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8,2005

對『職棒簽賭案』的想法

這事情還未明朗,幾天下來媒體似乎稍微收斂了些,也不知道是三分鐘熱度的老毛病,還是聯盟限制採訪,或是球迷的怒吼收到了效果。

其實如果是『簽賭』,大概就是組頭、賭客,這些賭局的經營者和參與者的事,賭博罪量刑不重,六成以上都是罰金就能了事;如果是球員受賭客指使,影響比賽結果,那就是跟八年前一樣,去年宣判的結果,球員、教練是『詐欺取財罪』,全部緩刑;蕭登獅的詐欺取財判了兩年六個月。

問題是,如同吾友大寶所言,棒球是一種很細膩的運動;鍾重彩教練也說,棒球的打擊者可能是所有運動裡面最難控制結果的一種,不像高爾夫球是靜止的讓你揮桿去打,面對投手的各種球路,球棒接觸的時機和點,打者身體的狀況...說真的,不要講棒球,連我們這種老人家打的慢速壘球,要抓到球點或是控制球的落點(以右打者來說,推到右外野或拉向左外野)都不是那麼容易了....所以要達到控制比賽結果的目的,要打通許多環節。投捕手大概都要,如果只買投手,捕手配球他都不接受的話,一定會露出破綻;守備方面,野手可以請他失誤,但如果沒買通教練,失誤來個幾次,甚至只要是一次嚴重失誤,可能馬上就被換下場;打擊和跑壘方面,可以故意打不到球,還有跑壘消極一點,能上二壘的只跑一壘...但是還是要買通教練才行,否則關鍵時刻可能馬上就換代打。除非是大牌球星,在守備和打擊這兩方面,一兩次的表現不好,教練有可能繼續讓他留在場上。所以,如果我想操控比賽,最少要買通看板級人物,搭配幾個較小牌先發球員(守備方面),還有主戰捕手或是老牌、王牌投手(對於配球具有主導性)。

況且,賭球賽不只是輸贏,還有讓分;佈局不完整的話,可能勝負能賭對,但是讓分卻讓得不夠或太多。所以,像日本職棒的黑霧事件,涉及的有前西鐵主力投手田中勉也、西鐵主力先發投手永易、與田順欣、益田昭雄、王牌投手池永正明、明星三壘手船田和英、主力捕手村上公康、主力二壘手基滿男、中日王牌投手小川健太郎、東映主力投手森安敏明...都是球隊的重要人物;而1919年美國的『黑襪事件』,也是買通了同隊的八個人...。除非,這些人只是抱著『你就隨便打,我能不能贏得賭局就再說』的這種心態去買通球員、教練,花一點點錢增加賭贏的機會。況且,也因為這種複雜度,根本不可能有如東森新聞報 記者林仙怡、黃德武寫的這篇報導中所提到『以涉案的陳昭穎為例,打一場放水球,組頭就給60萬,若加上陳昭穎再拿出30萬投注,準確率百分百的情況下,可以回收150萬,如果每個禮拜只打兩場放水球,一年96場,就有高達2億160萬的進帳,加上陳昭穎原本的月薪8萬元,一年下來配合得好的話,將會有2億256萬元的高收入』。這叫數學,可以留著在吃寶路的時候算,看看能不能幫助消化。

發生這事情之後,球員們打起球來顯得綁手綁腳,因為一不小心失誤,就可能被懷疑在放水,越想認真就越緊繃,統一對興農在7.28的大亂鬥,兩隊共9次失誤就可以明顯看出。聯合報婁靖平的報導寫著『現在仍留在國內的戰玉飛、吉龍、達威等人,也有過單局被狂打、狂丟壞球的離譜紀錄,他們到底出了什麼狀況?很多人都有問號。』難道一個好球員就不會發生這種情形?這可以用來點名指涉嗎?更有人懷疑起上半季興農連四場被La New清盤的事情,那這麼說的話,今年除了美國站撿到一勝的舒馬赫是在開假車?去年世界冠軍紅襪隊五月間連三場被藍鳥橫掃也是打假球?

爆發此案到目前為止也有一些收獲,可以看出真正關心職棒的球迷,並不是要一味護短,而是靜候司法調查,在此之前相信所有球員都是認真比賽;另一種『球迷』則是會提出像『回歸業餘』這種笨想法,而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也再一次現形。另外,如果處理得宜,有機會讓職棒的環境更好。以下我對各個關係者提出一些看法:

1.媒體
如果不是要搞到台灣沒棒球可以看,對自己的報導和用詞請謹慎;無腦推論和人名誤植的錯誤還是小事,點名之後查無實據卻沒有任何澄清才是糟糕。個人強烈建議,在事情告一段落之後,仿效La New可能對涉賭球員提出的名譽損害賠償,控告未審先判的媒體。

2.警檢調單位
這次媒體所提到的各種消息,不少都掛上警方、檢方,是否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除了不尊重人權之外,這種預告式的消息,假使真的點對了名,難道對方不會採取一些動作來破壞調查?已經逮捕,犯罪事實查證明確的,當然可以公開,而且最好是統一窗口發佈消息;除了這個發佈管道之外,任意洩漏偵辦進度者,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考績法都可以治。不過,職棒球團代表拜會侯友宜 瞭解簽賭案偵辦進度─像這樣的做法不知道妥不妥當?

3.主管機關
職棒聯盟本來就是商業組織,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和體委會,但是這些主管機關頂多是在制度面上要求,對於經營的細節不會去介入;像這種分析,『政府必須拿出魄力來,建立規範球員的完整制度』,奇怪,職棒聯盟是國營的嗎?『職棒聯盟和球團緊急設置安全防護小組監控球員,但沒有實質調查權,防堵工作變成口號,這個時候,政府到底做了什麼?』,還有這篇─職棒 需要政府拉一把,『政府對台灣棒運前途、對職業棒球發展的態度又是如何?是正視簽賭案對國內棒球環境帶來的衝擊,從而積極介入輔導職棒發展?還是在一旁袖手,任由職棒聯盟、球團自行運作而終究不免重蹈覆轍?』這些根本毫無意義。美國政府的介入和台灣政府促成兩聯盟合併的意思差不多,這樣也就夠了;被熊大記者形容為馬後炮的『在職棒詐賭案再次引爆、檢警正緊鑼密鼓調查之際,行政院、體委會反倒是先後跳出來向職棒界、向球迷們喊口號,呼籲檢警調查勿枉勿縱,要求球團、球員自重自清』這些動作,我倒覺得很洽當。聯盟應該規劃球場和球員的安全維護系統,有需要警力的地方,可以請求支援;而聯盟和球團對於弊端的防禦體系,一有風吹草動就請警方協助,檢警則積極偵辦,像幾年前兄弟隊碰到被槍指著頭押走的之類的那種事情也就不會發生。

4.政治人物
那些出事才出來提體育彩券的還稍微好一點,像簽賭 地方盛傳民代介入裡面提到的蔡其昌、林國慶,這兩位立委是想出名想瘋了嗎?『蔡其昌直言,地方早已盛傳有中央和地方民代介入職棒簽賭案,只是一直查無證據,但在台灣地方政治複雜的共生結構中,檢調最後如果有追查到立委涉案,「我也不會懷疑」。林國慶說,職棒簽賭在中南部很嚴重,還有選民打電話問他有沒有「委員牌」?』乾脆說追查到美國總統涉案我也不會懷疑好了。還這陣子他們都不會再去看棒球,這些用嘴熱愛棒球的民代們,說說看今年看了幾場球?

5.聯盟
目前處理的方式還算不錯,保護球員,維持比賽的正常進行,對於有涉案嫌疑的球員,給予不同程度的處分,直到水落石出。同時也已經開始規劃像球員進場、退場動線這類的問題。而聯盟和球團的關係應該切割開來,現在以球團代表兼代會長的狀況,並不洽當。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我想是球員的部分。首先,面對群眾的方式,可以不只是像彭政閔等兄弟象球員,透過媒體來傳達訊息。如果球員願意經營和球迷的關係,應該可以花點時間,請家人、助理或自己本人,用網路來面對球迷,blog就是很好的形式。如果自己有發聲的機會,也不用怕媒體斷章取義,或是捕風捉影的亂報。

其次,就是組織工會。大約10年前就已經由郭建成、孫昭立和吳復連主導成立球員工會,但郭建成本身也涉及簽賭案,實在非常諷刺。球員工會當然是要積極爭取球員的權利,台灣職棒由於自由球員制度尚未實施,薪資大概都是每年調整,一年一約的模式,讓職業運動員缺乏保障,莫名其妙被解約的情況也時有所聞,還有連簽約金都沒有的。當然,發展歷史已經有71年的日本職棒,自由球員制度的實施也不過是1993年才開始,台灣要走的路還很長。如果有了這樣的制度,不但球員的流動性會增加,薪資也會回到合理的水準;對於有心永續經營的球隊,不見得是利空。球員也會為了高薪而努力表現,讓有心人士介入的空間更小。

另外,則是經紀人制度的發展,為了將球員自身的經營專業化,必定要有經紀人的輔助。至於有人提到的運動彩券,我的想法是,如果不賭台灣職棒,那對於想壓縮地下賭盤的初衷,幫助有限;要賭的話,像北銀楊瑞東所說的賭13場,或是一週比賽(9場)的結果,全部押對的人來分賭金,這種方式也許可行(那如果該週有比賽遇雨順延,是要怎麼開獎@@)。不過,如果政府可以作莊的話,地下簽注為什麼就犯法?這也不太合理。其實運動彩券的發行與否,不是那麼重要,因為簽賭本身沒什麼,因為其中的利益,企圖影響比賽的黑手才有問題。

身為棒球迷的我們,就靜觀其變,這段期間內還是繼續看我們的球;那些取笑職棒、貶低球員的風涼話,聽聽就算了。反正他們本來就不看球。但是這些嗜血的媒體,以及沒想太多就附和的人們沒有想到,有多少人熱愛著這些球隊,為了球星的精采表現在球場上吶喊。把職棒摧毀的結果,不只是沒棒球可看,而是從今以後,這裡將會成為一個沒有夢想的島嶼

【延伸閱讀】
職棒賭博案產生的歷史和原因 (林瑞泰)

職棒簽賭/電子媒體敬業精神佳 但頻出現無厘頭問題東森新聞報吐槽自己人

球場黑衣人 恐嚇球迷中時 曾文祺

馬後炮就不必了。7.16的消息現在報就算了,不覺得奇怪嗎?黑衣人如果是意圖操縱比賽的黑道,叫人家不准加油幹麻?小孩子玩遊戲嗎?再怎麼想都不覺得,有種買通、威脅球員的人,會去兇啦啦隊。

※這種無厘頭民調也省省吧─放水打假球 民調近半數球迷要求退費(東森)

※狗屁爛文之一:昨晚象鯨戰 內野都沒坐滿(聯合新聞網 黃麗華)

※狗屁爛文之二:偵防員:先抓小蝦米 大條在別隊(聯合 沒卵蛋本報記者)

※跟組頭很熟的記者,是不是要查查是否有下注:輸贏 大組頭說了算(中時熊昌成)

Posted by roodo_louis at 樂多Roodo! │02:55 │回應(7)引用(1)生活
樂多分類:運動 共同主題:二次職棒簽賭案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14492
引用列表:
被同是次級團體獅獅獅三人團的另一獅子座成員 Louis點到,半推半就的,猶報琵琶半遮面的來玩一下,我每次都故作正人君子正襟危坐,對於這些小把戲奇技
【Tag】五個怪癖、奇怪嗜好或習慣【Daniel Chang耽溺而強】 at August 22,2005 03:35
回應文章
總之,先看警調怎樣辦下去,真得希望有確切的證據把相關組頭、球員等起訴。
希望這一次可以讓整個制度更加健全,能往好的方向發展。

球迷還是很可愛阿,願意盡最大的力量去支持球員。
突然發現,從味全解散後的幾年,活著的記憶似乎空白了。

沒有棒球,人生就少了一塊阿!
Posted by kome at August 1,2005 16:41
可以與名球評齊名的感覺好爽阿
(先亂入一下@@)

總之 這次職棒簽賭案也有好事阿
就是讓大家看到我們台灣的大學太多大傳系了
哈哈哈 能養出那麼多垃圾也不容易

還有 檢察官也該去吃保路啦
每天一有什麼消息就開記者會
阿是想當明星喔@@
檢調不公開.....放屁!!


Posted by 大寶 at August 1,2005 17:14
那些記者大概跑太多業配新聞了。

今天又來個吳亦樺

當初那些記者自以為假情假意的為吳亦樺傷心,新聞稿的沸沸揚揚,現在人家還不是在巴西快樂的很,到現在還要硬採訪出賺人熱淚的新聞,我想吳亦樺開心的巴西的生活,應該是給這些新聞記者一記悶棍吧。

大寶說,檢察官想當明星?我看那些記者也想當明星。
Posted by DanielChang at August 2,2005 02:06
kome,
上次跟你聊到前一次簽賭案的判刑過輕,我想也是個問題。這些球員現在還可以去教球,實在很奇怪。應該逐出棒球界才對,弄成個悲劇英(鷹)雄的樣子,好像打放水球是可以被原諒的...判刑確定的話不應該這麼好交代。

大寶,
記者也不見得全是大傳系啦...是說好像會說話有點姿色(不論男女)就可以當記者,感覺是太廉價了些。或許跟媒體經營者的關係也滿大的。

Daniel,
業配新聞還真的是一大毒瘤...@@
吳亦樺喔...希望他有朝一日能踢進英超XD
Posted by louis at August 2,2005 13:22
補記:洪代會長率領隊拜會法務部施部長 企盼職棒早日恢復榮景

裡面提到一些措施,球員安全防護計劃、球賽技術委員會、永不錄用、損害賠償這四項如果能確實執行,是不錯的。其他的話...
Posted by louis at August 4,2005 01:22
參考看看@@
http://blog.roodo.com/chensumi/archives/311066.html
and
http://blog.roodo.com/chensumi/archives/319131.html
Posted by smoke at August 18,2005 07:22
smoke,這我看過,老實說我覺得有點太煽情了~~哈哈!

球團、聯盟和球員之間的矛盾關係,才是解決問題的癥結。我覺得。
Posted by louis at August 19,2005 16:28