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漢儀聊天的時候,我想到七十個七次的典故。這個恐怖的數字來自於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節至第二十二節的內容,其全文如下: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
「主阿, 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最早讀到這篇典故是在閱讀俄國文豪托爾斯泰的《復活》時,翻開小說的扉頁讀到的摘錄。這本小說我始終是沒有讀完,光是落落長的俄國人名就記得十分辛苦,加上大三搬家時一整箱的書籍放在樓梯間不翼而飛就更沒機會拜讀這本大著。唯獨讓我印象深刻的,只有這段話和整篇似乎關於「饒恕」的內容。
托爾斯泰除了《馬太福音》這段摘錄外,另外還選了《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節:「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粱木呢?」還有《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七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以及《路加福音》第六章第四十節:「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等等佳句,都是相當有名的選錄。這種摘讀名言佳句放在小說的扉頁或是章節的開頭在小說的技法中是相當常見的事情。用意無非在濃縮整部小說或整個篇章的精華,讓人在最短時間內瞭解作者想表達的中心思想(當然我也不排除有些作者根本亂放一通,這種情況也不少)。
在《復活》這部小說中,無論所有的人名或故事情節多麼複雜,複雜到我根本東西南北都搞不清楚,但是讓我惦記好幾年的就屬這句「七十個七次」。我當然知道耶穌講這七十個七次不是真的要彼得去笨笨地饒恕自己的弟兄四百九十次。而是在闡述身為基督的門徒應該有一顆寬恕包容的心,關鍵不在次數而是那背後的含意。不過我仍舊對這「七十個七次」有相當大的興趣。為什麼古代人不說「無限次」呢?整句話套換上之後就變成了「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無限次。」我相信在耶穌那個時代應該是沒有所謂吃到飽的餐飲服務,不過與其說七十個七次,若是能講個「無限次」不是更了不起嗎?去吃到飽的店我們通常都會看到「每日新鮮海鮮無限供應」這種宣傳字眼,試想如果套換上七十個七次供應,就變成了「每日新鮮海鮮供應七十個七次」。這樣也有不錯的宣傳效果啦!畢竟客人也有可能為了看看是不是只供應七十個七次而來店光臨,不過這樣唸起來總是很奇怪吧!
話題的主軸似乎被我拉到很詭異的方向!(?)在深夜時刻沒事去打一篇文章提到吃到飽這個誘人的名詞,的確讓人感到相當沮喪。與其在電腦面前空想到底是七十個七次還是無限次,我寧可坐在餐廳好好享受無限供應(或只供應七十個七次)的生蠔,那對我的胃還比較實際。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