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研究了一下『乾淨選舉』這個議題,在此紀錄一下。
『乾淨選舉運動』 (Clean Election Campaigns)的理念,是源自於1990年澳洲昆士蘭省市民反貪污自發行動的啟發,其後十年間推廣至台灣、巴西、肯亞等地。 1992年,台灣66萬人簽署了不接受賄選行為的承諾書。1997年肯亞大選後,在當地發起的乾淨選舉運動進而擴大成為「潔淨肯亞運動」,成千上萬的肯亞人民簽署了承諾書,向上帝、向國家承諾……致力『建立一個強盛團結,沒有腐敗、貧窮、罪惡、部落衝突、破碎家庭和拙劣領導人的肯亞。』(取材自
道德重整協會)
所以,乾淨選舉著重的似乎是金錢層面的議題,像美國有幾個州通過
相關的法案,來限制候選人的經費來源,或提供相對的支援做為競選經費。而台灣也有柴松林先生領導的『中華民國乾淨選舉促進會』,這次除了
見到總統,也
拜訪政黨,並舉辦
乾淨選舉NICE台灣系列座談會。相較於去年立委選舉的『真改革,換選風。少浪費、說明白』,除了反賄,也對隨意插旗子、灑文宣的浪費行為提出呼籲,這次似乎侷限了點。也許是面對目前各候選人的認知,以及長久以來的不良習慣,現在提出來只是突顯組織的無力。
也許是從小就住在都會區,老實說,自己從沒碰到買票。頂多是街坊鄰居轉述某某市議員候選人一票買多少,但錢是沒收到過。倒是滿街的競選旗幟讓我更反感。如果說選舉期間就可以無法無天,跟那些平常清潔隊員朋友們撕都撕不完的房屋買賣廣告貼在一起,該如何說服大家胡亂張貼廣告的不正當性?不過訴諸道德也未免太理想化,應該修法規範,只能張貼在指定位置,包含旗幟、海報..等等。買既有的廣告看板當然不受此限。否則的話,看到別人亂插猛貼,任何候選人都不會示弱,於是選舉變成一場惱人的、有錢才玩得起的、髒亂的嘉年華會;而這樣也能對候選人的競選經費有粗略估計,買得起大看板的自然就不會和只貼得起公用海報欄的人花費一樣。
自己比較常經過的是新店。跟大家分享的這個競選看板,位於某交流道出口處。我比較好奇的是,下面那兩盞投射燈,電從哪裡來?這幾天再經過的話,會去研究一下。而這個看板的位置正對交流道出口,旁邊還有幾個讓人眼花撩亂的,會不會對駕駛的視線造成影響?明年台北市也有市長和議員的選舉,大型看板很多也已經先打出來。
新店地區的大小馬路,這類的素材還不少,有其他發現再陸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