人,沒有族群或者「平等對待」的問題,尤其在「政治事物」上。
人家明明署名『德國豬』,爲什麼Bear稱別人『To 德國的豬』?
是不是Bear的中文學的不大好?還是心中早有選擇性的標準?
>To SIYW:
"還沒提出論點前就幫人抹上色彩"~我是"看完"本版所有主張之後才覺得這裡的色彩很像深綠的做法囉~而且這跟我提不提出論點並沒有直接相關,否則照你所言,難道提出論點後就可以幫別人抹上色彩嗎?
PS深綠的做法就是想盡辦法抹黑立場不同的人,然後再藉此抹煞他們說的話的價值~就像最近的11寇囉~連自己同黨同志都要殺~這樣的做法真是~哀哀~不提也罷~
我很高興你發現隨便幫人抹上色彩是narrow-minded的行為,那你一定同意我把那些最近幫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抹紅抹黃的兩位林姓立委歸類到不可取的那一種人的主張囉~
如果你覺得被抹上深綠的色彩而因此所提論點的價值被貶低,是一建痛苦的事~那就應該先把上頭那些應和者所寫的"笨蛋法官"...之類的話先痛罵一遍才是~因為那就是標準的抹黑手法~
最後,如果你不是深綠或以被人稱之為使用深綠抹黑的做法而感到不快,我願意道歉囉~
只是提醒你,還是要以中道為出發點,把你的正義感用在對付上面那一些貶低台灣司法界的應和者,才是正道囉~加油~^_^
To Bear,
把你競爭的對手 demonize (醜惡化或抹上顏色)是個普天下慣用的戰略(喜歡或對錯是另一回事),藍綠都不能豁免。抹色如果只是綠營專利的工具,那請問邱毅委員這些年來在作什麼?
我同意如果兩位立委抹色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那是可以歸類到不可取的那一種人。但你是否同意那些幫檢察官“造神“的人也該歸類到同一種不可取的人?說到抹色,那多少意謂著故意或扭曲的行為。如果一個人已染上顏色而不自知,別人“提醒“一下,那算不算抹色?
罵 法官 “笨蛋“ 絕不可取,但那離抹上顏色可能還有一段距離。很多人不是常掛在嘴邊“笨蛋這個,笨蛋那個“,你覺得那是幫人抹色?我也同意要把正義感用在對付上面那一些貶低台灣司法界的應和者。我相信你所謂的應和者大慨是指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吧。
Just one more thing, 你覺得是“先灌上顏色,再解釋“比較有說服力,還是“先解釋,再配上顏色“ 呢?
To: 德國的豬:
1.請讀以下報導!
"民調近六成民眾認判太輕"
立委則是不分藍綠指摘趙建銘,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說:「對民進黨傷害已經造成,這是整個黨的遺憾,而且蒙羞的事情。」親民黨發言人李鴻鈞則說,扁仍應向社會道歉。但醫界對於趙建銘則較包容,台大醫院外科教授柯文哲連嘆五聲說:「可憐啊。」他認為趙建銘是當了總統女婿「誘惑太多」才把持不住;趙的恩師兼媒人、退休的台大骨科教授韓毅雄,則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
儘管趙建銘被判創紀錄的重刑,但《蘋果》民調顯示,"只有超過兩成的民眾認為判刑適當,仍有將近六成的民眾認為判刑太輕。"
-->也就是有8成的人認為應該判刑,8成耶!夠不夠正面?
請德國的豬你先去查查google或是每天看報紙好不好??!作民調的不只這一家~在沒有收集次級資料的情況下你還要硬辯?
如果你站在不該判刑的立場~那你就是站在2成的民意那一邊。這樣算不算少數?多數認為該判刑的人是不是也該尊重少數意見的你的發言權???我如果不尊重你的話早就叫你閉嘴啦!
另外,一審判決已定,除非上訴沒得翻轉,但人民互相尊重彼此意見是不是基本民主素養?哪來的不倫不類??
去讀書啦~任德厚或呂亞力的政治學先去讀一下好不好?拜託~要不然只是以個人認知針對他人論點的任意批判而已,這樣一來有啥好辯的呢?你說是嘛?
2."台灣境內有「中國人」這一個族群嗎?中國人是外國人,沒有族群或者「平等對待」的問題,尤其在「政治事物」上。"-->這句話是游主席用來罵倒扁運動的耶~施明德是外國人唷?幾十萬中華民國人民是外國人唷?還是只要跟自己立場不一致的都要打壓成外國人呢?這是不是升高族群衝突是很明白的事情!就是啦~不要再辯啦~拜託!游主席這番話連民進黨內都一片譁然,你還要辯?有完沒完?就算你是深綠基本盤也不該如此贊同此語~好嘛?!!
To自言自語:
"人家明明署名『德國豬』,爲什麼Bear稱別人『To 德國的豬』?是不是中文學的不大好?還是心中早有選擇性的標準?
"
-->這跟中文或選擇性標準無關,而是因為德國豬是在罵德國人~這是挑起對立的用語~如果將"德國"換成"台灣"或"中華民國",你會喜歡嘛?!至少我不喜歡~所以我盡量不用這種用語囉~
而"德國的豬"就單純的指德國境內的豬,沒有種族意涵的指涉,所以囉~這就是我用"德國的豬"的原因。
To SIYW:
1. 綠委把對手抹紅抹黃,不可以因為這是普天下慣用的戰略就說這是正當的~
至於邱毅委員的個人行為如衝撞法庭等我也不認同~但我記得他擅長的亂放炮亂爆料而不是抹色耶~要不然你舉個例子告訴我他是把對手抹上什麼顏色?把綠色抹的更綠唷?ㄏㄏ
2."罵 法官 “笨蛋“ 絕不可取,但那離抹上顏色可能還有一段距離。"-->我認同前半段,後半段是自由心證,每個人不同。
3."所謂的應和者大慨是指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吧。"-->不是耶~^_^!我只的是上面一些順著版主意思發言辱罵法界的人!
其實,我倒覺得邱委員賴皮愛亂爆料是真,但並不算是應和者耶~衝撞法院之前有人作過嘛?就我的看法還覺得蠻前衛的呀~要不你舉個例子告訴我他是學誰的,以茲證明他是個"應和者",好嗎?
4.最後,說服力不是我的重點~只是你看看連把倒扁說成是中國人欺負台灣人這種不適當的言論,都可以被說成"當然不算"升高族群衝突了~你說是不是深綠?^_^
難道你認同他嗎?
Bear,
>>《蘋果》民調顯示,"只有超過兩成的民眾認為判刑適當,仍有將近六成的民眾認為判刑太輕。"-->也就是有8成的人認為應該判刑,8成耶!夠不夠正面?
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別拿出來讓人笑話了。
>>這跟中文或選擇性標準無關,而是因為德國豬是在罵德國人~這是挑起對立的用語~如果將"德國"換成"台灣"或"中華民國",你會喜歡嘛?!至少我不喜歡~所以我盡量不用這種用語囉~
別人的暱稱不是您不喜歡就可以隨便改,我只看到,您很不尊重地把ㄚ花叫成ㄚ貓,還沾沾自喜,提醒您,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此外,心中有族群對立,則自然做此聯想,欲蓋彌彰。
To Geral:
1."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哈哈~這句倒真是好笑話~去把這句話PO在PTT呀~看看你會得到啥回應?
照你所言,大部分民眾都認為趙X銘不該判刑囉?哈哈~真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呀~
2. "提醒您,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原句奉還!!
Dear Geral,
請尊重我一下,不要隨便改我的暱稱囉!
哈哈...
Bear,別理這種人啦...說不聽的啦!
你說的有理,給你支持頂一下!
Bear,
>>照你所言,大部分民眾都認為趙X銘不該判刑囉?哈哈~真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呀~
我是不知道自由時報是不是有「大部分民眾都認為趙X銘不該判刑」這樣的民調,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抽樣調查這種東西是可以依執行者的喜好創造的,所有的民調都是在推論真實世界,誰能夠做得最接近真實,誰就是比較可取。
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歸納是來自於最近的直轄市長選舉,中國時報當時還寫了一篇「真的這麼準?自由時報應公布民調方法」,對於中國時報有勇氣自取其辱的做法,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至於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謝謝指教,我不否認我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我是如此無知,所以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3. "就算有,我一樣抱持懷疑"-->這我支持~如果你是認真的~那我就不該說你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sorry lo~
4. "大腸的「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論點讓我受益良多"-->同感!雖然體悟可能不同~^_^
抱歉~網路問題~可以請版主幫忙刪除多餘的嗎?
sorry~
Bear,
>>1. 這一篇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以自由時報最接近現實"這與上一篇你PO的"目前臺灣各大報的民調,除了自由時報以外,其他已不可靠囉!"-->二件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你到底支持哪一種ㄚ?如果是支持第二種我覺得沒啥好炒的呀~因為無從證明起呀~況且上次準,下次不見得準吧~^_^
容我向您解釋:自由時報民調最接近現實,因此,其他各大報的民調相對遜色。既然民調並非每次都準確,的確沒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而您那個「也就是有8成的人認為應該判刑,8成耶!夠不夠正面?」可以收起來了,別拿出來笑話人家。
>>2. 如果中國時報不可靠-->那中國時報說自由時報準這句話就肯定可靠?!
以選舉而言,民調是要推論真實選舉結果。麻煩您核對一下這次選舉的民調結果與真實結果,自由時報民調準確不是中國時報說了算,而是它確實準確。我可沒說中國時報可靠,只是揶揄一下它不知反省的作為罷了!
Orz...我居然蠢到與洗版人士對話...真是瘋了!
>1. 綠委把對手抹紅抹黃,不可以因為這是普天下慣用的戰略就說這是正當的~
至於邱毅委員的個人行為如衝撞法庭等我也不認同~但我記得他擅長的亂放炮亂爆料而不是抹色耶~要不然你舉個例子告訴我他是把對手抹上什麼顏色?把綠色抹的更綠唷?ㄏㄏ
2."罵 法官 “笨蛋“ 絕不可取,但那離抹上顏色可能還有一段距離。"-->我認同前半段,後半段是自由心證,每個人不同。
3."所謂的應和者大慨是指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吧。"-->不是耶~^_^!我只的是上面一些順著版主意思發言辱罵法界的人!
其實,我倒覺得邱委員賴皮愛亂爆料是真,但並不算是應和者耶~衝撞法院之前有人作過嘛?就我的看法還覺得蠻前衛的呀~要不你舉個例子告訴我他是學誰的,以茲證明他是個"應和者",好嗎?
4.最後,說服力不是我的重點~只是你看看連把倒扁說成是中國人欺負台灣人這種不適當的言論,都可以被說成"當然不算"升高族群衝突了~你說是不是深綠?^_^
難道你認同他嗎?
To Bear,
這是我寫的話 <把你競爭的對手 demonize (醜惡化或抹上顏色)是個普天下慣用的戰略(喜歡或對錯是另一回事)。>,我贊同抹色嗎? 如果一切判斷採用自由心證,每個人不同。 兩件性質類似的事,其一說是爆料,另一說是抹色。那我是不是可說邱委員是擅長抹黑(給你一個例子)而林委員對張檢察官的揭發只是一場爆料?如以爆料而言,林委員似乎還有比較高準確度。
我知道你所言的“應和者“。 如果你認為你所言的“應和者“在貶低台灣司法界,言論可議;那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我所謂的應和者)的言行,直接想影響司法檢調,是不是更可議? 套用一句類似你的話,“只是提醒你,還是要以中道為出發點,把你的正義感用在對付一些真正貶低台灣司法界的應和者,才是正道囉“。當然你可再度啟用自由心證,把我所謂的應和者的言行(如衝撞法院等等)說成是言論自由 的一種表現。 我重讀了我的post,我很確定我沒說邱委員衝撞法院是應和者。但衝撞法院不是只有邱委員一人,那跟邱委員去衝撞法院的人中,是不是有應和者啊?(另一個例子)。
說服力當然是重點,沒有說服力的言論只是 propaganda.
Cheers,
To Geral,
1.一下說自由時報的民調最準?一下又說沒啥好說嘴的?
8成的人認同有罪這個判決難道是假的?你可以不認同呀~沒有人逼你~至於"自由時報的民調最準"這句話我也只能勸你不要再拿出來說了~你到現在還相信自由時報?就沒理由笑話那些相信中國時報的人~
2. 請你去看一下我引用apple民調的原因,是因為在說明大多數人民贊同這個判決,反駁這個判決是少數意見的說法。而不是拿來笑話人家~請你搞清楚@@!別急著批判~好嗎?
3. 別急著罵自己蠢啦~我也是不比你差啦,竟然看不出你是聽不進相反意見的人~哀哀~這樣的對話有個屁用?你可以繼續關起門自我安慰~繼續用你的方式愛呆灣呀~自個爽就好~加油~^_^~
To SIYW,
1. "林委員對張檢察官的揭發只是一場爆料?如以爆料而言,林委員似乎還有比較高準確度。"-->好呀~你要把法學交流當抹紅當親共,可以呀~
但別忘了~雙方比較起來,至少邱毅比較有建設性好不好~雖然我不喜歡他!
沒有邱毅的爆料,很多事情到現在還是灰濛濛地見不了天日耶~人民會知道夫人收受禮劵嗎?人民會知道夫人拿國務機要費報私帳嗎?人民會知道夫人收受萬海少東鑽表再拿去換成戒指嗎?
你告訴我林幗慶的料有啥建設性?說的出來算你會掰!好不好~
2. 之前說衝撞法院者,不起訴包圍地檢署,明明意指邱毅,現在話鋒一轉又轉成邱身旁的應和者?你重讀po的文章是要確定有沒有寫出來邱毅二字,還是真的要檢查自己有沒有筆誤?自己心理最清楚呀~
要用轉的要用辯的,你一個人可以自己永遠說不完~
一審判決6年!8成人民贊同有罪!你可以不喜歡,可以詆毀,但改變不了事實!翻轉不了現況~
3. 老是用掰的,再有說服力也是假的!懂嗎?有所當為有所不為!先搞懂這句話的真意再說!`不是凡事辯贏了就會變成價值正確!
你加油~拉高層次先!^_^
大腸説:「如果法官真的能提出証據,証明趙建銘等人有得到公開訊息以外的其他重大投資訊息,那我也無話可說,因為這的確就是內線交易。」其實,在起訴書裡早就有其他的證據了,只可惜,大腸竟然相信自由時報的水平,而因此質疑法官沒有提出其他的證據,這表示大腸資料收集的功力還有待加強。
這也就是Bear所指出的「錯用"自由時報"當評論依據~大錯特錯加上鐵錯~要注意前提錯了後面怎樣推導都是錯的啦~真要實事求是,請詳閱相關卷宗好嗎?」
我建議大腸應該去看"台開案起訴書全文"才是。
姑且不論自由時報是否出錯率第一名,一般人也知道,記者要在短短幾個字之內就寫出法官完整的理由實在很難,所以不免以自己的水平做增減。
其實看到自由時報這一篇文章,我們應該先質疑記者而不是先質疑法官才對。
To SIYW,
1. "林委員對張檢察官的揭發只是一場爆料?如以爆料而言,林委員似乎還有比較高準確度。"-->好呀~你要把法學交流當抹紅當親共,可以呀~
但別忘了~雙方比較起來,至少邱毅比較有建設性好不好~雖然我不喜歡他!
沒有邱毅的爆料,很多事情到現在還是灰濛濛地見不了天日耶~人民會知道夫人收受禮劵嗎?人民會知道夫人拿國務機要費報私帳嗎?人民會知道夫人收受萬海少東鑽表再拿去換成戒指嗎?
你告訴我林幗慶的料有啥建設性?說的出來算你會掰!好不好~
2. 之前說衝撞法院者,不起訴包圍地檢署,明明意指邱毅,現在話鋒一轉又轉成邱身旁的應和者?你重讀po的文章是要確定有沒有寫出來邱毅二字,還是真的要檢查自己有沒有筆誤?自己心理最清楚呀~
要用轉的要用辯的,你一個人可以自己永遠說不完~
一審判決6年!8成人民贊同有罪!你可以不喜歡,可以詆毀,但改變不了事實!翻轉不了現況~
3. 老是用掰的,再有說服力也是假的!懂嗎?有所當為有所不為!先搞懂這句話的真意再說!`不是凡事辯贏了就會變成價值正確!
你加油~拉高層次先!^_^
To Bear,
你告訴我林國慶的料有啥建設性?有! 它可能可以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除非你不把台灣當成是個有行使類似國家主權的entity.
“應和者“是否筆誤,根本不是重點。你很清楚我在說什麼。我可以再說一次(第三次了)。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言行,是不是貶低台灣司法界,是不是可議?你還沒回答呢?
我當然知道不是凡事辯贏了就會變成價值正確,我同時也知道若是把錯誤的訊息重複十次,就會有人認為是真的。
Cheers,
To SIYW:
1. 林國慶的料有啥建設性?有! 它可能可以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先想清楚再說吧你~搞不清楚你再說什麼?哪來的建設性?
2.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言行,是不是貶低台灣司法界,是不是可議?你還沒回答呢?-->不要問蠢蛋問題!當然有!就跟上方回覆台灣法官是笨蛋只因為他們派了趙X明有罪的那些傢伙一樣!就跟明明再論趙X銘的問題卻偏偏拉到邱毅身上試圖轉移焦點的傢伙一樣!可議!不可取!
3.我當然知道不是凡事辯贏了就會變成價值正確-->你其實不知道吧!還是老話一句~想清楚再說!別空口說你其實沒把握的話!
你加油!
"其實看到自由時報這一篇文章,我們應該先質疑記者而不是先質疑法官才對。"
小瓦說的對!
"林國慶的料有啥建設性?有! 它可能可以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
SIYW真的很會掰呀~所以說Bear大也對!因為SIYW真的很會掰!
以下引自部分起訴書內容:
『94年7月14日晚上,蘇德建、趙建銘、蔡清文、游世一及蔡清文友人林明煌一同參加三井宴,餐宴中,蘇德建再次告知趙建銘等人前揭重大影響臺開公司營運之重要訊息,游世一聽罷,當場質疑臺開公司經營並不好會倒,並提出曾任臺開公司副董事長之高建文名片為證』這表示游世一早已知道經濟日報所報導的利多消息了。
『蘇德建遭受質疑後,為說服游世一等人,除當場再次闡述臺開公司之重大利多消息外,並將翌日(即7月15日)臺開公司所召開之第15屆董事第3次會議程及提案內容為「信託部門讓售案執行進度報告」、「本公司原拆、借款重組聯貸暨為支付日盛部份交割款165億元聯合授信案之辦理進度報告」等重要討論議題洩漏予所有在場之人知悉,蔡清文、游世一及趙建銘等人因獲悉蘇德建陳述內容之後,共同決定購買』表示蘇德建在7月14號的時候,就將7月15號董事會的內容事先洩漏給趙駙馬。而7月15號董事會的內容當然比經濟日報的報導還要精確、還要可靠。
更誇張的事情還在後頭呢,『蔡清文除與上開營業員直接連線外,亦同時與陳允進現場連線,由陳允進自市場中事先拋出彰化銀行持有臺開公司股票,再由蔡清文指示各券商營業員同時自上開券商處分別接單,以避免股票因時間撮合因素之差異致遭第三人承接買到』蔡清文為了避免其他人因時間差買到台開股票,竟然指示各券商營業員同時自上開券商處分別接單。
大家評評理,檢察官是憑自由時報記者那兩三句就定罪嗎?
這算「僅僅是因為他們的投資眼光獨到,投資又賺了錢就說人家是內線交易」嗎?
趙駙馬不過是醫生,他只憑經濟日報上的消息,又經過別人的口才,就願意集全家族資金購買,梭哈了!!!哇,趙駙馬的膽子真的不是普通的大!!!
毫無商場上的經驗,竟然敢一次就把自己家族的老本梭哈了,哈哈,趙駙馬果然是「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
To 小瓦:
趙附馬就快變成"成功的苦窯同志"了啦~
到此為止吧~就讓司法做個最終的裁判~
司法加油~^_^
To SIYW:
1. 林國慶的料有啥建設性?有! 它可能可以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先想清楚再說吧你~搞不清楚你再說什麼?哪來的建設性?
2. 衝撞法院“ 或講“不起訴就包圍地檢所“ 或試圖想用民粹來影響判決的那些人言行,是不是貶低台灣司法界,是不是可議?你還沒回答呢?-->不要問蠢蛋問題!當然有!就跟上方回覆台灣法官是笨蛋只因為他們派了趙X明有罪的那些傢伙一樣!就跟明明再論趙X銘的問題卻偏偏拉到邱毅身上試圖轉移焦點的傢伙一樣!可議!不可取!
3.我當然知道不是凡事辯贏了就會變成價值正確-->你其實不知道吧!還是老話一句~想清楚再說!別空口說你其實沒把握的話!
你加油!
To Bear,
<-->先想清楚再說吧你~搞不清楚你再說什麼?> 只叫人要搞清楚,這種論調太空洞,而且常出於根本不想搞清楚的人之口。如果你真有"clairvoyant view", 那未何不具體, point-to-point, 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認為林委員的料有建設性的觀點是錯的。你有沒有想過張檢察官的言行(不是說他的言行是錯的)在起訴國務機要案,可能會有 ‵“conflict of interest", "inappropriate behavior", 或甚至“national security" 等種種 complications. 他是否應該迴避?再補充一點,檢察官是在幫人民起訴被告,他和被告是 on the same level. 檢察官是可以而且也必須接受質疑的。如果這件事情可以教育大家,個人在法律前的基本權利在那裡,這不是件有建設性的事嗎? 很可惜台灣大環境的埼形發展, 首先提出張檢察官問題的,竟然不是辯方,而是立法委員 。 雖然立法委員是絕對有權力對 national security issue 提出質疑的。 事情常有兩面。 我的post, 大部分只是站在你相對的立場,提出問題而已 。
這將會是我最後一次Post. 如果在此浪費大家寶貴時間,抱歉。 這個post 用了許多英文,實在是中文打字是我一個 handicap, ,我撐了很久 (like 24 hours).
Good luck and Good night
檢察官可受檢驗沒錯!張熙懷他老兄去大陸這麼久了!但交流是經過法務部同意的!也不只他一人去過大陸交流!如張真有問題您家林委員為何不早出來罵?只在這時候人家擔任國務機要費公訴檢察官時出來罵?又為何只罵他一人?
擺明著就是在干擾審理呀!因為審的是皇帝娘啦!
那您家林委員為何又不罵其他去過大陸的人?比方說呂秀蓮還去尋根祭祖咧?!你怎不罵她賣台!又比方說謝長廷蘇貞昌都去過呀!
黨內也很多人不贊同您家林委員的言行唷!李文忠就說這沒必要!那這你怎說?又要罵李文忠囉?
至於national security issue...得了吧!就說被陳瑞仁查出甲案是假的啦!有案子甚至就早被登在網路上當民黨執政的政績啦!如都是真有其事為何總統府遲至今日不交卷宗(給法院甚至連文號或是經手人是誰都不肯給是怎樣?)還要法官二次函請咧?真是機要的話法院自會有特殊的審理方式啦!不會真笨到把機密攤在陽光下啦!你多慮啦!
因為這擺明了根本就是拖延戰術啦!
扁都說一審有罪會下台啦!他哪會乖乖配合你法院審理?
這一點大家都知道!!!
事情有兩面咧...這就是事情的另一面啦!如審的是馬英九看總統府會不會全力配合?鐵定會的嘛!
請你不要再為辯而辯啦!拜託拜託!看不下去吶!
照你這樣說法!誰都有道理啦!到最後連陳進興殺人都是對的啦!
最後的最後...你的中文真不好的話...就寫英文呀!現在翻譯工具一大堆...大家都可看的懂啦!而且就算你是ABC也不會有人罵你罵台啦!不是每一個人都是您家林委員!也不是每一個人都像你一樣贊同林委員這樣的抹紅手法啦!當台灣人民是白痴唷!誰還吃這一套?!
祝大腸新年快樂 ^^
To SIYW:
讀得頭暈眼花... "林國慶的料可以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到底是在講什麼? 這個論點是怎麼推的? 這跟台灣是不是"行使類似國家主權的entity"(喲~我的ABC同學 你還是講回英文吧)好像沒關係吧? 請不要幫別人預設立場...
我沒有什麼clairvoyant view 不過對一個沒頭沒腦的結論 就算有也沒辦法point-to-point的作解釋... 你的point在哪裡? 我想bear大也是看不懂吧 所以才要你講清楚先 要不怎麼回? 中打真的handicap就別撐了 我們看不懂的會查字典 謝謝
真是抱歉啊!大家和背耳先生。
在背耳先生留言之時,因正逢跨年連休開始之時。在大餤資本主義的垃圾食物(啃得雞、批撒、口啦)之後,身為資本主義的走狗,我便隨即趕赴參與資本主義「邪惡」、「墮落」、「充滿商業息氣」、「本質上根本就是個商業騙局」的跨年活動。
也因此遲至今日才看到大家的回應,看到自己的blog這樣的熱鬧,真是令人欽服...(看來吾等資本主義的走狗還不夠努力,居然還有這多人在這裏進行充滿「進步息氣」的討論,而沒有陷入我們所努力營造的跨年消費騙局...)。
不過大家放心,我會盡快給大家一個交代的,現在,就容許我去當個奸商,不然我那「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的名號,可就不保了....XD
PS.水藍,也祝你新年快樂。
噗...哇哈哈...看來2007年又將會是個看笑話的一年啊~~XD
笑話理由如下:
大錯特錯加上鐵錯~要注意前提錯了後面怎樣推導都是錯的啦~
基於自己的見識及習慣就判定判決邏輯有問題,這是很遜的推導耶~去上課啦~兄弟們~推薦iii或ITRI的產業分析課程,或請從基礎邏輯概論學起。
那我們就用亞里斯多德所謂推論的極致,也是邏輯中基礎的定言三段論證來當作例子吧:
那個自稱Bear的是蠢豬
所有蠢豬都是人
所以
那個自稱Bear的是人
我們用最高規格待遇來假設那個自稱Bear的不是蠢豬,也是個人好了。那麼,上面的三段論證,前提可以說是錯的,結論卻是正確的。所以,那個Bear,上面的基礎邏輯推論證明了...要不你就繼續說因為前提為錯所以那個結論為錯,要不你就承認基於你自己的見識及習慣就判定錯誤的前提不能導出正確的結論,這是很遜的推導耶~從基礎邏輯概論學起吧!你選那個?
不過,對於不是Bear的我們來說,是有更多的選擇啦,譬如說從那句對「前提錯結論亦錯」的無知來當作判斷的條件,這個自稱Bear者之後所說的應該就是無知的廢話了,我們當可以省略不讀,以節省時間精力去讀更具價值、更有內容的東西,譬如說「Keroro軍曹」之類的。
當然啦,「有開始論斷事情或議題的熱情很好,但距離釐清事務背後的理路還有一段距離咧~」,尤其是無知裝有知,那就不但有一段距離,而根本就是褻瀆真理了。昨天去家樂福逛,才看到展示電視用的電影有一句台詞:「你明明不識字,還說自己在讀聖經,你這根本就是褻瀆了神!」
嗄唔~
好久沒有上來,想說上來拜個新年就看到筆戰
本來是很高興啦...像我這種念的是道德底限的系,又學肉體爭鬥的技能的人真的是熱愛戰文
可是...
能不能告訴我,本文的重點應該是"欠缺足夠證據力時不該輕易認定內線交易之犯罪"/"趙建銘被判刑是否過重"吧?
...
.....
.......
偏離主題了啦ˊˋ 害人家期待很久說
幹嘛老要扯政治啊BEAR大
你認為判的好就說明證據力充足就好了
如果了解的深入一點可以從刑訴法或是憲法位階的觀點來討論啊
您老應該不是法律系的吧 怎麼這麼沒有法感啊
最後 既然你都提了好書分享名單给我們
那我也分享給你一點東西吧 相信有助於你了解"避免國務機密落入敵對國家之手"/"台開案證據力足夠與否與判刑會否過重"的部份
前者請您搜尋東吳大學法律系廖元豪老師關於國家地位與洩密部分的文章,但如果您想回覆這個跟本文無關的部份請寫信給我,我們私底下討論
後者重判的部分法官引用的法源是林山田老師在其著作中所闡述的權貴犯罪部分,但引用明顯錯誤,權貴並非原罪,且輕重判刑兩極可能流於情緒性審判,林山田老師已請其研究室之研究生投信於各報說明,上網也可搜尋更詳細的文章.
祝新年快樂
[Dear Geral,
請尊重我一下,不要隨便改我的暱稱囉!
哈哈...
Bear,別理這種人啦...說不聽的啦!
你說的有理,給你支持頂一下!
Posted by Geral sucks! at December 30,2006 11:53]
我只能說你這傢伙真的是王八蛋
沒事來亂的嗎 無聊
人家有改你的暱稱嗎 明明是你嘲弄辱罵別人吧
大腸兄請看一下他的IP啊 是大陸的憤青還是426嗎
怎麼水準如此之相近
唔嗄
大腸兄新年快樂
我原本是要上來拜年的
結果一忍不住就拖了兩篇
抱歉啦 哈哈
祝你新的一年諸事順心 繼續作為一個成功的走資派啊XD
btw 十大功勞好喝嗎?
>>btw 十大功勞好喝嗎?
好喝!當然好喝!XD
酒味不重、滑順入喉、但又後勁十足、真是夠味啊!XD
....東吳大學法律系廖元豪老師
sorry, he is at nccu, not scu.
我知道廖老師有在那邊任教
不過我本人就讀東吳法律
廖老師也有在我們系上開課
還開了不少 不過主要是英美法課程的部份
廖老師也有在我們系上開課
sorry, i konw it.
but you can not say, he is professor of scu.
還開了不少 不過主要是英美法課程的部份
i do not think, he know german
是的 我的用詞不當 廖老師在我們學校算是客座
但是資料來源是廖老師寫的不會錯啦XD
不過我不懂你最後一句想說什麼
廖老師有印第安納州的JD 開英美法很正常啊ˊˋ
而且論國家地位的文章跟他知不知道德國體系有什麼關係啊
請恕我年少無知 解釋一下
如果中文對你來說太吃力 英文我看得懂的
感恩
...而且論國家地位的文章跟他知不知道德國體系有什麼關係啊
no. no relationship
but this 主要是英美法課程的部份 and 國家地位的文章 haven no relationship too.
I just want to say.
this empersised "不過主要是英美法課程的部份" is useless. you don't need to say that.
my English is not good. sorry. i just can not write chinese.
"原來買沒人要的全額交割股就是內線交易Orz" --> 這不是重點, 好嗎?
就算是沒有上市上櫃的股票, 在公司重大決策尚未公佈前, 所有藉此消息套利行為, 都算內線交易
你們了不起的地方就是, 可以用一個好笑的論點, 完全掩沒原來發生的事
樓上想必是沒有看到這段吧?
> 因為那個台開的重大利多消息是早早就刊載在經濟日報上(詳:最好台開案叫內線交易啦
要說好笑,故意視而不見別人找到的證據還挺好笑的 XD
跟你這篇文章認真
我就輸了!!
認真:
當你留言時,就已經輸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